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
学校学分认定管理制度

学校学分认定管理制度一、学分认定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1.合理设置学分:学校应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和教学大纲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科发展需求,合理设置各门课程的学分,保证学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设立学分认定标准: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学分认定标准,明确各类考试、作业、实践等学习任务的得分规则和权重,确保学生取得的学分真实有效。
3.合理安排学时:学校应根据教学任务和学生需求,合理安排各门课程的学时,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实现对学生的全面、系统、有序的培养。
4.建立学分认定管理机构:学校应设立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办公室或部门,负责学分认定的具体工作和管理,确保学分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二、学分认定管理流程学分认定管理流程是指学校对学生成绩进行评定和学分认定的一套规范化操作流程。
学分认定管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学业成绩的记录和统计:学校应建立学生学分档案,对学生成绩进行记录和统计,及时更新学生的学习情况。
2.学生学分申请: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学分管理制度,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和考核要求,并向学校申请学分认定。
3.学分认定审核:学校应对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进行审核,核实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绩,确保学分认定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学分认定结果通知:学校应将学生的学分认定结果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并将学生的学分认定结果纳入学籍管理系统进行核实和备份。
5.学分认定结果的申诉和处理:学生如对学分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应及时受理并处理学生的申诉。
6.学分认定结果的确认和归档:学校应对学分认定结果进行最终确认和归档,确保学生的学分认定工作完整、有序、可追溯。
三、学分认定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学分认定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学校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确保学分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学校应加强对学分认定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不断完善学分认定管理制度,提高学分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加强学分认定管理制度的宣传与培训:学校应加强学分认定管理制度的宣传,使学生和教师了解学分认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分认定相关培训。
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的方法

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的方法检查和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指的是测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教学过程进行调解和控制,取得反馈信息,促进教与学的重要手段。
今天主要来看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中的方法。
1.主要方法:测验法、观察法、调查法、自我评价法。
考点批注:以多选题形式出现,单选题会出现测验法和观察法的地位反选。
每个方法概念反选出现次数较少,但是有过考查需注意。
测验主要以笔试进行,是考核、测定学生成绩的基本方法。
测验有口试、笔试、操作测验等多种具体方法,其中,笔试(单)是考核、测定学生成绩的基本方法。
观察法是直接认知被评价者的方法。
它适用于在教学中评价那些不易量化的行为表现(如兴趣、爱好、态度、习惯、性格)和技能性的成绩(如兴趣、绘画、体育技巧和手工制成品)。
调查法是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为进行学生成绩评定收集资料的一种方法。
它一般通过问卷、交谈进行。
问卷是通过预先设计好的调查题要求学生笔答以获取有关评价资料的方法;交谈是了解学生学习的兴趣、需要、态度和课后学习情况的一个重要方法自我评价法就是自己对自己的评价。
自我评价法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教学目标,正确地评价自己,认识自己的优点与缺点,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提高自我评价的能力,从而自觉地改进学习。
自我评价的主要方法有:①运用标准答案。
这有助于培养学生对作业的自我检验和自我评价的良好习惯;②运用核对表。
论文式作业与绘画、手工等技能性作业,无法制定标准答案,一般采用核对表进行评定;③运用录音机、录像机等。
在教师引导下由学生对自己作出评价,认识自己的优、缺点,以便自我纠正和提高。
2.根据测验题目的性质,可以将测验划分为论文式测验、客观性测验、问题情境测验和标准化测验等类型。
考点批注:以多选题形式出现,单选题会出现概念反选,出现次数较少,但是有过考查需注意。
(1)论文式测验它是通过出少量的论述题要求学生系统回答以测定他们的知识与能力水平的测验。
它的优点是能够有效测定学生运用已有知识来分析和认识问题的能力,但也有很多缺点,主要是阅卷任务重,评分缺乏客观性,易受评卷者主观因素影响,故也称主观性测验。
高职院校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高职院校学生成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成绩是学生学籍档案中关键的元素,也是学校的重要档案之一。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建立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和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予以如实标注。
