2008清单解释115问
2008清单规范解释

第一部分 修 编 概 况
一、编制的目的和编制过程
为了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政策,2003 年 2 月 17 日,建设部以第 119 号公告批准发 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以下简称“03 规范”),自 200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03 规范”的实施,使我国工程造价从传统的以预算定额为主的计 价方式向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策的一项重大措 施,在工程建设领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积极的响应。 “03 规范”实施以来,在各地和有部 门的工程建设中得到了有效推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在执行中,也 反映出一些不足之处。因此,为了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原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从 2006 年开始,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03 规范’ ’的正文部分进行修订。 编制组于 2006 年 8 月完成了初稿,印发了“关于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局部修订)意见的通知”(建标造[2006]49 号),之后共收到 23 个省市、部门及专家反馈意见 330 条。2006 年底,编制组组织专家对反馈意见做了认真分析和论证后,完成了送审稿。 标准定额司在组织审查中,针对送审稿中的主要内容仍存在比较原则,覆盖面不全,操 作性不够,特别是当时全国清理工程款拖欠,防止不正当投标报价以及工程安全等方面政策 的出台,要求编制组进一步补充完善,并组织部分省市专家再次进行了论证,根据论证的结 果,增加了修订的内容,修改成稿后于 2007 年 10 月 10 日,标准定额司发出“关于征求《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 修订稿意见的函” (建标造函[2007]70 号), 向全国各地及各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 14 个省、市和 2 个专业部门的反馈意见,编制组根 据反馈意见修改后,标准定额司于 2007 年 12 月召开“03 规范’ ’正文部分修订审查会,会 议原则上通过了送审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编制组于 2008 年 3 月完成了报批稿, 按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修订程序和要求完成了修订工作。 2008 年 7 月 9 日,历经两年多的起草、论证和多次修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 63 号 公告,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以下简称“08 规 范”),从 2008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 “08 规范”的出台,对巩固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成 果,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8工程计价土建有关问题解释

2008工程计价土建有关问题解释(1)一、目前住宅项目要求一房一验,该项费用是否包含在材料检验试验费中?答:我省材料检验试验费费率0.18%中不包括一房一验的检测费用,仅包含施工单位制作材料检测试样、封裹并送达检测单位的费用。
该项费用如发生时,由建设方支付。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苏建质[2004]318号)、《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质[2004]372号)规定,从2004年12月1日起,我省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一律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所委托的检测机构,该费用不得转嫁给施工单位支付,若发包人违反规定要求施工企业垫付时,施工企业可向发包人收取该项费用,并单独列入其他项目招标人部分中。
二、执行机械台班定额,介于两种机械型号间的能否采用插入法?答:执行我省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机械进(退)场、组拆装子目价格时,当实际使用施工机械介于机械台班定额中的两种型号之间时,应套用较高等级型号机械的单价,不采用插入法。
当实际使用施工机械型号与各专业计价表中定额子目的机械型号不同时,按计价表执行不调整。
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文件中的单独发包的项目如何理解?答:该文件第四条给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并注: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
该注主要是指构件吊装与装饰工程,如单独发包,分别按构件吊装与装饰工程取费;否则按土建工程取费。
其他工程不论是否单独发包,均按本表格对应项目执行。
四、土建工程垂直运输费计算有关问题1、多个单项工程组团工程垂直运输费如何套用?答:根据每个单项工程,分别套用国家工期定额,分别计算垂直运输费。
