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送电管理制度
(完整版)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第一部分一般规定第1 条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第2 条在停电的设备或线路上进行作业,停送电操作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的电工操作。
第3 条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
电气维修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高压电气设备维修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第4 条各种开关、控制箱正常情况下停止运行的设备停机时必须停电闭锁。
单纯的起停电气设备的操作,可以由专职值班人员进行停送电操作,但专职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本职范围内的供电设施,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如:主扇司机、胶带机司机,水泵工、绞车司机等都属于专职值班人员。
第5 条在停电操作前,应将停电原因和影响范围汇报队值班领导由队值班领导向调度室汇报并征得同意后由调度员下达停电命令至队值班领导由队值班领导向操作人员下达停电命令;在送电操作前,应汇报队值班领导由队值班领导向调度室汇报并征得同意后由调度员下达停电命令至队值班领导由队值班领导向操作人员下达送电命令。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方式可分为三种类型如下:第一类属于计划性停电工作,工作过程中将触及带电导体,或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可能触及带电导体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必须在现场就地执行停电工作。
第二类不在带电导体上工作,不会触及带电导体,如拉移变列车和吊挂整理电缆等,可以不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向调度室申请,讲清楚工作内容和停电范围,值班调度员核实正确后记录并电话录音,在变电所停电,工作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核实停送电是否正确。
第三类各用电单位所管辖的电缆和电气设备发生故障,用电单位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人员将故障系统的电源开关及各负荷开关全部断开,全段摇测电缆线路及设备,待查明原因后再要求送电,对有故障的输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要查找故障点。
事故抢修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停电、拉手车、验电和悬挂接地线等措施,在事故抢修结束后,补办完善全部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续。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5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1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填写试运设备电气停送电票交给电气运行值班人员,电气运行值班人员(许可人)接到停送电票后,应征得所有与被停送电设备相关的工作票负责人同意,并在停送电票上签属意见后,工作许可人在检查核实无造成人身和设备损伤危险时方可对设备停送电操作。
停送电前应由要求停送电的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现场守护并制止其他人员在设备和与之相关的设备上工作。
2停、送电票一式两份,由工作负责人填写,运行值班人员审核执行。
3每张停、送电票只能填写需要停、送电的一台设备,多台设备需要同时进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分别填写停、送票。
3.9.4运行人员在接到停、送电票后,必须认真审查未办理终结手续的所有工作票和停送电票,不具备停、送电条件的设备,绝不能进行停、送电操作。
5停、送电票上必须写清停、送电执行人的名字。
停、送电工作执行完毕后,运行负责人必须注明停、送电完毕时间。
6运行人员在停、送电工作结束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同时双方在停、送电票上签字,一份交给工作负责人保管,作为需要停、送电设备现已完成认定停、送电工作负责人,同时双方在停、送电设备现已完成停、送电工作的凭证。
7需要再次进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重新履行停、送电工作手续。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2)一、工作目标1. 安全:确保停送电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2. 高效:提高停送电作业的效率,减少停电时间。
3. 经济:合理利用电力资源,降低停电成本。
4. 通讯:确保停送电工作队伍之间的有效沟通,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停送电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协调和管理停送电工作。
2. 制定停送电作业的计划和时间表,并提前和相关部门沟通,确保各方充分准备。
3. 停送电工作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安全管理1. 制定详细的停送电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导书,确保每名停送电工作人员都熟悉并遵守。
停送电制度及操作规程(5篇)

停送电制度及操作规程1、10KV变电站正常停送电倒闸操作必须按照《电气操作规程》规定的步骤,并和调度取得联系,统一思想后方可进行。
2、矿部主管科室、矿主管领导批示的操作必须在得到命令、重复命令,问清对方的姓名并进行登记,并与调度取得联系后,方可进行操作。
3、事故时,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可立即进行操作,事后立即汇报调度、矿部主管科室或矿主管领导,并记录操作程序及时间。
4、凡在10KV变电站所有设备的馈出线路上工作时,必须由该工作负责人到10KV变电站或其他配电室办理停电手续,在得到站长允许后方可工作,送回工作票办理终结后,方可送电。
5、10KV变电站所属设备上工作完毕,值班人员必须进行如下检查:1)短路接地线是否拆除。
2)是否遗留工具及杂物,设备是否完好。
6、凡备用设备送电时,10KV变电站人员必须仔细检查,确无影响送电的问题时方可送电。
停送电制度及操作规程(2)停送电制度是指为保障供电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协调电力供需关系,制定的停电和送电的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则是具体落实停送电制度的操作步骤和方法。
停送电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停电申请:用户或电力调度中心向供电部门提出停电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停电时间、地点、停电原因、停电设备等信息。
2. 停电预案:供电部门根据停电申请制定停电预案,包括停电范围、停电时段、停电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等内容。
3. 停电通知:供电部门在停电时间前,向用户发出停电通知,告知停电时间和地点,并提醒用户做好停电前的准备工作。
4. 停电执行:供电部门根据停电预案,对停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按照停电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执行停电操作。
