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送电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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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5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5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1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填写试运设备电气停送电票交给电气运行值班人员,电气运行值班人员(许可人)接到停送电票后,应征得所有与被停送电设备相关的工作票负责人同意,并在停送电票上签属意见后,工作许可人在检查核实无造成人身和设备损伤危险时方可对设备停送电操作。

停送电前应由要求停送电的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现场守护并制止其他人员在设备和与之相关的设备上工作。

2停、送电票一式两份,由工作负责人填写,运行值班人员审核执行。

3每张停、送电票只能填写需要停、送电的一台设备,多台设备需要同时进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分别填写停、送票。

3.9.4运行人员在接到停、送电票后,必须认真审查未办理终结手续的所有工作票和停送电票,不具备停、送电条件的设备,绝不能进行停、送电操作。

5停、送电票上必须写清停、送电执行人的名字。

停、送电工作执行完毕后,运行负责人必须注明停、送电完毕时间。

6运行人员在停、送电工作结束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同时双方在停、送电票上签字,一份交给工作负责人保管,作为需要停、送电设备现已完成认定停、送电工作负责人,同时双方在停、送电设备现已完成停、送电工作的凭证。

7需要再次进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重新履行停、送电工作手续。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2)一、工作目标1. 安全:确保停送电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2. 高效:提高停送电作业的效率,减少停电时间。

3. 经济:合理利用电力资源,降低停电成本。

4. 通讯:确保停送电工作队伍之间的有效沟通,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停送电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协调和管理停送电工作。

2. 制定停送电作业的计划和时间表,并提前和相关部门沟通,确保各方充分准备。

3. 停送电工作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安全管理1. 制定详细的停送电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导书,确保每名停送电工作人员都熟悉并遵守。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模版(3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模版(3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停、送电工作安全管理,确保停、送电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停、送电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停、送电工程的执行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停、送电安全管理资质,并履行停、送电安全责任。

第四条停、送电工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严禁违法违规操作和违章施工。

第五条停、送电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停、送电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工作队伍的职责,并将方案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停、送电工程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的原则。

第七条停、送电作业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停、送电作业中,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整改工作。

第二章停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停电前,应进行充分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符合停电要求,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护。

第十条停电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一条停电设备和线路应进行正确和可靠的封锁,禁止私自解锁和开启设备。

第十二条停电期间,严禁进行其他与停电作业无关的工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

第十三条停电恢复后,应进行设备检查和功能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对于因停电导致的潜在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章送电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送电前,应进行充分的安全检查,确保送电设备符合要求,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送电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七条送电设备和线路应进行正确和可靠的封锁,禁止私自解锁和开启设备。

第十八条送电作业中,应保持设备和线路的可靠运行,确保电力的稳定供应。

第十九条送电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确保送电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十条送电作业结束后,应组织设备和线路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可靠性。

第四章停、送电安全考核办法第二十一条停、送电执行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考核制度,对停、送电工作的安全进行评估和监督。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主要目的是确保矿井设备和电力设施运行安全稳定,防止因电力故障引发事故,并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个简要的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的内容:1.制定停送电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明确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

2.编制停电计划: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生产安排,制定停电计划,包括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和停电设备等内容。

3.停电申请与审批:矿井需要停电时,相关责任人需要提前向电力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出停电申请,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执行停电操作。

4.停电操作:停电操作需要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负责,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可靠。

停电前需要进行设备检查,禁止操纵设备产生临时电荷。

5.停电期间管理:矿井停电期间,需要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负责统一协调停电期间相关事宜,确保停电期间其他设备的安全运行。

6.恢复供电:停电结束后,需要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后再恢复供电。

恢复供电前要进行试电检查,确保电力设施运行正常。

7.停电记录和分析:每次停电都需要进行记录,包括停电的原因、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和设备等信息,分析停电原因和影响,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的编制还需要根据不同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煤矿停送电过程中的安全和正常进行,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煤矿停送电过程中的所有操作人员,包括电力设备操作人员、矿井相关工作人员及煤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停送电的定义停送电是指煤矿为了维修、检修设备,保障工作期间安全而进行的电力中断操作。

第四条停送电的准备工作4.1 煤矿管理人员应当提前安排好停送电的时机和范围,明确停电的目的和原因,并通知相关操作人员。

4.2 停送电前,应当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停电过程中不会造成任何安全隐患。

电力公司停送电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力供应,提高供电服务质量,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停送电工作,包括计划性停送电、临时性停送电和紧急停送电。

