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2015年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2015年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2015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高,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筛选了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案例一浙江温州赖中超卤味烤肉店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对赖中超、蒋成全经营的卤味烤肉店销售的卤肉上瘾,怀疑添加违禁物质。
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混有罂粟粉的调味料20克、罂粟壳350克。
经查,赖中超为拉拢回头客,自2014年8月,在加工卤肉时采用将完整罂粟壳放在汤料包里置于卤汤中,或将罂粟壳碾磨成粉末,混入其他香料,直接撒在卤肉上等方式,进行非法添加。
根据赖中超供述,执法人员查处了向其销售罂粟壳的仟家味调味品店,以及该店的上线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淑芳香料商行,共查获罂粟壳19千克。
卤味烤肉店经营者赖中超、蒋成全被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列入2015年第二期瓯海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仟家味调味品店和淑芳香料商行的经营者黄剑文、傅莉莉、葛淑芳3人已被人民检察院以贩毒罪提起公诉。
案例二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扣“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天富生”菊花玉竹片、“天富生”芡实片等多种标注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可疑产品。
经检验,“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含有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属于在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分,涉嫌犯罪,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调查。
食品安全法治十大案例

食品安全法治十大案例
以下是一篇关于食品安全法治十大案例的文章:
嘿,朋友们!今天咱要来聊聊食品安全法治的十大案例,这可都是与咱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儿啊!你想想,要是吃的东西不安全,那得多闹心呀!
先说说那个“毒奶粉”事件吧!那可真是让无数家长揪心啊。
好好的孩子,就因为喝了有问题的奶粉,健康受到那么大的威胁,这多让人愤怒啊!这就像是有人在咱的心尖上扎了一刀似的。
那些不良商家怎么能这么黑心,为了赚钱啥都不管不顾了?这难道不是在坑害咱老百姓吗?
还有那个“地沟油”的事。
哎呀呀,一想到那些从下水道捞出来的脏油,又被端上了餐桌,就觉得胃里一阵翻涌!这就好比是把垃圾硬塞给咱吃呀!那些用这种油的饭店,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再看“注水肉”的案例,好好的肉非得注水,这不是坑人吗!就跟给气球打气一样,把那水分注进去,重量是上去了,可质量呢?咱老百姓买回去的到底是肉还是水啊!
这些案例不就是在给我们敲警钟吗?食品安全多重要啊,这可是关系到咱们每个人的健康呢!咱不能任由这些坏家伙乱来呀!咱得拿起法律的武器,让他们知道乱来是要付出代价的!就像那句话说的,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那些违法的人,终究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我就不信了,还治不了他们啦!这些案例就是在告诉我们,对于食品安全,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我们每个人都要睁大眼睛,好好监督,让我们的餐桌变得安全又放心!你说是不是?
观点结论:食品安全法治十大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重视食品安全,同时运用法律手段严惩违法者,共同守护我们的餐桌安全。
食品安全案例

相应处罚
今年1月10日前后,该厂销售经理曹某将一车约8吨左右 的假牛羊肉卷运往吉林德惠,民警开车跟随700公里,对曹 某在沿途进行销售的过程进行取证。
•
• 1月下旬,辽宁警方出动100余名民警,一举将加工厂打 掉,现场查获已添加非法添加剂且尚未销售的羊肉卷、牛肉 卷40余吨,包括工厂负责人李某、销售经理曹某在内的32名 同伙被刑事拘留。目前,警方已基本将流入市场的假羊肉和 牛肉卷追回。 • 据悉,市场上的羊肉卷一般为20多元到30元一斤,而李 某的工厂所制作的羊肉卷有的连10元一斤都不到,所以很多 饭店都在明知肉不正规的情况下,贪图便宜大量购入。警方 表示,这些饭店也会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劣质羊肉卷生产内幕
•
公安部查处其肉制品加工厂的毒羊肉卷案后,该工厂就 停止生产了,工人们都已经下岗了。 • 昨日,辽沈晚报、北国网记者联系上沈阳一家生产混合 肉片的食品公司经理吴飞(化名),他表示,公司从2013年 2月便已经停止运作。他也向记者揭秘了一些“混合肉片” 的内幕消息。
•混合羊肉卷生产是否有国家标准? • 以一款该公司经销的速冻羊肉卷为例,净重:5000g,价 格为1200元/件。其标明产品标准号:GB/T9961-2008,但 经查询,该标准为鲜、冻胴体羊肉,并非特指“混合羊肉”。
真假羊肉的辨别
劣质羊肉卷的质量问题
• 亚硝酸钠超标2000倍
• 经检测,李某工厂所制作的牛羊肉卷所用的黏合剂和保水剂的主要成 分为亚硝酸盐,且含量严重超标。 •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在生鲜肉或冷冻肉中,每千克食物中亚硝酸 钠(亚硝酸盐中的主要成分之一)的含量不得超过3毫克,而李某生产的 假肉卷中每千克亚硝酸钠的含量竟达到8.69克,超标2000多倍。民警在 暗访中还了解到,一些饭店在向李某购买几次假肉卷后,曾向他们反映, 肉一煮就碎,客人有投诉。针对这个情况,李某将鸭肉中黏合剂的比例 由1.5%提高到2.2%,这样制成的肉卷煮熟后也不会散碎,而黏合剂的主 要成分是亚硝酸钠。 • 根据李某等人的供述,在生产中,每100斤肉里他们大约要放两斤的添 加剂。据了解,成人摄入0.2~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死。同时, 亚硝酸盐也是一种强致癌物质,会诱发食道癌等多种癌症。亚硝胺还能 够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对胎儿有致畸作用。
