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职责工作制度
司法所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所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职责分工第四条司法所长负责全面领导司法所工作,主持日常工作,抓好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条司法所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设置,各负其责,配合所长开展工作。
三、人员管理第六条司法所工作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七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3.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4. 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5. 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四、档案管理第八条司法所档案管理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包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
第九条各类档案的组卷要准确,卷内目录、案卷封面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美观,装订案卷规范、统一、牢固。
第十条档案整理应按规定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编号方案,案卷的排列、编号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一条文件的整理应鉴别没有存档利用价值的公文,可报主管领导批准,可定期清退和销毁。
对县(区、市)司法局的文件、简报等资料,要做好归档工作,无须存档要统一销毁。
第十二条档案箱、资料柜和档案资料放置的设备要整齐,做到不同规格分类排列。
第十三条库房管理。
库房保持清洁卫生,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等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人员要有良好的司法档案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岗位纪律,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
五、工作制度第十五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第十六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按时休息。
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司法所工作职能(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教。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五)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七)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
(八)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九)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岗位责任制度(一)司法所要在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二)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组织搞好司法局和所在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司法所要通过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教育三大职能,运用法律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和执法监督等手段,维护基层稳定、保障市场经济发展、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程.(四)司法所要把各项业务指标和其他主要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责任制.(五)司法所要定期组织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六)司法所干警要按照上级要求,实行岗位责任制,尽职尽责,积极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七)对岗位责任制要定期检查评比,实行奖优罚劣.司法所所长职责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主持司法所全面工作,具体职责是:(一)主持召开所务会议和调委会主任月例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二)注重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全所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坚持以“四个服务"和社会效益为立所之本,确保本所事业健康发展。
(三)负责管理指导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检查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四)按照司法所的工作职能和市局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全面组织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五)依据本所各项制度,组织对工作人员的考评,奖优罚劣,调动工作积极性。
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

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简介司法所是指负责办理基层司法、人民调解和行政区划内的基层维稳工作的司法机关,其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司法公正。
为了做好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制定良好的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司法所的各项制度包括:防范和处理职务犯罪制度、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办理制度、人民调解制度、普法宣传教育制度等。
防范和处理职务犯罪制度防范和处理职务犯罪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
为了避免职务犯罪发生,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同时,一旦发现职务犯罪行为,也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和惩处。
具体的措施包括:•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约束和监管,防范职务侵占、贪污受贿等行为;•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和法律追究。
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办理制度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办理制度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制度。
司法所应当积极履行起这些职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根据实际情况,司法所应当制定不同的制度。
例如,在行政案件办理中,司法所应当明确行政纠纷处理流程,及时处理和解决涉及行政法规、责任等各种事项。
在民事案件办理中,应当制定案件受理标准、民事调解制度等。
在刑事案件办理中,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立案、审查、审理及判决等制度。
人民调解制度人民调解是指在司法所的直接领导下,由人民调解员对发生在各种社会关系上的民事纠纷,依据法律法规、契约等相关法律的规定,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进行处理。
人民调解不仅可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而且还可以减轻司法所的诉讼工作压力。
据统计,全国法院仅在2016年就收到了1.09亿件民事纠纷案件,其中很多案件本质属于相对简单的纠纷,而人民调解可以大大减轻司法机关的工作负担。
人民调解制度应当被合理地组织和有效地实施,要求人民调解员具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和社会经验以及专业的调解技能。
同时,司法所应当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技术保障,达到人民调解与司法相互补充,互为依存,同步完善的效果。
司法所工作职能(12条)

司法所工作职能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承担法律援助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十、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司法所所长职责一、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和要求;二、领导全所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责;三、主持研究、讨论司法所的重要事宜;四、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请示汇报工作;五、督促所内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六、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二、承担社会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承担法律援助日常管理工作;十、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请示汇报制度一、坚持定期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二、对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三、对司法所的工作安排、民间纠纷专项排查治理活动、重大民事纠纷的处理和日常重要工作等,应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并及时报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四、对业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应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请示并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五、请示汇报工作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
司法所工作职责制度、五星级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标准

司法所工作职责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
3.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司法所工作制度1.实行所长负责制,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
2.按时上下班,有事先请假,轮流值日,搞好清洁卫生,优化工作环境。
3.热情接待当事人,及时做好案件,纠纷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工作,严格收费标准,依法办事,调处各类案件和纠纷。
对调处的各种民间纠纷及时回访。
4.发现、受理、调处重大案件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正常工作每月口头,每季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一次。
5.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按规定时间对各类报表进行分析、总结、上报。
6.每月至少组织开会、学习两次以上,每人每年攒写一篇有价值的司法信息和调研文章,不断提高司法干警自身素质。
政法干警形象公开承诺1.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控;加大对基层调解的指导力度,积极开展纠纷排查活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对困难企业和弱势群体实行法律援助。
3.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理、送法下乡,送法进企、送法进校,创新方法,做到形式活、内容实、效果好。
五星级政法单位标准1.团结星:领导班子团结,工作协调,步调一致,表率作用好,凝聚力,战斗力强。
2.素质星:单位领导和干警立场坚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忠实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讲学习,讲政法,讲正气,坚定不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整体素质效率高,在县以上单位组织的业务技能中获得优秀名次。
司法所各项制度全集

