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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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读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全面解读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全面解读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动产管理问题逐渐凸显,为了解决各地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混乱和不透明现象,我国于2016年10月1日全面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对于确保不动产权益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核心目标是建立一个统一、权威、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体系,实现不动产权益的明确和确权登记工作的规范化。

通过全面统一登记,可以避免重复登记、虚假登记和冒名登记等问题,从而减少不动产纠纷的发生,提高不动产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登记范围扩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不动产登记的范围从传统的房地产扩大到了土地、林权、矿权等不动产类型,确保了各类不动产的权益都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2. 登记程序简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登记程序进行了简化和规范化,取消了一些繁琐的登记手续和要求,提高了登记的效率和便利性。

3. 登记信息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要求将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公开,包括不动产的权属状况、地籍图等信息,提高了不动产交易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 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登记机构的设置、人员配置、业务流程等,提高了登记机构的专业性和服务水平。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不动产交易的效率得到了大幅提高,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时间大大缩短,减少了企业和个人的等待时间和成本。

其次,不动产权益的安全得到了有效保护,不动产交易的纠纷和争议大幅减少。

最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为不动产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总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对于建立健全的不动产管理体系、维护不动产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培训和规范,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提高登记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 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人

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 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人
功 能和 布 局 等 条 件 的 ,运 用 经 济
地使用 权调查 和确权登记 工作 。
在 符 合 规 划 和 用 途 管 制 的 前 提
和 税 收 手 段 进行 调 节 ,可 以按 照
下, 探 索 完 善 出让 、 租赁 、 人 股 等
多种 形 式 的农 村集 体 经 营 性 建设 用 地 流 转 试点 , 形 成兼 顾 国家 、 集
纳入 土地利用 全生命周 期管理 ,
实 施 闭环管 理 。
( 四) 建 立 不动 产 统 一 登 记 制
导 、 以原 土 地权 利 人 为 主 体 的转
型 开 发 机 制 ,推 动 成 片 区域 整 体 转 型 。原 土地 权利 人分 散 的 . 可 建 立 区县 政府 主导 、原 土 地 权 利 人 参 与 的 联合 开发 体 。经 区县 政 府
理复 垦 。
( 二) 促 进 存 量 工 业 用 地 调 整
获取 方 式 和 使 用 条 件 、规 划 土 地 用途和使 用条件 等多种 因素 , 创
新 土地 收 储 管 理 ,完 善利 益 共 享 机制 ,充 分 调 动 原 土 地权 利 人 的
积极 性
的 土地 转 让 、 租赁 、 抵 押 的二 级 市
规划 实 施 存 量 工 业 用 地 的 整体 转 型 。积 极 探 索 零 星 存 量 工业 用 地
的多 渠道 转 型开 发模式 。
( 三) 开 展 中心 城 城 市更 新 。
探 索 存 量 商 业 、服 务 业 等 功 能性
项 目升 级 改 造 路 径 ,提 升 中心 城 服务 功能 。严格 土地 用 途管 制 , 对
记机构 、 登记 簿 册 、 登记 依 据 和 信

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关于本市实施不动产登记“全·网·通”服务改革的通知

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关于本市实施不动产登记“全·网·通”服务改革的通知

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关于本市实施不动产登记“全·网·通”服务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8.02.24•【字号】沪不动产登〔2018〕9号•【施行日期】2018.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本市实施不动产登记“全·网·通”服务改革的通知沪不动产登〔2018〕9号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各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本市实施不动产登记“全·网·通”服务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全·网·通”为全面服务、网上办理、信息互通。

通过对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等工作进行流程改造、系统升级和资源整合,实现办事体验明显提升、审批效率明显提高、成果应用明显优化的工作目标。

主要内容包括:(一)全面服务。

只找一个窗口、办理时限缩短。

将当前房地产交易登记和税收办理需要分别跑交易、税务、登记3个部门,调整为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统一时限。

