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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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下称留抵退税)制度。

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三、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称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见附件)。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五、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

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2022年最新出台或延续税费优惠政策(增值税部分上)

2022年最新出台或延续税费优惠政策(增值税部分上)

2022年最新出台或延续税费优惠政策(增值税部分上)一、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主要内容:1.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至开始至2019年9月30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自2019年10月1日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1.《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规定,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 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 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额度内免征增值税主要内容: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1-3月按此前10万元标准)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三、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优惠主要内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值税政策的公告》执行期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湖北省免征免预缴)。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将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13号公告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2022年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题及答案

2022年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题及答案

2022年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正确)1.2022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D)。

A.落实税收中性原则B.落实税收效率原则C.落实税收公平原则D.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正确)2.2022年年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年〕13号),规定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55号)规定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和“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分别调整为(A)。

A.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B.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4000万元C.从业人数不超过25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D.从业人数不超过25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4000万元(正确)3.2022年9月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91号),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将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提高到(D)。

A.200万元B.500万元C.800万元D.1000万元(正确)4.2022年我国统一所有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经营规模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D)及以下。

A.50万元B.80万元C.180万元D.500万元(正确)5.某单位(一般纳税人按月纳税)2022年年4月购入一间商铺,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商铺的不动产进项税额(A)抵扣。

A.在购进不动产的当期一次性B.应当分两年C.不允许D.以上都不对(正确)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A)。

税总法便函2021 271

税总法便函2021 271

税总法便函2021 271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2019年39号文)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后来又出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年第87号),明确了“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根据《关于部分2021年底到期税费优惠政策暂继续执行的通知》(税总法便函〔2021〕271号),又将该政策延续到2022年12月31日。

一、如何理解文中日期以上文件中所涉及的日期均指的是申报所属期。

二、销售额的范围既包括一般项目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即征即退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

如果是差额计税,用差额后的销售额计算。

三、销售额占比计算四项销售额占比=计算期内的四项服务合计销售额/计算期内的全部销售额四、如何界定行业。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2016年36号文印发。

现实中,现代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涉及企业最多,在界定时问题也较多。

(一)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二)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等。

举例:问:我公司自成立以来既提供厂房、机器设备租赁,又有从一级市场购买股票再转让的业务,这些属于现代服务业吗?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吗?答:有形动产、不动产租赁服务是符合现代服务业的。

关于飞机票、火车票等国内旅客运输发票的抵扣

关于飞机票、火车票等国内旅客运输发票的抵扣
2、用于免税、简易计税的不得抵扣; 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 等情形的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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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39号公告说说差旅费的几种会计处理
• 案例一
• 案例二
• A公司2019年5月聘用B会计师事务所做企业 内控审计,合同约定交通费、住宿费、餐费 由A公司承担,5月份B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 程中发生交通费(火车票款)1090元。
• 一、公告出台背景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
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
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
39号公告)出台后,纳税人开具发票衔接、
不动产一次性抵扣、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所需
填报资料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因此出
台上述两个公告。
• 二、2019年4月1日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实施 后,纳税人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 情形的,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及蓝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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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39号公告几个注意事项: • ⑦航空机票 • 国际航空机票进项税额的处理 • 1.直飞机票:只有国内旅客运输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国际运输适用零税
率或免税,相应地,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 2.经停机票:全程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 3.联程机票:对于国内转机部分的机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对于国际段的
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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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正式下调16%调为13%

增值税税率正式下调16%调为13%

增值税税率正式下调16%调为13%
作者:暂无
来源:《公民导刊》 2019年第4期
中国经济网·2019年3月25日
3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宣布今年力度空前的增值税税率下调,于4月1日正式启幕。

根据公告,从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此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关于加计抵减政策的解读2019

关于加计抵减政策的解读2019
现代服务业
《声明》中的行业 二级
(一)基础电信业 (二)增值电信业
(一)研发和技术服务业
(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文化创意服务业
(四)物流辅助服务业
(五)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 (六)鉴证咨询服务业 (七)广播影视服务业
征收品目名称
邮政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
研发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软件服务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信息系统服务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设计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广告服务 会议展览服务 收派服务 航空服务 港口码头服务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打捞救助服务 装卸搬运服务 仓储服务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
认证服务 鉴证服务 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
生活服务业
(一)文化艺术业 (二)体育业 (三)教育 (四)卫生 (五)旅游业 (六)娱乐业 (七)餐饮业 (八)住宿业 (九)居民服务业
(十)社会工作 (十一)公共设施管理业 (十二)不动产出租
案例二、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以后设立, 但设立后三个月内,仅其中一个月有销售 收入,如何判断该纳税人能否享受加计抵 减政策?
答:按照现行规定,2019年4月1日后设立 的纳税人,按照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 额计算判断销售额占比。假设某纳税人 2019年5月设立,但其5月、7月均无销售 额,其6月四项服务销售额为100万,货物 销售额为30万元。在该例中,应按照5-7月 累计销售情况进行判断,即以100/ (100+30)计算。因该纳税人四项服务销 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 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2020最新税率计取及解释说明

2020最新税率计取及解释说明

9% 税率建筑业一般计税自2019年4月1日起按9%税率计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签署合同是属于这个范围内的,一般适用9%的税率。

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3%征收率1、建筑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是3%的征收率;2、(一般纳税人的简易征收)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采用3%的征收率:0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0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0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0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6%税率提供建筑服务的时候,往往还会涉及到一些辅助的服务,适用税率6%。

又如,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开发票的时候,应该是:*研发和技术服务*工程勘察勘探;适用现代服务的6%税率。

再如,工程造价鉴证属于现代服务中的鉴证咨询服务;开发票的时候,应该是:*鉴证咨询服务*工程造价鉴证,也是适用于鉴证服务的6%税率。

13%税率建筑行业在销售建筑材料,出租机械设备时,会出现13%的税率。

出租建筑施工设备分两种情况:第一,出租建筑施工设备并配备操作人员,属于“建筑服务”,适用于9%的增值税税率。

第二,出租建筑施工设备,不配备操作人员的,属于“有型动产租赁服务”,适用于13%的增值税税率。

所以,需要区分情况来处理。

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可能会用到2%的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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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
税,现将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
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
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
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
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
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
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
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
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
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
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
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
与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
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
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
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
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
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
的出口日期为准。

四、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
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
税率为8%。

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
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
的退税率。

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物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
日期为准。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
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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