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鹌鹑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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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禽相关法律规定(3篇)

家禽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家禽养殖、运输、销售和屠宰等环节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维护家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家禽养殖、运输、销售和屠宰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家禽养殖、运输、销售和屠宰等活动应当遵循安全、卫生、环保、节约资源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家禽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家禽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监管,保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全国家禽养殖、运输、销售和屠宰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家禽养殖第六条家禽养殖者应当依法取得养殖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种类、规模进行养殖。

第七条家禽养殖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规定的家禽养殖区域规划;(二)具备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养殖设施设备;(三)具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养殖环境;(四)具备符合动物福利要求的养殖条件;(五)具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家禽养殖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执行国家关于家禽养殖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二)加强动物防疫,防止疫病传播;(三)合理使用饲料和兽药,禁止使用禁用药物;(四)加强养殖废弃物处理,防止污染环境;(五)建立健全养殖档案,记录养殖过程。

第九条家禽养殖者应当定期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毒,防止疫病发生。

第十条家禽养殖者应当建立疫病监测和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第三章家禽运输第十一条家禽运输者应当依法取得运输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种类、规模进行运输。

第十二条家禽运输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车辆标准;(二)具备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运输设施设备;(三)具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运输条件;(四)具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家禽运输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执行国家关于家禽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二)确保家禽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家禽受到伤害;(三)加强动物防疫,防止疫病传播;(四)合理使用饲料和兽药,禁止使用禁用药物;(五)加强运输过程中的废弃物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各国关于PVC材料及增塑剂的安全规定

各国关于PVC材料及增塑剂的安全规定

各国关于PVC材料及增塑剂的安全规定聚氯乙烯(PVC)作为原材料已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包装、玩具、医疗用品、化妆品、鞋、塑料门窗等产业。

PVC薄膜、容器等制品是以PVC树脂为主要原料,添加增塑剂,稳定剂、防老化剂、阻燃剂等助剂加工制成的。

由于PVC及其常用的增塑剂。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于2001年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列为有致癌作用的物质,残留在PVC中的氯乙烯单体(游离于聚合体树脂的氯乙烯)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列为人类致癌物。

另据报道称PVC焚烧和深埋处理都会产生二恶英,因此PVC的使用安全引起公众的关注。

一、氯乙烯的残留量规定由于氯乙烯的高毒性,因此国内外对食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等使用的PVC 中氯乙烯的残留量早有规定。

1991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规定食品包装材料中的氯乙烯单体应不高于1.0ppm。

欧盟“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原料及其制品的指令(2002/72/EC)”的附录Ⅱ列出了允许塑料原料及其制品使用的单体和其它物质的目录,目录中编号2650是聚氯乙烯,其技术要求参照“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含有氯乙烯单体的原料及其制品指令(78/142/EEC)”。

78/142/EEC指令附录Ⅰ规定,原料及其制品中氯乙烯单体的含量不大于1ppm﹔附录Ⅱ规定原料及其制品中氯乙烯单体的含量和由原料及其制品中释放转移到食品中的氯乙烯单体的含量的测试方法是气相色谱法,方法测试精度为0.01ppm。

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对氯乙烯单体的残留量也有规定,如食品包装材料标准GB4803-94《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规定PVC树脂中的氯乙烯单体残留量为5ppm﹔GB9681-1988《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4944-1994《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瓶盖垫片及粒料卫生标准》,医疗用品标准GB14232.1-2004《人体血液及血液成分袋式塑料容器第1部分﹕传统型血袋》、GB15593-1995《输血(液)吹塑薄膜袋用软聚氯乙烯塑料》、GB10010-1988《医用软聚氯乙烯管材》规定PVC成型品中的氯乙烯单体残留量不大于1ppm。

食品鸡蛋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鸡蛋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鸡蛋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鸡蛋是一种重要的蛋白质来源,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提高鸡蛋质量,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1.政府部门执法部门应严格监管鸡蛋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确保鸡蛋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鸡蛋生产企业应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与合规。

3.鸡蛋销售企业应加强对鸡蛋的质量把控,不得销售质量不合格的鸡蛋。

4.消费者应加强对鸡蛋的选择与检查,保障自身食品安全。

三、生产环节管理1.鸡蛋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立鸡舍,并定期对鸡舍进行消毒,确保鸡舍卫生。

2.饲养鸡只应按照合理的饲养标准进行饲养,保证饲养环境的卫生和饲料的质量。

3.鸡蛋收集应定期进行卫生消毒,避免外部污染对鸡蛋的影响。

4.运输环节应采取适当的运输方式,确保鸡蛋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四、质量管理1.鸡蛋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鸡蛋生产过程的质量。

