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重点工作目标及考核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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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县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县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县考核工作是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检验政府工作实效的重要途径。

加强县考核工作,对于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县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于提高县域治理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本次县考核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科学、公正、严格的考核,全面评价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为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具体举措。

1. 完善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和省级考核指标,制定符合本县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确保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全面客观。

2. 加强考核程序管理。

建立健全县考核工作的程序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3.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发挥考核成果在激励和约束方面的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改进。

4. 加强考核宣传工作。

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县考核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县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 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县考核工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3. 加强人员培训。

加强对县考核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确保考核工作的高效进行。

4.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次县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预期达到以下效果:1. 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

2. 提高县域治理水平,增强政府工作的实效性和透明度。

3. 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4. 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3年县直单位考评方案及细则

2023年县直单位考评方案及细则

2023年县直单位考评方案及细则____年县直单位考评方案及细则一、考评目标1.提高县直单位绩效2.优化县直单位运行机制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4.提升县级行政管理水平5.改进县级服务能力二、考评指标体系1.绩效考核指标(1)经济发展:包括年度GDP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等(2)社会事业:包括教育、卫生、文化和体育、社会保障等指标(3)环境保护:包括环保投入、环境污染防治等指标(4)公共安全:包括治安、消防、交通等指标(5)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桥梁、水利设施等指标(6)农村发展:包括农业产量、农民收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指标(7)政务服务:包括办事效率、政府网站服务等指标2.绩效考核权重(1)经济发展:25%(2)社会事业:20%(3)环境保护:10%(4)公共安全:10%(5)基础设施建设:10%(6)农村发展:10%(7)政务服务:15%三、考核程序1.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制定:县直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指标。

2.季度工作报告和考核:每个季度,县直单位需向上级提交工作报告,上级根据报告内容和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3.年度综合考核和评估:根据各季度的工作报告和考核结果,上级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和评估,制定年度绩效评定表。

4.绩效评定和奖惩:根据年度绩效评定表,对县直单位进行绩效评定和奖惩。

绩效评定结果将直接影响单位领导和干部的考核和选拔。

四、考核方法1.指标量化评分:根据各指标的表现,制定相应的评分细则,将指标转化为具体的分数。

2.对比分析评价:将县直单位的绩效指标与同级别单位进行对比分析,评价其相对优劣。

3.综合评议:根据县直单位的工作成效、干部队伍建设和服务水平,启动综合评议,形成意见评价报告。

4.外部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县直单位的绩效评估,提供客观的评价结果。

五、绩效改进措施1.强化绩效管理:设立专门的绩效考评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指标的制定、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推动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

各县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及分值

各县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及分值
40
2.加快入市口、城市周边道路、村庄绿化和生态林地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周边环境.
30
3.结合部门职能,加快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15
4.按要求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有关材料汇总上报工作.
10
5。及时提供年终省政府环保目标考核所需的证明文件、市环保目标办所需的材料等基础资料.
5
12
12


50
2。要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10号令)的规定,加强效能监察,对违反规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35
3。配合开展重点环保专项行动.
15
5




1。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落实机动车禁鸣规定,严禁货车、拖拉机等车辆进入市区;确保市区主要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68分贝.
20
3.加强对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的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15
4。做好环保执法、监测监控、宣传教育、环境科研等环保基础建设方面的资金安排。将污染减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农村生态保护等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15
5.加大对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和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能力建设资金投入,确保我市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达到省定要求,环保部门具备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及处置能力。
20
2.市沙北污水处理厂9月底前主体工程建成,12月底前投入运行;4月底前实现将原双龙区、自由贸易区和源汇新区污废水引入市沙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16
3。按标准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征收率90%以上,垃圾处理费征收率80%以上,做到专款专用。

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快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质量受到了严重破坏。

为了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制定并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二、考核指标和方法1.考核指标(1)空气质量指标:主要考核有害气体排放量、颗粒物浓度等指标,以保证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水质指标:主要考核水体的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等污染物的浓度,以维护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3)土壤质量指标:主要考核土壤污染物的浓度,以确保土壤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4)生态功能指标:主要考核生态保护区的面积和植被覆盖率,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健康。

