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实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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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试行)

广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试行)

广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试行)项目编号审查内容审查办法是否合格1 企业负责人应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可通过答卷或现场提问答等方式考查。

(相关的法规、规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等)、*2 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部门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医疗器械的质量具有裁决权。

查机构设置文件、职能、现场询问。

*3 质量管理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的大专(含)以上学历,并有1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工作的实践经验。

(相关专业指机械、工程、电子、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化学等专业。

)查看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现场询问。

4 应有与经营规模、产品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查花名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5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维修和仓储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经营人员不得兼质量验收员。

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销售负责人须经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查花名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培训相关证明。

6 建立人员的健康档案,直接接触无菌医疗器械、植入医疗器械等的人员,应持健康证明上岗,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及精神病等的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查制度、档案、健康证明原件、花名册等。

*7 办公场所不应设置在居民住宅区内。

办公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查现场、核对地址、查看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8 具有与经营规模、产品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仓库,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仓库周围应卫生整洁,无污染。

仓库内应干净整洁,门窗严密,地面平整。

查看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现场。

9 仓库应配备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特性要求的设施设备或装置。

主要包括:用于避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检测、调节温湿度、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

广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广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广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2012版征求意见稿)附则:一、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Ⅱ、Ⅲ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换发、变更、补发的申请。

经营体外诊断试剂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医疗器械的,依其规定。

二、本标准分为通用要求和专用要求,第1~第20款为通用要求,编号W1-W5、A类、B类、C 类、D类、E类、F类、G类为专用要求。

检查验收时,通用要求和专用要求中适用条款均须全部符合要求。

有1条以上不符合要求的,判定为验收不合格三、分类说明【管理类别依《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02版)规定】:A类:6815、Ⅲ类6866。

B类(高风险产品):Ⅲ类6804、Ⅲ类6821、Ⅲ类6822(F类除外)、Ⅲ类6845、Ⅲ类6846、Ⅲ类6864、Ⅲ类6865、6877。

C类:Ⅱ类6821、Ⅱ类6822、6826、6840、6841、Ⅱ类6845、6854、6855、6856、6857、6858。

D类:6823、6824、6825、6828、6830、6831、6832、6833、6870。

E类:6863、Ⅱ类6864、Ⅱ类6865、Ⅱ类6866。

F类:角膜接触镜(软性、硬性、塑形角膜接触镜)及其护理用液。

G类:除A~F类以外,《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02版)中其它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的Ⅱ类医疗器械。

四、名词解释:1、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指机械、工程、电子、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化学、检验、物理、计算机、材料、自动化、药械贸易、药械市场营销、药械信息等专业。

2、临床医学专业:指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

3、第三方医疗器械现代物流企业:指建立在医疗器械供应链架构下,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以现代物流设施设备为基础,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方便、快捷、规范的医疗器械物流综合服务平台的企业。

该类企业资质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4、首营企业:指企业购进医疗器械时,与其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

医疗器械最新验收标准

医疗器械最新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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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经营助听器的企业, 其经营场所应设置有:接待室、医学检查室、听力测试室等, 并有良好的环境及卫生条件。应配备专业听力测试设备或仪器, 至少应包括:具气骨导测试功能的测听仪、音叉、耳科检查器械及用于助听器调试的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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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仓库应有保持医疗器械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
质量管理人(指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3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有2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质管员应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并有1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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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
经营验配类产品的企业, 经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含同一址库房)应不小于50平方米。经营场所应设立在临街铺面或者商务楼, 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或居民小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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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经营角膜接触镜的企业, 其经营场所应设置有:检查室、验光室、配戴台和洗手池, 并具有良好的卫生条件。应配备视力表、检眼镜、镜片箱、电脑验光仪或综合验光仪、裂隙灯等(硬性角膜接触镜应增加角膜曲率计)仪器、设备。
购进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购进日期、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购进数量、生产厂家、注册证号、规格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批号或灭菌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
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2年, 但不得少于3年。
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2年,但不得少于3年。
查记录。
4007
验收时应同时对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2年, 但不得少于3年。销售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保存。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试行)》。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三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了解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和质量验收组或者质量验收人员,质量管理机构应不少于3人。

第五条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应具有与所经营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技术职称,并有1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工作的实践经验;其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与所经营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技术职称。

经营第Ⅲ类医疗器械的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其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经营第Ⅱ类医疗器械的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质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规定,了解所经营产品的技术标准。

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医疗器械的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七条企业应具有质量验收人员,并具有一定的学历或者技术职称。

