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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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十一项工作职能

司法所十一项工作职能

司法所十一项工作职能
1. 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及法院的指导案例,解释和适用法律,确保司法实践与法律保持一致。

2. 案件的受理和登记:负责受理当事人提起的诉讼案件,并进行必要的登记和分类,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3. 调解、和解和仲裁:负责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解、调解和仲裁,协助当事人达成
争议解决的协议。

4. 审理案件:负责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并
作出公正的审判。

5. 证据收集和保管:负责收集、保管和核实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确保证据的合
法有效。

6. 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负责为无力支付律师费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7. 监督执行:负责监督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确保司法决定得到严格
执行。

8. 司法鉴定:负责审批、委托或组织司法鉴定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和专业鉴定结果,为司法决策提供支持。

9. 法律宣传和教育:负责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
治观念。

10. 保密管理:负责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及其他相关工作进
行保密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11. 投诉处理和监督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对司法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监督和检查
司法所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司法所工作制度和职责

司法所工作制度和职责

司法所工作制度和职责司法所主要职能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乡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代表镇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12348”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1、指导管理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2、抓好调解中心日常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参与调解疑难纠纷,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

3、调查研究本辖区内发生纠纷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纠纷的办法,代表镇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4、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5、及时了解并向上级报告群众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6、协助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管理、教育和社区矫正工作。

司法行政干警行为规范1、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扎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3、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献身司法行政事业,胸怀全局,奋发进取,团结同志,爱岗敬业;4、忠于职守,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5、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6、工作认真负责,办事雷厉风行,讲求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7、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8、注意仪表仪容,执行公务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9、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认真执行规章制度,自觉克服和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习惯;10、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拘私情,不以权谋私、贪赃枉法。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司法所工作指南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司法所工作指南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司法所工作指南一、引言司法所是司法部下属的直属机构,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工作。

作为司法部工作人员,如何在司法所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以及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我们不断探索和学习的课题。

本文将针对司法部工作人员的司法所工作指南进行论述。

二、工作职责1. 接待和指导:司法部工作人员在司法所工作期间,应积极接待前来咨询和寻求法律帮助的群众。

要倾听他们的需求,提供合格和权威的法律指导,并尽力为他们解决问题。

2. 纠纷解决:在司法所工作中,司法部工作人员应主动参与社区纠纷和争议解决。

明确各种解决方式,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以推动公正、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

3. 法律宣传:司法部工作人员在司法所工作期间,应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包括制作宣传资料、组织法律讲座和培训等。

通过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度,加强法律意识,提高社会法治水平。

4. 纪律监察:司法部工作人员在司法所工作期间,有义务监督并执行法律职责。

要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和透明,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三、工作要求1. 专业知识:司法部工作人员在司法所工作中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不断学习和更新法律知识。

要熟悉并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合理解释和应用法律的能力。

2. 敬业精神:司法部工作人员在司法所工作中要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完成工作任务。

要对待每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真诚热情,耐心倾听并回答问题。

3. 保密工作:司法部工作人员在司法所工作中要严守保密法律法规。

要确保群众的个人信息和案件材料的安全,维护司法所的声誉和形象。

4. 团队合作:司法部工作人员在司法所工作中要注重团队合作。

要与其他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并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工作技巧1. 沟通技巧:司法部工作人员在司法所工作中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

要注重语言表达和沟通方式,尽量使用容易理解和接受的语言解释法律问题。

2. 冲突处理:司法部工作人员在司法所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冲突和争议。

司法所是做什么的

司法所是做什么的

司法所是做什么的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市(区、县)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

司法所主要职责有: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法律依据
《司法所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八条
司法所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参与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纠纷。

(二)组织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推动基层法治文化建设。

(三)受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四)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受法律援助机构委托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业务需求指引等。

司法所的主要工作职责

司法所的主要工作职责

司法所的主要工作职责
司法所是中国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中的一种,主要负责以下工作职责:
一、矛盾纠纷调处
司法所作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矛盾纠纷调处。