2.考核方法(1)定期监测:各县需定期监测空气质量、水质和土壤质量等指标,并将监测数据上报至地方环境保护部门。

(2)随机检查: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将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对各县监测数据进行核实,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3)专家评估:每年组织专家对各县的生态功能区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流程1.制定考核计划: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和各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新的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指标和时间节点。

2.数据监测和上报:各县按照考核计划进行数据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至地方环境保护部门。

3.随机检查: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根据考核计划,随机抽查一部分县的数据,并与县级环保部门进行核实。

4.专家评估:每年组织专家对各县的生态功能区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成为重要依据。

5.绩效考核和奖惩措施:根据监测数据、随机检查和专家评估结果,对各县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激励各县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

6.结果公示和整改:将考核结果及时公示,并对不达标的县进行整改指导,确保下一次考核能够达到标准。

四、保障措施1.资金支持:地方政府将增加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财政投入,用于监测设备的购置、技术培训和生态环境治理等。

县直单位考评方案及细则

县直单位考评方案及细则

县直单位考评方案及细则一、考评目的1.客观评价县直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激发工作积极性。

2.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单位整体工作水平。

3.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优秀人才提供发展空间。

二、考评对象1.县直单位全体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2.特殊岗位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单独考评。

三、考评内容1.工作业绩:占总分的40%。

主要包括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

2.工作态度:占总分的30%。

主要包括敬业精神、团队协作、责任心等方面。

3.业务能力:占总分的20%。

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

4.综合素质:占总分的10%。

主要包括道德品质、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

四、考评方法1.定性评价:由单位领导、同事和相关部门进行评价,占总分的60%。

2.定量评价:根据工作业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进行评价,占总分的40%。

五、考评流程2.部门评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人员的实际表现,进行评价。

3.单位评价:单位领导根据各部门评价和个人自评,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4.结果公示: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工作人员监督。

六、奖惩措施1.奖励: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职务晋升。

2.惩罚:对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降职等处分。

七、考评细则1.工作业绩(1)完成任务的数量:以完成任务的百分比计算,完成100%为满分,未完成则相应扣分。

(2)完成任务的质量:以完成任务的质量指标进行评价,达到标准为满分,未达到则相应扣分。

(3)工作效率:以完成任务的时间指标进行评价,提前完成加分,延后完成扣分。

2.工作态度(1)敬业精神:以工作态度、责任心等方面进行评价,表现优秀者加分,表现较差者扣分。

(2)团队协作:以在团队中的协作表现进行评价,积极协作者加分,消极对待者扣分。

3.业务能力(1)专业知识:以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进行评价,掌握程度高者加分,掌握程度低者扣分。

部门工作总结及计划评分标准

部门工作总结及计划评分标准

部门工作总结及计划评分标准一、评分目的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估各部门的工作成果和计划安排,促进部门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特制定本评分标准。

二、评分原则1、客观性原则评分应基于事实和数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

2、全面性原则对部门工作总结和计划的评估应涵盖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成果、团队协作、问题解决等多个方面,确保评分的全面性。

3、准确性原则评分标准应明确、具体,能够准确反映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水平。

4、公正性原则评分过程应公开透明,对所有部门一视同仁,确保评分结果的公正性。

5、激励性原则评分结果应能够激励部门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评分内容(一)工作总结部分1、工作完成情况(40 分)(1)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任务是否有合理的解释和后续计划(15 分)。

(2)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对公司的整体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15 分)。

(3)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是否进行了详细、准确的记录和总结(10 分)。

2、工作成果与贡献(30 分)(1)是否在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如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成本、增加了收入等(15 分)。

(2)是否为公司的发展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和方案,并得到了采纳和实施(10 分)。

(3)工作成果是否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和好评(5 分)。

3、问题分析与解决(20 分)(1)是否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找出了问题的根源(10 分)。

(2)针对问题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有效地解决了问题(10 分)。

4、经验教训与反思(10 分)(1)是否对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进行了总结和反思,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参考和借鉴(5 分)。

(2)是否能够从工作中不断学习和成长,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5 分)。

(二)工作计划部分1、目标设定(30 分)(1)工作计划的目标是否明确、具体、可衡量,与公司的战略目标和部门职责相符合(15 分)。

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管理评分标准

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管理评分标准

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管理评分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个评分标准,用于对员工在重点工作上的绩效进行考核和管理。