2、单项工程实际使用垂直运输机械与定额不一致时,定额含量如何调整?答:(1)如实际只使用一台塔吊,不使用卷扬机时,定额塔吊台班数量改以该子目卷扬机台班数量换之,且檐口高度在30m以上的单项工程另增加塔吊台班0.09台班/天,卷扬机台班扣除。
2008工程计价市政有关问题解释

2008工程计价市政有关问题解释(1)(发稿时间:2008-9-25 15:19:58 阅读次数:12637)2008工程计价市政有关问题解释(2)(发稿时间:2008-9-25 15:26:48 阅读次数:16884)2008工程计价安装有关问题解释(发稿时间:2008-10-27 10:23:39 阅读次数:29022)2009上半年工程计价市政有关问题解释7 我公司07年一道路工程合同总价600万签的单价合同;后在这工程施工过程中增加一出入口50万固定总价属议标,无具体图纸;最终结算时出入口中有一项清挖土量达到49000m3,合同量30000m3;合同总价达77万;因昆山市下有文件审计超出10%,要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6个月,所以监理单位不同意在总价合同调整总价送审;这个工程已07年底验收结束,至今仍未送审。
请教咨询老师施工单位应当如何处理,这增加的19000m3的造价。
总价合同有一条说如是设计变理增加2%以外可以调整总价,可是这个清挖土方不属于设计变更。
增加一个固定总价50万的出入口,双方应该签订补充协议,就有关出入口的工程量、造价、质量和工期做出约定。
土方量超出原约定工程量的应该事先得到业主的签证,双方就超出部分工程量的造价结算事先达成协议或形成会议记要,以便事后结算。
事先没有相关补充协议而事实发生增加土方工程量且业主不予以支付的,可以打报告给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协调此造价纠纷,或者去法院上诉。
8 我们审计道路工程中,有一段为深沉搅拌桩加固,现市政定额中没有此项,是否可按土建定额借用?假如可用,那么计算桩长时要不要加500mm(图上设计桩顶标高同自然地面)?施工单位认为打桩时有浮浆溢出,按计算规则要加500mm,而我们认为设计桩顶从自然地面向下,如再加500mm计算不符合实际,不知再加500mm有何意义?市政定额缺项的可以借鉴其它专业定额,但同时要采用各专业定额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9 我做的一个工程,是紧靠着现有道路铺设的市政管线及泵站工程,其中重力式污水管道设计埋深较深,平均深度超过4米,最深处超过6米,泵房基坑埋深近10米,在沟槽以及泵房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遇到数量较大的岩石破碎项目,由于紧靠道路而且线路较长所以无法使用爆破方式,最终和建设方、监理方商量采用了挖掘机装镐头的岩石破碎方式,施工难度和成本都较大,但我查了一下我们江苏定额,发现没有合适的项目可套,请问省定额站的专家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套定额?我查了一下,江苏的市政定额有一项是履带式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一般石方,但单价低的惊人,就几块钱一方,甚至比挖掘机挖石渣还要低,这个价格无论如何是做不出的,如果按这个项目套定额,那我们将面临巨额的亏损。
2008年定额综合解释

二○○八工程、定额、计价问题汇总(二)1、某工程为剪力墙结构,无地下室,首层剪力墙生根于筏板基础上,整浇到一层板底,回填1.6米至±0.00,剪力墙高4.5米,层高2.9米,问能否计算墙的层高超高增加费?答:可以计算。
2、某装饰工程,按照图纸设计墙面和天棚是在石膏板上刷乳胶漆二遍,问能否套用11-699或按综合解释“木材面刷乳胶漆按抹灰面刷乳胶漆相应子目,综合基价乘以系数0.8”?答: 套用11-699。
3、遮阳板、空调机板是执行2002版定额第五分部计算规则第8.2条,还是执行2002版综合解释第五分部19条?答:执行2002版定额第五分部计算规则第8.2条。
4、某工程,檐高80米,在计算泵送增加费垂直泵送时,是否分三部分套用5-234(30米以内)子目:先套用5-234(30米以内);接下来套用5-234,其中输送泵台班用量×1.10(30米以上50米以下);最后套用5-234,其中输送泵台班用量×1.25(50米以上)?答:不是。
直接套用5-234,其中输送泵台班用量×1.25(50米以上)。
5、某工程,结合定额综合解释第19页3条,地下室承台侧面、基础梁立面部位贴油毡,是套用8-46干铺油毡子目,还是套用11-294墙面防潮干铺油毡一层子目?答:套用墙面干铺子目11-294。
6、某高层住宅,层数为33层,檐高99.45米, 在套用2002版定额计算建筑物垂直运输费时, 檐高20米(6层)以上住宅类定额中最高只有14-37(100米,29-31层)子目。
问能否套用14-37子目或参照14-58(教学及办公用房)套用或参照14-37子目按教学及办公用房同样楼层递增系数套用。
答: 不能参照14-58子目套用。
可参照14-36与14-37子目综合基价之间的系数增加。
7、某工程是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其中一幢层数为12层,檐高为37米,另一幢层数为18层,檐高为55米,设计为同一地下室,用一台自升式塔吊,问以哪个高度计算自升式塔吊安拆费。
2008清单计价规范解释

2008清单计价规范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专题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
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
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
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
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
(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
)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
(整理)08清单综合解释续.