5. 送电恢复:停电工作完成后,供电部门根据情况逐步恢复送电,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操作规程是按照停送电制度制定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方法,包括以下内容:1. 停电准备:停电前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同时提前通知用户做好停电准备工作。
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一)停电管理规定1、所有计划停电的工作,不论是有人值守变电所还是无人值守的变电所(各地点的配电点)停电必须有电气工作票,停电前必须汇报队值班人员和矿调度室,得停电命令后方能停电。
2、停送电操作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3、有人值班变电所,停电前申请停电单位施工负责人必须向变电所值班配电工提供停电工作票并办理手续后方可停电。
值班配电工要完成停电、验电、放电、挂牌、锁好机械闭锁装置等工作。
4、无人职守的变电所、配电点、移动变电站停电,施工负责人必须亲自操作,完成停电、验电、放电、挂牌、锁好机械闭锁装置等工作,在工作期间还应留专人负责看管。
5、操作高压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执行。
操作1140V及以下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6、停电后必须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字样的工作牌。
7、顺序:先低压,后高压;先停断路器,后拉隔离刀闸。
8、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刀闸。
9、用户在同一个线路上停电检修时,必须分别填写停电工作票,严禁几个单位共用一份停电工作票。
停电时,变电工作好记录,只有在最后完工的施工单位办理工作终结后,变电工确认所有施工单位全部工作结束,方可合闸送电。
(二)送电管理规定1、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送电。
(1)线路故障未经排除;(2)“三大保护”不合格;(3)打有栅栏的巷道;(4)风电、瓦电闭锁失去作用的掘进巷道;(5)长期停用的设备、线路未经检查;(6)排放瓦斯时回风流中的供电线路;(7)未经审批的停电工作票;(8)未经验收的新开工采掘工作面的供电系统。
2、必须坚持谁停电、谁送电、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中间不得换人,严禁约时停电、送电。
3、必须得到设备检修负责人和调度的命令后,方可送电。
4、送电人确认一切正常,拆除安全措施,取下“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字样的工作牌,解除机械闭锁装置,方可进行送电。
5、送电后,操作人员应观察10-15分钟,确认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4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停、送电工作,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提高电网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停、送电工作,包括计划停电、临时停电、紧急送电等。
第三条停、送电工作是指为了进行电网设备检修、维护、改造等工作而对特定区域的电力供应进行停断或启动的工作。
第四条停、送电工作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安全、高效、公正、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六条电力部门应加强对停、送电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停、送电工作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严禁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停、送电工作应于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之间进行,避免对用户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第九条停、送电工作应提前向当地居民和相关单位通知,做好沟通工作。
第十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电力部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停、送电工作人员的选拔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指挥,不得擅自更改工作计划和作业步骤。
第十五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熟悉电网设备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规定,掌握相关的故障排除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车辆和工具的良好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八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随时保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及时接受安排和调度。
第十九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确保工作过程的可追溯和安全。
第三章停、送电工作流程第二十条停、送电工作应提前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停电/送电的时间、范围、原因等。
第二十一条停、送电工作应按照计划进行,保证电网设备的安全停电和送电。
第二十二条停、送电工作应确保用户安全,采取措施避免因停电/送电导致用户损失。
停送电管理制度(通用5篇)

停送电管理制度(通用5篇)停送电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条:为提高供电可靠性,尽量减少停电时间,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加强对停电计划的月计划、日安排的管理工作,全面考虑各部门的停电需求,纳入统一管理,尽量做到少停电、短停电、不停电,严格控制临时停电,实现一条龙服务。
2、各部门加强对业扩配套工作的联系,方案一经批准实施,立即上报调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工作时间一经确定必须严格遵守,如需延长时间应由领导批准。
3、对较大业扩工程、检修工作,停电时间确定后,现场负责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施工进度,确保按时交令完工。
第二条:根据白天备用的特点,允许路灯线在备用时间内进行检修,并不计停电次数,若检修拖延时间并影响着灯时,要对单位进行考核。
第三条:停电工作应根据工作性质及线路电压等设履行高低压规程要求的组织措施及技术措施。
第四条:送电时必须得到工作负责人的竣工报告后和许可人许可后方可送电,送电前必须检查安全措施施工撤除,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工作现场,现场已清洁,恢复常设标示及遮拦等。
停送电管理制度第2篇1、在配电室从事检修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与工作内容有关的各项停送电规定和规程。
2、凡属需要停电才能进行作业的工程项目,必须停电(包括断开备用电源),并且经过验电证实无电压后,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才能进行工作。
3、对于必须实行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项目,必须要指派停送电联系人,到变电所办理工作票,并且中途不得换人。
4、电容补偿装置的停电,不管有无放电回路,都要经过放电后才能进行工作。
