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送审资料基本要求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一、背景介绍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根据施工合同和相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核算,确定最终的工程造价的过程。
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是指将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的程序。
准确、完整、规范的工程结算资料是保证工程结算审核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
二、送审资料的准备1. 工程结算报告: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施工单位信息、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计算表等内容。
工程结算报告应该详细说明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依据、工程造价的计算过程等,以便审核部门对工程结算进行评估。
2. 施工合同及变更合同:包括施工合同的正本和副本、变更合同的正本和副本等。
施工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需要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和签订日期等信息清晰地呈现出来。
3. 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项目的各项工程量指标、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等。
工程量清单应该按照规范的格式编制,清晰地列出每一项工程量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
4. 支付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单位的发票、收据、付款凭证等。
支付证明材料是证明工程实际支出情况的重要依据,需要将这些材料按照时间顺序罗列,并注明每一笔款项的用途和金额。
5. 工程变更通知单:包括工程变更的通知单、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工程变更通知单是工程结算中必要的补充材料,需要将变更先后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对照,并注明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三、送审资料的整理1. 核对资料的完整性:确保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核对每一份资料是否齐全,包括合同、工程量清单、支付证明材料等。
2. 按照规定的顺序整理:按照规定的顺序整理工程结算资料,例如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按照合同的签订顺序等进行整理,以便审核部门能够清晰地了解工程项目的整体情况。
3. 标注每一份资料的名称和编号:对每一份资料进行标注,包括资料的名称、编号、日期等,以便审核部门能够方便地查找和阅读资料。
4. 制作资料目录:制作一份详细的资料目录,将每一份资料的名称、编号、日期等信息清晰地列出来,以便审核部门能够快速地找到所需的资料。
结算送审要求

施工单位结算送审资料要求一、结算资料送审通用要求1、开工报告或开工令、完工确认单、工程竣工验收单;2、施工方加盖红章的《结算申请报告》;3、与结算相对应的合同文本、补充协议复印件;4、附有工程量计算过程并经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竣工结算书》,同时附送电子版本计算书以便审核及调整造价;5、《竣工结算书》中工程量及造价来源依据资料:如经甲方盖章确认的设计变更单、签证单、工程联系函原件或经甲方工程师核对过原件后的复印件;6、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竣工图纸(需办理竣工图纸的工程);7、经甲方及监理审批确认过的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8、按合同约定,可以给予调价计算的政策性文件、法律条文或定额解释等;9、经甲方财务经办人员签字核实和施工单位盖章确认后的《工程竣工验收财务对帐单》;10、施工单位结算对数及结算造价签字人员授权委托书。
二、其它专业条款要求1、土方工程(1)提供经过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确认的交付场地标高图(或量方日记)和完成面标高图(或量方日记);(2)提供施工方划分详细的方格网计算图(10m×10m)及相关的计算书。
2、桩基工程(1)场地移交时间及场地原始标高记录(经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确认);(2)最后一根桩桩芯砼浇注完成时间记录(经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确认);(3)桩基工程场地清理完成并移交主体单位时间及场地移交标高记录(经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确认);(4)桩基工程打桩原始现场记录,包括桩号/桩规格/现状土标高/孔口标高/完成面桩顶标高/孔深等(甲方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的签字确认);3、总包工程(1)施工单位结算对数及结算造价签字人员授权委托书;(2)场地移交时间记录、场地移交标高及移交时桩顶标高记录(经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确认)8、消防工程: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9、人防工程:人防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合格证。
结算文件送审要求

结算文件送审要求一、概述结算文件是指企业在项目或业务完成后,为核实业务收支、清算利益、审计账务,向主管部门提交的一套完整的会计资料和财务报告。
结算文件的送审要求是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重要措施,是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保证财务信息透明度的必要操作。
二、结算文件的内容要求1.说明文件:结算文件的首要要求是具备一份详细的说明文件,包括结算文件的编制依据、目的、范围、原则、方法等内容,以及编制这一文件的时间段、编制者、审核者等信息,从而向主管部门提供全面的背景信息。
2.财务报表:结算文件必须包含企业的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财务报表要求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经济效益和现金流量。
3.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结算文件必须提供相关的会计凭证,包括资金收支凭证、采购、销售、费用等凭证,以及相应的会计科目处理过程。
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要规范、合规,确保每一笔交易都有凭证和正确的科目。
4.业务合同和证明文件:结算文件还需要提供与业务相应的合同和证明文件,包括与业务相关的合同、发票、报价单、结算单等,以证明业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有效性。
三、结算文件的编制要求1.核算准则和政策:结算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的财务核算准则和政策规定,特别是财务报表的编制要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要求。
2.审计要求:结算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审计要求,确保文件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
例如,对于与业务收支相关的合同和证明文件,应尽量提供原件或其复印件,以方便审计员核对。
3.时间要求:结算文件需要按照确定的时间段进行编制,常见的为年度结算文件和季度结算文件。
不同时间段的结算文件要求时间范围清晰。
四、结算文件的归档和保管要求1.归档管理:结算文件的归档要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流程进行,包括文件的分类、编号、归档责任人等。
归档后的文件要妥善保存,确保文件完整无缺。
2.保密措施:结算文件包含企业的财务信息,具有较高的机密性。
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限制结算文件的查阅和传播,保护企业的财务安全。
结算财政投资评审送审资料要求

