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发展:监事会第八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0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公告编号:临2009-0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9年3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16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5名,黄启民独立董事委托谢孝衍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含董事会报告、财务决算)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中的董事会报告、财务决算(财务报告)提交本行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会议决议以2008年下半年税后利润人民币334.01亿元为基数,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33.40亿元;2.会议决议以2008年下半年税后利润人民币334.01亿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于2009年6月23日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95.60亿元,每股现金股息为人民币0.0837元(含税)。
本次派发的现金股息与2008年中期已宣派的现金股息(人民币258.23亿元)合计为人民币453.83亿元,占2008年本行全年税后利润的比例为50%;3.会议决议将本项议案提交本行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行2008年下半年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受理机关或决定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对有关举报材料认为有必要进行核查的,应及时核查并形成书面核查意见。
(3)在确定年度新增机构数量时,境内应根据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风险防范和合法合规情况、问责制度和机制建设、盈利能力、合格高管人员和从业人员、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信息科技系统等,确定新设和升格机构数量。
境外应根据上年度申设进展、业务条线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资本充足率情况、境外机构盈利情况、国际化人才、IT保障能力等,确定机构设立和收购数量。
审核要点:
(1)境内新增机构主要审核:目标市场已有机构数量、网点覆盖情况、经济发展情况、业务量、客户数量、资产质量、财务预测等指标,对东北部和中西部的指标要求原则上应低于对东部的要求。
(2)境外新增机构应主要审核:一是目标市场的功能互补性,要能够发挥与境内外机构之间的联动协同效应,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和盈利能力;二是市场竞争性,尽量选择已设中资机构较少区域发展,尤其要避免在金融市场并不发达的国家扎堆发展;三是业务可持续性,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及趋势良好,与我国经贸往来密切,“走出去”企业相对集中,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未来经营预测能够达到机构准入标准;四是环境友好性,当地政府或监管部门持欢迎或支持态度,监管透明公平;五是风险可控性,当地国别风险较低、经营风险较小,对新增机构有相应的并表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有适应当地经营和风险管理需要的国际化人才等。
第十条申请事项属于受理机关职权范围,受理机关对照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和格式要求,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全部内容,并要求其在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补正申请材料。
壹桥苗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01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公告编号:2011—015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21日通过专人送出、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候选人和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由刘德群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德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主任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德群先生委员:刘晓庆女士、徐玉岩先生、宋晓辉先生、林毅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丽女士委员:刘晓庆女士、韩海鸥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韩海鸥先生委员:刘德群先生、林毅先生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林毅先生委员:宋晓辉先生、张丽女士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提名聘任:刘德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徐玉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生产经营总监;宋晓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林春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殿敏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09—0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4月17日在华夏银行大厦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7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16人,实到13人,李汝革副董事长委托丁世龙董事行使表决权,Colin Grassie (高杰麟)董事委托Till Staffeldt(史德廷)董事行使表决权,牧新明独立董事委托盛杰民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
有效表决票16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吴建董事长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委托人举手表决,会议通过并做出如下决议: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经营情况和2009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提取一般准备的议案》。
2008年度,本行拟提取一般准备2,080,956,315.68元。
一般准备提取后,2008年末本行一般准备余额占承担风险和损失资产余额的比例为1%。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行2008年度经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利润为3,070,838,346.40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78,478,319.62元,2008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49,316,666.02元。
银基发展:董事会第七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12

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银基发展公告编号:2011-008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3月1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于2011年3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应到会董事五人,实到会董事五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志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大股东推荐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现推荐沈志奇先生、刘成文先生、刘博巍先生、齐法滋先生、郭永清先生等5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齐法滋先生、郭永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以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第八届董事会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税前)。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会议的差旅费和因公司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3月11日董事候选人简历:沈志奇,男,现年61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沈阳银基窗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无棣鑫岳化工有限公司简介

无棣鑫岳化工有限公司最高授信16300万元(人民币)授信调查报告(续授信)一、授信摘要1、上次授信情况:2010年12月14日,经地区信用风险管理部贷审会审议有条件同意给予无棣鑫岳化工有限公司综合授信15000万元(包含一般授信4000万元,特别授信11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