通过明确的评分标准,可以更好地衡量员工的工作表现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反馈,帮助员工改进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整体绩效。

2. 考核指标在制定考核评分标准前,需要确定一些关键的考核指标,用于评估员工在重点工作上的表现。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考核指标,具体可以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2.1 完成目标•优秀(5分):超额完成目标指标,达到或超过既定的工作量或质量要求。

•良好(4分):按时完成目标指标,达到既定的工作量或质量要求。

•合格(3分):基本按时完成目标指标,达到大部分的工作量或质量要求。

•需要改进(2分):未能按时完成目标指标,未能达到工作量或质量要求的一部分。

•不合格(1分):未能完成目标指标,未能达到工作量或质量要求。

2.2 解决问题能力•优秀(5分):能够独立分析和解决复杂的问题,并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对组织产生积极的影响。

•良好(4分):能够独立分析和解决常见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对组织产生积极的影响。

•合格(3分):能够协助他人解决问题,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对组织产生一定的影响。

•需要改进(2分):需要他人协助才能解决问题,并提供部分合理的解决方案,对组织产生一定的影响。

•不合格(1分):无法有效解决问题,对组织没有积极的影响。

2.3 团队合作能力•优秀(5分):积极主动参与团队活动,能够有效地和团队成员合作,并为团队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良好(4分):积极参与团队活动,能够与团队成员合作,并为团队目标做出贡献。

•合格(3分):一般参与团队活动,能够与团队成员合作,但对团队目标的贡献较小。

•需要改进(2分):对团队活动缺乏积极性,对团队成员合作不够配合,对团队目标的贡献较小。

•不合格(1分):缺乏团队合作意识,对团队活动和团队目标没有贡献。

3. 评分标准根据上述考核指标,我们可以制定以下评分标准。

部门工作总结及计划评分标准

部门工作总结及计划评分标准

部门工作总结及计划评分标准一、评分目的为了对各部门的工作表现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促进部门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特制定本评分标准。

二、评分原则1、客观性:评分依据应基于客观事实和数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

2、公正性:对所有部门采用统一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确保公平对待。

3、全面性:综合考虑部门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工作成果、工作过程、团队协作等。

4、可操作性:评分标准应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评分人员进行评估。

三、工作总结评分标准1、工作成果(40 分)任务完成情况(20 分):是否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和难度进行评估,完全完成得 15 20 分,基本完成得 10 14 分,部分完成得 5 9 分,未完成得 0 4 分。

工作质量(10 分):工作成果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

工作质量高,无明显错误和缺陷得 8 10 分;工作质量较好,有少量错误和缺陷得 5 7 分;工作质量一般,存在较多错误和缺陷得 2 4 分;工作质量差得 0 1 分。

工作效益(10 分):工作成果对部门和公司带来的实际效益,如成本节约、收入增加、效率提升等。

效益显著得 8 10 分;效益较好得5 7 分;效益一般得 2 4 分;无明显效益得 0 1 分。

2、工作过程(30 分)工作计划制定(10 分):是否制定了详细、合理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的明确性、可行性和完整性。

计划完善得 8 10 分;计划较完善得 5 7 分;计划一般得 2 4 分;无计划得 0 1 分。

工作执行情况(10 分):是否按照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工作,工作执行的力度和效率。

