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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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商旅促进局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商旅促进局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商旅促进局一、部门主要职责(一)统筹编制度假区商旅休闲产业发展规划、空间规划、控制性规划及专项规划;统筹商旅休闲产业规划编制落实工作,制定商旅休闲产业开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二)负责对商旅休闲产业发展建设进行研究评估,提出新的产业政策和建议;研究、制定、落实促进商旅休闲产业发展、资源利用、空间布局、环境打造、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的产业促进政策、措施。

(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商旅休闲产业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制定度假区商旅休闲产业投资促进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研究度假区商旅休闲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问题;为制定度假区商旅休闲产业招商引资政策提供意见及建议;负责度假区商旅休闲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的协调推进及各项投资政策的落实工作。

(四)负责商旅休闲企业服务和重大产业项目的落地工作;负责商旅休闲内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引进、跟踪、落实;负责协调产业带重要项目的论证和立项申请工作;负责商旅休闲内产业和项目准入标准的研究制定。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商旅休闲产业资源整合与协调服务机制;负责产业资源调查并建立产业存量资源、增量资源、产业结构数据库;负责商旅休闲产业集聚发展工作。

(六)负责商旅休闲经济发展和入驻企业情况及各类经济指标进行经常性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商旅休闲产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联络、协调涉及商旅休闲产业发展、建设管理的省、市有关部门、管委会有关部门、乡镇、企业、行业协会等;协调产业带区域管理和环境配套工作。

(八)负责商旅休闲产业的对外宣传,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打造产业带品牌环境,提高商旅休闲产业带的知名度。

(九)负责商旅休闲产业带与周边相关区域市政公用设施、户外广告、园林绿化、交通设施、配套生活设施等设置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20•【字号】吉政函[2014]81号•【施行日期】2014.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吉政函〔2014〕8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近年来,全省各级服务业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服务业工作者按照“推动提速升级,实现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努力改造传统服务业,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2013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实现4614亿元,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37.5%,为做大做强服务业,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涌现出一大批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社会公认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士气,进一步激发全省各级服务业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服务业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省政府决定,授予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等100个单位“吉林省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奖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授予俞学军等100名同志“吉林省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奖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全省服务业发展中再立新功。

全省各级政府、服务业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服务业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理念,以推动服务业“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升竞争力”为己任,严格落实《吉林省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2011-2015年)》各项要求,深入探究服务业发展规律,着力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服务业发展综合效益,为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吉林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吉林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吉林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11.24•【字号】吉市发改收管发〔2022〕122号•【施行日期】2022.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吉林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吉市发改收管发〔2022〕122号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发改局(经发局):为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按照国家和省持续开展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工作要求,我委对《吉林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录清单》是《吉林省定价目录(2018版)》授权各市(州)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我委将根据全市“放管服”要求及国家、省定价目录收费项目调整变化情况,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各有关执收单位(机构)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对国家、省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执行或者拒绝执行,更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收费。

四、未纳入《目录清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不得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

五、本通知印发后,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出台新政策规定,按照国家和省新出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吉林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1月24日。

莲花山开发区政策汇编

莲花山开发区政策汇编

莲花山开发区政策汇编起草过程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六城联动”战略部署,从依托莲花山资源禀赋、发挥自身优势等多个角度,寻找契合点和切入领域,着眼精准发力、激发潜力、突出特色、力求突破,谋划提出“六城联创”总体思路,即在莲花山区域全面创建“汽车运动城、观光农业城、森林碳汇城、数智科创城、康美消费城、文化旅游城”,分别对应支撑市级层面的国际汽车城、现代农业城、双碳示范城、科技创新城、新兴消费城、文化创意城,同时对应承载省里提出的“六新产业”“四新设施”。

构建“莲花山版”的“六城联创”产业布局,可作为全市“六城联动”的空间承载和产业支撑,提出的“六城”,也可作为莲花山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发展定位和实践路径。

我们以“六城联创”为新载体、新抓手、新方向,进一步加大对省市争取政策和资金力度,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包装专项债力度,有利于加快扩充总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益,有利于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新格局。

为全面启动“六城联创”工作,起草了“六城联创”推进方案,元旦前分别向管委会领导和10个责任单位、15个配合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并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共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任务分工。

成立“六城联创”谋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海治书记任组长,海英副主任、敬波副书记、国涛副主任分别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参加。

