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安排意见
2023暑假教师重修课程值班表

主题:2023暑假教师重修课程值班表随着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对教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给教师提供更好的学习和进修机会,学校开设了暑假教师重修课程。
为了保证教师能够有序地参加课程学习,学校制定了值班表,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安排和管理。
以下是2023年暑假教师重修课程值班表。
一、值班时间安排1. 暑假教师重修课程将于2023年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2. 值班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二、值班人员安排1. 值班人员将由学校行政人员进行安排,每天安排2名工作人员轮流值班。
2. 值班工作人员将负责教师报到、安排住宿和课程资料发放等工作。
三、值班工作内容1. 接待教师报到- 值班工作人员将在报到时间段内,到学校指定地点接待教师报到。
- 核对教师报到信息,登记并给予相应资料。
2. 安排住宿- 根据教师的住宿需求,安排住宿并将相关信息告知教师。
3. 课程资料发放- 将教师所需的课程资料进行整理、发放,并对教师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四、值班表发布方式1. 值班表将在学校教师办公室进行公示。
2. 值班表也将通过学校冠方全球信息站进行发布,以便教师及时了解值班情况。
五、值班工作注意事项1. 值班工作人员需做好接待工作,保持礼貌和耐心对待每一位教师。
2. 需要对教师的个人信息保密,不能向外透露。
3. 对于教师提出的问题,需及时进行解答和协助。
总结:通过制定暑假教师重修课程值班表,学校能够更好地组织管理教师的学习和进修工作,保障教师的权益,也提升了教师教育教学质量。
也为学校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为教师提供了更好的学习环境。
希望本次暑假教师重修课程值班工作能够圆满完成,为学校教师提供更好的服务。
以上所述为2023年暑假教师重修课程值班表及相关内容说明,如有疑问,请交流学校教师办公室。
2023年暑假教师重修课程值班表的制定和安排,旨在为教师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管理服务,以保障教师的权益和提升教学质量。
大学课程重修申请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教室)
学分
重修方式
任课教师签字
跟班□
自修□
跟班□
自修□
跟班□
自修□
教务处意见 :
年 月 日
注:
1.重修申请流程:每学期初向学院教务处申请,填写本表,经学院教务处批准、任课教师同意后申请有效;
2.重修分为“跟班重修”和“自修”,重修课程与本学期其他教学环节时间冲突时,可选择自修,自修的重修课程无平时成绩,以期末考核成绩记载,所有重修课程成绩须注明“重修”字样;
XXX 大 学 (高职)课 程 重 修 申 请 表
20–20学年 第学期
学生所在学院:
学号
姓名
年级、专业、班级
申请重修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初修学年
学期(示例:2020-2021-1)
不及格原因
补考不及格□
考试违纪□
结业重修□
补考不及格□
考试违纪□
结业重修□
补考不及格□
考试违纪□
结业重修□
申请原因
申 请 人(签字):
郑州大学选课管理与课程重修规定

郑州大学选课管理与课程重修规定(校教务〔2002〕 33 号)第一条为保证选课制度的有效性和选课程序、步骤的规范化,明确课程重修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选课准备1.编制学校《教学一览》、各专业“教学进程表”和学校公共选课指导书,作为学生选课的主要参考依据;2.根据课源情况,确定每名学生限选学分数;3.各院(系)由院长(系主任)主持,在导师或院(系)选课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和选课计划;4.学期结束前6周公布下学期拟开课程表(包括课程名称、任课教师、上课时间、上课教室)。
第三条选课程序1.学生根据本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参考学校《教学一览》中有关课程简介和下学期拟开课程表,在校、院(系)规定的选课日期内,结合个人实际,初步订出拟选课程;2.学生将拟选课程征求导师意见,导师同意后正式填写选课申请卡(一式2份),导师签署后送院长(系主任)审批,然后在院(系)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3.凡经正式审定的选修课程,各院(系)应按课程填写“选课汇总单”,送开课教研室和教务处教材科各1份(凭此发教材),并将选课人数按课程、入学年度统计后报教务处备查;4.开学2周内办理选课变动手续(即退选、改选)并通知有关开课教研室,变动情况报教务处备查;5.跨院(系)选课,须经开课所在院(系)院长(系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6.期末考试后,各课程成绩由评卷教师及有关教研室主任签字,尽快送交各院(系)办公室,进行成绩登记。
第四条选课要求1.学生选修的课程,经院(系)审定批准后,应按时参加听课、交作业、做实验、参加考核等全部教学环节;2.当选修的课程时间安排发生冲突时,学生必须自始至终听一门课,其它课程可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免听或部分听课,但必须交作业、作实验、参加考核;3.选修有人数限制的课程时,按选修学生的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择优准选;4.选修人数少于20人的课程停止开课,学生可改选其它课程。
第五条课程重修根据《郑州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分制学生凡必修课和限选课考试补考后仍不及格者,须申请缴费重修,具体规定如下:1.院(系)办公室须将上学期考试成绩及时报教务处,并在学生注册报到之前通知到学生;2.考试不及格需要重修的学生,注册报到时须向院(系)办公室提出重修申请,并到财务处缴费。
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系审批安排学生重修班级后,告之申请重修学生。
一经审批同意重修,学生必须按照重体管理规定参加该课程教学班的学习和考核。
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所在系
重修课程名称
学分
原修读学期
年学期
所在系 安排意见