第三条停送电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停送电分类及范围第五条停送电分类:(一)计划性停送电:指按照电力系统运行计划,为维护电力设施、进行线路改造、设备更新等进行的停电。

(二)临时性停送电:指因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临时采取的停电措施。

(三)紧急停送电:指因设备严重故障、电力系统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的停电措施。

第六条停送电范围:(一)计划性停送电:适用于公司所属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及用户。

(二)临时性停送电:适用于受影响范围内的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及用户。

(三)紧急停送电:适用于受影响范围内的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及用户。

第三章停送电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停送电申请:(一)计划性停送电:由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工作计划提出停送电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

(二)临时性停送电:由发现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相关部门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并提出停送电申请。

(三)紧急停送电:由发现设备故障、电力系统安全事故的相关部门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并提出停送电申请。

第八条停送电审批:(一)计划性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对停送电申请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二)临时性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对停送电申请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紧急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接到紧急停送电申请后,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决定是否批准。

第四章停送电通知与实施第九条停送电通知:(一)计划性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在停送电前3个工作日向受影响范围内的用户发出停电通知。

(二)临时性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在停送电前1个工作日向受影响范围内的用户发出停电通知。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4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4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停、送电工作,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提高电网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停、送电工作,包括计划停电、临时停电、紧急送电等。

第三条停、送电工作是指为了进行电网设备检修、维护、改造等工作而对特定区域的电力供应进行停断或启动的工作。

第四条停、送电工作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安全、高效、公正、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六条电力部门应加强对停、送电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停、送电工作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严禁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停、送电工作应于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之间进行,避免对用户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第九条停、送电工作应提前向当地居民和相关单位通知,做好沟通工作。

第十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电力部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停、送电工作人员的选拔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指挥,不得擅自更改工作计划和作业步骤。

第十五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熟悉电网设备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规定,掌握相关的故障排除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车辆和工具的良好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八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随时保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及时接受安排和调度。

第十九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确保工作过程的可追溯和安全。

第三章停、送电工作流程第二十条停、送电工作应提前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停电/送电的时间、范围、原因等。

第二十一条停、送电工作应按照计划进行,保证电网设备的安全停电和送电。

第二十二条停、送电工作应确保用户安全,采取措施避免因停电/送电导致用户损失。

停、送电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停、送电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停、送电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电力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合理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保障停、送电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和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在停、送电管理中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停、送电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用户权益,优化电网运行。

第四条停、送电应坚持安全第一、服务为先的原则,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停电管理第五条停电范围主要包括:维修升级停电、设备检修停电、应急故障停电、限电和节能停电。

第六条停电计划应当合理编制,提前通知用户,并告知停电原因及具体时间,以便用户做好准备。

第七条停电计划应当根据用电负荷、用户信用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最大限度降低用户用电压缩。

第八条停电前,相关部门应当对停电范围内的电力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九条停电期间,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停电范围内用电设备的巡查和维护,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电力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停电期间,相关部门应当做好用户救援工作,并及时提供停电恢复时间信息,保障用户知情权,减少停电对用户的影响。

第十一条停电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对停电范围内的电力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送电管理第十二条送电应当充分考虑用户用电需求和电力调度安排,合理满足用户的电力需求。

第十三条送电部门应当及时响应用户的用电请求,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用户送电。

第十四条送电部门应当根据电力调度指令,及时对用电负荷进行调整,并做好用电预测工作,确保电力供需平衡。

第十五条送电部门应当加强对用电设备的巡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

第十六条送电部门应当提供及时准确的电费结算信息,确保用户知情权。

第十七条送电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给予回复。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第十八条国家电网公司和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停、送电管理制度,包括计划编制、设备维护、用电调度等方面,确保停、送电工作的顺利进行。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停送电操作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停送电操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电网的工作实施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可靠、高效完成。

第四条停送电操作应注重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停送电操作应遵循“谁停送,谁负责”的原则,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履行停送电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停送电操作应建立完善的评估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停送电操作流程第七条停送电操作应根据电力系统的工况和需要,编制详细的停送电方案,包括停送电的时间、范围、程序、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停送电操作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确认停送电范围和工作条件,确保停送电的安全可行性。

