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太湖办综合信息管理及办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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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8•【字号】苏政办发[2012]221号•【施行日期】2012.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将太湖湖体、木渎等15个风景名胜区、万石镇等48个镇(街道、开发区等)划入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将和桥镇等42个镇(街道、开发区、农场等)划入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太湖流域其他地区划为三级保护区,现予公布。

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小康社会建设进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

太湖流域经济发达、人口稠密,水环境综合治理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科学划定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是严格执行《条例》,确保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实施分级管理,是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手段。

太湖流域各级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应当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做到先规划、后开发,先环评、后立项。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环保标准,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建立科学的监控体系,积极防治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减轻太湖湖体富营养化。

严格执行《条例》关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的禁止和限制性条款,切实推进一级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合理统筹二级保护区污染治理和经济发展,优化调整全流域产业结构,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负荷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促进太湖水质根本好转。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8•【字号】苏政办发〔2021〕84号•【施行日期】2021.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8日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第一节“十三五”取得的成效第二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节“十四五”面临的形势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三章加强源头治理,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第一节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第二节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第三节健全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第四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第五节提升气候治理能力第四章强化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第一节推进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第二节加强VOCs治理攻坚第三节加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和污染天气应对第五章坚持水陆统筹,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第一节健全水环境质量改善长效机制第二节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第三节推动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第四节扎实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第六章坚持系统防控,加强土壤和农村环境保护第一节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第二节严格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第三节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第四节强化农业面源及农村环境治理第七章统筹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第一节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第二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三节强化生态空间监督管理第八章加强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第一节强化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管理第二节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第三节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第四节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第五节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第九章加强共保联治,助力区域协调发展第一节深入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第二节全面推动区域绿色发展第三节推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第十章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第一节健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第二节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第三节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第四节推动服务高质量发展第十一章加快补齐短板,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第一节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第二节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支撑第三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第十二章强化宣传教育,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第一节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第二节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第三节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第十三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第二节细化评估考核第三节强化资金支持第四节加强宣传引导第五节实施重大工程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江苏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的关键阶段,也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26•【字号】苏政办发〔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3月26日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态空间管控第三章修复与补偿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是指《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批准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名录、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名称、范围发生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为准。

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管控措施制定、修复补偿、执法监管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生态保护红线应当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各类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已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先执行其法律法规。

第三条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

对不同类型和保护对象,实行共同与差别化的管控措施;若同一生态空间兼具2种以上类别,按最严格的要求落实监管措施,确保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对划定并严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工作负总责;设区市人民政府是严守本辖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责任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落地。

综合布线系统在行政办公建筑群体中的应用——无锡市民中心综合布线系统概述

综合布线系统在行政办公建筑群体中的应用——无锡市民中心综合布线系统概述

大 队等 4 8个 职 能 部 门。另 外 ,背 靠 金 匮 山 ,
面 朝 尚 贤 湖 的 市 民 中心 , 还 将 成 为 无 锡 市 民
和 游 客 新 的 休 闲 中心 。 具 体 来 说 ,无 锡 市 民 中 心 项 目 由 1 3栋 单 体 建 筑 组 成 , 规 划 总 用 地 6 2 5 , 规 8 0 m
设 的 基 础 部 分 ,综 合 布 线 系 统 担 负 着 为 集 中式 电 子 政 务 资 源 提 供 数 据 、语 音 及 视 频 等 关 键 数
据 传 输 的重 任 ,一 套 高 安 全 、 高 可 靠 、扩 展 性 好 、快 捷 方便 的综 合 布 线 系 统 ,是 实 现 无 锡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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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布线 系统
在行政办公建筑群体 中的应用
无锡 市 民中心综 合布线 系统概述
文 l 耐 德 电气 ( 国 ) 限 公 司 束 中 明 施 中 有
为 建 筑 类 型 中 的重 要 分 类 ,行 政 办
户需 求 的变更 。
与 商 业 办 公 建 筑 不 同 , 政 府 机 关 的 办 公 建 筑 通 常 在 保 密 性 上 有 所 要 求 ,在 布 线 信 息 点 上 一 般 分 为 内 网 、 外 网 、 备 份 网 、 机 要 网 等 不 同 网 络 , 管 槽 和 线 缆 上 也 会 对 物 理 隔 离 有 相应 的要 求 。 另外 ,行 政 办 公 选 用 的综 合 布 线 等 级 都
1 # 为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层 高 3层 。 地 下 一 层 3
组 成 的 建 筑 群 体 , 该 项 目还 具 有 规 模 化 的 特 点 , 整 个 布 线 工 程 达 到 37万 个 信 息 点 。 综 l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省级太湖治理专项切块地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省级太湖治理专项切块地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省级太湖治理专项切块地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0.13•【字号】宁发改规字[2014]4号、宁财建[2014]610号、宁太办[2014]1号•【施行日期】2014.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省级太湖治理专项切块地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字[2014]4号、宁财建[2014]610号、宁太办[2014]1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南京市省级太湖治理专项切块地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10月13日南京市省级太湖治理专项切块地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为规范江苏省级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切块南京市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与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项目申报及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4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太湖治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专项资金使用原则1、专项资金使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专项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公共财政的支出原则,重点支持基础性、公益性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突出对重点治理区域、重大治理项目的支持。

2、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发改委、太湖办共同管理。

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责任由市发改委、财政局、太湖办及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承担。

二、专项资金支持范围1、专项资金用于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支持对象主要为我市列入《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3年修编)》(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修编》)及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年度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目标责任书)中的项目。