同时,根据不同业务类型,缩短办理时限。

(二)网上办理。

网上申请办理、最多跑一次。

结合市政府办公厅推进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提供网上申请不动产登记服务。

(三)信息互通。

信息互通共享、避免重复提交。

一是数据成果开放给“互联网+政务服务”数据中心。

二是从“互联网+政务服务”数据中心获取业务办理需要的数据,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二、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全面服务”根据不动产登记“全·网·通”服务改革的整体部署,从2018年1月30日起启动“全面服务”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一)精简办理流程。

将不动产交易登记由原来的4个环节,精简为签订合同与申请登记、缴税、领取权证3个环节。

设置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不动产交易登记所需要的交易、税务、登记审核材料,实行内部流转,并联审批。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

规划和自然资源SHANGHAI TUDI■J■■马7・■i.Fir■■=1rj科I5根据《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1、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研究起草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自然资源、测绘、地名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组织划定、实施和管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文化保护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3、参与编制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规划。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单元规划、重要地区的详细规划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

指导各区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规划。

受市政府委托,依法审核、审批各类规划。

4、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优秀历史建筑和市级以上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

负责城市地名、城乡规划设计、城市建设档案等管理工作。

负责城乡规划、土地、地质矿产资源、测绘等行业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

5、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土地管理相关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前规划、土地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

6、统筹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依据国家自然06Shanghai Tudi2019/HSHANGHAI TUDI规划和自然资源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统筹推进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工作。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4年修正)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4年修正)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4.04.14•【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施行日期】2003.05.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4月14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的决定》修正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房地产登记行为,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登记。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登记,是指房地产登记机构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地产他项权利和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房地产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事项进行记载、公示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等房地产权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资源局)是本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登记管理工作。

市房地资源局所属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处(以下简称市登记处)负责本市房地产登记的日常工作。

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受市登记处委托,具体办理房地产登记事务。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市房地资源局对区、县房地产登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房地资源局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地产登记册和登记信息系统,制作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并制定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

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和登记信息系统的要求,对房地产登记册进行记载、公示。

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

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

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上海市是中国国家中心城市,享有上海派的特色,也是发达的经济、金融和商业中心。

近年来,上海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加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因此,上海市市委市政府实施了《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障人民持有不动产的安全权益,改善和发展房地产市场,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不动产登记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法》和《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条例》,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准确、及时、规范地开展登记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不动产登记准确可靠。

(一)不动产登记权力不动产登记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涉及不动产转让的房地产交易行为的依法审查、实施登记,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不动产权利。

(二)不动产登记收费不动产登记要收取一定的登记费,根据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收费项目包括:房地产交易登记和依法办理房地产权证换发登记费;办理更正登记、更换房地产证登记费;登记并缮证登记费;抵押登记费;其他费用。

(三)不动产登记审查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申请人的身份,审查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是否真实有效,审查申请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等。

二、不动产登记实施(一)办理流程申请者应持完整有效《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关在经过审查后,认定申请无误,经认定后,可正式办理。

(二)理解标准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机关会根据不动产的性质,以及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合同、证书或者确认书来进行理解和办理。

(三)登记细则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机关将根据不动产的性质,分别规定不同的登记规范,如宅基地、合同房、住宅、商铺、车位等,对法律效力、登记时间、登记原因等进行分类。

三、不动产登记监督(一)监督力度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机关将建立监督机制,全面实施计划监督、日常巡查、以及案件审查等三种监督措施,强有关登记行为的监督,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的质量。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1.1 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动产交易日益频繁,不动产登记工作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传统的不动产登记方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的需要,为了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规范化、简化化,需要制定本方案。

1.2 目标本方案旨在建立一个统一.高效、透明的不动产登记系统,提供便捷的注册登记服务,确保不动产交易的有效性和法律的合规性,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二.制度与管理2.1 不动产登记制度2.1.1 法律依据依据《不动产登记法》,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确保登记服务的法律依据和合规性。

2.1.2 登记机构设立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服务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2.2 统一登记流程2.2.1 不动产登记申请2.2.1.1 申请人资格明确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性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