司法所可以接受群众的委托,对涉及家庭、邻里、劳动、物业、债务等方面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既能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又能减轻司法机关的工作压力。

二、法律援助
司法所还负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该服务主要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包括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以及帮助其起草诉状和申请法律援助等。

三、行政执法
司法所在行政执法方面也有一定的职责。

例如,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等。

四、司法监督
司法所还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法律事务进行监督。

例如,对律师、公证人的职业行为进行监督,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等。

五、其他职责
除了上述主要工作职责外,司法所还有其他职责。

例如,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为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

总之,司法所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所设立的一种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援助、行政执法、司法监督等。

司法所组织结构

司法所组织结构

司法所组织结构
司法所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行政管理
司法所行政管理是确保司法所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制定和执行司法所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2.负责司法所的日常行政事务,如文件管理、人事考勤、财务管理等;
3.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二、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是司法所的核心工作之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2.代理民事、刑事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三、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职责,主要涉及以下工作:
1.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遵守矫正规定;
2.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辅导、职业培训等帮助,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3.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四、安置帮教
安置帮教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登记和管理,了解其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
2.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帮助,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3.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推进安置帮教工作。

五、法律宣传
法律宣传是提高居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制定和执行法律宣传计划,通过各种形式向居民普及法律知识;
2.针对社区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活动;
3.与其他部门合作,共同推进法律宣传工作。

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一、司法所概述司法所是我国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是实现法律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服务机构,承担着人民法院的行政、执行和审判三项职能之外的其他职责,是人民群众来院解决法律问题的首要选择。

二、司法所的工作制度1、法律援助制度:为解决民生问题,司法所设置法律援助岗位,组织律师、基层维权组织和志愿者协助司法所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问题。

2、案件管理制度:司法所设立案件管理岗位,对接收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进行登记、归档和传递,确保案件的流转和查询平稳有序。

3、证据管理制度:司法所设立证据管理岗位,对接收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核、保存和归档,确保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档案管理制度:司法所设立档案管理岗位,对接收的卷宗进行整理、保存,记录并维护审判过程的整个过程,确保案卷资料的存储有序。

5、调解制度:司法所设立调解岗位,为当事人提供调解服务,是解决纠纷的首选模式,针对纠纷的性质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提供良好和谐解决方案。

6、执行制度:司法所设立执行岗位,负责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到达司法所的案件,通过协商、执行拍卖或变卖形式,强制执行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司法所的岗位职责1、所长:是司法所的最高领导,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司法所各项工作,组织规划司法所的决策和发展方向,制定各项制度和计划,保障司法所正常的运转和工作的顺利昂转。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弘扬法律精神。

2、行政人员:主要负责司法所的各种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证据管理、安全和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在接待、调解等具体工作中负责接待人员和调解协调,组织并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3、法官:承担司法所审判业务,在接收到案件材料后进行审理、排除、再审和调解等业务,并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做出判决、裁定或调解,保证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并加强民主人权的制度建设,确保司法所审判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司法所岗位责任九项制度

司法所岗位责任九项制度

司法所岗位责任等九项制度为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执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队伍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司法所工作九项制度,具体如下:一、岗位责任制度(一)司法所岗位责任制: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负责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在党工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二)司法所长岗位责任制:1、实行所长负责制,司法所长对全所各项工作负总责;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工作,经常带领所里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指导和推动工作,做到手中有典型,心中有全局.3、做到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一起抓,注意工作方法,善于倾听各种意见,集思广益,多做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同志,尽力帮助工作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三)司法(社区矫正)专干岗位责任制:1、按照岗位责任要求,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起草工作;2、忠于职守,依法办事,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3、工作认真负责,办事雷厉风行,讲求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4、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5、注意仪表仪容,执行公务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6、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不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二、执法责任制度(一)要依法履行司法所承担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岗位人员职责明确,服务内容、执法流程要公示上墙;(二)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情况评议;(三)有下列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1、没有法定依据、超越法定职权和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2、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显失公平,造成恶劣影响的;3、执法过程中故意刁难,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4、其他应当依法追究执法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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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职责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所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2小时,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个人有笔记、有心得。

