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编报管理办法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办法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编制,防范公司不当编制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的重大影响,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公司对外财务报告编制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报告由财务情况说明书与报表两部分组成。
报表包括对外报表和对内报表。
对外报表主要是按上级公司的要求填报的报表,以及满足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需要的报表。
对内报表是满足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
(一)对外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二)对内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因素分析表、原材料消耗表、账龄分析表、期间费用明细表等。
财务情况说明书重点说明:(一)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二)利润实现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三)资金增减及资金周转情况(四)主要税费的交纳情况(五)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六)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法的变更(七)资产负债表日至报出财务报告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八)其它事项。
财务报告信息由各职能会计提供,总账会计编写,并经会计主管审核上报。
财务报告应在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编写。
年度财务报告要求全面详细,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季度财务报告应有重点地作扼要的分析说明。
第四条报送的时间。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2天内完成编制并上报。
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12天内完成编制并上报。
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三、六、九个月结束之日起8天内完成编制并上报。
月度报告应当在每个月结束之日起6天内完成编制并上报。
第五条向外报送的财务报告,须经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方可报出。
第六条报送对象:公司分管领导、财务部、税务、财政、金融等有关主管部门。
内部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等有关领导。
第二章编制个别会计报表第七条确定个别会计报表编报日程。
公司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确定会计报表编报的工作日程表,确定下属公司个别会计报表的上报日期。
财务部门财务报表编制规章制度

财务部门财务报表编制规章制度1. 概述财务报表是企业实现财务透明度、规范经营行为的重要工具之一。
为了保证财务部门编制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制定本《财务部门财务报表编制规章制度》。
2. 财务报表的编制原则2.1 真实性原则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状况。
2.2 主体性原则财务报表应当独立、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不能受到他人的非经营性事项的干扰。
2.3 连续性原则财务报表应当连续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应因时间段的变化而受到较大影响。
2.4 公允性原则财务报表应当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掩盖任何信息,不进行虚假披露。
3. 财务报表编制流程3.1 收集会计数据财务部门需及时收集企业各个部门的会计数据,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信息。
3.2 核对数据准确性对收集到的会计数据进行核对,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发现错误或遗漏,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修正。
3.3 编制资产负债表根据收集到的资产和负债数据,编制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金运作情况。
3.4 编制利润表根据收集到的收入和支出数据,编制利润表,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和盈利水平。
3.5 编制现金流量表根据收集到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数据,编制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现金的流动情况和现金管理能力。
4. 财务报表编制的审核与审计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需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核和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审计结果将作为财务报表的一部分,需附在财务报表后面。
5. 财务报表的披露与传送完成财务报表编制后,财务部门需及时将报表披露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以供决策参考。
同时,财务报表也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适时的传送给相关监管部门和股东。
6. 财务报表的保密与存档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财务部门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报表信息不被外部人员非法获取和泄露。
同时,财务报表也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存档,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方便后续查询和审阅。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4篇)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真实地反映生产经营状况,规范各公司、中心室财务报表的内容、格式和操作规程,更好地发挥财务信息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____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蒙牛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对企业内部财务报表的编制、报送和管理做出规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年度对外会计报表,按照国家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单位报送内容分为年报、季报和月报三类,具体规定如下:(一)液体奶公司、冰淇淋公司、奶粉公司、奶源中心、报送的报表如下:1、月度报送的内容。
①资产负债表②利润表及责任会计利润表③应收、其他应收及预付账款考核表④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⑤营业费用月报表⑥管理费用月报表⑦财务费用月报表⑧财务运营分析2、季度、年度报送内容除月度表之外,增加以下报表:①存货季报表②营业外收支季报表(二)包头及区外各公司按月报送的报表如下:①资产负债表②利润表及责任会计利润表③应收、其他应收、预收及预付账款考核表④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⑤存货月报表⑥营业费用月报表⑦管理费用月报表⑧财务费用月报表⑨财务运营分析以上报表除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附表、附注按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填报外,其它报表可根据各分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增减,具体格式见____。
公司总部的财务报告,由计财中心核算部负责编报,并根据公司的管理要求负责合并会计报表的编报。
合并会计报表除上述规定的报表外,还应按月增加现金流量报表,即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报表及内容。
第四条:财务运营分析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经营业绩说明,主要包括预算完成情况及增减因素简要分析;2、主要产品售价变动因素分析;3、应收账款分析;4、边际效益分析;5、主要产品成本升降变动因素分析;6、期间费用分析;7、财务闸口指标的分析;8、财务预警分析;9、市场状况及经营对策;关于财务运营分析说明书的具体编报规定,由计财管理中心另行制定发布。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2篇)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总则1.为真实反映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和管理;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信息,了解公司的整体发展态势,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主要对企业月度财务报告的编制、报送和管理作出规定,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按照财政部及公司关于年度会计决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财务报告内容1.各公司须按月按规定格式编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格式见附件)及财务状况说明。