司法所各项制度全集司法所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平台和窗口,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职责。
为加强司法所建设,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司法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司法所工作制度1. 组织制度。
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他工作人员根据职责分工,协助所长开展工作。
2. 学习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 会议制度。
司法所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总结交流经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 报告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定期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工作,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5. 工作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二、司法所业务制度1. 人民调解制度。
司法所要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2. 社区矫正制度。
司法所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3. 法律援助制度。
司法所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4. 法律咨询制度。
司法所要设立法律咨询窗口,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 普法宣传制度。
司法所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三、司法所管理制度1. 档案管理制度。
司法所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
2. 财务管理制度。
司法所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合理。
3. 保密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严守国家机密,不得泄露工作秘密。
4. 安全制度。
司法所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
四、司法所队伍建设制度1. 政治素质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业务素质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
3. 廉洁自律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到清正廉洁。
司法所和人民调解中心、法律服务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中心

司法所和人民调解中心、法律服务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中心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一、司法所工作职责和制度(一)司法所工作职责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法治乡镇(街道办事处)建设,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7、指导管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8、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0、协助基层人民法庭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考核、培训工作;11、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二)司法所工作制度1、学习会议制度(1)实行周一上午政治业务学习、工作例会和所务会议制度。
(2)学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已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知识;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计划;讨论决定所内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3)学习采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急用先学,学以致用。
(4)涉及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所务会议,讨论研究制定相关的措施与对策。
(5)安排专人负责政治业务学习、工作例会和所务会议记录,做到学习有笔记,会议有记录。
(6)政治业务学习和参会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无故不参加学习和会议3次以上或全年学习不足40次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2、考勤和请销假制度(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确保1人白天坐班。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3)坚持日常考勤签到制度,月考勤结果于次月5日前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后报县(市、区)局登记、公布。
(4)坚持请销假制度。
司法所工作规章制度

司法所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司法所工作,保障司法为民的有效实施,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法所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公正,廉洁奉公,维护司法所的形象。
第四条司法所应当注重实践与创新相结合,提高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全力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司法所的领导机构包括所长、副所长、主任、副主任等,由法院、检察院派驻管理。
第六条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实行科学合理的管理。
第七条司法所应当设立保卫处、宣传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
第三章工作原则第八条司法所应当以法治为基础,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九条司法所应当注重服务意识,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案说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十条司法所应当加强团队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司法所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行使职权,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违法行为。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二条司法所应当负责对辖区内的案件进行调解、审理、执行等工作。
第十三条司法所应当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第十四条司法所应当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理各类纠纷。
第十五条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保护案卷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五章工作机制第十六条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便利信息共享。
第十七条司法所应当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合作,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
第十八条司法所应当建立业务考核和绩效奖惩机制,激励工作人员提升综合素质。
第六章工作监督第十九条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司法所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保持透明度,确保公正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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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职责
一、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检查监督工作。
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
三、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代表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七、参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司法所工作制度
一、实行所长负责制,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
二、按时上下班,有事先请假,轮流值日,搞好清洁卫生,优化工作环境
三、热情接待当事人,及时做好案件,纠纷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工作,
严格收费标准,依法办事,调处各类案件和纠纷。
对调处的各种民间纠纷及时回访。
四、发现、受理、调处重大案件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党委、政
府请示汇报,正常工作每月口头,每季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一次。
五、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按规
定时间对各类报表进行分析、总结、上报。
六、每月至少组织开会、学习两次以上,每人每年攒写一篇有价值的司法信
息和调研文章,不断提高司法干警自身素质。
江西省政法干警形象
公开承诺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控;加大对基层调
解的指导力度,积极开展纠纷排查活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对困
难企业和弱势群体实行法律援助。
三、认真实施“四五”普法,推进依法治理、送法下乡,送法进企、送
法进校,创新方法,做到形式活、内容实、效果好。
五星级政法单位标准
一、团结星:领导班子团结,工作协调,步调一致,表率作用好,凝聚力,
战斗力强。
二、素质星:单位领导和干警立场坚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忠实履
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讲学习,讲政法,讲正气,坚定不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整体素质效率高,在县以上单位组织的业务技能中获得优秀名次。
三、管理星: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对干警严格管理、严格教育,思想和
业务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内部无案件、无事故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评为先进。
四、执法星:执法指导思想明确,做到执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
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在办案中严格执行首访、首问、首案、首办、首结责任制,坚持司法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
五、服务星:热情服务群众,主动为群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主动
服务经济,认真兑现“亲商、安商、富商”服务承诺,辖区内群众对单位工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
五星级政法干警标准
一、忠诚星:政治坚定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
指导行动、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中于耻辱,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不怕牺牲。
二、兼洁星:艰苦奋斗,兼洁秉公、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中政委“四条
禁令”,拒腐蚀、永不沾,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经得起市场经济下执法考验。
三、能绩星:训练有素、业务精通,具备胜任本职岗位的法律知识和专
业技能;具有较高的执法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能高效优质完成工作任务,善谋实干,勤政备置实,成绩突出。
四、公正星: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公
道办事,无错案,无执法违法行为。
五、爱民星:宗旨意识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为民服务态
度热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深受群众好评,辖区内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