第九条停送电操作应先停电后送电,先断开负荷再断开电源,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停送电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跳过操作环节。

第十一条停送电操作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检查和记录,确保所有设备、线路恢复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停送电操作应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和存档工作,建立完整的操作记录。

第三章停送电操作注意事项第十三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资质和证书,严禁无资质人员擅自进行停送电操作。

第十四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熟悉和掌握电力系统的相关知识和安全规程,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十六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时刻注意安全风险,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停送电操作应确保设备、线路和周围环境安全,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停送电操作应保证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避免误操作或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

公司停送电管理制度

公司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的停送电操作、维护、检修等工作。

第三条停送电操作必须遵循安全、可靠、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设施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二章停送电操作人员要求第四条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取得电工操作证;2. 熟悉电气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3. 掌握停送电操作程序、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措施;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停送电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停送电操作程序第六条停送电操作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出停送电申请,经批准后填写停送电工作票;2. 停电前,由停送电操作人员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无异常;3. 停电操作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进行停电操作;4. 停电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5. 停电操作完成后,确认设备无异常,方可送电。

第七条送电操作程序与停电操作程序相同。

第四章停送电安全措施第八条停送电操作过程中,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 使用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个人防护用品;2. 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接地、悬挂警示牌等程序;3. 在电气设备上作业时,必须穿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4. 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可控;5. 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五章停送电应急处理第九条发生紧急情况时,停送电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1. 立即停止操作,迅速撤离现场;2. 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3.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4. 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停送电操作安全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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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停、送电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规范停、送电工作程序,确保停、送电工作的准确性、安全性,特制定以下规定:1、停、送电工作方式1.1、书面停、送电工作方式在计划检修时使用。

1.2、电话、口头命令方式,临时停机检修及突...
为了规范停、送电工作程序,确保停、送电工作的准确性、安全性,特制定以下规定:
1、停、送电工作方式
1.1、书面停、送电工作方式在计划检修时使用。

1.2、电话、口头命令方式,临时停机检修及突发事故检修使用。

2、执行停、送电工作方式要求:
2.1、执行书面停、送电工作时,在接到专用停电书面通知后,根据通知所要求停、送电的设备名称,停电时间,首先同调度取得联系,确认可以执行时,方可执行停电,执行完后去调度在专用停电通知签字认可。

2.2、电话、口头命令时,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将任务听清接明,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写清电话接听时间,通话内容,指令人)并复诵,双方确认指令无误后,方可执行指令,如有疑问时,必须去调度核实清楚,执行完后去调度在临时停、送电登记本签字认可。

2.3、厂调度要建立临时停、送电登记本,内容包括:停电设备、停电命令人、停电时间、停电执行人等,以备电气作业人员签字。

2.4、电气车间必须建立临时停、送电登记本,内容包括:停电设备、停电命令人、停电时间、执行人、签字。

3、停、送电工作顺序:
3.1、停、送电工作必须两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3.2、停电时,必须确认该设备与标识相符、并确属停电设备后方可执行停电工作。

3.3、停电前先进行验电,确认该设备确无负荷后,先拉该设备控制电源开关,后拉该设备动力电源开关,将各方面电源完全断开,并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3.4、该设备停电后再进行验电,确认该设备确无电压后,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

3.5、送电工作与停电工作顺序与此相反。

3.6、停电工作完成后,电气工作人员立即去调度在临时停送电登记本上签字认可进行签字。

3.7、电气工作人员签字后,调度方可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停电设备的其它作业。

4、高压设备的检修:
4.1高压设备包括:轴流风机3台、离心风机1台、主抽风机2台、热风炉助燃风机6台、循环水泵房中压水泵9台、出铁场除尘风机3台、静电除尘风机3台、环冷风机6台、机尾除尘风机2台、整粒除尘风机2台、原料除尘风机2台、锤式破碎机2台,共41台高压设备。

4.2高压设备检修时,检修人员必须去电气车间办理检修设备第一种工作票。

4.3电气车间主任、副主任为工作票签发人,高配室值班人员为工作票许可人、检修人员负责人为工作票负责人,和工作票监护人。

4.4高压设备检修时,检修人员不办理工作票不得进行检修,工作许可人在未办理工作票前不得办理停、送电倒闸操作票并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

4.5高压设备抢修,(如在夜晚)工作票的签发可根据“特事特办” 的原则,由电工当班工长临时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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