第三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评价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第二章课程评价与学分认定第四条学生所修读课程的评价考核,一般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核方式、成绩评定和学分,按照专业课程标准的规定执行,考核合格者如实记录成绩并计算学分,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必须进行补考或重修,具体操作按照学校《学年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考试考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学校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出发点,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依据,把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劳动教育、行为规范养成,以及感恩孝义、勤劳节俭、诚信友善、自信自强等中华传统美德传承的有关内容进行项目化设置,根据不同内容特点,采用课程教学与专题讲座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结合、“读书声”与“跑步声”专项活动配合等多种方式,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折算学分计入学生学业档案。
第六条学生体育课的成绩评定要突出过程管理,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和体质健康等情况综合评定。
学生积极参加学校“跑步声”专项活动、参加学校运动会、代表学校参加校外体育竞赛等,可根据参加情况和竞赛成绩折算学分,计入学业档案。
第七条学校激励学生参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等级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考试,支持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学生获得的相关证书、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的情况和参赛成绩,均可折算学分,计入学业档案。
第八条学校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创新创业大赛,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学业成绩评定的基本要求

学业成绩评定的基本要求
在现代社会中,教育是人们生活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
而在教育
环节中,学业成绩评定是重要的环节。
此次,我们将探讨学业成绩评
定的基本要求。
一、科学性原则
学业成绩评定应符合科学性原则,即通过客观、系统、可重复的
方法来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
这种方法应该在教学计划、教材和试卷
的设计、考试和评定方法等方面体现。
二、公正性原则
学业成绩评定应符合公正性原则,即评定过程中要避免主观性评价,不偏袒任何样本或受到种族、性别、信仰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每
位学生,应根据学生的真实学业表现,公平公正地评价学业成绩。
三、全面性原则
学业成绩评定应符合全面性原则,即考虑一个学科的各个方面
(如知识、技能、思维能力、情感态度等)的不同要素进行综合评价。
同时还应该考虑学生在日常学习中的表现,而不仅仅是课堂学习和考
试成绩。
四、时效性原则
学业成绩评定应符合时效性原则,即及时、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学
业成绩。
评分时间应越短越好,因为时间过久可能会降低评价的准确度。
五、透明度原则
学业成绩评定应符合透明度原则,即评定流程应该是透明的并且
方便学生和家长了解。
学生和家长应有权了解评定标准,以及他们的
表现如何与标准相符。
学业成绩评定是教育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不仅能反
映出学生的学业水平,同时也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教学内容,全
面提高学生的能力。
同时,教育工作者和评定者应始终严格遵守以上五项原则,以确保学业成绩评定始终是客观和公正的。
计算机平面设计专业学生学习成绩考核评定办法

计算机平面设计专业学生学习成绩考核评定办法学生成绩评定是整个教学活动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成果,检验学生通过这门课程学习所获得的能力,对学生的教育和培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对教学发挥着“指挥棒”的功能。
中职学校的课程考试不同于中考和普通高考,它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选拔人才,而是为了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师的教学质量,在中职教育阶段,由于学生将成为教育的最终产品输入社会,成绩评价的目的是发挥考试的导向作用,把中职教育真正引向素质教育的轨道,为学生一生的事业发展打下良好的知识基础和能力基础。
一、考核方式改革的必要性目前大多数中职学校采用的考核方式,主要是考试、考查两种,最普遍的还是笔试,其题型无非是名词解释、填空、选择、判断、问答、简述、计算、绘图等之类。
因为这种考试有书可查,有题可选,在分数裁定上可制定标准,评判起来容易。
技能考试的形式多数为同一题目,同一评分标准,这样的考题容易操作,评分标准规范、公正,只要肯于吃苦,基本功扎实,会使用常用设备及工具,掌握基本技能,也能过关,但没有强调其应用性。
显然,这种考核方式是普通高校的考核模式。
这种评价有以下几个弊端:第一,评价方式过于单一。
以学习成绩作为评判标准,无非是成绩易量化,操作简便,但对于以动手能力见长的中职生来说却不公平。
第二,考试内容过分依附于教材。
以课堂、教师、教材为中心命题,助长了不少学生的惰性,也引起部分学生的心理不平衡,伤害学习积极性。
第三,压抑了学生的个性发展。
当今社会需要的是多元化人才,这种单一的评价方式不利于学生的特长发挥和个性发展。
第四,考试命题形式标准化内容却随意化。
标准化形式命题考试尽管提高了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有效性,减少了人情分、关系分、误差分。
但由于教师命题时内容没有统一的标准化要求,只流于题型的标准化,使得命题只限于知识的检验,而忽视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不利于学生口头表达能力、书面写作能力的培养,不利于学生发散性思维、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学业考核管理办法

学业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完善考核评价制度,落实人才培养方案中能力培养目标的要求,保证教学质量,依据《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职教育和五年制大专在校学生。
