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方案
云南省传染病漏报调查及报告质量督导方案(5篇)

云南省传染病漏报调查及报告质量督导方案(5篇)第一篇:云南省传染病漏报调查及报告质量督导方案云南省2010年重点州市传染病报告质量督导方案我省自实施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以来,传染病报告质量逐步提高,疾病监测管理工作质量有了较大提高,我省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利用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但在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中,传染病迟报、漏报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的规范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法定传染病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网络报告质量,杜绝传染病迟报和漏报,拟于2010年10-11月开展重点州(市)传染病报告质量督导,特制定督导方案如下:一、检查目的(一)研究和探讨云南省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影响因素,为提高报告质量提供理论依据。
(二)全面了解传染病漏报情况,准确掌握本地传染病疫情态势和特征,为制定传染病防制和策略提供依据。
二、检查对象根据2009年全省各州市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情况,将下列六个州(市)定为本次调查的重点地区:昆明市、西双版纳州、怒江州、昭通市、德宏州、曲靖市。
(一)州(市)级卫生行政机构:6个州(市)卫生行政机构;疾控机构:6个州(市)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州(市)级综合医院1家;专科医院1家;民营医院1家;厂矿、学校、机关等企事业单位的医疗单位1家。
(二)县(区)级每个州(市)抽查3个县(区),共计18个县(区)。
卫生行政机构:18个县(区)卫生行政机构;疾控机构:18个县(区)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县(区)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各1家。
(三)乡(镇)级每个县(区)抽查3个乡(镇),共计54个乡(镇)。
乡镇卫生院1家、村卫生室或个体诊所1家。
三、检查内容(一)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1.调查对象: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2.方法:按照表1(附表1-1,1-2,1-3)到相关机构进行调查(二)传染病报告质量影响因素调查1.调查对象: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中的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医务人员;当地部分居民(对居民传染病知晓率和就诊情况的调查可结合使用附表3-1《街道、乡镇居民法定传染病回顾性调查表》)。
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

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为推进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全国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2017年版)》、《内蒙古自治区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2017年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掌握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一、调查目的(一)了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对全市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进行评估。(二)评价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定传染病诊断与报告管理履职、制度落实等情况。(三)了解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参考。二、调查对象和样本量(一)调查对象。调查对象包括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维护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和苏木乡镇卫生院)。(二)医疗机构抽样方法与样本量。1.自查工作。以旗县(区)为单位对属地医疗机构开展调查。(1)调查机构数。每年自查的医疗机构数应占属地医疗机构总数的20%及以上,历年不重复抽样。每5年一个周期,实现属地医疗机构的全覆盖。(2)调查病例数。三级医疗机构调查60例/月,病例应连续调查,不可跳跃式抽查。病例数不足时可从相邻月份补充,直到满足病例数要求为止。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调查该月份内的全部病例(最多不超过60例)。(3)调查时间。自查工作按季度完成。调查各医疗机构每个季度其中的一个月份(如1、4、7、10月)的门诊、住院部的全部诊疗登记病例。每年各季度自查的月份可以进行轮换(如2、5、8、11月)。(4)调查病种数。每年自查的病种应覆盖本地区法定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病种总数的70%及以上。2.现场复核。AA市卫生计生委组织AA市疾控中心对旗县(区)级自查结果进行现场复核。每年复核全市所有旗县(区),复核病例样本量为各旗县(区)调查的所有病例。三、调查内容和方法根据调查内容不同,综合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定量为主,定性为辅。(一)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主要采用定量调查方法,获取法定传染病报告率、法定传染病报告及时率、报告卡填写完整率、报告卡填写准确率、报告卡与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报告卡有效证件号填写完整率指标。具体内容和方法如下:1.查阅原始诊疗登记。查阅医疗机构本年度的每个季度中1个月的门诊部、住院部所诊断登记的全部法定传染病进行连续性调查,抄录初次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的病历信息,填写附表1。被调查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病历时,则通过电子病历管理系统查阅电子病历信息,如系统不完善,结合纸质诊疗登记开展调查工作。2.复印传染病报告卡。复印根据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抽查到的初次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的所有报告卡。3.原始诊疗记录登记情况。现场随机查阅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检查登记本项目设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清晰。4.法定传染病信息报告质量评价指标和计算方法。(1)法定传染病报告率。比较分析抽查的医疗机构诊疗登记的法定传染病病例和该机构进行网络直报的病例,若登记的病例进行网络直报,计为报告。计算公式为:法定传染病报告率(%)=网络报告病例数/实查登记病例数×100。(2)法定传染病报告及时率。根据法定传染病不同分类的报告时限,若网络直报的病例按规定时限报告,计为及时。