A建筑工程、B装饰工程综合解释汇编一、引用定额的简称《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为《08综合单价》。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综合解释A建筑、B装饰专业》(09版)为《08综合解释》。
二、总说明1.包工不包料工程的费用如何计算?答:由施工企业与劳务企业公司自行协商。
2.垃圾清理及外运费如何计算?答:施工造成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并运至建设现场内的指定地点堆放;垃圾外运费用办理签证由建设单位负担。
三、建筑面积1.有栏板或栏杆楼层的外走廊以及首层的外走廊如何计算建筑面积?答:执行《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3.0.11条“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2.剪刀楼梯如何计算建筑面积?答:执行《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3.0.15条“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落地飘窗是否计算建筑面积?答:落地飘窗按照《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2.0.15条和3.0.11落地橱窗的规定,即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四、各分部工程A.1土(石)方工程1.《08综合解释》中的“1-B4回填土夯填”与《08综合解释》中的“1-127回填土夯填”之间有什么不同?答:取消1-127定额子目2.《08综合解释》第4页第5条:有关工作面和放坡工程量可以另列措施清单项目计算,也可计入挖土方的综合单价内,能否进行统一规定?答:工作面和放坡的挖填量统一规定另列项目计算。
3.基础大面积采用3:7灰土进行换填,如何套定额?答:厚0.7m以内的基础换填执行第221页第17条之规定;厚0.7m以上的基础换填执行1-58定额子目。
4.地下室外墙外侧回填3:7灰土,是否可以套用1-58定额子目?答:地下室外墙外侧回填3:7灰土,是用作结构的辅助抗渗层,可以执行1-58定额子目。
5.复合地基中的砂石褥垫层(不足0.7m厚)如何套用定额?答:执行第221页第17条之规定。
2008年下半年土建专业问题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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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内容 请问,在固定单价合同中,如果清单项目发生量的变更,导致其工作内容中对应的计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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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表的量与投标时的量发生变化,是按照清单的量差以投标的综合单价计算、还是 按投标时组价用计价表的量差乘以计价表单价计算?如:工程量清单挖基础土方 综合单价问题 为100m3,施工单位在投标组价时以200m3套计价表得出综合单价,施工过程中 发生变更,按工程量清单计算的变更量为20m3,但按计价表计算规则计算只有 35m3,那么,该项变更的综合单价按投标时综合单价还是重新按单价分析表反映 的计价表单价重新组价? 砌筑脚手架计算时,是否应该扣除墙体中所含的砼柱、砼梁和砼墙等所占的面 砌筑脚手架 积? 1.合同中约定固定单价,工程量以审计审定为准,施工期间材料不调差,那么是 材料调差 否要根据文件调整材料价格呢?还是以合同约定为准? 2.假如调整材差,是否需 另计取规费及税金?还是未调差时的结算价+材差?
