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DOC】
嘉兴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嘉兴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和《嘉兴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嘉委办〔2005〕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指评价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对象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活动。
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
人事行政部门按照评审权限制定年度评审计划,及时向社会发布评审相关信息。
第四条凡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职数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
第二章申报程序及材料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按属地原则,经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的申报渠道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第六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
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报告;(三)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获奖、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科研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材料;(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等材料;(五)学历、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还需提供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六)本人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七)评价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申报的有关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第七条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由评价机构负责。
嘉兴市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嘉兴市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一、工作实绩:任现职以来,绩效考核总积分在全校排名前30%、中40%、后30%比例,分别得50分、40分、30分,按学期分别计算,取其均分。
二、兼职:(任现职以来,需提供学校相关证明材料)1.班主任工作,按每年3分累计得分。
⒉教研组长,按每年2分累计得分;备课组长,按每年1分累计得分。
3.管理人员:年级主任3.5分/年,中层副职、学籍管理员(盱教发[2010]131号)4分/年,中层正职4.5分/年,副校5分/年。
注:兼职从高到低分别按100%、50%、35%累计得分。
三、学历:研究生8分,本科5分,专科3分。
四、教职龄:教龄每年1分;校龄每年2分(任现职以来);职龄每年3分。
符合条件参评当年未上的,第二年另加10分;第三年另加20分;在基本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第四年直接占用指标。
五、教学类获奖:(任现职以来)含优课、优案、教学论文、辅导奖等,以上奖项须与申报学科、自己任教学科、学段相符。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相同内容按最高奖一次性计分,不累加。
)六、教科研:(任现职以来)1.发表论文:国家级6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
(发表论文要求:①内容与教育教学相关,②须第一作者,③限5篇累计得分,超一篇另加1分,④须提供知网或万方、维普查询打印页)2.专题研究(已结题)︰国家省级20分,市级10分,县级6分(主持人、其他人分别按100%、80%计算得分)。
3.示范课、观摩课: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校级1分。
七、各类表彰((任现职以来,累计得分。
):1.综合表彰: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5分,县级3分,校镇级2分。
⒉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分别加2分。
八、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每优次2分。
九、师德:1.任现职以来,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有处分一票否决。
2.任现职以来,凡因工作不力被通报的有一次扣1分。
3.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如县及以上统考未完成教学任务、统考科目均分与同轨相差20分及以上一票否决。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6.09•【字号】浙人社发[2014]89号•【施行日期】2014.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89号)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为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经研究,我们制定了《201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高评委办公室根据《评审计划》,及时对本系列或专业评审工作作出部署,并将相关文件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纸质文件1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邮箱:***********************.cn),以便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相关信息。
二、为改革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方式,我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将于近期出台,有关评审权下放、评价标准制订和具体评审管理办法等按照《意见》要求执行。
关于评审工作的其他要求仍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从今年起,高评委专家库的组建、执行评审委员会的抽取和高评委评审对象资格审查等权限将全面下放给各高评委办公室。
各高评委在召开评审会议之前,应向我厅报告评审工作准备情况(含附件5、6、7、8),经省人力社保厅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
设在设区市的高评委参照上述办法,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报告评审工作准备情况后报我厅备案。
四、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送审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和送审程序。
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要把好材料审核关,申报对象的《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等送审材料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高评委办公室在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评前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后,各高评委办公室应对评审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应予认真调查核实。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荣誉市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荣誉市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0.08•【字号】嘉政发〔2015〕74号•【施行日期】2015.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荣誉市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嘉政发〔2015〕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荣誉市民”评审实施细则》已经七届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2015年10月8日“嘉兴市荣誉市民”评审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嘉兴市荣誉市民”评审工作,根据《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嘉兴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办法》(嘉人大常发〔2015〕6号)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嘉兴市荣誉市民”评审必须坚持“本人自愿、对我友好、诚实守信、贡献突出”的原则。
第三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市外其他人士,可以作为“嘉兴市荣誉市民”评审对象:(一)在推进本市对外交往、开展交流合作、建立友好城市关系中贡献突出的。
(二)促进海峡两岸交流和国家统一,促进港澳地区与内地交流,为“一国两制”方针的贯彻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为本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城市发展规划、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献计献策,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贡献突出的。
(四)为本市引进资金、人才、先进技术和设备,培训管理人员,促进高新技术发展贡献突出的。
(五)在本市直接投资,经营期限为5年以上,被推荐人在嘉兴连续工作1年以上,企业已投产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达到B 类以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1.投资一般性项目,注册资本在3000万美元或相应人民币以上的;2.经认定为世界500强投资项目或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等;3.投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或相应人民币以上的。