同意安排该生编入级专业班
修读课程,(是、否)免听。
系签章:年 月 日
备注
注:本表由申请学生填写,系审核安排存档,汇总填表后送教务科备案。
学生课程重修安排告知单
班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学:
经审批,同意安排你参加级专业班
课程的重修。(同意、不同意)免听。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系统官网_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系统word版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系统供大家参考选择。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系统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系统官网(点击下图可直接进行访问)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为严肃考风考纪、完善课程重修管理、规范操作过程,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05]21号)、《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重修对象1、在校生必修课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2、在校生课程考核成绩及格但不满意者。
3、在学习年限内有不合格课程的结业生。
第二条重修方式在校生重修一般应在下一学年内完成,因教学计划调整引起的当学期开课的课程也可申请重修。
每名学生每学期重修课程的申请门数一般不得超过四门(毕业班学生除外)。
1、跟班重修当学期内有相同的开班课程,并且与正常上课不冲突的情况下,学生应申请跟班重修。
2、分组辅导因教学计划调整停开、跟班上课教室容量不足或跟班上课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的情况下,各系应对考生进行分组,并为考生配备辅导教师,辅导教师利用下午课后、晚自习、双休日等辅导学生重修。
要求每门课每位辅导教师辅导学生人数不能超过10人。
第三条教学要求1、跟班重修学生应与所跟班级其他学生一起参加正常的教学与考勤,原则上学生重修课程重修课时数不得低于该课程的二分之一。
2、分组辅导重修学时数为原课程课时数的二分之一。
辅导教师按学时数进行辅导,并填写详细的辅导记录作为日后工作量计算依据。
辅导教师必须布置一定量的作业并检查批改,作业、考勤等作为课程平时成绩可纳入考试成绩。
第四条成绩考核3、无论何种重修方式,均在第16、17周组织重修考试工作,重修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各系具体落实。
4、笔试考核的课程试卷由任课教师重新出一份试卷,要求与期末试卷难度相当,教务处届时将组织人员对试卷进行抽查。
5、重修成绩由任课教师或辅导教师负责,并填写“重修课程成绩登记表”,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交各系,由各系教务管理员负责将成绩上传至教务管理系统,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系上存档,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大学体育重修申请表

大学体育重修申请表Fra bibliotek姓名性别
专 业
班 号
学 号
联系电话
学生所在院部名称
申请报考课程
重修形式:□跟班上课□课外辅导
学年
学期
课程名称
备注
申请人:
年 月 日
体育项目
原始成绩
学生所在院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开课院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重修时间及上课安排
上课时间:
上课内容:
任课教师:
说明:
1、凡参加重修的学生需如实填写此表,提前报体育学院大学体育课部备案。
2、体育学院大学体育课部根据重修人数统一安排上课时间和内容。
3、此表是安排该生重修的依据,也是该生重修成绩上报的依据。
毕业论文 重修

毕业论文重修毕业论文重修在大学生活中,毕业论文是每个学生必须面对的一项重要任务。
它不仅是对四年学习成果的总结,更是展示自己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机会。
然而,有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需要重修毕业论文。
这可能是因为初次提交的论文质量不够理想,或者是导师的建议,甚至是自己对论文内容的不满意。
无论是什么原因,重修毕业论文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任务。
首先,重修毕业论文并不意味着失败或挫折。
相反,它是一个机会,让我们能够更好地完善自己的研究成果。
通过重新审视论文的结构、内容和论证,我们可以发现并纠正之前的不足之处。
这是一个提升自己学术能力的过程,也是对自己研究思路和方法的反思。
因此,我们应该以积极的心态面对重修毕业论文,把它当作一个成长的机会。
其次,重修毕业论文需要我们重新审视之前的研究方法和数据。
在初次提交论文时,我们可能会忽略或者没有充分考虑到一些关键因素。
重修毕业论文给了我们机会重新检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重新评估研究方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这个过程需要我们耐心和细致地分析每一个数据和每一个步骤,确保我们的研究结果是可靠和可信的。
只有通过这样的重新审视和改进,我们才能更好地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
另外,重修毕业论文也是一个与导师和同学们交流的机会。
在重修过程中,我们可以向导师请教和咨询,寻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他们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将对我们的论文改进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同时,我们也可以与同学们进行讨论和交流,分享彼此的研究心得和经验。
这样的交流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和解决困难,还可以拓宽我们的研究视野和思路。
因此,重修毕业论文是一个与他人合作和学习的过程,我们应该珍惜这个机会。
最后,重修毕业论文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与初次提交论文相比,重修毕业论文需要我们更加仔细地审查和修改,确保每一个细节都符合要求。