2.鸡蛋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售。

3.鸡蛋的生产日期、产地、保存方法等信息应清晰标注在鸡蛋包装上,方便消费者了解。

五、食品安全监管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鸡蛋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鸡蛋的质量安全。

2.对于发现质量不合格的鸡蛋,应依法处理,并公开通报相关信息。

3.消费者应积极举报发现鸡蛋质量问题的情况,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六、食品安全应急处理1.一旦发生鸡蛋安全问题,鸡蛋生产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问题。

2.消费者在发现鸡蛋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七、监督检查1.政府部门执法部门应加大对鸡蛋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鸡蛋质量安全。

2.公众媒体应加强对鸡蛋质量安全问题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以上为食品鸡蛋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认真执行,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蛋制品卫生标准

蛋制品卫生标准

蛋制品卫生标准蛋制品卫生标准【GB 2749—1996】前言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的有关清理、整顿国家标准的精神和国内蛋制品的生产情况,将原GB 2749~2756—81及GB 5128—85合并修订为本标准,同时增加了“咸蛋、糟蛋”等蛋制品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于1978年5月1日首次发布,1981年第一次修订,1996年11月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 2749—81《冰鸡全蛋卫生标准》、GB 2750—81《巴氏消毒冰鸡全蛋卫生标准》、GB 2751—81《冰鸡蛋黄卫生标准》、GB 2752—81《冰鸡蛋白卫生标准》、GB 2753—81《巴氏消毒鸡全蛋粉卫生标准》、GB 2754—81《鸡全蛋粉卫生标准》、GB 2755—81《鸡蛋黄粉卫生标准》、GB 2756—81《鸡蛋白片卫生标准》及GB 5128—85《皮蛋(松花蛋)卫生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河南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由湖北省、四川省、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天津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中州、杨心适、李林富、张素阁、刘宏、董际璇、祝良慈。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蛋制品的定义、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巴氏杀菌冰鸡全蛋、冰鸡蛋黄、冰鸡蛋白、巴氏杀菌鸡全蛋粉、鸡蛋黄粉、鸡蛋白片、皮蛋(松花蛋)、咸蛋、糟蛋等蛋制品。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2—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5009.3—85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GB 5009.6—85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GB/T 5009.11—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T 5009.12—1996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 5009.13—1996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GB/T 5009.14—1996 食品中锌的测定方法GB/T 5009.17—1996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GB/T 5009.47—1996 蛋与蛋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特种经济动物与福利保护

特种经济动物与福利保护

特种经济动物与特种经济动物福利保护特种经济动物福利保护是指对我国特有的、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的动物在养殖过程中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措施。

这些动物通常具有独特的生物学特征和生存环境,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特种经济动物福利仍面临诸多挑战,需要不断加强保护力度,确保这些珍贵动物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特种经济动物的养殖、利用、运输和屠宰都应当遵循一定的福利标准。

特种经济动物种类、特种兽畜、特种珍禽、特种水产、特种昆虫、福利保护。

一、特种经济动物种类特种经济动物主要包括毛皮动物(貂、狐、貉)、茸鹿、马鹿、珍禽(雉鸡、野鸭)蜂、蚕等,在吃穿住用上为人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总体可以分为4大类,每【1】大类又分别包含不同种类的特种经济动物。

根据用途和经济价值,特种经济【2】动物可分为以下几类:1、肉用动物:如肉狗、肉鸽、乌骨鸡、山鸡、狐狸、貉子、野猪等。

2、毛皮动物:如狐、貉、水獭、黄鼠狼、獭兔、长毛兔等。

3、蛋用动物:如鹌鹑、雉鸡等。

4、药用动物:如茸鹿、梅花鹿、蛇、蝎、熊、蟾蜍等。

5、观赏动物和宠物:如画眉鸟、鹦鹉、竹鼠、丝毛鼠、金鱼、蜥蜴、观赏狗、观赏猫等。

6、特种水产品:如鳖、龟、鳗鱼、鲍鱼、鲥鱼、石斑鱼、龙虾、黄鳝等。

7、其他:如蚂蚁、蚯蚓、黄粉虫、蜗牛等。

根据种类可分为特种兽畜、特种珍禽、特种水产、特种昆虫四大类。

需要注意的是,在养殖特种经济动物时,要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养殖活动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1特种兽畜狐、水貂、鹿都属于特种兽畜,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用途。