经营第Ⅲ类医疗器械的企业质量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所经营产品的技术标准。

经营第Ⅱ类医疗器械的企业的验收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熟悉所经营产品的技术标准。

第八条质量管理和质量验收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和本企业的其他工作部门兼职。

第九条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从事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部门或者专业技术人员。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详细)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详细)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详细)医疗器械验收标准(详细)1. 验收目的医疗器械验收旨在确保医疗器械在购入后的质量达到预期标准,以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患者的安全。

2. 验收范围2.1 医疗器械的外观和包装- 外观:应当检查医疗器械的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无明显划痕和变形,表面没有明显污渍;- 包装:应当检查医疗器械的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破损或者异物。

2.2 医疗器械的标识和说明书- 标识:应当检查医疗器械的标识是否明确,包括厂商的名称、型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说明书:应当验证医疗器械是否附带完整的说明书,并检查说明书中是否包含正确和清晰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3 医疗器械的功能检查- 功能:应当验证医疗器械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并进行相应的测试和验证;- 参数:应当检查医疗器械的各项参数是否符合规定范围,并与其它相关设备进行比对。

2.4 医疗器械的安全性验证- 安全性:应当验证医疗器械的各项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并进行安全性测试;- 电气安全:应当检查医疗器械的电气安全,例如接地是否良好、电缆是否完好等。

2.5 医疗器械的清洁和消毒要求- 清洁:应当检查医疗器械的清洁程度是否符合要求,包括表面的污渍和残留物;- 消毒:应当验证医疗器械是否已按要求进行消毒,并了解消毒方法和过程是否正确。

2.6 医疗器械的附件和配件- 附件:应当检查医疗器械所附带的附件和配件是否齐全,并与说明书进行比对;- 耗材:应当检查医疗器械所需的耗材是否充足,并与其它相关设备的耗材进行比对。

3. 法律名词及注释3.1 医疗器械管理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00年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了规定和管理。

3.2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指南》:指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规范性文件。

4.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 医疗器械的验收记录表- 医疗器械的功能及参数测试记录表- 医疗器械的安全性验证记录表- 医疗器械的清洁和消毒记录表- 医疗器械的附件和配件确认记录表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00年颁布的法规,对医疗器械的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指南》: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工作。

医疗器械验收细则

医疗器械验收细则

医疗器械验收细则医疗器械验收细则一、概述医疗器械验收是指对购进的医疗器械进行检查、测试和评估,以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细则旨在规范医疗器械验收工作,保障使用单位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二、验收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购进的所有医疗器械,包括但不限于医用电子设备、医用耗材、手术器械等。

三、验收内容1. 质量检查:对医疗器械的外观、材质、加工工艺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2. 功能测试:对医疗器械的功能进行测试,确保其性能正常、稳定。

3. 安全评估:对医疗器械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使用安全、辐射安全等方面。

4. 标志标识:检查医疗器械的标志标识是否正确、清晰。

5. 附件配套:检查医疗器械的附件是否齐全、配套。

6. 文件资料:检查医疗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书等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合规。

四、验收程序1. 提供验收材料:供应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资料等,以便进行验收。

2. 验收组成员:确定验收组成员,包括使用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采购人员等。

3. 验收计划: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方法等。

4. 实施验收:按照验收计划进行实施,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查、测试和评估。

5. 验收报告:编制验收报告,记录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6. 验收结论:根据验收结果,判断医疗器械是否合格,并做出验收结论。

五、验收标准1. 国家标准:医疗器械的验收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进行,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产品标准:医疗器械的产品标准参照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范和产品说明进行。

3. 行业标准:如有适用的行业标准,也应参照进行验收。

六、验收记录1. 验收报告:对每次医疗器械验收进行记录,包括验收日期、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信息。

2. 验收记录保存:将验收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一定期限,以备查阅和追溯。

七、验收结果处理1. 合格:医疗器械验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可以正常使用。

2. 不合格:医疗器械验收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需与供应商沟通,协商解决办法。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1.引言该文档旨在明确医疗器械验收的标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使用者和患者的生命健康。

本文档适用于医疗器械的采购、交付和验收环节,以及相关质量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供应商和相关部门。

2.验收要求根据《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以下是医疗器械验收的基本要求:2.1 合法合规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且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要求的医疗器械产品。

2.2 质量认证医疗器械必须具备有效的质量认证,如ISO 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E认证等。

2.3 安全性医疗器械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安全标准,防止使用过程中的意外伤害或负面影响。

2.4 效能和性能医疗器械必须具备明确的产品性能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准确性、精度和稳定性等。

