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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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及填报说明.doc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及填报说明.doc

感谢你的阅读附件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感谢你的阅读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及总体说明(一)本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的附表,适用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查账征税的纳税人填报。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不填报本表。

(三)本表主要任务:一是对税法加速折旧,会计未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预缴环节对折旧额的会计与税法差异进行单向纳税调减。

当该固定资产的会计折旧额大于税法折旧额时,不再填写本表,预缴时也不作纳税调增,纳税调整统一在汇算清缴处理。

二是对于税法、会计都加速折旧的,对纳税人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情况进行统计。

(四)填报要求1.税法折旧小于会计折旧后,本年度内预缴要保留“累计”和“原值”金额,“本期”不再填写。

当税法折旧额小于会计折旧额(或正常折旧额)时,在本年度内以后月(季)度申报时,该项固定资产此后月份、季度的折旧情况不再填写本表。

为便于统计优惠数据,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本月折旧(扣除)金额不再填写,年度内保留累计数;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对于季度中间月份税法折旧额小于会计折旧额的,季度申报时本期数按实际数额填报,年度内保留累计数。

例如:A汽车公司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按季度预缴所得税,2018年5月,某项固定资产税法折旧额开始小于会计折旧额(其4月税法折旧额大于会计折旧额),其2季度申报时,本期数只填写4月份数额,累计数填写到4月份数额。

2015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填报示例

2015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填报示例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之附表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填报示例一、生物药品制造业等六大行业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填报方法(一)固定资产会计和税收均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例1、A企业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2014年12月购进一台全新的生产设备并当月投入使用,价值360万元。

该设备会计折旧年限为6年,税法规定该类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暂不考虑残值,企业所得税分季预缴。

分析:A企业属于生物医药制造业等六大行业,根据《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可对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享受加速折旧优惠。

该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式对该类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折旧年限缩短为6年(10×60%=6),与会计折旧年限一致。

A企业虽然因税法与会计折旧金额一致,无需进行纳税调整,但仍然需要在预缴申报的同时附报相关报表,2015年度一季度预缴申报需填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第二季度预缴申报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A类,2015年版)》,需要同时填报附表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将税法实际加速折旧额减去假定采取直线法所提取的“正常折旧”额的差额,填入“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相关列次,不需要在预缴申报表主表上填报。

此例中法定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当季正常折旧额为9万元,本期加速折旧额为15万元,当季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为6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A类,2015年版) 附表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所属期:2015.1.1-2015.6.30 金额:元(二)会计上未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税收上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例2、B企业属于生物药品制造业,2014年12月购进一台全新的生产设备并当月投入使用,该设备价值360万元。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填表说明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填表说明

附1-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及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A类,2015年版) 附表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1.本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的附表,适用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以及此后扩大行业范围)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查账征税的纳税人填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不填报本表。

3.本表主要任务:一是对税法上采取加速折旧,会计上未采取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预缴环节对折旧额的会计与税法差异进行纳税调减。

本表预缴时不作纳税调增,纳税调整统一在汇算清缴处理。

二是对于税法、会计都采取加速折旧的,对纳税人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情况进行统计。

当税法折旧额小于会计折旧额(或正常折旧额)时,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当期数据按实际数额填报,年度内保留累计数。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会计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按税法规定折旧完毕的。

(2)会计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采取年数总和法或双倍余额递减法方法的,税法折旧金额小于会计折旧金额的。

上述(1)、(2)情形,填写第8列、13列“会计折旧额”,第10列、15列“税收加速折旧额”,第11列、16列“纳税调整额”。

(3)会计和税法均采取加速折旧的,该类固定资产填报第9列、第14列“正常折旧额”,第10列、15列“税收加速折旧额”,第12列、17列“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当税法折旧金额小于按会计折旧金额时,不再填写本表。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行次填报根据固定资产类别填报相应数据列。

1.第1行“一、重要行业固定资产”: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的纳税人,按照财税〔2014〕75号文件规定,对于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固定资产在税收上采取加速折旧的,结合会计折旧政策,分不同情况填报纳税调减或者加速折旧优惠统计情况。

A201020 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

A201020 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

8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单价 500万元以上设备一次性扣除
9
(三)其他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10
(四)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 扣除
11 合计(1+6)

A201020 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
本年享受优惠
本年累计折旧/摊销(扣除)金额
的资产原值
账载折旧/摊销金额
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 折旧/摊销金额
0.00 0.00 0.00
行次
项目
1
一、加速折旧、摊销(不含一次性扣除, 2+3+4+5)
2
(一)重要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3
(二)其他行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
4 5 6
(三)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 旧 (四)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 销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一次性扣除 (7+8+9+10)
7
(一)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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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享受加速折旧优惠计算的 折旧/摊销金额
纳税调减金 额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2016最新版)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2016最新版)