计算公式为:法定传染病报告及时率(%)=报告及时病例数/网络报告病例数×100。(3)纸质(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纸质(电子)传染病报告卡的必填字段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有效证件号、性别、年龄、人群分类、病人属地、现住详细地址、疾病名称、病例分类、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死亡日期(如果无死亡,此项不纳入考核)、填卡日期、报告单位和报告医生,且对填写内容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填写无缺失,计为完整。计算公式为:纸质(电子)报告卡填写完整率(%)=填写完整的纸质(电子)报告卡数/实查纸质(电子)报告卡数×100。(4)纸质报告卡填写准确率。法定传染病报告卡必填字段填写完整,同时与门诊或住院登记信息一致,填写字迹清晰且无明显逻辑错误,无涂改则视为准确,电子订正卡应与纸质订正卡信息一致,视为准确。医疗机构已建立电子病历系统且具备自动生成传染病报告卡时,可不对报告卡填写的准确性进行评价。计算公式为:纸质报告卡填写准确率(%)=填写准确的纸质报告卡数/填写完整的纸质报告卡数×100。(5)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纸质报告卡内容与网络直报信息系统中电子卡必填项内容完全相符则视为一致,任一项不符合认为不一致,对于网报订正卡,纸质订正卡也应有相应订正视为一致。计算公式: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纸质报告卡与网络报告卡一致的报告卡数/纸质报告卡中进行网络报告卡数×100。(6)报告卡有效证件号填写完整率。法定传染病报告卡有效证件号字段填写完整,同时与门诊或住院登记有效证件号信息一致,填写字迹清晰,无涂改则视为填写完整。计算公式:报告卡有效证件号填写完整率(%)=填写有效证件号的报告卡数/实查纸质(电子)报告卡数×100。以上报告质量评价病例均不含港澳台、外籍病例。(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现状调查。1.各级卫生计生行政机构了解各年度用于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及组织开展传染病报告质量督导检查等情况。填写附表2。2.各级疾控中心调查日常监测情况,包括传染病报告卡核实、查重及审核的频次等;了解开展辖区传染病信息报告质量评估和技术指导情况;了解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相关技术培训情况;了解从事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和设备使用情况;核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填写附表3。3.医疗机构(1)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含电子病历)的使用情况。与诊疗传染病相关的感染科、急诊科、内科、儿科、皮肤科、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及发热门诊等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本(或电子病历)项目设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2)检验部门、影像部门传染病登记及反馈情况(含电子病历)。查阅检验部门和影像部门的登记项目设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有异常结果的反馈机制。(3)调查院内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工作,包括报告质量自查、评估及相关技术培训等。(4)了解院内法定传染病诊断知识培训情况。(5)了解传染病报告管理专职人员和专用设备配备情况。(6)了解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传染病报告的管理和应用。(7)核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附表4)四、组织领导AA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自查工作的具体事宜,确定辖区内各地区年度调查机构,并对自查工作开展督导检查。AA市疾控中心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指导辖区旗县(区)级疾控中心完成自查工作及数据录入工作。五、数据收集、汇总和上报(一)各旗县(区)级疾控中心在每季度自查工作结束后,对属地原始数据(《AA 市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中的附表1及表2)、复印的纸质报告卡进行汇总、录入与确认(《AA市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中的表5),于下一季度或下一年的第一个月的20日前,上报至AA市疾控中心流行病科进行汇总。AA市疾控中心负责现场复核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纸质和电子版原始资料在各级疾控中心保留一年备案。(二)各年度12月31日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完成现场复核工作,于次年1月31日前将相关调查结果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在此基础上,AA市卫生计生委于各年度11月31日前组织完成现场复核工作。附表:1.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登记表(门诊、住院登记)2.医疗机构调查表3.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查表4.疾控中心调查表5.AA市旗县季度督导汇总表表5-1 季度医疗机构调查情况汇总表表5-2 季度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一览表附表1 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登记表(门诊、住院登记)注:请在相应位置填写编号,(1)医院级别标准1:①省级②地市级③县区级④乡镇级;(2)医院级别标准2:①三级②二级③一级或未分级(以当年《医院分级管理标准》为准);(3)病例来源:①门诊②住院;(4)科室类型包括:①内科②儿科③感染科④急诊⑤腹泻病⑥肝炎门诊⑦其他,请具体注明;(12)发病日期缺失时填写病人就诊日期;(15)网络直报系统中自动生成的唯一编号;(17)可填写未进行网络报告原因等。被调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调查时间: 年月日调查组成员: 。。表2 医疗机构调查表单位名称: 。近3年年均门诊量: 人次; 全年传染病报告数: 人次医院级别标准1:①省级②地市级③县区级④乡镇级医院级别标准2:①三级②二级③一级或未分级;被调查单位领导签字: 调查时间: 年月日调查组主要成员签字:表3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查表单位名称: 级别:①省级②地市级③县区级被调查单位领导签字: 调查时间: 年月日调查组成员签字:表4 疾控中心调查表单位名称: 级别:①省级②地市级③县区级被调查单位领导签字: 调查时间: 年月日调查组主要成员签字:表5 AA市旗县季度督导汇总表表5-1 ( )年第( )季度医疗机构调查情况汇总表上报单位: 抽查月份: 上报日期:填表说明:1、此表用于季度统计上报表。2、此表第一行为“举例”。填表要求:①中填写本年度内调查的所有医疗机构名称;②填写数据,“漏报率”;③、④、⑤-1、⑥-1填写缺失或不规范项目;⑤-2、⑥-2、⑦、⑧划“√”的表示存在问题,无问题的不划。表5-2 ( )年第( )季度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一览表上报单位: 抽查月份: 上报日期:填表说明:1、此表用于季度统计上报表。①中填写本年度内调查的所有医疗机构名称;②填写医院级别,如“三级”“二级”“一级”“无级别”;填表中率的计算:请注意准确率的计算其分母为“填写的纸质报告卡完整数”!!!准确的纸质报告卡数应≤填写的纸质报告卡完整数1、法定传染病报告率(%)=网络报告病例数/抽查病例数×100。2、漏报率(%)=100-法定传染病报告率(%)。3、法定传染病报告及时率(%)=报告及时病例数/网络报告病例数×100。4、纸质(电子)报告卡填写完整率(%)=填写完整的纸质(电子)报告卡数/实查纸质(电子)报告卡数×1005、纸质报告卡填写准确率(%)=填写准确的纸质报告卡数/填写的纸质报告卡完整数×100。6、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纸质报告卡与网络报告卡一致的报告卡数/网络报告病例数×100。。