学校食品安全案例

学校食品安全案例时间:2015/7/20 9:32:24 点击量:9〖案例一〗学生好奇误食桐子果伤害事件2003年3月13日,某镇村小学的部分学生,晚饭后在学校操场边玩耍,有学生来到桐子果树下,捡到落在地面的桐子果,剥开后吃果仁,先后有47名学生捡吃了桐子果,数量3至10粒不等,晚上9点左右,有学生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的症状。
经老师询问,有同学说是吃了地上捡的桐子果,随后凡吃了桐子果的同学纷纷出现相同的症状。
后经卫生部门调查证实这是一起误食桐子果所导致的中毒事件,共导致47人中毒,无死亡。
提示:此事件发生,是由于小学生好奇心理,以及缺少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所致。
建议:各级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让其不要随意采摘和捡拾不知道其属性的野果、“三无”产品等不健康食品食用。
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卫生、教育部门,配合开展对学生进行及时治疗。
〖案例二〗学生食用变质米干中毒事件2001年10月10日,某镇村小学发生一起因食用变质米干,导致53人发生中毒的事件。
经食药部门调查,学校食堂所供应的米干是10月9日下午2:00左右从米干厂购买,然后放置于班车行李架上托运,班车几经停留,直至9日晚上才送到学校食堂,食堂工作人员收到米干后,在室内常温下放置,到10月10日供应早点时,距米干出厂已经17个小时,炊事员在抓米干时发现有粘黏、馊味,已明显变质,但未引起注意,只将米干在开水里烫了一下就加入肉汤、佐料供学生食用,最终导致了食物中毒事故。
提示:此事件发生,是由于未按规定程序采购食品、未按规定验收入库,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
建议:各级各类学校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食堂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及健康知识教育培训,完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强化食品加工环节、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制度落实。
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卫生、教育部门,配合开展对学生进行及时治疗。
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2015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高,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筛选了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案例一浙江温州赖中超卤味烤肉店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对赖中超、蒋成全经营的卤味烤肉店销售的卤肉上瘾,怀疑添加违禁物质。
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混有罂粟粉的调味料20克、罂粟壳350克。
经查,赖中超为拉拢回头客,自2014年8月,在加工卤肉时采用将完整罂粟壳放在汤料包里置于卤汤中,或将罂粟壳碾磨成粉末,混入其他香料,直接撒在卤肉上等方式,进行非法添加。
根据赖中超供述,执法人员查处了向其销售罂粟壳的仟家味调味品店,以及该店的上线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淑芳香料商行,共查获罂粟壳19千克。
卤味烤肉店经营者赖中超、蒋成全被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列入2015年第二期瓯海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仟家味调味品店和淑芳香料商行的经营者黄剑文、傅莉莉、葛淑芳3人已被人民检察院以贩毒罪提起公诉。
案例二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扣“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天富生”菊花玉竹片、“天富生”芡实片等多种标注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可疑产品。
经检验,“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含有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属于在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分,涉嫌犯罪,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调查。
食品安全法案例

食品安全法案例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和法规。
食品安全法案例是指在实际生活中发生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案例,包括食品安全事件、违法行为等,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和研究,可以总结出各种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原因和解决方案。
一、中国“毒奶粉”事件2008年,中国爆发了一起关于毒奶粉的严重食品安全事件。
这起事件涉及多家生产企业,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深思。
经调查发现,参与生产的厂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添加了有害物质三聚氰胺,以提高奶粉的蛋白质含量。
这导致了大量的婴儿发生肾脏病变和尿路结石等严重后果。
针对这起事件,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食品安全。
首先,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人员和资金投入,提高了监管力度。
其次,加强了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商家的检查和监管,严惩违法行为。