2
3
一、重要行业固定资产加速 折旧
税会处理一致
4 二、其他行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 * 单价100万 5 元以上专 用研发设 6 备 7 8 9 10
税会处理一致 税会处理不一致
* *
三、允许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 * (一)单价不超过100万元 研发设备
税会处理一致 税会处理不一致
* * *
11 (二)5000元以下固定资产 12 13 14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纳税人识别号: 房屋、建筑物 税收折旧 (扣除) 额 原值 本期 累计 1 2 351 3
税会处理不一致
纳税人名称: 机器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 本期折旧(扣除)额 税收折旧(扣除)额 原值 本期 4 0 5 0 累计 6 0 7 0 0 0 * * * * * * * * * * * * * * 0 0 0 0 0 * *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 0 0 0 * 0 0 * 0 填表人: 0 0 0 0 0 * * 0 0 0 0 0 0 * * 0 0 * 原值 合计
所属行业
累计折旧(扣除)额
行 次


正常 加速折旧 加速折旧 正常折 会计折旧额 折旧 税收折旧额 纳税调整额 优惠统计 会计折旧额 税收折旧额 纳税调整额 优惠统计 旧额 额 额 额 8 0 * * 0 0 9 0 10 0 11 0 * 0 0 * * 0 0 0 0 * * 0 0 0 * * 0 0 0 0 * 0 12 0 0 * 0 0 * * 0 0 0 0 0 0 * * 0 13 0 * * 0 * * 0 0 14 0 15 0 16 0 * 0 17 0 0 * 0
税会处理一致 税会处理不一致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示例)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示例)

(实例采用最简单处理方法:1.税会一致;2.按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60%计算)
举例:A金属制品企业,2016年3月购进一台机器设备,原值10万元,不留残值。

企业采用缩
短折旧年限计提折旧,税会处理一致。

若按照一般规定分10年提折旧,每月折旧额=100000/10/12=833.33,每季折旧额
=833.33*3=2500
按照加速折旧分6年提折旧,每月折旧额=100000/6/12=1388.88,每季折旧额
=833.33*3=4166.67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附件1
A105081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备注:3月份购进固定资产,4月才开始计提折旧,例子中A105081表实为4-12月累计发生数)。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1页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行次项 目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 合计原值税收折旧(扣除)额 原值税收折旧(扣除)额 原值本期折旧(扣除)额累计折旧(扣除)额会计折旧额 正常折旧额 税收折旧额 纳税调整额 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 会计折旧额 正常折旧额 税收折旧额 纳税调整额 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 本期 累计 本期 累计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 一、重要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2税会处理一致****3税会处理不一致****4 二、其他行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 * * *5 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研发设备税会处理一致 * * * ****6 税会处理不一致* * * ****7 三、允许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 * * * 8 (一)单价不超过100万元研发设备 * * *9税会处理一致 * * * ****10税会处理不一致*******11 (二)5000元以下固定资产12 *税会处理一致****13 税会处理不一致****14合 计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及总体说明(一)本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的附表,适用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查账征税的纳税人填报。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不填报本表。

(三)本表主要任务:一是对税法加速折旧,会计未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预缴环节对折旧额的会计与税法差异进行单向纳税调减。

固定资产折旧表样本_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案例

固定资产折旧表样本_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案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中的“A20102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填报原则(1)自该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起,在“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的折旧期间内,必须填报本表。

税收折旧是指纳税人享受财税〔2014〕75号、财税〔2015〕106号、财税〔2018〕5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采取税收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方式计算的税收折旧额;一般折旧是指该资产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金额,即该资产在不享受加速折旧情况下,按照税收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以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金额。

固定资产税收折旧与会计折旧一致的,纳税人不涉及纳税调整事项,但是涉及减免税核算事项,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需计算享受加速折旧优惠金额并将有关情况填报本表。

固定资产税收折旧与会计折旧不一致的,当固定资产会计折旧金额大于税收折旧金额时,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不进行纳税调增(相关事项在汇算清缴时一并调整),但需计算享受加速折旧优惠金额并将有关情况填报本表;当固定资产会计折旧金额小于税收折旧金额时,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减,同时需计算享受加速折旧优惠金额并将有关情况填报本表。

(2)自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起,在“税收折旧”小于等于“一般折旧”的折旧期内,不填报本表。

固定资产本年先后出现“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和“税收折旧小于等于一般折旧”两种情形的,在“税收折旧小于等于一般折旧”折旧期内,仍需根据该固定资产“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的折旧期内最后一期折旧的有关情况填报本表,直至本年最后一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3)本表第5列仅填报纳税调减金额,不得填报负数。

(4)以前年度开始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若该固定资产本年符合第(1)条原则,应继续填报本表。

案例一居民企业A公司(查账征收)2018年3月购入一台电子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价值36万元,该设备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的规定,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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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及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A类,2015年版) 附表2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1.本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的附表,适用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以及此后扩大行业范围)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查账征税的纳税人填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不填报本表。