建立学习档案,做好学习总结。

三、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鼓励自学成才,力争在上级要求的期限内,本所人员全部达到法学大专以上学历。

四、按时参加本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者扣工资5元,无故缺席一次者扣10元。

五、在集体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记,不得交头接耳和随便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所长批准。

岗位责任制度一、所长负责本所全面工作,抓好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部署和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对疑难案件的讨论;决定本所重大事项;协调内外关系;抓好基础设施标准化、工作制度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建设。

二、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实施工作计划,行使所长授权的部分职权,积极主动承办各类案件,协助解决干警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司法所干警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胜任本职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服从领导、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完成份内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勤人员在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所的材料;收集积累本所工作情况,汇集各种资料,当好所长的参谋;做好登记、统计和请示、报告,按规定时间上报;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管好印章、财物、卷宗等资料;做好学习、会议、研讨记录。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全所人员应当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优质高效、公开公正地办理各类案件。

二、凡是在办理案件中,因主观及故意或过失或恶意串通、越权办案、虚假承诺等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或影响恶劣的,坚决予以追究。

三、根据过错的原因、性质、情节、后果、责任的大小及认错态度,区别不同情况由本所写出报告报请县局处理。

四、报县局处理的有:党纪、政纪处分;通报批评、扣发津贴、赔偿损失;离岗培训、限期调离、予以辞退。

本所处理的有:提出批评和书面检查。

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凡是受到过错责任追究的责任人,一律取消本人本年度的评优、评先及立功受奖资格。

请示、报告、研讨制度一、对工作中涉及法律、法规、政策不明确,需要统一认识的;发现有群体性矛盾激化苗头的;本所所要作出的重大举措或集体重大行动的,都要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进行请示。

二、对年度、半年度工作情况,办理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群体性矛盾激化、上访事件,本所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上级交办的事项和必须上报的事项,应采取书面形式向县局进行报告。

同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主管领导。

三、工作中遇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逐级请示。

工作人员向司法所长汇报,司法所长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

请示报告工作要有详细记载,相关情况必须汇报清楚。

对上级指示要认真记录,及时传达落实。

四、需由所务会议研究拟定的:本所工作计划;讨论分析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法,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列席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或论证;讨论决定贯彻执行上级重大部署或本所其它重要事项。

内部管理制度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到外地出差要向上级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并保持联系。

二、财务管理按要求实行所长审批。

财务管理公开透明,接受上级机关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不得私设“小金库”。

三、办公设备由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出现故障要及时维护。

通讯设备要有通话登记,反对公话私用,提倡长话短说。

四、文字稿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规范。

存档文稿必须使用黑水钢笔,上报的文稿,原则上要求打印。

五、文印要由专人负责,司法所印章与法律服务所印章不得混用。

六、交通工具要专人使用和保管,定期保养,及时维修。

不得无牌无证驾驶,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公车私用,违者责任自负。

不得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驾驶,县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发现借给他人使用的、酒后驾车的、公车私用的,将扣留车辆,除所长写出书面检查外,还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

考勤制度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二、病、事要请假。

本人写出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假期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三、每位干警,必须参加所属乡镇签到、学习、考勤,每月签到次数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算。

四、请假批准权限:请病、事三天以内,由所属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局分片负责人审批;三天以上经所属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请假未经批准,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请病、事假一天扣10元(住院治疗除外)。

病、事假年累计45天以上,有病住院累计超过90天,不得评先晋优。

六、局定期与不定期实地或电话抽查,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每次扣款30元,一个月内连续两次不在岗的,除通报批评外,并给予2倍扣款,连续三次给予3倍扣款,视情节给予处分。