四川省甘洛县传染病信息网络直报管理与信息质量控制

【 中图分 类号】R 9 1
【 文献标 识 码】B
【 编 号】1 7 — 2 0 2 0 )8 b 一 2 一 2 文章 6 3 7 1 (0 7 O ( ) 1 8 O 乡卫生 院 、 个 县 医 院 、 个 妇 幼保 健 站 的传染 病 信息 报告 工 1 1
作 都是 由我们 统一 审 核 , 各单 位 负责 收 卡和 进行 网络 直报 。 1 . 2网络技 术参 数 信 息 上报 使用 国家统 一 配置 的联 想 电脑 。 P P C U: 4处理 器 ; 内 存 2 6 硬 盘 8 G; 色 显 示 器 ;DK调 制 解 调 器 或 AD L 5 M; 0 彩 S S; 直 拨 电话 线 路 ; 日本 兄弟 F X 2 8 A 8 0功 能机 传 真 机一 台 。信
县妇 幼保 健站 和疾 控 中 心结 核专 报 与艾 滋 病专 报 )负 责 , 具
1. . 1调查 方法 2 0 ~ 0 6年 。 次对 乡 镇卫 生 院及 以 上 医 3 0 5 20 两
疗机 构 的相关人 员采 用 听取汇 报 、 现场 填写 调查 问卷 、 现场 资 料核查 、 网络 直 报 现 场操 作 模 拟 和 质 量 审 核 . 对 工 作 中有 并
拟 和质量 审核 , 出 问题后 进 行管 理 和整 改 , 比两 年 网络 直报 信 息质量 相 关数 据 。 结果 : 县 网络 直报 率 由 2. 查 对 全 1% 3
上 升到 9 .%: 62 网络信 息重 复 报告 率 由 75 .%降 到 36 报告 及 时率 由 5 .%上升 到 8 .%; .%; 23 96 审核 及 时率 由 6 .%上 升 93
不 断 走 向成 长 、 熟 , 成 还可 以确 保 导 师 在 研究 生 教 育 培 养过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导方案范文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导方案范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导方案范文1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履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和管理制度。
一、报告范围和程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和所在科室应当立即电话报科主任、护士长、防保科,节假日报总值班。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防保科或总值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知院长和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和调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在院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我院行政领导的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
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
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我院应急系统。
(二)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生负责制。
(三)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五)在我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专业及相关人员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督导检查方案

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督导检查方案根据卫生部《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方案》和《xx市xxxx年疫情信息管理与疾病监测工作计划》,制定xx区xxxx年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督导检查方案。
一、目的通过现场督导检查,了解我区网络直报实际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进一步提升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质量。
二、检查时间每季度末(3月中下旬、6月中下旬、9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
三、检查对象全区各医疗机构。
四、检查内容及方法1. 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情况(1)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使用1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设置及规范使用情况。
门诊日志至少要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9项基本内容。
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10项基本内容。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感染科、急诊、内科、儿科、皮肤科、住院部等与诊疗传染病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病人登记本,检查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有无漏登和缺项。
(2)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及反馈机制检验部门登记项目应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
影像部门(含放射科、B超室等)检查登记应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年龄、检查结果。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是否建立了异常化验结果必须返回送检医生或科室的反馈机制(包括门诊和住院)。
检查方法:查阅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包括检验室、放射科、B超室电子登记系统),检查2项目是否齐全、登记是否完整;反馈机制以反馈记录或医生签字为准。
(3)医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通报及处理机制院内设专门部门及专人负责本院传染病报告数据的常规分析,分析不同时期医院接诊的主要传染病,并将分析结果在院内及时通报。
院内应制定对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与流程。
传染病漏报检查规章制度

实用标准文案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定本制度。