此外,增加了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毒奶粉事件的发生使中国的食品安全形势受到了严峻的考验,也使中国政府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起来。
这起事件的经验教训是,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的缺失、监管不力和市场环境失序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
为了维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
二、美国“油脂计划”事件1973年,美国爆发了一起关于油脂计划的丑闻事件。
该计划旨在控制油脂消费量以应对能源危机,但很快被揭发涉及了食品安全问题。
据揭发者披露,计划中的食品厂商在食品中添加了动物油脂替代品,并没有标明在产品上。
这一行为涉及伪造和欺骗消费者。
这起事件给美国社会带来了巨大的震动,并促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首先,完善了食品标签规定,要求食品制造商必须在产品上标明所有成分。
其次,加强了对食品企业的检查和监管,设立了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此外,加强了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监控和检查。
通过这起事件,美国意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和监管。
盘点2015年食品安全大事 件

据了解,工业用“碳酸氢铵”是皮革厂拿来泡皮革的软化剂,含砷、铅等重金属,吃下肚恐会伤肝肾。 至于“硫酸铝铵”(铵明矾)也同样含有重金属,很可能对肾功能不好的人造成铝中毒,同时增加阿滋海默症风 险。
食品安全无小事,每一个事件都值得我们去关注。回顾2015年食品安全问题,相对 于前几年,食品安全曝光问题大大减少。但是现状却不容乐观,食品中毒事件频频发生, 工业盐中毒、细菌中毒、农残中毒等防不胜防,据统计2015年因为各种食品安全事件经 济损失至少500亿元,死伤人数上万人,光上半年比较典型且死伤人数较多的食品中毒 事件就68起,平均每3天就一起食品中毒事故;因“利”而生的黑作坊屡禁不止,加工 环境脏乱差、原材料腐烂劣质是黑作坊的标签,其生产的各种“黑暗食品”流向消费者 的餐桌,我们可能无一例外都消费过。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盘点2015年食品安全都发生了哪些大事,我们又经历了怎么 的食品安全事件,这些事件对我们的生活又有哪些影响和改变。
一、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 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十四、济南抽检食品41批次不合格 毒韭菜农残超标203倍
济南市食药监局公布了今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此次共抽检了1935批次食品,检出41批次不合格。
食品安全事件10大案例

食品安全事件10大案例食品安全是我们每个人都关注的重要问题。
在过去的几年里,全球各地都发生了许多令人震惊的食品安全事件。
这些事件不仅对人们的健康构成威胁,也对食品行业的信誉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本文将介绍10个最引人注目的食品安全事件案例。
1. 中国婴儿奶粉事件这是中国食品安全领域最令人震惊的事件之一。
在2008年,中国发生了一系列婴儿奶粉中毒事件。
数万名婴儿因为喝下了含有有害物质的奶粉而出现严重健康问题甚至死亡。
这一事件引发了全国范围的恐慌,并引起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广泛关注。
2. 欧洲马肉丑闻2013年,欧洲爆发了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丑闻,涉及到一些肉食制品中掺杂了马肉。
这种欺诈行为对欧洲肉制品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也引发了人们对食品供应链的质量控制的严密审查。
3. 美国鸡蛋沙门氏菌污染事件2010年,美国爆发了一起鸡蛋沙门氏菌污染事件,导致上百人感染。
这次事件揭示了美国鸡蛋供应链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迫使政府和企业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和措施来确保食品质量。
4. 日本核辐射污染风波2011年,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核泄漏事故后,海洋中的鱼类和其他海产品受到了辐射的污染。
这一事件引发了全球对日本海产品的担忧,对日本渔业和食品出口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5. 孟加拉国有毒食油事件2008年,孟加拉国发生了一起大规模的有毒食油事件,导致数千人中毒,数百人死亡。
这起事件揭示了孟加拉国食品供应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监管不足。
6. 印度三聚氰胺奶粉事件2009年,印度暴露出一系列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上百名婴儿因食用了含有有害物质的奶粉而丧生或导致严重健康问题。
这一事件引发了对印度食品安全标准的质疑,并促使该国改进其食品监管体系。
7. 阿根廷转基因大豆风波阿根廷是全球最大的转基因大豆生产国之一。
然而,转基因农作物在阿根廷引发了一系列争议,包括破坏当地生态系统和对人类健康的潜在威胁。
这一事件引发了全球对转基因食品的广泛争议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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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2015年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2016-03-14信息来源:国家食药总局网站2015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高,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筛选了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案例一浙江温州赖中超卤味烤肉店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对赖中超、蒋成全经营的卤味烤肉店销售的卤肉上瘾,怀疑添加违禁物质。