下设6个工作专班,分别负责“六城”的谋划推进工作。

每个工作专班由2个牵头单位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具体负责“六城联创”谋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实施。

二是推进成果。

参照市发改委通知要求,主要包括1月底前形成一套研究报告(各工作专班分别就“六城”目标定位、空间布局、主导产业、龙头企业、项目组群、政策安排等重点问题形成6个专题研究报告,发改局综合形成全区研究报告)、3月中旬前印发一个总体方案、3月底前编制6个专项规划、4月底前出台系列配套政策和5月底前制定系列实施方案等五个方面内容,在时间节点要求上对照市里时间节点错后2-3个月。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条例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条例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的资源与环境保护,促进其建设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度假区)为省级度假区,含新濠中国度假区(长春莲花山滑雪场)、长春萨满欢乐园、梨花园(长春世界风景园)、石头口门水库等风景区。

区域范围包括劝农山镇、四家乡和泉眼镇的四个行政村。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度假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度假区的建设应当在保护环境与资源的前提下,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度假、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度假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做好度假区内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建设以生态旅游、冰雪旅游、度假旅游为特色的旅游经济区。

第六条度假区应当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保护。

第二章机构和职权第七条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度假区管委会)是长春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代表长春市人民政府对所辖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经济与行政事务实行统一管理。

第八条度假区管委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度假区的各项实施办法;(二)组织编制度假区的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依法负责度假区内土地的规划、征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开发和管理;(四)负责度假区内林业、水利、旅游事业的管理;(五)负责度假区的财政、国有资产、劳动人事和工商行政管理;(六)规划、建设和管理度假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七)兴办和管理度假区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公共事业;(八)负责度假区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九)按国家规定处理度假区的涉外事务,管理度假区进出口业务;(十)指导、协调、监督各驻区单位的有关工作;(十一)负责度假区的社会治安、交通、消防和户籍审批管理;(十二)享有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赋予的各项管理职权。

莲花山提升工程方案

莲花山提升工程方案

莲花山提升工程方案一、项目背景莲花山是位于中国长沙市的一座著名山峰,也是长沙市的标志性景点之一。

由于地理位置优越,莲花山是长沙市居民和游客休闲娱乐的热门去处。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莲花山景区的基础设施和环境面临着一些挑战。

为了提高景区的吸引力和人气,有必要对莲花山进行一系列的提升工程,以改善景区的设施和环境,提升游客的体验和满意度。

二、项目目标1.提升莲花山景区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停车场、卫生间等,提升景区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2.改善莲花山景区的环境,包括植被恢复、景观绿化、垃圾处理等,提升景区的生态环境和保护水平。

3.增加莲花山景区的游客接待能力,提升游客的体验和满意度。

4.提高莲花山景区的文化底蕴,包括景点解说、文化活动、展览展示等,丰富景区的文化内涵和教育意义。

三、项目内容1.基础设施提升(1)改善道路:对莲花山景区内的主要道路进行加宽、修复、照明等工程,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和安全性。

(2)提升停车场:扩建和改造莲花山景区的停车场,增加停车位,改善停车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3)卫生间改造:对景区内的卫生间进行整修,提升卫生间的卫生条件和舒适度。

2.环境改善(1)植被恢复:对莲花山景区内的植被进行保护和恢复工程,加强对植被的保护和管理。

(2)景观绿化:在景区内增加景观绿化工程,美化景区的环境,提升景区的生态品质。

(3)垃圾处理:改善垃圾处理设施,加强对景区内垃圾的分类和处理工作,提升景区的环境整洁度。

3.游客接待服务(1)增加游客接待中心:在景区内增设游客接待中心,提供游客咨询、导览、购物等服务。

(2)提升游客服务水平:加强景区内的游客服务设施和人员培训,提高游客的接待和服务水平。

4.文化底蕴提升(1)景点解说系统:在景区内增加景点解说系统,为游客提供实时的景点介绍和解说。

(2)文化活动丰富:增加莲花山景区内的文化活动,包括文化展览、演出表演等,丰富景区的文化内涵。

(3)展览展示设施增设:在景区内增设文化展览展示设施,展示莲花山的历史文化和自然风光。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玄天岭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玄天岭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玄天岭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29•【字号】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2020〕94号•【施行日期】2020.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关于吉林市玄天岭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吉林市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报来《关于吉林市玄天岭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吉市文投请〔2020〕2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长春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的实施能够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展示吉林市特有的文化气息,增强城市文化识别度,同时能够带动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