七、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予以辞退,年累计旷工在30天内,或病事假在三个月以上者,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先、评优:1、病事假累计45天以上者,有病住院超过90天者;2、旷工年累计超过3天者;3、不能完成目标责任任务者;4、违反法规制度,受党纪、政纪处分者九、探亲、婚、产假、工伤、丧请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每月考勤情况由乡镇领导签字盖章后,于次月5日前报局基层管理股存档。

否则不予拨发工资。

十一、无故长期不上班者,除停发工资外,依照公务员法,报有关部门处理。

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一、办理各项业务要认真登记,做好受理事项的详细记载。

二、定期对受理的事项和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按时上报。

要求有情况、有分析。

统计数字必须准确,不得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数字。

三、所有需要保存的资料要分类存档。

上级要求统一格式的卷宗,要统一格式整理归档。

交接要有登记和履行手续。

四、所有档案要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各类卷宗的装订要完整、齐全、规范,分门别类、有序存放。

涉及国家机密和当事人隐私的案卷列为密卷,并加注密卷标记。

五、档案员必须遵守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定期检查和清点,做好防损、防潮、防火和防盗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档案保管期限:短期为五年或长期。

对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报县局批准后销毁。

六、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借阅审批手续,密卷要严格借阅范围和时间,不得私借或者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经准许不得私自复印卷宗中的内容,要及时收回借出的卷宗。

廉洁自律制度一、不准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准参加非法组织和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

二、不准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和受雇于任何人或者组织。

三、不准在工作中吃、拿、卡、要和索要、收受当事人的物品、现金和有价证券。

四、不准参与赌博,不准为赌博提供场所或者提供保护。

五、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时间饮酒。

六、不准到娱乐场所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七、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或者无证人员驾驶。

诚信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为民执政、依法行政、科学理政、从严治政”的方针。

二、爱岗敬业、勤政为民、秉公执法、文明服务,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不得超越业务范围受理案件,不得对当事人作出不负责任的承诺或欺骗性承诺。

四、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公正立场。

不得迎合当事人或满足当事人的不正当要求,不得协助或诱导当事人实施非法或欺诈性行为。

五、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使基层法律服务做到规范、诚信、守信。

六、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格的尊严,严守国家秘密,保守工作机密,尊重个人隐私,不得歧视弱势群体。

司法干警纪律一、不得私立章法。

二、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力。

三、不得对当事人施行或变相施行处罚。

四、不得接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

五、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六、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安置帮教工作任务一、制定和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二、检查、监督村(居)民委员会安置帮教工作落实情况。

三、了解、掌握和做好辖区内的安置帮教工作。

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研究、协调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

七、协助乡镇表彰奖励在安置帮教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八、协调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一、对辖区内的两劳回归人员,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帮教档案,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

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助、引导、辅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三、定期对村(居)委会的安置帮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随时了解掌握帮教情况,上下沟通,反馈信息,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帮教管理、控制措施。

四、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与他人交往、去向、思想情况清的“五清”。

五、对帮教对象要做到要做到有困难时必访、有挫折时必访、有疾病时必访、有婚丧时必访的“四访”。

六、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安置到位、帮教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

七、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推荐给上级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而造成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导致其重新违法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告上级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级帮教制度一级帮教:对表现差,随时随地有可能重新违法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重点帮教,并配合公安派出所严密控制,及时打击重新违法犯罪。

二级帮教:对表现一般,思想基本稳定,但有继续违法犯罪趋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要会同乡镇村干部、家属和亲友进行帮教。

三级帮教:对表现好,思想稳定,工作落实,家庭和睦,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性较少的刑释解教人员,会同村干部、调解组织、家属和亲友进行帮教。

社区矫正范围一、被判处管制的;二、被宣告缓刑的;三、被裁定假释的;四、被监外执行的;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人员。

在社区中对上述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做好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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