1、门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住院部各科室要认真填写病人出入院登记。
2、各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根据疫情报告时限及时填卡上报,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自查管理工作。
3、医务科、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督导检查工作。
4、预防保健科必须根据规范要求每日 2 次及时深入科室收集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负责检查传染病报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
5、预防保健科必须对检查情况进行每周一次小结,每月一次总结,每季度汇总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
对发现漏报者必须上报院部,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6、医务处负责检查各临床科室、预防保健科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预防保健科要深入各科室开展督导工作,要求检查和督导有记录、有结果、有汇报。
检查和督导每月一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真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制定本制度。
1、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3、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报工作,实施每周小结,每月有总结。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5、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 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6、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及责任人给予100 元罚款处理。
7、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 3 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金,并通报全员,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范文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工作,提高传染病的网络直报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传染病网络直报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及时掌握传染病的爆发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2、原则:(1)准确性原则:网络直报的内容必须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时效性原则:网络直报应及时进行,确保及时掌握传染病的情况,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3)规范性原则:网络直报需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三、传染病网络直报的范围和内容1、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
2、内容:(1)传染病基本信息:包括病名、病原体、传播途径、潜伏期、临床表现等。
(2)病例信息:包括发病时间、性别、年龄、居住地、职业等。
(3)防控措施:包括隔离措施、消毒措施、人员防护措施等。
(4)治疗方式: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
(5)疫情动态:包括传染病的发病趋势、病例增长趋势等。
四、传染病网络直报的程序和方法1、程序:(1)发现传染病疫情后,立即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传染病的网络直报。
(2)省级、市级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收到的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及时上报给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收到的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研判,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5)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统计分析和研判的结果上报给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方法:(1)网络直报系统: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配备网络直报系统,用于传染病的网络直报工作。
(2)数据采集和录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组织专人进行传染病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数据传输: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通过网络将传染病的网络直报信息传输给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传染病网络直报的责任和义务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负责传染病的网络直报工作。
传染病督导方案

传染病督导方案引言传染病是指由细菌、病毒、寄生虫等感染有机体后在体内繁殖并引起疾病的一类疾病。
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对于维护公共卫生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制定传染病督导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一套传染病督导方案的基本框架和内容,旨在提供一种科学、可行的管理方法,以确保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高效运行。
1. 督导目标传染病督导方案的首要目标是确保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有效进行。
具体目标包括:•及时发现和报告传染病疫情;•快速调查和采取控制措施;•有效落实传染病防控卫生标准;•加强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机制;•提升医务人员和公众的传染病防控意识。
2. 督导内容传染病督导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传染病疫情监测建立完善的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包括定期收集和分析传染病的疫情数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督导机构应指导各级卫生部门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并提供科学、及时的建议。
2.2 传染病疫情调查针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督导机构应指导相关人员进行快速调查和采取控制措施。