其中财务状况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主要公司经营业绩说明;预算完成情况及增减因素简要分析;主要业务收入与成本升降因素简要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
2、各广告公司须同时报送当月刊载一览表、媒体监测明细表。
财务报告规范要求1.各公司的财务报告必须经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审阅后方可报出。
2.财务报告质量要求。
(1)财务报告必须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
(2)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统一表式填列有关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即各种报表的项目、金额、备注、附注等均应填写完整、齐全,不能遗漏。
(3)正确填列报表数据,确保表内、表间勾稽关系正确无误,做到账表相符,表表相符。
(4)信息可比。
即编制报表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揭示方法保持相对稳定,保证前后各会计期会计口径一致性和可比性。
(5)编报及时。
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报出。
报送方式1、各公司的财务报告采取____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统一报送集团2、财务报告的电子文件名统一为“(____公司)0701财务报告”,前两位数字表示年度,后两位数字表示月份。
报送时间1.各公司应于月度终了____日前上报月度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
____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____日前上报。
上报时应以收到报表日为准。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2)一、概述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要工具,也是企业高效运作和稳定发展的基础。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是为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查和披露等环节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和流程。
企业财务报告报送与披露管理办法

企业财务报告报送与披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财务报告的报送与披露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内容。
第四条财务报告的报送与披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编制虚假财务报告。
(二)准确性原则。
财务报告中的数据应当准确无误,计算方法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完整性原则。
财务报告应当包括企业所有的经济业务和事项,不得遗漏或隐瞒重要信息。
(四)及时性原则。
财务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和披露,以便投资者、债权人、监管部门等有关各方及时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二章财务报告的编制第五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
第六条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七条企业应当在财务报告中充分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第八条财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第三章财务报告的报送第九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条企业向股东、债权人、监管部门等外部单位报送财务报告时,应当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员签署报送函,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十一条企业所属各单位应当按照企业统一的要求,及时向企业总部报送财务报告。
企业总部应当对所属各单位报送的财务报告进行汇总、审核和分析。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报告报送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财务报告报送的流程和责任,确保财务报告的安全、准确和及时报送。
公司财务报告报送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报告报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报送工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年度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表等向有关部门报送的财务信息。
第三条公司财务报告的报送工作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确保披露的财务信息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公司财务报告报送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
第五条公司财务报告报送工作涉及的主要程序包括报告编制、内部审查、报送审核和报送材料的保管与归档等。
第六条公司财务报告报送工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确保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报告编制第七条公司的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和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九条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十条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需要由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内部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三章内部审查第十一条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审查工作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确保报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内部审查部门应当按照相应的审计程序进行审查,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和数据进行全面检查和审计。
第十三条内部审查部门应当及时发现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审查工作应当注意保护财务报告的机密性,不得泄露报表中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
第四章报送审核第十五条公司财务报告报送审核工作由公司财务部门的上级机构或者相关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报送审核部门应当按照公司所在地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进行审查。
第十七条报送审核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报告的报送审核工作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范文(5篇)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财务人员和相关岗位人员。
第三条财务报告编制的目标是通过系统整理、处理和分析公司的财务数据,提供准确和及时的财务报告,为决策者提供依据。
第四条财务报告编制的基本原则是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和及时。
第五条财务报告编制应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报告的合规性。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财务报告编制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的保存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财务报告编制流程第七条财务报告编制流程包括财务数据收集、财务数据整理、财务数据处理、财务数据分析和财务报告编制。
第八条财务数据收集的方式包括手工录入和系统导入。