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混有罂粟粉的调味料20克、罂粟壳350克。
经查,赖中超为拉拢回头客,自2014年8月,在加工卤肉时采用将完整罂粟壳放在汤料包里置于卤汤中,或将罂粟壳碾磨成粉末,混入其他香料,直接撒在卤肉上等方式,进行非法添加。
根据赖中超供述,执法人员查处了向其销售罂粟壳的仟家味调味品店,以及该店的上线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淑芳香料商行,共查获罂粟壳19千克。
卤味烤肉店经营者赖中超、蒋成全被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列入2015年第二期瓯海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仟家味调味品店和淑芳香料商行的经营者黄剑文、傅莉莉、葛淑芳3人已被人民检察院以贩毒罪提起公诉。
案例二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扣“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天富生”菊花玉竹片、“天富生”芡实片等多种标注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可疑产品。
经检验,“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含有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属于在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分,涉嫌犯罪,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调查。
经查,2014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泽安家族利用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和其在全国20多个省市开设的诊所作为掩护,以看病开处方的形式,销售其违法生产的森健降糖冲剂等10种假冒保健食品。
这些产品均标注虚假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在11批次产品中检出化学物质格列本脲、盐酸二甲双胍等药物成分。
此案共查获上述假冒保健食品35000余瓶,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江苏南京“7·21”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南京市建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多家成人用品店销售的保健食品疑似为假冒伪劣产品。
2015年7月21日,建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11家性保健店进行了突击查处,发现11家性保健店存在销售宣称壮阳功能的假冒保健食品行为。
经检验,在相关产品中均检出“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药物成分。
经深入追查,涉案假冒保健食品的生产窝点位于河南郑州和三门峡市,犯罪嫌疑人檀伟强、席海霞、席兰伟等人以租赁的房屋为加工窝点,购卖大量空胶囊、西地那非、淀粉等原料,以及空瓶子和外包装盒等包装材料,将西地那非和淀粉混合装进空胶囊,包装后制成成品销售至江苏、山东等多个省份。
上述11家性保健店经营者通过陕西省西安市的郝辉和翟文静购进这些假冒保健食品进行销售。
此案共查获“金伟哥”、“植物伟哥”、“德国黑蚂蚁”等有毒有害保健食品近百个品种共计90多万颗,西地那非粉末25公斤,涉案金额约130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建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广西柳州市桂坤酒厂、德顺酒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配制酒案2015年6月2日,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公安机关通报的线索,到柳州市桂坤酒厂进行调查,对该厂生产的“金锅功夫酒”进行抽检,在其中检出西地那非成分。
经联合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柳州市桂坤酒厂为使其产品达到宣称的功效,利用柳州绿神生物有限公司提供的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原料,生产“金锅功夫酒”。
调查时发现,柳州市德顺酒厂也从柳州绿神生物有限公司购买含西地那非成分原料,生产“瑶健酒”和“柳霸神养生酒”进行销售。
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行动,查获“金锅功夫酒”、“瑶健酒”、“柳霸神养生酒”共17000余瓶,相应半成品酒1124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德顺酒厂厂长韦茂来、桂坤酒厂厂长胡强、提供配制酒原料的麦广贤已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五广东省惠州市老铁烤鱼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6月,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线索,惠州市惠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惠阳区孙长付经营的老铁烤鱼店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对餐后汤底和该店使用的调味料“草果粉”抽样检验。
结果显示,在调味料“草果粉”中检出罂粟碱。
2015年7月7日,惠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经查,老铁烤鱼店老板孙长付为吸引消费者来店就餐,在调味料“草果粉”中违法添加罂粟壳。
惠阳区检察机关对老铁烤鱼店老板孙长付和厨师孙双利以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2015年12月16日,经惠州区法院判决,被告人孙长付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孙双利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例六海南邓翔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糖精枣”案2015年9月1日,根据群众举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海口市南北水果批发市场查获疑似问题青枣3.3吨,经检测含有糖精钠(网友称之为“糖精枣”),含量为0.3g/kg。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经过缜密调查,会同广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广东省雷州市英利镇一举捣毁加工“糖精枣”的“黑窝点”,当场查获大量腐烂青枣及加工工具和设备。