调查包括对疫情的传播途径、患者流行病学史和病原学特征等方面的认真分析,以便采取合适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2.3 传染病防控卫生标准制定和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卫生标准,包括病原体的传播途径、传播速度和传播范围等方面的规定。
督导机构应定期检查各相关单位的防控措施是否得当,并提出改进建议。
2.4 传染病监测和报告机制建立健全的传染病监测和报告机制,包括医疗机构、学校和社区等单位的传染病报告和监测工作。
督导机构应对各单位的监测和报告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
2.5 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加强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包括通过媒体、互联网和社区等渠道向公众普及传染病的基本知识和防控措施。
督导机构应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并对宣传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
3. 督导机制为确保传染病督导方案的有效实施,应建立健全的督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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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方案一、背景2004年我市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上线运行,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进入崭新阶段。
截至2008年底,我市疾病监测信息系统运行良好,疫情报告质量不断提高。
全市疫情报告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大部分县(区)硬件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疫情网络运行稳定,大疫情报告和各专病报告系统工作正常,并能对日常数据进行有效地分析与反馈。
2008年,全市网络直报综合质量指标全面达标,居全省第一,其中网络直报报告及时率99.9%,审核及时率99.98%,江西省“零”报告系统日平均执行率99%,全年无重卡,网络直报单位运转率达100%。
2009年是我市传染病实现网络直报的第六年,为了进一步巩固成绩,及时发现网络直报工作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使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更加规范科学、及时有效,市卫生局拟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的通过现场督导检查,了解基层网络直报实际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网络直报工作重点,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11月7日卫生部第37号部长令)《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6年6月2日)《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06年1月1日)《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41号部长令)《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2005试行版)《南昌市传染病监测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程序》(2009年修改版)四、检查对象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五、检查方式及范围(一)检查方式由市卫生局组织市、县疾控中心有关专业人员对辖区各类机构进行抽查。
(二)检查范围本次现场督导检查内容主要针对2009年开展,部分内容将涉及2008年(见本方案有关规定)。
被检查的单位主要有: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省级综合医院、市级医院、县(区)综合医院为必检单位,另随机抽取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每一县(区)总检查单位不少于4家。
六、检查内容(一)卫生行政部门1. 本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和完善情况。
2. 是否为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提高疫情报告质量提供必要经费保障条件。
是否下拨用于传染病网络直报、设备更新维护、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技术培训、督导检查等专项工作经费(要求有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
3. 2008年度是否组织开展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质量的督导检查,有无表彰奖励及处罚(要求有方案、记录及总结)。
4. 是否对辖区医疗机构诊疗记录登记进行统一要求与规范,包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放射科及检验科登记簿等登记项目统一设置及规范使用,发文并进行现场督导检查(要求制定下发的正式文件及现场督导检查记录)。
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结果均记录于附表1-1。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监测管理工作1.1 建立对异常监控信息的快速反应流程动态监视本辖区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完成报告卡的审核、查重等各项工作;重点建立对异常监控信息的快速反应流程,包括对异常信息快速确认、处理应对等环节,以书面监控记录及相关的检查核实报告为准。
异常信息主要包括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不明原因肺炎以及本地罕见传染病或其它不明原因发病、死亡等。
1.2 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管理(1)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传染病零缺报情况、报告及时性、审核及时性、重复报告等质量进行检查核实与综合评价,查找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文字资料为准)。
(2)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综合指数率,以传染病直报系统最近一个月的评价数据为准。
1.3 传染病监测资料分析利用与反馈(1)是否开展传染病监测资料日、周、月、年周期分析;当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是否开展相关的流行病学分析或专题分析报告。
(2)是否及时将常规各项分析报告向辖区报告单位进行反馈(以实际可查的反馈形式为准,如正式发文或网络直报系统反馈)。
2. 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开展情况2008年度是否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检查与评估,对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进行督导检查。