3.本表主要任务:一是对税法上采取加速折旧,会计上未采取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预缴环节对折旧额的会计与税法差异进行纳税调减。

本表预缴时不作纳税调增,纳税调整统一在汇算清缴处理。

二是对于税法、会计都采取加速折旧的,对纳税人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情况进行统计。

当税法折旧额小于会计折旧额(或正常折旧额)时,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当期数据按实际数额填报,年度内保留累计数。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会计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按税法规定折旧完毕的。

(2)会计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采取年数总和法或双倍余额递减法方法的,税法折旧金额小于会计折旧金额的。

上述(1)、(2)情形,填写第8列、13列“会计折旧额”,第10列、
15列“税收加速折旧额”,第11列、16列“纳税调整额”。

(3)会计和税法均采取加速折旧的,该类固定资产填报第9列、第14列“正常折旧额”,第10列、15列“税收加速折旧额”,第12列、17列“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当税法折旧金额小于按会计折旧金额时,不再填写本表。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行次填报
根据固定资产类别填报相应数据列。

1.第1行“一、重要行业固定资产”: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的纳税人,按照财税…2014‟75号文件规定,对于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固定资产在税收上采取加速折旧的,结合会计折旧政策,分不同情况填报纳税调减或者加速折旧优惠统计情况。

本行=2行+3行+4行+5行+6行+7行。

第2行至第7行,由企业根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情况填报。

2.第8行“二、其他行业研发设备”:由重要行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填报。

填写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研发仪器、设备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在预缴环节进行纳税调减或者加速折旧优惠统计情况。

3.第9行“三、允许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填报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和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按照税法规定一次性在当期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

本行=10行+12行。

小型微利企业研发与经营活动共用的仪器、设备一次性扣除,同时填写本表第10行、第11行。

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按照税法规定一次性在当期税前扣除的,填写第12行。

(二)列次填报
1.第1列至第7列有关固定资产原值、折旧额。

(1)原值:填写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2)本期折旧(扣除)额:填报按税法规定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当月(季)度折旧(扣除)额。

(3)累计折旧(扣除)额:填写按税法规定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自本年度1月1日至当月(季)度的累计折旧(扣除)额。

年度中间开业的,填写开业之日至当月(季)度的累计折旧(扣除)额。

2.第8-17列“本期折旧(扣除)额”填报当月(季)度的数据;“累计折旧(扣除)额”填报自本年度1月1日至当月(季)度的累计数;年度中间开业的,填写开业之日至当月(季)度的累计折旧(扣除)额。

(1)填报规则。

一是对于会计未加速折旧,税法加速折旧的,填写第8列、10列、11列和第13列、15列、16列,据此进行纳税调减。

二是对于会计与税法均加速折旧的,填写第9列、10列、12列和第14列、15列、17列,据此统计优惠政策情况。

三是对于税法上加速折旧,但部分资产会计上加速折旧,另一部分资产会计上未加速折旧,应区分会计上不同资产折旧情况,按上述规则分别填报各列次。

此时,不完全满足上述各列次逻辑关系,但“税收加速折旧
额”-“会计折旧额”-“正常折旧额”=“纳税调整额”+“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

(2)具体列次的填报。

一是“会计折旧额”:税收上加速折旧,会计上未加速折旧的,本列填固定资产会计上实际账载折旧数额。

会计与税法均加速折旧的,不填写本列。

二是“正常折旧额”:会计和税收均加速折旧,为统计企业享受优惠情况,假定该资产未享受加速折旧政策,本列填报该固定资产视同按照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用直线法估算折旧额。

当税法折旧额小于正常折旧额时,第9列填写本期实际折旧额,第14列按照本年累计数额填报。

对于会计未加速折旧,税法加速折旧的,不填写本列。

三是“税收加速折旧额”:填报按税法规定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按税法规定的折旧(扣除)数额。

四是“纳税调整额”:填报税收上加速折旧,会计上未加速折旧的差额,在预缴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减。

预缴环节不进行纳税调增,有关纳税调整在汇算清缴时统一处理。

当税法折旧金额小于按会计折旧金额时,不再填写本表。

第11列=第10列-8列,第16列=第15列-13列。

五是“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填报会计与税法对固定资产均加速折旧,以税法实际加速折旧额减去假定未加速折旧的“正常折旧”额,据此统计加速折旧情况。

第12列=第10列-9列,第17列=第15列-14列。

税务机关以“纳税调整额”+“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之和,进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情况统计工作。

三、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7列=1列+4列。

2.第10列=2列+5列。

3.第11列=10列-8列。

4.第12列=10列-9列。

5.第15列=6列+3列。

6.第16列=15列-13列。

7.第17列=15列-14列。

8.第1行=2行+3行+4行+…+7行。

9.第9行=10行+12行。

10.第13行=1行+8行+9行。

(二)表间关系
1.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7行“本期金额”=本表第13行第11列。

2.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7行“累计金额”=本表第13行第16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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