第三条考试内容应突出“能力本位",注重对学生理解知识、应用知识,特别是综合性、创造性应用知识能力的考核,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第四条随着学院的发展和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以及教学经验的不断积累,逐步建立试题库,实行教、考分离。
第五条强化考试过程管理,围绕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采用一次性结课考试(期末考试)和课堂教学过程中阶段考核,以及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和多渠道的教学质量评价方式.第六条考试成绩核定坚持公正、公平,客观评价学生学习状况,成绩记载必须真实、及时。
第七条加强对考试结果的分析和评价,强化考试反馈作用。
第二章考试组织第八条为加强考试管理,做好考试工作,学院成立院、系两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考试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一)考试领导小组的组成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一人、副组长一至二人及组员组成.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务处正副处长、学生处正副处长、各系(部)主任、教学副主任任组员。
各系(部)考试领导小组组长由系(部)主任担任,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主任任副组长,教学秘书和专业教研室主任任组员。
(二)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领导全院的考试工作,提出考试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意见和要求;2.检查全院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3.听取考试工作的汇报;4.解决和处理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5.巡视考场;6.按程序处分并通报作弊学生,批评和处分有失职行为的监考教师;7.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总结等。
各系(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部门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2.组织命题、审核、校对试题,做好试题保密工作等;3.协助教务处组织和安排考场及监考人员,负责组织本部门监考人员培训;4.负责对学生进行考纪考风教育;5.组织和审核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和成绩记载、试卷分析等项工作;6.负责本部门考试总结工作。
大学生考核成绩记录管理制度

大学生考核成绩记录制度第1条学生须参加学校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课程的首次考核成绩、学分及补考、重修成绩等均记入学生成绩单,并归入学籍档案。
第2条学生每门课程(含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的考核资格由开课单位确定,教务处审核。
研究生的课程考核及论文答辩等按学校研究生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3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具体方式根据培养(教学)计划的要求确定。
课程考核不及格且未达退学标准者,经申请,允许补考、重修不及格课程。
补考、重修的程序由教务处(或研究生学院)另行规定。
学生重修考试须随下一年级一同进行。
重修的方式可采取降级、插班上课、学习网络课程和自修等多种形式。
学生一经申请补考、重修,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如有缺考,该课程成绩记“零”分并计入重修次数。
第4条课程结束时由学校安排的考试为首次考试,获得考试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
未经学校批准不按时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
因故确实不能参加考试的,须按教务处(或研究生学院)相关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第5条对于培养计划中尚未修读的课程,有一定基础或已达到其教学要求的学生,可按教务处(或研究生学院)相关规定的程序申请免修。
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体育课、实验课、实践教学环境及术科等必修课程,原则上不得申请免修。
其中如学生确因生理原因完全不能参加体育课学习或因患严重疾病及受严重外伤,中途不能继续体育课学习时,须由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学校医院复查,确认免修的期限经所属学院及体育学院院长同意,教务部门批准后,方可免修一段时间,成绩按六十分计。
免修期满,仍不能参加体育课学习时,应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继续免修手续。
研究生课程除公共英语外,原则上不得申请免修,但可根据培养方案申请修改个人培养计划。
第6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本规定第四条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成绩评定突出过程管理,根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和体质健康等情况综合评定。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办法

开江县任市中学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办法为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等级制的目的:1、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使小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成长。
2、积极引导教师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全面素质培养。
3、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在办学方向上的导向作用,促进学校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
4、大力改变社会、家长对学生片面的期望,创设素质教育的社会环境。
二、等级制评定的内容:1、评定的范围包括学生按规定所学的全部课程。
2、评定的内容包括学科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活动课侧重参与程度及效果。
三、等级制评定的形式:1、各年级取消期中考试。