项目建设必要。

同意建设吉林市玄天岭文化产业园区项目(项目代码2020-220204-88-01-007718)。

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市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吉林市玄天岭公园区域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占地面积558572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27356平方米。

项目主要由传统文化传播中心、文创服务中心、满族非遗文化展示中心、文化名胜景观区四部分组成,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传统文化传播中心:拟占地面积8337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1250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服务大厅、松花江博物馆、剪纸创作室、传统服饰制作室、停车场等,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2、文创服务中心:拟占地面积7096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780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文创产品加工展示街区、吉林市传统老字号品牌展示体验区、文创工作室、文创广场、停车场等,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3、满族非遗文化展示中心:拟占地面积6404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704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满族珍珠球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乌拉陈汉军旗单鼓舞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非遗文化广场、停车场等,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8.24•【字号】•【施行日期】2020.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正文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各市(州)发展改革委、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双阳区、九台区、江源区)发展改革局: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5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执行:1.充分认识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及相关工作的重要意义,持续推进景区降价工作。

完善国有景区价格形成机制,降低国有景区门票及服务价格是促进旅游综合消费能级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措施。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持续推进景区降价工作,切实把虚高的景区门票及服务价格降下来,充分体现政府定价景区门票价格的公益属性,充分释放旅游消费需求,促进旅游业的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2020年推进景区门票降价工作的重点是2018年以来降价不到位和3A级及以下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

同时要加强对景区内垄断性较强的交通车、缆车、游船等服务价格的监管。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针对不同景区的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做好降低景区门票及服务价格的落实工作。

坚决杜绝“高定价大折扣”现象,切实降低虚高票价。

同时要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制定灵活措施,鼓励景区采取临时性促销政策,吸引游客,促进景区运营的全面恢复。

2.落实成本监审或调查工作,建立景区门票价格定期评估机制。

2019年,各地已经对4A级及以上景区进行了全面的成本监审或调查,开展了价格评估工作,为降低景区门票价格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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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改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重点产业专项发展计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

(二)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负责区域项目的立项核准、备案工作及项目服务管理工作。

参与确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对投资活动进行引导和调控,负责对重点项目的跟踪、调度,组织规划、国土、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对拟建在建、竣工运营项目服务工作。

(四)负责国家、省、市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并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区域服务业发展规划的制定、专题调研与指导。

(五)研究度假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区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管理和调整;负责价格监测、分析、预报,发布价格信息,测算价格指数;办理群众价格投诉,开展价格信息服务等。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度假区工业企业转产和取缔计划,提
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八)负责度假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九)负责度假区内各项经济指标安排,承接市发改委下达各项国民经济指标任务,合理做好协调、分配等工作任务。

负责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统筹调度上报工作,负责对辖区经济指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绩效考核评等定级工作。

(十)负责国家、省、市对开发区评价考核工作的综合汇总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度假区项目服务的政策性意见(含协调上级省市部门相关优惠政策)。

(十二)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的要求,做好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努力扩大扶贫贷款、财政扶贫资金规模,确保扶贫资金足额到位;根据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十四)深入做好《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和
《长春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推进与天津市开展对口合作的实施意见》,推进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与天津市中新生态城开展对口合作区域对接工作,促进区域产业、政策、项目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五)负责对接省、市城镇化办,上报数据、推进城镇化项目建设、争取省市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研究城镇化系列政策,负责城镇化建设各项指标的申报协调与督促落实。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核算制度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有关要求,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十七)负责收集、整理并提供度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执法监督,向度假区管委会及综合只能部门提供统计资料。

(十八)负责度假区范围内规定专业的统计资料的采集、审核、录入、初级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统计调查数据的质量控制和调查单位、调查对象基本情况的统计管理及维护;负责建立健全度假区统计网络;组织建立和管理统计自动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负责公布出版全区性的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度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快报和统计公报。

(十九)依法管理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标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负责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
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二十)承办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发展改革局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经济运行科(物价)、项目科(绩效办)、工信科(扶贫)。

下设二级管理机构统计局内设机构1个,为统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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