清单项目特征发生变化的,综 合单价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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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设施费中 含临时道路费 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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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脚手包含 范围 总包承担的打 预制桩工程如 何取费? 预应力锚具孔 数的计算 基坑锚喷护壁 、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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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内墙脚手 架应扣除。 按照67号文件精神,结合合同 约定;按核定后的结算额计取 各种规费和税金。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 甲方与施工单位之间是议标的,关于临时设施费的取费费率发生争议。 甲方理 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 解:三通一平只需要把道路通到小区入口,小区内的路由乙方施工,费率可在区 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场以 间内取高点;而如果甲方将现场内的主环行道路全部做好了,费率理应低一点, 及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沿边向 按1%记取。 乙方理解:甲方三通一平中的路通需要把小区内的主环行道路也施 外50米以内,多栋建筑两栋间 工完毕,故不应压低临时设施费的费率点,取中间值1.5%,且甲方若不施工主环 隔50米内)围墙、道路、水、 行道路尚且应支付乙方施工此部分道路的费用。 请问甲乙方谁的理解正确?因为 电、管线和轨道垫层等临时设 04定额中关于临时设施费含了哪些内容未细说。 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外墙砌筑脚手计价表中说明包括砌墙、一面粉刷;请问是否包含外墙涂料的脚手 包括。 费用? 计价表中“打预制桩”与“建筑工程”的管理费、利润、劳动保险费等不相同。 如果是由总包单位承担施工的话,“打预制桩”的费率是单独计算还是与“建筑 打桩工程费率单独计算。 工程”一致呢?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筋129第11条规定;“后张法预应力钢丝束、钢 绞线锚具,按照设计规定所穿钢丝或钢绞线的孔数计算”,其中所指的孔数也就 钢丝束按钢丝根数,钢绞线按 是指所穿钢丝或钢绞线的根数,即预应力设计配筋为2-8φ 15.2的孔数是2*8=16。 钢绞线根数。 而不是2孔或者8孔。以上意见是否正确? 1、孔深大于15m,补充子目; 一、土建2-90~2-92 1、孔深大于15米时,人工、机械如何调整? 2、孔径小于 2、孔径小于150不调整;3、 150时,是否需要调整?3、 二、水981~982 1、轻型井点与简易井点区别何在? 不需灌砂的是简易井点。
2008清单解释115问

2008清单解释115问、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
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
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
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
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
(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
)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
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为项,数量为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答: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分析,一般按《计价规范》所列表格执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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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清单解释115问(一)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
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
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
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
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
(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
)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
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为“项”,数量为“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答: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分析,一般按《计价规范》所列表格执行即可。
需要补充表格的,可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3条,由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9、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咨询单位,能否编制工程量清单?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第九条“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计价规范》第3.1.1条所指“中介机构”与部令一致。
10、甲方供料是否计算计价?是否放入投标报价中,还是放入其他费中的招标人部份?答: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11、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中如何处理?由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如变压器)是否应纳入综合单价?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2、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时,牵涉到安装工程量中的多专业(工种)“联动试车费”是否能计取?如果能计取,请问怎样计算?答:联动试车费属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3、描述“项目特征”时,全部描述比较烦琐,能否引用施工图(例如:第几项的内容)?答:项目特征是描述清单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招标人应按《计价规范》要求,将项目特征详细描述清楚,便于投标人报价。
14、高层建筑增加费应划回(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2)还是措施项目清单?答: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考虑。
15、因发包人原因停建(依法解除合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办理停建结算?主要是指措施项目费的清算。
答:按合同约定处理。
16、由于工程量将来要按实际核定。
在制订工程量清单时,可否使用一个暂估量,以节省发包方的人力投入?答:如果该工程只有初步设计图纸,而没有施工图纸的,可按暂估量计算,若有施工图纸的必须计算其工程量,结算时可因工程增减作增减量调整。
招标人应尽可能准确提供工程量,如果招标人所提供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误差较大,投标人可以提出索赔或策略报价。
17、为便于将来设计变更不会因为投标书中无单价而使承发包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可否采用多做法共存的工程量清单?如,某工程楼地面7000m2工程量。
在工程设计中为水泥砂浆楼地面,在工程量清单中分别列出水泥砂浆楼地面、水磨石楼地面、地板砖楼地面、大理石楼地面……等等,其各自工程量均为7000m2(或暂定一个数量)?答:不可以。