2.5 标识和说明书医疗器械应配备完整的标识和使用说明书,以便使用者正确操作和维护。

2.6 包装和运输医疗器械的包装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性。

2.7 配件和附件医疗器械应提供齐全的配件和附件,并且与主机之间具有良好的兼容性。

2.8 退货和保修条款与供应商协商一致的退货和保修条款,以应对医疗器械出现质量问题时的处理方式。

3.验收流程根据医疗器械验收要求,以下是一般的验收流程:3.1 验收准备确定需要验收的医疗器械及其配件,准备相关验收检测设备和工具。

3.2 验收依据根据医疗器械的标准、技术要求和合同约定,制定验收依据和验收标准。

3.3 验收方式根据医疗器械的特点和性能,选择适当的验收方式,包括外观检查、物理性能测试、功能性能测试等。

3.4 验收记录记录医疗器械的验收结果,并及时反馈给供应商和相关部门。

4.验收后处理根据医疗器械验收结果,进行适当的处理,包括签收、入库、安装调试、培训使用等。

5.监督和管理建立医疗器械质量监督和管理机制,包括定期抽检、质量跟踪、风险评估等,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6.结论医疗器械验收是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详细)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详细)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详细)医疗器械验收标准一、合用范围本标准合用于医疗器械供货商的产品验收过程。

二、验收标准1. 包装要求:(1)外包装应完好无损,标签应清晰易识,无涂改、污损、掉落之处。

(2)内包装应无明显破损,保护器械不受外力伤害。

(3)器械及其零配件的包装物应能抵御常见运输中的冲击、振动、压力和倾斜等。

2. 尺寸、质量、计量要求:(1)尺寸应符合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2)质量应符合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3)计量应符合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3. 外观质量要求:(1)器械应无锈蚀、变形、划痕、破损、裂纹等此类不良变化。

(2)器械应无异味、刺激性气味等不良气味。

(3)器械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麻点、斑点、气泡、夹杂等明显外观缺陷。

4. 功能性能要求:(1)器械应无渗漏、扭曲、变形、卡滞、绕线不良等功能性不良问题。

(2)器械应符合产品说明书或者标准要求的使用标准。

5. 安全性要求:(1)器械应不存在安全隐患,操作过程中保证用户安全。

(2)器械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

(3)产品需要符合医疗安全标准和法规,例如CE认证等。

三、验收程序1. 收货前:(1)进货人员应查收包装标签、封装有无损坏。

(2)仓库管理人员应对货物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查,如有疑问,可要求供货商出具包装单、交货单等证明材料。

2. 收货时:(1)验收人员应检查货物的外观、数量、质量等。

(2)验收人员对尺寸、质量、计量、外观质量、功能性能、安全性等要求进行检查。

(3)验收人员要求供货商将质量问题整改后重新交货,商品数量不足时也需整改后重新交货。

3. 收货后:(1)验收人员应对收货记录和验收合格证明进行整理。

(2)验收人员应将验收结果及时提示库存管理工作,及时送货上架以便使用。

四、附件列表1. 包装单2. 交货单3. 验收合格证明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CE认证: 是由欧盟颁布的强制认证制度,对欧盟内的医疗器械等产品做出强制性认证规定,是欧盟市场准入的必经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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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07
年修订)》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广东省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07年修订)》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2007年7月15日施行,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附:广东省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07年修订)
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核发、变更、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验收发证,各分类中包含的Ⅰ类医疗器械除外,开办“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申请的,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标准所指广东省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江门市、
惠州市、中山市。

2、分类说明:
A类(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6815、6866(一次性使用输液(血)器(针)类)。

B类:Ⅲ类6821、Ⅲ类6822(隐形眼镜及其护理用液类除外)、Ⅲ类6846、Ⅲ类6877.
C类(设备):6823、6824、6825、6826、6828、6830、6831、6832、6833、6840、6845、6854.
D类(医用材料):6863、6864、6866(一次性使用输液(血)器(针)类除外)。

E类:软性、硬性(透气性)角膜接触镜(俗称隐形眼镜)及其护理用液类。

(注:表内2、4项中的“类别”是指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各类别)
3、验收所有内容符合要求或仅有一条非*项不符合要求的,判定为验收合格;有一条*项或者两条非*项不符合要求的,判定
为验收不合格。

(注:*17、*18、*20每项中,若其中一小条不合格应判定该项为不合格)。

4、相关专业指机械、工程、电子、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化学、检验、物理、计算机、材料等专业。

5、本标准自2007年 7月 15日起实施,《广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试行)》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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