我们可能需要重新收集数据、重新分析结果,重新撰写和组织论文的结构和内容。
这个过程可能会让我们感到疲惫和焦虑,但只有坚持下去,才能最终完成一篇令自己满意的毕业论文。
山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山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对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管理。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医院和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所属学院请假,并报教务处备案。
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工作由学生处总体负责,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组织查阅本院新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校医院组织健康复查;学生处组织高考成绩复查。
复查有疑问的由学生处研究处理,并上报学校。
复查合格的学生名单由学生处移交教务处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对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本人申请,由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在一周内到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回原籍或原单位治疗,逾期不办理手续者,取消保留入学资格。
离校治疗的学生,不享受在籍学生的一切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需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
经医院证明,学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复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需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可以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未办理培养费缴纳或减免、缓缴等手续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校不予注册,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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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管理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补考重修机制,根据《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分制管理细则(试行)》(定师专发〔2011〕129号),对学生补考重修制度作出补充规定。
一、重修资格
(一)每学期总评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后免费补考,补考合格者认定为有效成绩,不合格者进行重修。
(二)凡期末考试中作弊、缺考、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安排补考,直接进行重修。
(三)学生学期总评成绩合格但课程对应绩点较低,自愿继续深入学习以获得较高课程对应绩点者,可申请重修。
(四)第一次重修后考试不合格者必须进行再次重修,每门课程最多可重修三次。
二、重修方式
重修的修读方式分为组班重修和“辅导+自修”两种。
(一)组班重修
重修人数在20 人以上的课程采用组班重修方式,每门课程集中授课6-10周,每周2-3 课时,由教务处根据课程性质、学分、人数等因素统一安排。
(二)“辅导+自修”
重修少于20 人的课程采用“辅导+自修”方式,开课院系集中安排2-3 次辅导答疑,每次辅导2 学时。
教务处统一制作辅导登记表,辅导时由学生签名确认。
三、重修教学管理
(一)教学运行管理
教务处根据重修的课程、人数和院系分布等情况安排教学周次及课时,由相关学院选派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进行授课。
(二)班级管理
重修实行班级管理制,由教务处统一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教职工担任班主任,负责教学过程的考勤管理及学费收缴,其中组班重修方式每班设班主任一名,“辅导+自修”方式以每20-30 人组班,设班主任一名。
四、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
(一)补考合格者,成绩一律记为60 分,课程对应绩点为1.0。
(二)各门课程重修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认定为有效成绩,课程对应绩点按实际成绩换算。
五、重修费标准与管理
(一)重修费参照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联合下发的《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7〕347号)文件规定,重修费按100元/科收取。
(二)教务处在完成重修教学安排后,将学生应缴费用情况汇总报财务处,由班主任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将重修费用收齐后统一交财务处。
未缴费者不予认定重修资格,重修无效。
(三)应重修学生在毕业前不参加重修或不缴重修费者,不予进行毕业资格认定。
(四)学生在重修过程中因故中途停止重修者,不予认定成绩,已缴纳学费亦不退还。
(五)重修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用于授课教师课时费及教学组织和管理相关费用(包括考试监考费、班主任费等项目)支出。
(六)重修课程授课教师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认定教学工作量的同时,额外发放30 元/课时的课时费,由教务处统计核算并发放。
六、附则
(一)本补充规定自2011级学生起执行。
(二)本补充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