只能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若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按合同的约定竣工时按实核量结算。
18、投标人如参照全统基础定额作综合单价分析时,其工程量(施工量)的计算除按施工组织设计外,是否应参照基础定额中相关子目的原工程量计算规则?答:《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有区别的,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应按《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分析)应按《计价规范》4.0.8规定执行。
19、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按步骤必须先确定施工方案,请问: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如何编制一个合理的施工方案,依据又有哪些?答:标底是指招标人或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编制的一种预期价格,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预算的期望值,标底并不是决定投标能否中标的标准价,而只是对投标进行评审和比较时的一个参考价。
因此,在编制标底时,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一定要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考虑常用的、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进行编制。
20、同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招标文件来确定描述工程特征,如果投标人的施工方案描述的工作内容和特征与招标人的不同,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和特征描述进行修改、补充?答: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描述的项目特征,表述的是工程实体的内容,它与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没有关系,采用何种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来完成实体的施工由投标方决定。
实体的内容是不能做修改或补充的。
21、甲方购买的材料、设备在招投标阶段如果无法确定需要多少钱,能否不用列入报价?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材料费必须列入综合单价,如果在招投标阶段无法准确定价,应按暂估价。
22、如果合同订的是单价合同,能否结算时按竣工图、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重新计算工程量?答:(1)按合同约定。
(2)乙方发现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量不同时,应随时与甲方协商签证同意后变更,结算时调整。
23、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理解为固定单价,而不固定总价法。
请问合同价如何定?若投标人已知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如何调整?答: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这是两个范畴的概念。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采用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签定合同价。
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五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有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或不实行招投标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合同价方式有固定价、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
若投标人发现清单中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可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24、执行工程量清单后是否工程结算方式和原来的定额法不一样?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与按定额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的不同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一般不作改动,没有价差,也不用调整各项费率。
25、清单计价模式招投标是否意味着其只能采用单价固定合同?答: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十二条,合同价可以采用的方式有:(一)固定价;(二)可调价;(三)成本加酬金。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
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
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某一项工作内容发生了改变(比如:工艺不变,原有的瓷砖档次太低,改为另一种价格较贵的瓷砖;工艺有些改变,如保温隔热墙的保温材料发生了变化等),在结算时如何调整?是否都视为变成了一项新的清单,需要重新申报单价给咨询工程师审批?答:按合同约定处理。
27、清单计价与施工图预算如何协调?清单计价能取代预算吗?答:清单计价与施工图预算是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
《计价规范》1.0.3条规定的范围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除此之外,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时可以自行决定。
28、定额中原有的施工配合费:如电梯安装等,实行清单后,怎样处理?答:按《计价规范》第101页表C.1.7列项报价,其工程内容包括本体安装和电梯电气安装。
29、工程量清单要求与合同配套,明确合同的计价方式,才能做出投标决策。
但现在业主的实际做法是在招标文件内只列合同范本,具体条款再在中标后由业主与中标人签订,这样的话,投标人的风险明显大于业主,而这种违反招标法的招标文件随处可见,法律的完善与法制的完善是两回事。
答:招标文件照搬合同范本是不完善的。
应将合同范本中的专用条款具体化列入招标文件。
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也是要求把具体条款(即专用条款)列入招标文件。
30、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且招标要求包干价,乙方报价是否应补充,若没补充,甲方是否会认为该漏项费用已计入其他项目。
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包干的范围来定。
(1)如果包干范围仅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而言,出现漏项属于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应由甲方负责并补充计入相应费用。
(2)如果包干范围是指完成该项目,出现漏项乙方应及时提出,并与甲方协商计入相应费用。
31、招投标过程中,有时是假定的工程量,有些问题留待结算中解决,现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那么对量的准确性应如何规范。
答:工程量清单应由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计价规范》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规定编制,工程数量应按3.2.6条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有误应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32、若选定中标单位后,发现工程量清单中遗漏某分项工程内容,该分项工程该如何计价?答: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图纸,按《计价规范》要求填报综合单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情况下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若发现清单项目漏项,应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