2.2.1.2 申请材料明确不动产登记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权属证明、联系明、不动产调查报告等。

2.2.2 登记受理与审核2.2.2.1 受理条件明确不动产登记受理的条件,确保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后方可受理。

2.2.2.2 审核程序规定不动产登记的审核程序,包括初审、复审等环节,确保审核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2.3 登记信息录入与管理2.2.3.1 录入系统建设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实现登记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和查询。

2.2.3.2 信息管理规范制定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规范,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

三.服务与保障3.1 服务对象明确不动产登记的服务对象,包括不动产权利人、权属纠纷当事人等。

3.2 服务内容3.2.1 不动产查询提供不动产查询服务,方便权利人、当事人了解不动产的权属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

3.2.2 不动产登记申请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服务,指导申请人进行申请材料准备和申请流程。

3.2.3 不动产权属证明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服务,为不动产交易和法律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本市贯彻执行住房限售等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房管规范市[2011]2号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本市贯彻执行住房限售等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房管规范市[2011]2号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本市贯彻执行住房限售等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本市贯彻执行住房限售等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房管规范市[2011]2号)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就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住房限售规定,以及配合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沪府发〔2011〕3号)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凡在本市购买住房的,购房人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除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技术规定(试行)》提交相关文件外,还应当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二、自《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凡在本市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均应执行《实施意见》中的限售规定,购买住房的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日期为准:1、除取得动迁安置房(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等以外,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下同)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并在申请房地产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时提交。

2、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下称房地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违反限售规定从事房地产销售、经纪业务;在签订售房合同、经纪合同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申报表》,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核对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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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重组 。
政 经资 源 , 以更 惊 心 动 魄 的角 力 , 以维
和非 农业 户 口性质 区分 , 建立 城 乡统 一 的户 口登 记制 度 。 北京 取消农 业 和非农 业 户 口性 质 区分 。统一 登 记 为 居 民户
口, 是 对人 口服 务管 理 的一 种创 新 。建 立 与 统一 城 乡 户 口登记 制度 相 适 应 的 教育 、 卫生 计生 、 就业 、 社保、 住房、 土 地
9月 3 0日( 华盛顿时 间) , 国 际 货
币基金组织 ( I MF ) 宣 布 纳 入 人 民 币 的
以来 , 大型 央企 间重组 整合 的步伐 明显
加快。 去年 8月 , 党 中央 、 国务 院印发 的
《 关 于 深化 国有 企业 改革 的指 导 意 见 》 对 国企 改革 进行 了全 面部署 , 对 推动 国 有 资 本合 理 流 动 优 化 配置 提 出了 明 确 要求 。 前不久 , 国务 院办 公厅 印发 的《 关
北京推 出 《 进 一步推进户籍 制
度 改革 的 实 施 意 见》
近 日, 北京 推 出《 进 一 步 推 进 户籍
制度 改革 的实施 意见 》 ,取 消农业 户 口
外运长航、 中 国五 矿 和 中 国 中冶 、 中粮 和 中纺 、 港 中旅 和 国旅 、 中国建 材 和 中
材 、宝 钢 和 武 钢 7组 1 4家 中 央 企 业 联
费。
动产 统一 登记 制度 。届 时 . 房 地产 登记 由不 动 产 登 记 替代 。房 地 产 权证 书 和 登 记证 明停 止 发放 , 颁发《 不 动 产 权证
书》 和《 不 动产 登 记证 明》 。 该制 度 实施
前依法核发 的各类不动产权 属证书 、
登记 证 明继 续有 效 , 权利不变动 , 证 书 不更 换 。
降了 1 . 8 %, 其 中出 口下 降 了 1 %, 进口 下降了 2 . 9 %。我 国外 贸进 出 口现 在仍
然不 能盲 目乐 观 ,形 势依 然 复杂 严 峻 。 今 年前 8个 月 。 中国 出 口产 品遭 遇 的贸
及人 口统 计 制度 ,实施 居 住证 制度 , 健 全人 口信 息 管理 制度 , 实 现跨 部 门信 息
落之 后 , 据称 , 2 0 1 6年新能 源补 贴 原本 预定 在 7月 出台 , 但 由于骗 补 事件 复杂
性 导 致延 后 , 预计 在 1 0月 出 。 新 能源汽
车准 入 门槛 以及 补 贴 要 求 都 将 不 断提 高 ,新能 源车 补贴标 准 有 具体 要求 , 比 如能 耗 、 电池容 量 以及最 高补 贴金 额 等 有具 体要 求 。
于 推动 中央 企 业 结 构调 整 与重 组 的 指
特 别提 款 权 ( S D R) 新 货 币篮 子 于 1 0月 1日正 式 生效 ,拉 加 德 总裁 发 表声 明 称 ,这反 映 了人 民币 在 国 际货 币 体 系
中不 断 上 升 的地 位 ,有利 于 建 立 一 个 更 强 劲 的 国 际货 币金 融 体 系 。 中 国人 民银行 对人 民币正式 纳入 S D R 以 及 拉加 德 总 裁 的声 明表 示 欢 迎 。分 析 人
性 。2 0 1 6年 新 能源 车 补 贴有 望 于 今年 1 O月 “ 靴子” 落地 。在 清 查骗 补 告 一段
宝 钢 与 武钢 ,中 国建 材 与 中 材集
团, 港 中旅 与 国旅 集 团 ……近 一段 时期
人 民 币入 篮 S DR: 全 球 购 买 力
隐形 大 山开始 崩 塌
我 国 外 贸 依 然 面 临 较 大 国进 出 口总 额下
持这 一压 制 。 外 媒 也称 , 人 民币 将成 为 重要 的 国际储 备 货 币 ,并 且很 快 会 被
大 量 地 用 在 全 球 贸 易 和 金 融 交 易 当
中。人 民币入 篮 后 , 预计 五 年 内会 有万 亿美元 流 人 中国 。
窄 。从 进 口看 , 受去 年 基 数 较 低 、 大 宗
商 品价格 有 所 企 稳等 因素 叠 加 影 响 , 8 月 月 度 进 口转 正 并 创 3年 来 最 大 单 月
增幅。
新能 源汽 车 补贴 有望 1 0月 落 大 型 央 企 间重 组 整 合步 伐加 快