2、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取消白分制,实行等级制。
学业成绩评定采用优秀、& 好、及格、不及格四等,一般不出现不及格。
3、加强平时学生学习过程的作业检查和单元检测,针对作业和检测结果评定等级并写岀指导性评语。
4、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根据学科特点,采取口(耳)试与笔试结合、笔试与操作结合、开卷考试与闭卷考试结合、知能考试与行为考核结合,期末考试与平时考查结合等形式。
5、期末考试学生要求重考,学校允许在规定时间内再考一次6、学校、班级不公布学生的学业成绩,也不公布学生学业成绩的名次。
四、等级制评定的操作:操作原则及程序:判断正误,综合权重,评定等级,附加评语1、命题考试。
语文、数学依据县统一命题学校自行并组织考试,其他科目由任课老师命题测试。
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综合能力三个部分。
2、试卷评定等级。
山学校统一制定的评卷定等标准评定等级首先,对卷面考查点判断正误。
按正确率83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及格,其余为不及格的标准,评定出每部分的等级。
其次,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部分的等级为基准,兼顾综合能力部分的等级,评定出卷面等级。
最后,以期末测试的等级为基准,兼顾平时阶段性测试,评定出学科学业等级。
教师在学生的考卷和作业上不仅要评定等级,还要作出诊断性评语、指导性评语和鼓励性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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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 文章来 源初 中教师网 w 9 1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结果作出的评价,也是对照教学目标检查教学质量的信息反馈,并根据这些信息对教学质量进行分析、监控、研究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每学期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执行。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学生的负担,每学期一般安排2~4门考试课程。 考试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总结性考核的方法。可采用课堂理论考试,实验、实际操作、技能考评,大型作业,案例分析等多种方法进行。一般可分为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安排在该课程结束后或学期末,集中一段时间复习和考试。 考试形式可用笔试、口试、实操三种。可根据课程的特点和需要,灵活采用,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的考核并重的原则。笔试又可分为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采用开卷考试的课程必须报教务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实施。笔试时间一般为100分钟(2节课),口试的准备时间为40分钟,答题最多20分钟,实操考试时间视考试内容具体确定。 考查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平时考核的方法。可依据平时课堂提问、课堂作业、实际操作、单元测验等方法采集学生学习成绩,考查不得在学期末及考试周的前一周内集中测验或变相考试。 二、命题管理 ⒈考试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全面测量学生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考试范围原则上是该课程本学期的全部内容。应注意覆盖面要广和突出教学重点,基础知识题、综合分析题、应用题比例恰当。 ⒉命题先由教研组制定命题方案(或编制双向细目表),组卷试题应有一定的梯度,基本题、水平题、提高题结构合理,区分度强,题量适中,便于分辨学生成绩的优劣,考试成绩力求符合正态分布。已考过的试卷不宜未作修改又做下一次考卷。 ⒊用同一学期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和进度相同的班级采用同一试卷。 每门课程应拟定水平、份量相当的两份试卷,并附有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可采用A、B制命题。实行分层教学管理的,应按分层教学大纲命题。 ⒋对教学大纲和教材较稳定的课程要逐步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原则上要求实行教考分离。 ⒌无试题库的课程由教务管理部门或专业科(组)指定熟悉该课程的教师命题,经教研组长审核后于考前二周送教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⒍试卷在命题、审批、印制、保存过程中,应严格保密,教师辅导学生复习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或暗示题意,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考务管理 ⒈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学风、考风教育,教务部门要制定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监考员职责。各班主任在考前要做好备考动员工作。 ⒉考试的组织与实施由教务管理部门负责,各班考试课程、考试日期、考场编排、监考人员安排,经教学副校长审批后于考前二周印发给各班级和监考人员。 ⒊教务管理部门在考前一周公布考试纪律、考场规则、各门课程不准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 ⒋教务管理部门在考试前安排清理考场,考试期间,主考(教学副校长)、教务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巡查考场秩序,处理考试中突发事件。 ⒌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员,考生一般实行单人单座,监考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考场规则。在考试中,发现违纪行为者,提出警告并及时制止,对情节严重者报主考处理,并填好考场记录。 ⒍口试由两位老师主持进行。考生在教师点名后才可进入考场,抽领试题并在预备室(席)进行准备(三分钟内可向教师申请换题),学生按照准备依次答题并交出准备草稿。口试完毕,由两位教师合议后,宣布成绩。 ⒎教务管理部门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整理试卷和考场记录,对已查实旷考、违反考场规则的学生及时进行处理,报主考审批后,向全体学生公布,引以为戒。 四、评卷与成绩评定 ⒈评卷要求 ⑴评卷工作由教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集中评卷,尽可能采取流水阅卷方式。