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1、工程预算评审结果表:经财政委托的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结果表;2、招标文件:含招标书、设计图纸(须经招标代理机构和建设单位签章确认的招标时发出的设计施工图)、合同条款、工程要求的技术规范、投标须知、招标答疑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等文件及附件,并整理成册;3、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含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承诺等文件及招标中心签发的中标通知书;4、施工合同:含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合同附件等。
5、图纸会审记录: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会审记录须有参加会审单位人员签字;6、工程开工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开工手续,提交的开工报告书具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签章;7、竣工验收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提交的竣工报告书具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签章,并加具明确意见。
8、竣工图(招标图):①提交规范整理的竣工图纸,并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章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②提交规范整理的招标图纸(施工图纸)并有建设单位、出图单位签章.9、设计变更:按时间先后顺序和专业整理成册,有设计人员签名及设计单位签章,并有建设单位认可和监理单位确认的签章。
10、现场签证: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统一编号,应有工程数量、计算过程、施工简图,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签章,重大项目现场签证,须有设计单位认可签章;11、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提供有效及签章完善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3、工程结算书:由具有编制资质的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编制工程结算书,同时把合同金额和增加工程部分填列结算汇总表,以上均应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编制单位签章确认,并附拷贝盘。
14、工程量计算书(含钢筋抽料表):应有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并附拷贝盘;15、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资料:凡上述未提及到的,在结算评审中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必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结算文件送审要求

一、结算送审文件清单:1、施工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询价资料。
2、工程招标图纸、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交底及工程联系单、签证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变更、洽商、索赔及相关的会议记要等。
3、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停、复工报告。
4、经发包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或者工程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
5、其他相关资料。
二、结算送审文件编制要求(一)分包工程结算内容必须完整、真实。
(二)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编制应采用书面形式(具体要求详见附表),同时报送工程结算书电子文件(含 excel 版和软件版)一套。
(三)分包工程结算资料递交后除总包单位另有要求外,再也不接收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当总包单位提出需分包工程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时,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及时完善并递交。
(四) 工程结算资料要求附工程量计算底稿,注明部位、图纸名称或者变更单编号;申报工程量与计算底稿结果相符,计算式清晰。
(五)工程结算文件需附完整的变更、洽商、报告、索赔资料。
(六)工程结算文件编制有格式要求的,承包人应按规定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编制结算文件。
(七)结算文件编制原则上要求采用 A4 纸打印装订,每册独立编排页码(同一册内按表格及单位工程挨次罗列)。
三、工程结算审核原则(一)应分别按合同要求核算工程定额或者工程清单、增补工程定额或者工程清单、工程变更洽商清单、价差调整、其他费用等。
(二)工程量按合同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
1.工程量计算依据:通过审查的变更、竣工图纸及合同规定的计量规则。
2.原合同总价内包干范围的内容:以原合同数量为结算数量,如发生原合同总价内包干范围的变更,则以核定的变更数量为结算数量。
3.原合同综合单价包干范围的内容:以该范围内竣工图工程数量为结算数量。
竣工图无法体现但应予以结算的工程量以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监理单位、总包单位的现场签证为依据。
结算送审基本资料及要求

3、设计单位公章
4、建设单位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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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报告
1、合同延期时提供
1、施工单位公司公章
说明延期的理由
2、要求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2、监理单位公司公章
3、建设单位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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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情况说明
1、工程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时提供
1、施工单位公司公章
说明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的理由
会议纪要
1、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装订成册、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注跟结算有关的相关会议纪要)
2、会议纪要要有参加会议
1、根据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1、监理单位公司公章
2、每份呈批审核单必须附上购销合同等有效设备价格凭证等
2、建设单位公司公章
3、要求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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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
须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过施工单位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1、施工单位公司公章
2、监理单位公司公章
3、建设单位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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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水文资料
1、地质勘察单位公章
2、提供水文资料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公司公章
监理单位按照前述表格的格式单独编制竣工结算审核书,并按照相同要求加盖公章
3、各方随结算书提供电子版光盘
用油性笔在光盘上注明合同名称及单位
3
合同文件
1、以下合同资料目录
合同文件须胶封装订
2、工程承发包合同
3、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
4、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5、合同附件
4、工程洽商记录
工程结算审核送审要求