随着 清查 骗 补 、 政 策堵 漏 以及 准入 门槛 提高 。 中国新 能源 车正 逐渐 回归理
导 意见 》 对 进一 步优 化 中央企 业 资源 配
置, 促 进 央企 结 构 调 整 、 转 型升 级 提 出 了新 的要求 。去 年 以来 , 国资委 先后 完 成 了 中国远 洋和 中 国海运 、 招 商局 和 中
士指 出 , 这是近 3 0 0年来 , 中 国第 一 次
问 鼎世 界 金融 领 域 里 的 核 心 权力 。人 民 币距 离 突破 美 元 对 中 国全 球 购 买 力 的压 制 , 更 近 了一步 。 而 唯一 从 这个 压 制 中获 利 的 美 国 ,必 然 将 拿 出更 多 的
的整 合和 共享— — 作 为首 都 , 这 无疑具
资 讯
度 出 口、进 口分别 增长 5 . 9 %和 1 0 . 8 %,
为 2 0 1 4年 1 1月 以来月 度 出 口、 进 口首 次 实现 “ 双升 ” 。 从 出 口看 。 3月份 以来 , 外 贸 出 口 累 计 降 幅 已 连 续 6个 月 收
程 中. 一 些环节 并 未得 到有 效把 关 。有 业 内人 士 提 出 ,奖 补 资 金发 放 分 为 申 报、 发放、 使 用 三个 阶 段 。目前 , 三个 环 节 的 运作 都 不 够 细 致 、 规范 , 且 尤 其 缺 乏 后 续 动 态 监 管 。这 种 情 况必 然 影 响 资 金 的 实 际效 用 ,造 成 国 家资 源 的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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