第九条财务数据整理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包括清理无效数据、纠正错误数据和补充缺失数据等。
第十条财务数据处理应遵循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包括准确计算会计科目余额、填制会计凭证和生成会计报表等。
第十一条财务数据分析应根据需要进行不同层次的分析,包括财务比率分析、趋势分析和对比分析等。
第十二条财务报告编制应根据公司的需求和相关要求进行,包括编制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等。
第三章财务报告编制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设立财务报告编制的负责人和编制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财务报告编制的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财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报告编制经验。
第十五条财务报告编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随意改变数据和报表,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财务报告编制的监督机制,对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或随机的抽查和审查,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财务报告编制的责任及追究第十七条财务报告编制的责任由财务报告编制负责人和编制人员共同承担。
第十八条财务报告编制负责人应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报告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
xx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DOC2

xx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 及时准确的提供财务信息,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附表, 财务报告分为年报、季报、月报三种, 其报表种类、格式、内容均按上交所规定填报, 在季末、半年和年度终了, 公司还需要按照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规定, 向社会公布当期财务报告, 并将财务报告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供股东查阅。
第四条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为了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做的解释。
第五条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编写要情况具体、分析深入、结论公正、措施得力。
其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编制方法的变更;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股本及其变动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表报出前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六条财务报告按照与上交所约定的时间上报。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 包括公司各直属单位、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管理职责(一)负责起草、修改并颁布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三)负责财务报表的汇总、审核, 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及时;(四)负责组织对公司财务指标进行分析与评估, 为公司的相关决策提供支持, 并为规划、绩效考核等工作的进行提供事实依据;(五)负责对财务报告进行全面分析, 并上报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财务报告的构成第九条财务报告按报送的对象不同分为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和对内报送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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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编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报告编报管理工作,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各项具体准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财务报告,是指编报单位对内、对外提供的反映本单位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三条财务部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制定、修订财务报告编报管理制度及文件;
(二)负责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
(三)负责财务报告的审计沟通、协调,出具审计报告;
(四)负责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财务报告的构成
第四条财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具体由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和情况说明书等组成。
第五条财务报告的具体组成如下表所示,主要由封面、主表(会计报表)及其附表组成。
注:①打“√”的为必须填报项目,除提供单户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合并会计报表。
②上表“其他”项为根据集团公司财务部要求填报的其他报表。
第六条财务报告组成中的各报表,按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发布的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第三章财务报告的编制
第七条财务报告的编制按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和…发布的《会计制度》执行。
第八条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随意进行取舍。
第九条会计报表之间、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钩稽关系的数字,应当钩对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第十条各子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金额应当真实可靠。
(一)各项资产计价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减值,应当合理计提减值准备,严禁虚增或虚减资产。
(二)各项负债应当反映企业的现时义务,不得提前、推迟或不确认负债,严禁虚增或虚减负债。
(三)所有者权益应当反映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严禁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资本不实。
第十一条如实列示当期收入、费用和利润。
(一)各项收入的确认应当遵循规定的标准,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
(二)各项费用、成本的确认应当符合规定,不得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三)利润由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构成。
不得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
第十二条列示的各种现金流量由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构成,应当按照规定划清各类交易和事项的现金流量界限。
第十三条年度财务报告前,必须进行资产清查、减值测试和债权债务核实,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报批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四条个别财务报告编制流程如下图所示。
第十五条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
础,根据其他相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
由母公司编制。
母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内部往来和内部现金流量应当核对相符,并进行充分抵销。
第十六条
公司应汇总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明细表,并与各子公
司报表核对相符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十七条 其他报表按本办法第五、六条的规定编制。
第十八条
针对期间费用、上交税费等其他统计表,公司应按
要求至少于每季度汇总编制,以便分析利用。
第十九条 合并财务报告编制流程如下图所示。
调整
坏账抵销
内部流量抵销
内部交易抵销
投资收益抵销
内部债权债务抵销
投资与权益抵销
权益法调整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