其中: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执行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以公司股东石传山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全额质押担保的银行承兑汇票特别授信3000万元;以该公司单位定期存单全额质押担保的银行承兑汇票特别授信4000万元;100%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特别授信4000万元;授信敞口部分由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授信批准条件:申请人两名自然人股东闫景兆、石传山分别出具以个人及家庭财产为此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承担无限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放款条件:无。
2、授信业务合作情况:该公司 2010年起与我行开展业务合作,双方合作良好。
上次授信期间,企业全额用信,按时还息,信用记录良好,目前贷款余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4000万元。
借款人能够按月准时足额还本付息,从未有过逾期情况,借款人在我行有信贷余额以来,在我行一般户账户上都有两个月的利息在帐.并积极配合我行贷后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王玉瑞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纪录3、本次申请授信情况:建议给予无棣鑫岳化工有限公司最高授信额度16300万元,授信净额796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其中:1、组合额度9300万元,组合净额7960万元,包括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执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国内信用证2500万元,保证金比例不低于20%,期限不超过90天;银行承兑汇票2800万元,保证金比例不低于30%,由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2、特别授信额度7000万元,包括以公司股东个人存单全额质押担保的银行承兑汇票特别授信3000万元;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特别授信4000万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深证上〔2018〕556号附件4: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998年1月实施2000年5月第一次修订2001年6月第二次修订2002年2月第三次修订2004年12月第四次修订2006年5月第五次修订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2014年10月第八次修订2018年4月第九次修订2018年6月第十次修订2018年11月第十一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3)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第一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7)第二节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10)第四章保荐人 (13)第五章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16)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16)第二节上市公司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 (18)第三节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 (21)第六章定期报告 (23)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26)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28)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28)第二节股东大会决议 (29)第九章应披露的交易 (31)第十章关联交易 (36)第一节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36)第二节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 (38)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件 (42)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 (42)第二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3)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44)第四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6)第五节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 (47)第六节回购股份 (48)第七节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50)第八节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 (52)第九节股权激励 (53)第十节破产 (54)第十一节其他 (58)第十二章停牌和复牌 (61)第十三章风险警示 (64)第一节一般规定 (64)第二节退市风险警示 (65)第三节其他风险警示 (71)第十四章暂停、恢复、终止和重新上市 (74)第一节暂停上市 (74)第二节恢复上市 (77)第三节主动终止上市 (85)第四节强制终止上市 (89)第五节重新上市 (99)第十五章申请复核 (101)第十六章境内外上市事务 (102)第十七章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 (102)第十八章释义 (104)第十九章附则 (108)附件一、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108)附件二、监事声明及承诺书 (108)附件三、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08)第一章总则1.1为了规范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上市行为,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银基发展: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1-02-19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我们2010年度履职的情况作如下的简要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二名独立董事均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任职以来,独立董事能认真审议并谨慎表决了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决议和参加股东大会,积极了解公司的各项运作情况,就公司内部控制、对外担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聘任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在发生关联交易和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二名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备注万寿义 6 6 0 0尹良培 6 6 0 0 2.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十次董事会议(其中董事会第七届七次会议和董事会第七届十次会议为现场召开会议,其余全部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将几次重要论题说明如下:(1)2010年2月25日董事会召开第七届十二次会议。
对于其中《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经理变动的议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几项议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0年7月28日董事会召开第七届十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我们审查了全部文件,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银基国际向银基置业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银河丽湾项目的开发建设,降低财务费用;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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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银基发展 公告编号:2011-013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八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届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日在皇城酒店会议室召开,于2011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致推选周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简历详见刊于2011年2月19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监事会第七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0年四月二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