1、狐:狐是一种常见的特种经济动物,主要有蓝狐、银狐和红狐等品种。

狐的皮毛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被誉为“软黄金”。

蓝狐和银狐主要用于生产高档皮草,红狐则主要用于制作裘皮服装。

此外,狐肉也是一种高档食材,具有高蛋白、低脂肪的特点。

2、水貂:水貂皮具有细腻、柔软、保暖等特点,是一种珍贵的毛皮动物,主要有美洲水貂、北极水貂等,被誉为“毛中之王”。

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一、前言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规范蛋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蛋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三、审查要求1. 生产设备蛋制品生产企业所使用的生产和包装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卫生、安全、环保等方面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企业应当具备得到生产许可证核发前的检测鉴定报告的生产设备。

2. 更新改造蛋制品生产企业在改善生产环境和技术条件方面应当及时更新改造,不断提高生产质量和效益。

企业必须通过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鉴定来获得生产改造前后的技术鉴定报告。

3. 生产场地蛋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场地应当符合有关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企业必须具备得到生产许可证核发前的环境卫生检测报告的生产场地。

4. 生产管理蛋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科学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生产管理程序。

企业应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确保生产环节符合卫生标准。

5. 原材料蛋制品生产企业必须使用优质、安全、卫生、无污染的原材料。

企业必须具备得到生产许可证核发前的原材料鉴定报告。

6. 检测能力蛋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检测鉴定的能力,能够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进行检测,在生产过程中加强质量监控和质量分析。

企业应当具备得到生产许可证核发前的检测鉴定能力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审查程序1. 申请蛋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向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提交申请书,并提供有关证照及技术鉴定报告。

2. 审查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对企业生产设备、生产场地、原材料、质量管理、技术鉴定等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企业符合生产许可条件。

3. 决定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并对核发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公示和备案。

五、结语本细则的实施,有利于加强蛋制品生产的卫生管理,提升企业的生产质量和生产效益,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风味熟制水产品标准

风味熟制水产品标准

风味熟制水产品标准
风味熟制水产品的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而有所不同。

以中国为例,风味熟制水产品的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原辅料要求:风味熟制水产品的原料主要是新鲜或冷冻的水产品,包括鱼类、虾类、贝类等。

这些原料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如GB 2733、GB 2762、GB 2763等。

此外,辅料如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食用植物油等也应符合相关标准。

2. 感官要求:风味熟制水产品的感官要求包括色泽、组织形态、气味和杂质等方面。

具体标准会在产品标准中规定,一般要求产品具有该种产品应有的色泽、形状和口感,无异味和杂质。

3. 理化指标:风味熟制水产品的理化指标包括水分、蛋白质、脂肪等。

这些指标的具体要求也会根据产品种类和加工工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4. 卫生要求:风味熟制水产品的卫生要求包括对生产环境的卫生条件、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产品的卫生质量和食品安全。

5. 标签和标识要求:风味熟制水产品的标签和标识要求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这些信息应清晰、准确,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总的来说,风味熟制水产品的标准旨在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同时也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和促进国际贸易。

天鹅蛋的法律规定(3篇)

天鹅蛋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天鹅蛋作为一种珍稀生物资源,不仅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也具有重要的生态和文化价值。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天鹅蛋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确保天鹅蛋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天鹅蛋的定义、法律法规体系、法律保护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天鹅蛋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天鹅蛋的定义天鹅蛋,是指天鹅科动物所产的卵,包括黑天鹅、白天鹅、大天鹅等品种。

天鹅蛋富含营养,被誉为“动物中的珍品”,具有很高的食用、药用和观赏价值。

三、天鹅蛋的法律法规体系1. 国际层面《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是世界上最为重要的保护野生动物和植物的国际公约。

我国于1992年加入CITES,并签署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附加议定书》。

根据CITES的规定,天鹅蛋属于附录I中的物种,禁止任何形式的国际贸易。

2. 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是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基本法律,对天鹅蛋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法规定,禁止非法猎捕、杀害、买卖、运输、携带、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对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监管作出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地方层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对天鹅蛋的保护作出具体规定。

四、天鹅蛋的法律保护措施1. 禁止非法猎捕、杀害、买卖、运输、携带、利用天鹅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猎捕、杀害、买卖、运输、携带、利用天鹅蛋。

2. 加强天鹅蛋资源的保护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天鹅蛋资源的保护,开展天鹅栖息地的恢复和保护工作,提高天鹅的生存环境。