2、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可根据太湖治理实际需要和资金使用情况做相应调整。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8.20•【字号】苏政办发〔2022〕66号•【施行日期】2022.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6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7月5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8月20日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2.1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2.2 联防指挥部2.3 地方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2.4 基层防汛抗旱组织2.5 专家库3 监测预报、预警和预备3.1 监测预报3.2 预警3.3 预备4 应急响应4.1 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4.2 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4.3 综合研判4.4 应急响应行动4.5 应急响应措施4.6 信息报告和发布4.7 社会动员和参与4.8 应急响应变更与终止5 保障措施5.1 组织保障5.2 资金保障5.3 物资保障5.4 队伍保障5.5 技术保障5.6 信息保障5.7 交通保障5.8 供电保障5.9 治安保障6 善后工作6.1 灾后重建6.2 水毁修复6.3 物资补充6.4 行蓄洪区运用补偿6.5 征用补偿6.6 总结评估6.7 奖惩7 预案管理7.1 预案修订7.2 预案解释部门7.3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做好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抗旱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抗旱预案编制导则》《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以及《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进一步提升协同高效监管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进一步提升协同高效监管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进一步提升协同高效监管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16•【字号】湖政办发〔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进一步提升协同高效监管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4〕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69号)精神,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实施“八八战略”,以三个“一号工程”为总牵引,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条块结合,加强区域联动,完善协同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统筹各类监管资源,明确监管责任分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2024年底前,在重点领域,涉及多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新兴领域,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统筹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

到2025年,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优化协同监管机制和方式,大幅提升发现问题和处置风险的能力,推动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市场活力充分释放。

三、主要任务(一)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展ppt课件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展ppt课件


项目

三、项目投资检查情况
投资完成 率
项目投资
占《总体 批复投 已完成
方案》
资 投资额
江苏省 839 548.43 79.0% 92.6% 663
114
62
78.5% 515.88 430.30
浙江省 497 470.04 23.3% 77.9% 116
271
110
40.0% 277.79 188.0
2012年近期目标
Ø 太湖湖体水质由2005年的劣V类提高到V类;富营养化趋 势得到遏制。 Ø 主要饮用水源地及其输水骨干河道水质基本达到III类。 Ø 河网水功能区达标个数由现状的18.6%提高到40%左右。 Ø 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为:COD 71.98万吨、氨氮7.03万 吨、总磷0.82万吨、总氮10.84万吨。
洮滆水系
太湖
沿长江水系 黄浦江水系
南河水系 苕溪水系
流域当地多年平均水资 源量为177亿立方米,人 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1/4
沿杭州湾水系
n寒假来临,不少的高中毕业生和大学 在校生 都选择 去打工 。准备 过一个 充实而 有意义 的寒假 。但是 ,目前 社会上 寒假招 工的陷 阱很多
2009年流域河流 水质评价总河长 5431.7km,全年期 评价劣于Ⅲ类水标 准的河长占93.1%, 劣于Ⅴ类的河长占 54.4%。
n寒假来临,不少的高中毕业生和大学 在校生 都选择 去打工 。准备 过一个 充实而 有意义 的寒假 。但是 ,目前 社会上 寒假招 工的陷 阱很多
一、流域概况
太湖流域位于长江三角洲,北临长江,南抵杭 州湾,西接天目山,东濒东海,地跨苏浙沪等省市。 流域总面积3.69万平方公里,流域内有上海、杭州、 苏州、无锡、常州、嘉兴、湖州等大中城市,是我 国经济社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2009年流域总人口 5176万人,国内生产总值(GDP)36364亿元,约占 全国GDP总量的11.0%;人均GDP达7.0万元,是全国 平均的2.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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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江苏省太湖办综合信息管理及办公系统标书编号:JSTHB-G2011-001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2011年9月30日目录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招标公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招标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投标人须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合同条款前附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合同条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合同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项目需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项目背景与现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现有建设基础介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功能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技术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网络安全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项目管理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

技术支持与维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投标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投标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投标函............................................................................ 错误!未定义书签。

投标报价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业务分析、技术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服务承诺、培训承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资格证明文件列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招标公告(标书编号:JSTHB-G2011-001)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就江苏省太湖办综合信息管理及办公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江苏省太湖办综合信息管理及办公系统项目编号:JSTHB-G2011-001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在省太湖办现有的信息管理平台基础之上,集成电子地图等信息化手段,全面拓展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管理功能和信息分析利用水平。

同时,开发公文处理、综合行政、网上交流、知识共享等办公管理功能,与江苏省政府数据交换平台和公文流转系统、江苏省政府电子公章系统等应用系统集成,并接入移动设备实现移动办公,从而实现协同办公、资源共享,提高办公的效率和便捷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项目中所采购的系统集成与应用支撑开发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并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人民币);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对标的进行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1年10月21日上午8:30-9:30 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10月21日上午9:30整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65号西苑宾馆西楼305室投标文件接收人:施丽丽。

六、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11年10月21日9:30整开标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65号西苑宾馆西楼3楼会议室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人: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联系人:施丽丽,技术咨询电话: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提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开户行:建行江苏省分行直属支行营业部,账号:38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汇票(异地)。

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无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第二章招标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江苏省太湖办综合信息管理及办公系统。

2、合格的投标人与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要求相同。

3、适用法律3.1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省太湖办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省太湖办不收取招标服务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书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2)合同条款及前附表(3)合同格式(4)项目需求(5)投标书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省太湖办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五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省太湖办(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期五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江苏省太湖办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或电报形式回复江苏省太湖办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8.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江苏省太湖办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回函确认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按照第11条要求填写;(2)投标报价表:按照第12条要求填写;(3)业务分析、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按照第17条要求填写;(4)资格证明文件:按照第13条要求提供,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1.2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必须按照格式的要求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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