嘉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嘉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嘉兴市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确保奖励工作公正、公平和公开。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浙科发成〔2008〕258号)、《嘉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嘉政发〔2006〕100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嘉兴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奖以及对全市科技奖励的指导管理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嘉兴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条嘉兴市科学技术奖授予在本市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员。
第五条嘉兴市科学技术奖是授予单位和个人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六条嘉兴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管理、审核工作及全市科技奖励的指导、管理工作。
第二章授奖第七条嘉兴市科学技术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 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嘉兴市科学技术奖包括嘉兴市自主创新重大贡献奖、嘉兴市自主创新贡献奖、嘉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三个奖项,其中自主创新重大贡献奖每3年评审1次,自主创新贡献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评审1次。
自主创新重大贡献奖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人,每人奖励20万元人民币。
自主创新贡献奖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8人,每人奖励2万元人民币。
科学技术进步奖每次授予一等奖不超过5项,每项奖励5万元人民币;二等奖不超过20项,每项奖励2万元人民币;三等奖不超过70项,每项奖励0.5万元人民币。
极个别特殊奖项可在奖励范围内结合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第八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单位应当是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完成单位。
《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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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浙委办〔2004〕7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指评价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对象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活动。
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
人事行政部门按照评审权限制定年度评审计划,及时向社会发布评审相关信息。
第四条在本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职数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
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材料,经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无主管部门的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等按属地原则,经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的申报渠道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无主管部门的省级企业直接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第六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
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报告;(三)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获奖、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科研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材料;(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等材料;(五)学历、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还需提供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六)本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七)评价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申报的有关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第七条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2024年浙江省嘉兴市理论知识考评员试题(完整版)

2024年浙江省嘉兴市理论知识考评员试题(完整版)1、单选题(共100题)1. 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部分采用( C )的执行标准进行评判。
A 、常用B 、适用C 、通用D 、实用2. 1994年3月,原劳动部和人事部联合颁布了(C)。
A、《职业技能鉴定规定》B、《工人考核条例》C、《规业资格证书规定》D、《劳动法》3. 鉴定要素一般( B )可逐级分为多个层次。
A 、由小至大B 、由大至小C 、由上至下D 、由左至右4. 以下不属于劳动保障部对技师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的改革内容是( A )。
A 、调整职业资格等级B 、考试方式改为“以考为主,以评为辅”C 、国家一级技能竞赛获奖者可直接授予高级技师资格5. 试卷正文中各题型的顺序结构是按( A )的顺序排列。
A. 填空—选择—判断—简答—计算—论述—绘图B. 判断—填空—选择—简答—计算—论述—绘图C. 判断—选择—填空—简答—计算—论述—绘图D. 填空—选择—判断—简答—计算—绘图—论述6. 以下关于职业选择说法中,正确的是( B )。
A 、职业选择是个人的事,与社会发展要求无关B 、人们有选择职业的自由,但不等于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职业C 、职业选择自由与“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相矛盾D 、树立职业理想容易导致人们在择业上不顾社会需求。
7.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 C )。
A 、只是一种法律规范B 、只是一种道德规范C 、既是法律规范,又是道德规范D 、既不是法律规范,也不是道德规范8. 我国现行的( A )是国家证书制度的主体。
A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B 、职业技能证书制度C 、职业证书等级制度D 、职业技能等级制度9. 职业技能鉴定试卷属于( A )。
A. 国家机密B. 省级机密C. 核心机密D. 试卷机密10. 证书发证机关处应盖 ( A )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专用章。
A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B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C、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D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11. 以下选项不属于职业分类的意义的是( C )。
嘉兴初、中级职称评审规定及相关办理指引

在嘉兴工作几年了,为评职称准备了两年,刚开始嘉兴评职称需要学分,第一年不知道,没有赶上上学分。
第二年课时买了,以为安然无恙了,结果才知道第二年就要连续两年的学分,那么前一年没有买上的,还差一年的学分,资料准备好也白费了。
第三年继续买课时,才知道原来课时有公共学时和专业学时,网站也各不相同,自己个人办理评职称没有指引真是很难摸索,为此特地写一个流程,供大家参考。
首先看一下以下嘉兴最新评建筑职称的要求。
—1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嘉建组〔2020〕95号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港区建设交通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20〕2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条件(一)评审基本条件按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2 —知(嘉人社〔2019〕77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不作为必备条件,但纳入评审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二)评审工作中有关继续教育的要求,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20〕13号)文件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继续教育情况纳入评审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正常及后学历申报人员均须提供近4年(2016-2019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我市申报人员可以登录嘉兴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
若申报人未满足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可在申报前补学2018、2019年度继续教育。
(三)申报工程师人员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未满4年或大专以下学历,需提交《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附件10),其自评分须达到105分以上(每年度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并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