3. 严格执法监管各级林业、海关、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买卖、运输、携带、利用天鹅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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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产每6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更改主要原料或生产工艺时;
b)季节性生产或较长时间停产的,在恢复生产时;
c)更换设备后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2
同一班次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产品为一批。随机抽样,抽样件数见表3。
表3 抽样件数
每批生产包。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等货物混运。运输时防止挤压、碰撞、日晒、雨淋。装卸时轻搬轻放、严谨抛掷。
7.4贮存
7.4.1食品仓库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尘、防蝇、防鼠等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存。
7.4.2室内应通风干燥,保持常温;速冻工艺生产的鹌鹑蛋在低温下贮存。
抽样件数(以基本包装单位计)
200(含200)以下
3
201~800
4
801~1800
5
1801~3200
6
3200以上
7
6.2.1出厂检验时,在抽样件数中随机抽取三件,每件取出大于等于100g的单件包装商品,以满足感官要求检验、净含量检验的要求。
6.2.2型式检验时,在抽样件数中随机抽取三件,每件取出大于等于400g的单件包装商品,以满足感官要求检验、净含量、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检验的要求。
5.3微生物检验
5.3.1黄曲霉毒素B1
按GB/T 5009.22 规定的方法检测。
5.3.2菌落总数
按GB/T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测。
5.3.3大肠菌群
按GB/T 4789.3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3.4霉菌
按GB/T 4789.15 规定的方法检测。
6
6.1检验分类
6.1.1
6.1.2
5.2理化要求的检验
5.2.1水分含量
按GB/T 5009.3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2.2砷
按GB/T 5009.11 规定的方法检测。
5.2.3铅
按GB/T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测。
5.2.4酸度
按GB/T 5009.53 规定的方法检测。
5.2.5铜
按GB/T 5009.13 规定的方法检测。
GB/T 191 外包装标识
GB 204 鹌鹑蛋
GB 2721食盐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检验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检验
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应符合GB 204 的规定。
4.1.2水
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
4.1.3食盐
应符合GB/T 21270 的规定。
4.1.4塑料包装材料
应符合GB/T 10004 的规定。
4.1.5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1、表1.2的规定。
表1.1 熟鹌鹑蛋皮感官要求
项 目
GB/T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5009.3 食品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素B1的测定
7.2.3复合食品包装物应符合GB 9683 的规定。
7.2.4聚乙烯成型品材质的包装物应符合GB 9687 的规定。
7.2.5硬质聚氯乙烯片、膜材质的包装物应符合GB/T 15267 的规定。
7.2.6食品包装用纸应符合GB 11680 规定要求。
7.2.7外包装运输专用箱应符合GB/T 5737 规定要求。
要 求
组织形态
外形完整、无裂口、无霉变。
色泽
白色或具有所用原料应有的色泽
气味
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杂质
表1.2 鹌鹑蛋(蛋质)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组织形态
可见明显原料颗粒
色泽
有应有鹌鹑蛋的色泽
滋味与口感
口感好、无异味
杂质
正常视力无可见杂质
4.3理化要求
理化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要求
项目
要求
水/(g/100g)
Q
目次
前言
本标准依据BS-20359243编写规则起草。
本标准主由郑州市爱咯尤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
熟鹌鹑蛋
1
本标准规定了熟鹌鹑蛋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召回的基本要求。
2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70
脂肪/(g/100g)
≤15
蛋白质/(g/100g)
≥5.0
4.4微生物要求
微生物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要求
项目
要求
大肠菌群/(MPN/100g)
≤30
霉菌计数/(CFU/g)
≤200
总砷(以AS计)/(mg/kg)
≤0.5
铅(以PB计)/(mg/kg)
≤0.5
5
5.1感官检查
取样品适量,置于清洁的白瓷盘中,按表1的规定,用目测检查外观,色泽,然后用口尝、鼻嗅检查其感官要求。
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 卫法监发[2003]180号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3
将鹌鹑蛋清洗后,生产加工成熟,通过手工或机械方式,将其包装的熟食品。
4
4.1原辅料
主要原料应符合下列符合下列规定,其他原辅料必须是质量优良,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1.1鹌鹑蛋
7.4.3食品不得接触墙面和地面,间隔应在20cm以上。
7.4.4产品应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不合格产品不得入库。
8召回
应按《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进行。
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
班级:食质12-1
姓名:李婷婷
学号: 20124063115
6.2.3
7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标签
7.1.1应符合《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7.1.2定量预包装产品应符合GB 7718 的规定。
7.1.3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
7.2包装
7.2.1应保证产品在运输、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7.2.2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标准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物
GB 9687 聚乙烯成型品材质的包装物
GB/T 15267 硬质聚氯乙烯片、膜材质的包装物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纸
GB/T 5737 外包装运输专用箱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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