8、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如有))
二)施工方提供:
1、送审承诺书(主要是承诺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且无特殊பைடு நூலகம்况不再补充、修改资料)。要求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经办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
2、开工报告(已签字盖章)。
3、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准备资料(已签字盖章)。
4、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
11、已支付进度发票。
12、其他相关的经济资料,例如工期延误,如果建设单位同意不作处罚的,有明确的相关情况说明。
提示:资料有序整理装订。
5、相关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指令单、工程签证单等(时间、签字盖章必须完善)。
6、过程洽商资料(主要指材料定价单、材料询价单等)。
7、竣工图、隐蔽资料(已签字盖章),纸质版、对应电子版。
8、材料报验资料、工序报验资料等。
9、竣工验收报告。
10、结算书(要求: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签字盖章完成)
工程结算审核送审要求
一、送审程序:
施工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加盖公司公章——监理单位审核结果并明确意见(盖公章、总监印章)——建设单位审核意见及公章。
二、送审资料:
一)建设单位提供:
1、项目立项文件
2、招标委托代理合同
3、招标文件
4、评标综合报告
5、中标通知书
6、中标人投标文件(含广联达电子版、纸质版)
关于工程结算送审 要求

关于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修订)以往工程结算由于送审资料不符合要求,缺少工程变更审批资料或设计变更图、工程量计算式等等,造成送审资料多次往返补充完善,浪费时间,加大评审工作难度。
根据镇委镇政府的要求,“提效率,重效益”,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程结算进度,根据《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6]11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进度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1]153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现制定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制订)。
一、结算资料基本要求(一)分为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工程结算送审应提交材料基本要求二大类,先讲承包单位工程结算送审应提交材料基本要求。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在竣工验收报告确认次日起3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承包单位逾期不提交结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发函催促承包单位,并可按《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进度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1]153号)的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结算承诺书(),承包单位承诺已提供全部结算资料,不得再提供增加工程签证单及增加工程结算价的任何补充资料,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如发现结算资料不真实,有虚假、隐匿等违规行为,或者出现资料前后矛盾的情况,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按最有利于维护建设单位利益的原则进行结算。
3、资料签收清单(),应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项目内容要写全,标注每项资料的页码范围。
4、招投标阶段应提交的文件:招标文件(含补充资料、地质资料及交底、答疑纪要等)、施工图设计图纸(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图纸、补充说明等,装订一册)。
如竣工图是在施工图原图的基础上修改的,可不必提交施工图;如果实际施工时的施工图与招标施工图版本不一致的,则须提交实际施工时使用的施工图、投标文件(含报价函、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其EXCEL电子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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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资料基本要求
一、工程结算
1、招投标文件及清单(含招标施工图纸、地质资料及招标答疑纪要等)、标底及中标文件等原始资料;(原件或原件核对)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原件或原件核对);
3、工程竣工图、原招标图;
4、竣工档案资料[含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施工记录、工程检查记录、施工日志(封面要施工单位盖章)、监理日志(封面要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签名)]\ (原件或原件核对);
5、图纸会审纪要及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期间的会议纪要、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变更设计通知单、工程洽商纪录、现场签证记录等;(原件或原件核对)
6、竣工结算书(电子文件);电脑CAD图纸、及有关计价依据;
7、工程量计算书底稿(电子文档)含及钢筋抽料表;
8、送审函;
9、立项批文或有关资金文件;
10、原评审结果的概(预)算书;
11、大型设备供货合同(要有建设单位签名盖章确认),合格证等;
12、如果监理以组、部等下属部门盖章确认的,要有监理委托任务书;
13、监理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关于施工单位工程结算的审查报告。
注:一般情况电子文档不能用pdf格式,重新套价的结算书电子版要用软件版。
鉴于工程类别不同,以上资料仅供参考。
结算送审资料清单:
(一)市政府关于项目确定的批复文件
1、发改局关于项目立项的批复文件;
2、广州市或增城市政府关于项目及项目资金的批复文件;
3、其他相关的批复文件。
(二)合同性文件:
1、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等;
2、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书等,监理合同;
4、招标文件约定为“暂定价”或“甲供”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
(三)技术性文件:
1、地质勘察报告,地形测量资料等;
2、招标设计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图等(均含电子
文件);
3、竣工结算书(含电子文件),工程量计算书底稿(电子文档)含及钢筋抽料表;
4、监理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关于工程结算的审查报告及审核结算资料。
5、该工程项目经财政评审后的概(预)算书(除增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以外)。
(四)工程管理相关资料:
1、开工报告,分部分项验收资料(含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
2、设计技术交底记录及图纸会审纪要;
3、施工组织设计(须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4、施工期间的会议纪要,总监理工程师通或发包人发布的施工指令等文件;
5、监理的施工记录,工程检查记录、施工日志(封面要施工单位盖章)、监理日志(封面要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签名);
(五)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相关文件:
1、施工现场工作联系单(变更申请通知单)、
2、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工程现场签证申报审批表;
3、变更设计方案(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施工图)、工程变更论证及现场勘查意见表、工程变更费用估算表、工程变更汇总表;
4、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令。
5、工程施工现场签证记录等。
(六)其他文件
1、送审函;
2、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供货合同、质量验收资料(需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签名盖章确认),合格证等;
3、送审资料清单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