教师评卷要严肃、认真、公正,按评分标准给分,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务管理部门要按试卷评分标准抽检评卷质量。 ⑵任课教师按试卷成绩分析表的要求对命题质量、学生成绩进行认真分析,对考试方法、命题内容及教学工作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⑶考试后三天内要结束阅卷评分工作,任课教师将所教班级的考试成绩和总评成绩表、学生成绩册、试卷及考试成绩分析送教务管理部门,同时提供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名单。评阅后的试卷和学生成绩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若须改动,应经教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会同教研组长和阅卷教师查阅试卷,提出理由被认定方可更改。 ⒉学生成绩评定办法 ⑴考核成绩评定,与、数、外基础文化课和文综、理综、专业综合采用15哦分制,其余文化课和专业课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考查采用五级制计分法,百分制和五级制可以相互转换。
百分制 90~100 80~89 70~79 60~69 60以下
等级制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等级转换成分数 95 85 75 65 30
⑵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无实验课要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占总评成绩的60%,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⑶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单列成绩的实践课(包括实验课、实训课、技能鉴定、大型作业等)要单独进行考核。若以实验实训为主,但又非单列成绩的实验课成绩应占该课程总评成绩的60%。 ⑷跨学期、学年的课程,不论考试课或考查课,均按学年平均成绩统计。 ⑸考查课总评成绩要根据平时考核综合评定,因此,平时各种考核采集分数,每学期不少于三个。 ⑹体育课考查要从学生身体条件和体育基础的实际出发,对男女学生应有不同标准,对患有某种疾病而短期内不能治愈或有生理缺陷的学生,经指定医院证明,教务管理部门批准可减免考查项目。 ⑺实习考查要以实习报告为主,结合实习记录、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及表现,评定实习成绩。 ⑻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该课程总评为零分: ①考试舞弊;②旷考;③一学期内欠交作业超过三分之一;④一学期内该门课程无故缺课累计超过三分之一。 ⑼实行学分制管理,凡参加课程规定的考核,学期总评成绩在60分(或及格)以上,可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生学习成绩的质量可采用绩点分计算。 五、补考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对尚未取得已考课程学分或没有达到规定累计学分的学生,可按学分制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组织补考、安排重修或选修其它课程。 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学生补考制度,对某课程评定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按规定组织补考。 ⒈教务处组织安排学期正常补考:(下学期前二周内) ⑴学期考核评定成绩不及格者; ⑵因故缺考或缓考者。 ⒉毕业前最后一学期安排一次补考: ⑴补考一次仍不及格但已升级者; ⑵旷考或舞弊但有悔改表现者; ⑶因“缺课”或“缺交作业”评零分,经审核获准补考者。 ⒊结业后一年内返校安排一次补考: ⑴同一门课程补考二次仍不及格者; ⑵毕业考试(或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不及格者; ⒋大型作业(课程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可在新学期开学前重做,开学后补交。 ⒌实习(实践课)成绩不及格或因请假未参加实习者,尽可能安排在校期间的假期补考。 ⒍考查课需用笔试进行补考者,由任课教师命题(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于本学期最后一周内报送教务管理部门批准使用。 ⒎补考管理与期末考试要求相同,补考试卷由任课教师评卷,评定成绩报送教务管理部门。 ⒏补考成绩登记:凡经准假缺考而补考的学生,可按正常考试成绩参加总评成绩登记;因其他原因补考的成绩,要注明“补考”字样,作为学期最终成绩。 ⒐跨学期、跨学年的课程,平均成绩不及格者,补考工作按学年进行。 六、毕业考核 毕业考核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进行的一种综合性教学考核和检查。学生结业方式一般有毕业考试、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⒈毕业考试 教学计划规定不进行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专业,一般应以毕业考试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成绩考核。它是一种综合本专业有关课程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考试,必须安排在毕业实习后进行。毕业考试方式,可以理论与实操结合,可以笔试,也可以口试。毕业考试不能用某门课程单一考试来代替。 考试题目、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应由专业教研组组长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本专业教师组成命题小组拟定,教务管理部门审核,报教学副校长批准实施。 ⒉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一般是工科类专业学生结业方式。 毕业设计是学生在毕业实习基础上,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的一次学习任务,须进行答辩。教师根据学生的独立完成任务书中所规定文件、图表、说明书的质量和答辩的质量评定成绩(或计算学分)。 ⒊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一般是文科类专业学生结业方式。 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通过毕业实习,在对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提出课题,撰写论文并进行答辩。教师根据毕业论文的论点、论证和结论及学生答辩的质量评定成绩(或计算学分)。 若只进行毕业实习或综合训练的专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写出实习报告(含有关技术文件)交指导教师批阅。教师批阅要制定评分标准,评定成绩。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