5、严禁带负荷拉开或闭合供配电系统的隔离刀闸,联络刀闸,对经常断电的隔离刀闸,应悬挂“严禁送电”警示牌。
6、担任配电室检修工作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做好停送电操作的监护工作和停送电的检查工作。
7、对于妨碍工作的带电体,要采取绝缘隔离等防护措施,对于结构复杂和多回路设备,一定要详细检查,确定全部停电项目。
8、在车间内检修电气设备时,一定要对该设备所在配电室(点)的配电盘面采取可靠停电措施,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工作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摘牌送电。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了保障停、送电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制定此管理制度,规范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包括停电计划编制、停电设备状态检查、停电设备操作、停电作业监督等。
二、责任与义务2.1 企业领导应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落实到位。
2.2 停、送电工作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2.3 停、送电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或越权操作。
2.4 相关部门应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积极配合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停电计划编制3.1 停、送电计划由停、送电工作负责人编制,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3.2 停电计划包括停电日期、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停电设备等信息,需确保准确无误。
3.3 停电计划应提前公示,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提前知晓停电计划,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四、停电设备状态检查4.1 停电前,必须对停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停电设备的状态良好,不存在安全隐患。
4.2 检查内容包括电源、电线、开关、断路器、信号灯等,必要时需要进行维修和更换。
4.3 检查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检查结果要及时记录,并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停电设备操作5.1 停电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5.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戴铁制饰品和长发。
5.3 操作人员应熟悉停电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如有疑问,应及时询问相关负责人。
5.4 操作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相关负责人,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
六、停电作业监督6.1 停、送电工作负责人应对停电作业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6.2 监督内容包括停电设备操作是否规范、操作人员是否戴好防护用品等。
6.3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一、为确保停、送电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保护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所有参与停、送电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并按照程序执行工作。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一、送电单位负责组织制定停、送电方案,并安排专业人员执行。
二、停电单位必须提供准确的停电需求信息,并确保配合送电单位积极开展工作。
三、停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培训和证书,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四、送电单位和停电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第三章停电工作流程一、送电单位根据停电需求和实际情况,编制停电计划。
二、停电单位接收停电计划后,对停电设备进行检查,并制定详细的停电方案,并报送送电单位。
三、送电单位审核停电方案后,与停电单位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开展停电工作。
四、停电工作前,停电单位必须在事先确定好的时间范围内通知相关用户,并告知停电时间和原因。
五、停电工作过程中,停电单位必须按照停电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密切关注停电设备的状态。
六、停电工作结束后,停电单位需要进行设备的检查,确认恢复供电后方可解除停电。
第四章送电工作流程一、送电单位在停电结束后,根据停电单位提供的恢复供电时间,制定供电方案。
二、供电单位在确认停电设备的状态正常后,进行恢复供电操作。
三、供电工作期间,供电单位要密切关注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四、供电工作结束后,供电单位需清理停电期间的工作痕迹,并对设备进行检查。
第五章安全措施一、停电单位必须在工作前检查设备和周围环境,确保无任何异常情况。
二、停电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保持工作现场整洁。
三、送电单位和停电单位必须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操作和修改设备。
四、供电单位在供电过程中要及时排查设备隐患,并进行维修保养。
第六章管理与评估一、送电单位和停电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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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一般规定
第1条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第2条在停电的设备或线路上进行作业,停送电操作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的电工操作。
第3条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
电气维修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高压电气设备维修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第4条各种开关、控制箱正常情况下停止运行的设备停机时必须停电闭锁。
第5条高低压停送电方式可分为三种类型如下:
第一类属于计划性停电工作,工作过程中将触及带电导体,或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可能触及带电导体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必须在现场就地执行停电工作。
第二类不在带电导体上工作,不会触及带电导体,可以不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向机电仪中心申请,讲清楚工作内容和停电范围,值班电工核实正确后做好记录,在变电所停电,工作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核实停送电是否正确。