经查,2015年8月20日以来,涉案人邓翔从外地运来青枣,先在烧热的水中过一遍,然后将焯过水的青枣倒入水池里,加入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钠等添加剂进行浸泡,制成“糖精枣”,然后运往南宁、北海、海口等地销售,总数达30余吨。
按照国家标准,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钠等添加剂严禁在青枣使用。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邓翔等生产销售“糖精枣”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该案已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例七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天然居大酒楼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2015年2月25日,古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87名就餐者在天然居大酒楼就餐后出现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食物中毒症状。
古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派执法人员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中毒患者救治同时,对天然居大酒酒楼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该酒楼擅自变更了经营场所、食品加工间布局,未重新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热菜加工间存有食品原料,且生熟不分;操作人员违反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不认真执行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上述违法行为增加了发生食物中毒风险。
经对现场留样的菜品和食物中毒患者排泄物抽样检验,致病性微生物沙门氏菌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天然居大酒楼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列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古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天然居大酒楼作出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2920.00元,处以货值金额十倍罚款129200.00元,并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案例八河北省邢台市冉荣阳、崔保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白酒案2015年初,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公安机关通报,称邢台市豫西市场冉荣阳涉嫌购进假冒名牌白酒在市场上销售。
经鉴定,冉荣阳从河南濮阳祥和商贸有限公司等地购进的大量所谓名牌白酒均为假冒产品。
邢台市食品安全办立即调集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骨干与公安干警组成联合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并商请河南、山东、四川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案件协查。
经过近8个月的缜密侦查,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邢台市公安局联合对制售假酒犯罪链条各环节人员进行了抓捕。
专案组在邢台将犯罪嫌疑人冉荣阳抓获,在其经营的门市、库房查获假冒名牌白酒共2500余件;在山东冠县,一举端掉郑金良的制假窝点,查获假冒各种名牌酒6000余件,查封了一条用于灌装假酒的生产线以及大量制假设备;在河南濮阳对祥和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摸排,查获公司负责人崔保红委托包材公司定制的大量相关品牌的酒盒、酒箱等包材;在成都市,查清邓聪批发假冒名酒违法事实,并实施抓捕。
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捣毁窝点7处,查获假冒白酒制品共计7.2万余件(约45万瓶);查处包材公司2家,查获假酒包装盒30万个、外包装箱4万余个,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冉荣阳等11名犯罪嫌疑人违反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已被邢台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九浙江金华市串串香食品有限公司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肉制品案2015年5月20日,浙江省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金华市串串香食品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对“哩脊肉串”、“蒙古肉串”等产品现场抽样送检,有1批次“蒙古肉串”检出日落黄,有3批次“哩脊肉串”检出诱惑红。
经查,该企业为了使肉串“卖相”更好,在“蒙古肉串”“哩脊肉串”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日落黄”“诱惑红”,上述不合格速冻肉串共13191箱,涉案金额180余万元。
在速冻调制食品中添加日落黄和诱惑红,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企业相关责任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