要求有方案、检查原始记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提出改进措施与建议等总结文件。
针对所发现的问题是否开展二次督导检查,以文字资料为准。
2008年度是否开展与传染病网络直报有关的专题调研,要求有调研方案及总结等文档记录。
2008年度是否对同级、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对下级在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及时给予解决或答复,对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要求以电话或其它书面记录为准。
3. 培训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培训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本年度对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监测资料分析利用、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统计规则等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对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属地医疗机构相关人员。
要求有相关资料和培训会议文档记录。
请注重培训知识与内容的更新,要求及时将卫生部下发的有关文件进行培训落实。
4. 网络直报设备配置网络直报专用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带无线上网卡)各一台、激光打印机、疫情专用电话。
对各级疾控中心的检查结果均记录于附表1-2。
(三)医疗机构1. 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情况(1)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使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设置及规范使用情况。
根据卫生部1996年印发的《全市法定传染病医院报告管理检查与居民回顾性调查方案》相关要求以及医疗机构诊疗登记的有关规定,门诊日志至少要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9项基本内容。
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10项基本内容。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感染科、急诊、内科、儿科、皮肤科、住院部等与诊疗传染病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病人登记本,检查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有无漏登和缺项。
(2)检验科室、影像诊断科室登记及反馈机制检验科室登记项目应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
影像诊断科室(含放射科、B超室等)检查登记应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年龄、检查结果。
检验科室、影像诊断科室是否建立了异常化验结果必须返回送检医生或科室的反馈机制(包括门诊和住院)。
检查方法:查阅检验科室、影像诊断科室登记(包括检验室、放射科、B超室电子登记系统),检查项目是否齐全、登记是否完整;反馈机制以反馈记录或医生签字为准。
(3)医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通报及处理机制院内指定有关科室及专人负责本院传染病报告数据的常规分析,分析不同时期医院接诊的主要传染病,并将分析结果在院内及时通报。
院内应制定对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与流程。
检查方法:现场查阅相关分析文档及反馈记录、相关的机制与流程。
(4)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院内自查确定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自查组成员(含分管院长及各临床科室主任等)、周期、自查内容(是否报告、及时报告率)及奖惩等。
发现漏报、不及时报告等方面问题时,能够提出针对性处理及整改措施。
检查方法:现场查阅有关自查记录、整改文档及总结(自查组成员签字)。
(5)传染病报告设备医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科室拥有网络直报设备(包括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上网设备、报告专用电话或传真机),操作系统齐全(有防病毒软件),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网络直报密码。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查阅相关记录、直报人员进行现场操作。
2. 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培训与考核医院应定期组织临床医生、新进人员开展关于《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的专业培训,注重培训内容的更新,及时学习卫生部下发有关传染病诊断、报告、防治管理方面的文件。
并注意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查阅相关培训、考核文档。
3. 传染病报告质量抽查评价指标包括:传染病报告率、传染病及时报告率、纸质报告卡填写信息准确率、完整率、纸质报告卡填写与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
检查方法:查阅2008-2009年度检查当月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记录,核实传染病报告情况;复印传染病报告卡,核实纸质报告卡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与网络直报信息的一致性。
要求:①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内、儿、感染等科的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中随机抽查法定传染病病例15例(门诊病例10例,住院病例5例),乡镇级医疗机构抽取5例。
若该单位本年度相关记录中,未查到1例法定传染病,请注明门诊量,并注意查明相关原因。
②病例分布应注意包括本年度不同月份的病例,抽查的相同病种不能超过50%。
③病种:仅抽查急性传染病,应注意抽查呼吸道、肠道、虫媒及自然疫源性、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等不同传播途径传染病,如麻疹、流脑、霍乱、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疟疾、乙脑、流行性出血热、甲型肝炎、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等。
不含肺结核、乙肝、梅毒、淋病、丙肝。
④住院病例需查阅病案资料,填写病例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
⑤复印10份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从抽查的15例传染病中查找,不足则另行补充,对补充纸质卡片的要求同上。
乡镇卫生院复印5份。
对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分别记录于附表1-3、附表1-4。
七、组织与实施(一)人员安排本次督导检查分设3个组,每组3人,组长由市疾控中心有关人员担任,组员由市、县(区)疾控中心专家组成。
(二)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