第三类各用电单位所管辖的电缆和电气设备发生故障,用电单位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人员将故障系统的电源开关及各负荷开关全部断开,并及时通知机电仪中心值班电工。
值班电工到达现场后,应对现场电气设备情况及开关状态进行确认,在确保已经可靠停电的前提下用绝缘摇表摇测电缆线路及设备,待查明原因后再按规定执行送电,对有故障的输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要查找故
障点。
事故抢修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停电、拉手车、验电和悬挂接地线等措施,在事故抢修结束后,补办完善全部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续。
工作票和操作票必须保留在变电所内备查,保存期限为 3 个月,
机电仪中心内必须有准确的停送电指令记录。
第6 条所有的停送电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7条所有开关跳闸后应查明原因,若过负荷跳闸可试送1-2 次,若短路或漏电引起跳闸则严禁强送电。
所有停电操作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并在停电设备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第8条所有的停送电工作,均实行停送电申请,并经主管领导批示。
公司内部停送电需由停送电单位提前向机械动力部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由停送电单位联系人到机电仪中心办理停送电联系票(见附件),待操作票签发人和许可人签字后方可执行停电命令。
第9 条所有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以文件的形式通报机电仪中心和相关工作部门。
第10 条公司停送电联系人必须经考核合格,并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担
任。
负责停送电的电工,必须熟悉维护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
备运行情况、结构性能、保护原理、电缆分布和触电急救知识等。
第11 条当发生人身触电、电气火灾等危及安全事故时,当事人有权立即停电,断开有关控制设备的电源,避免事故扩大,但事后要迅速汇报给机电
仪中心。
第二部分变电所的停送电操作
第12 条在10--110KV 高压电气设备及电缆上进行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凭票停送高压开关。
第13 条停送电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和工作票签发人的资质规定:
1)由工作负责人做操作员(巡检员)的监护人。
2)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主管电气领导,或经批准的机电仪中心电气工程师担任。
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由机电仪中心电气工程师、生产或设备安装检修队伍领队担任。
4)工作许可人(调度员):由机电仪中心值班电工担任。
第14条本公司内高低压线路的停、送电工作票,必须提前2天办理;凡是停电影响到重要负荷的工作票,必须经机电仪中心电气经理同意后签发。
第15 条变电所在无人操作或检修时,前后门必须同时上锁,防止闲杂人员进入,钥匙由机电仪中心现场电气组负责保管。
第16 条电气设备正常停电顺序必须从负荷侧至电源侧逐级停电,送电顺序必须从电源侧至负荷侧逐级送电。
每次停、送电操作后,必须检查确认开关的分、合状态。
第17 条一条高压馈线承担不同用户的配电点电源时,必须在转接配电点加装高压馈电开关予以隔离控制,在同一低压供电系统带有不同走向或不同负荷性质的负荷时必须加装馈电开关,无明显断开点的负载设备前端必须有两
级开关,保证电气隔离与安全,在检修作业时应同时将两级开关停电闭锁挂牌。
第18 条高压配电开关断路器分闸后的操作顺序为:首先把断路器手车退出,并把隔离开关把手闭锁、上锁。
有观察窗时,还必须观察到隔离开关明显的断口。
之后再打开负荷线接线腔验电、放电、挂接地线。
最后,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已接地”的标示牌。
第19 条在变电所或低压配电点控制的线路或设备上进行检修时,必须严格遵守的相关规定:
1、在停电操作前,应将停电原因和影响范围汇报机电仪中心;在送电操作前,应汇报并机电仪中心或值班电工同意。
2、在各配电的低压电气设备和馈电线上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停电、验电、放电等程序,有条件时应对隔离开关使用安全锁具并上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只有执行这项作业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标志牌,解锁后送电,必须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
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3、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迁时应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
4、电气设备正常停电顺序必须从负荷侧至电源侧逐级停电,送电顺序必须从电源侧至负荷侧逐级送电。
每次停、送电操作后,必须检查确认开关的分、合状态。
5、对于在停电操作前已经停电的设备或电缆线路上进行检修作业,仍需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停电、验电、放电、上锁、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牌,对已经停电的馈电开关必须操作机械脱扣按钮来停止运
行,并开盖检查开关确已断开。
6、漏电保护跳闸后,应查明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故障后才能送电,禁止甩掉漏电保护强行送电。
附件:停送电联系票
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送电联系票
装置所属变电站(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电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用电装置名称:________________ 用电申请人:_________ 1.送电操作内容:
2.送电操作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_ 日______ 时_______ 分
值班电工操作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用电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送电操作内容填写完成后,在送电设备名称下填写“以下空白
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停电联系票
装置所属变电站(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停电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停电装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停电申请人: _______ 1.停电操作内容:
2. 停电操作完成时间: _______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_ 日______ 时_______ 分
值班电工操作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停电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停电操作内容填写完成后,在送电设备名称下填写“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