执行良好得 8 10 分;执行较好得 5 7 分;执行一般得 2 4 分;执行不力得 0 1 分。

问题解决能力(10 分):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能否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问题解决能力强得 8 10 分;能力较强得 5 7 分;能力一般得 2 4 分;能力差得 0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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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矿井机化程度达到100%,得1分(煤矿开采受地质影响未达到机械化的除外),达不到标准的不得分。
②生产能力在9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的得1分,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
2
8、五人包保小组
辖区内煤矿全面落实“五人小组”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包保责任制,制定制度,加强监管,认真履职,得5分,一矿未落实扣1分。
5
9、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班组建设
①辖区内煤矿按计划完成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得1分;有一个煤矿未按计划完成,不得分。
②辖区内煤矿按计划完成班组建设,得1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2
10、事故调查及责任落实
组织职责范围内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单位、个人作出处理,得2分。
2
4
2、杜绝“三超”
杜绝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得3分。发现一个煤矿存在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扣1分。。
3
3、隐患治理
①政府督促煤矿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得1分。无制度的不得分。
②政府挂牌督办的煤矿重大隐患向社会公告,在企业醒目位置加挂警示牌,得2分,缺一项扣1分。
③上级和本级政府挂牌督办的煤矿重大隐患全部按期整改落实销号,得2分,有一个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扣1分。
③县区政府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煤矿安全专题会议,并有记录,得1分,缺一次扣0.5分。
3
2、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县区政府与县煤炭局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市煤炭局与各县煤炭局、市属煤矿企业,县煤炭局与辖区内煤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得2分,有一个煤矿企业未签订责任书,该项不得分。
4
2、十二五规划
制定本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及非煤矿山“六个体系”“六个能力”建设方案得4分。无规划扣2分,无建设方案扣1分。
4
3、责任书签订
健全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召开安委会专题会议得4分。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签订率达不到100%不得分。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非煤矿山专题会议,无会议纪要,缺一次扣1分,无主要领导参加会议,缺一次扣1分
附件3:
各县区重点工作目标及考核评价标准
(一)煤矿安全考核评价标准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标准分
得分

组织领导
1、贯彻上级有关煤矿安全政策、规定
①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及省、市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得1分。
②落实国发23号文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1分;发现一次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扣0.5分。
5
4、应急救援工作
①制定县区政府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得1分;按照要求定期组织演练,演练资料齐全,得1分。
②本县应急救援队伍经费充足,得1分。
③辖区内煤矿按有关规定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得1分。
4





5、劳动用工“四率”与安全培训
①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劳动合同签订率、职工培训率、参加工伤保险率均达到100%得2分,有一项未达到,扣1分。
8
2、煤矿复工复产验收
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负责辖区内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复工复产验收报告由县政府分管副县区长签字,得4分。有一个煤矿未通过验收擅自恢复生产,该项不得分。
4

监督检查
3、关闭矿井
按照列入“十关闭”的矿井和被整合的矿井关闭计划,完成关闭任务,得3分;对吊证矿井按照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得3分。每发现一个矿井未按标准关闭的扣3分
6
4、专项整治、检查工作
①成立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得2分;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得1分。
②专项活动有总结,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认真落实,得2分。
③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得2分。
7
合计
25

其它
1、煤矿瓦斯治理及防治水
①辖区内煤矿制定有瓦斯治理及防治水制度,得4分,有一个矿缺失的扣1分。
合 计
38

监督检查
1、执法检查
①制定本市打击煤矿企业非法生产、非法建设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得2分。
②对在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行动中发现的非法采矿、非法建设行为进行处罚,处罚率100%,得6分,对发现的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活动行为有1起未处罚,或有1起因非法采矿、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活动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扣2分,有两起以上该项不得分。
②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召开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得4分。
③辖区内落实通风区长兼矿长助理的要求,得4分,发现有一个矿未实行的扣1分。
④本县区完成省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度瓦斯抽采和利用指标,全面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得4分,瓦斯抽采达标,得4分。
20
2、资源整合重组矿井安全管理
①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到位得3分,发现一个煤矿不到位,扣1分。
②资源整合煤矿“六长”全部到位,得2分,发现一个煤矿不到位扣1分。
5
合计
25
(二)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考核评价标准
考评内容
考核标准
标准分
得分





1、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根据国发[2010]23号、安委办[2010]17号、晋安办发[2010]96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得4分。无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及具体实施意见的不得分,缺一项扣2分。
②制定煤矿安全全员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做到全员持证上岗得2分。
③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扣0.5分;其他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扣1分。
4
6、安全设施“三同时”
①新改扩建项目(特别是资源整合矿井)全部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得3分。
②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得4分。检查发现或举报核实有一家企业安全设施未经审批开工建设的扣1分、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审批投入生产的扣1分,造成事故不得分
2
3、打击非法生产行为
①打击辖区内无证或证照不全的煤矿进行非法生产行为,工作有部署、有落实,得4分。
②打击辖区内煤矿超层、越界生产、建设行为,工作有部署、有落实,对发现的有关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得3分,有一起未处理,扣2分。
7
合 计
12





1、“三大系统”建设
辖区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联网运行正常,得4分。发现一个煤矿存在“三大系统”运行不正常,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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