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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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三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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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三篇第1条用于分类和非分类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管理系统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可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可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存储卡以及其他具有存储功能的介质。

第二条分类移动存储媒体管理遵循“统一采购、统一编号、统一归档、跟踪管理、集中报废”的原则,严格控制发行范围。

第三条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分类和非分类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

机密可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妥善保存。

日常使用由用户保管,暂停使用由指定人员保管。

第四条我院保密办公室负责加强对涉密移动存储媒体的统一管理,对非涉密移动存储媒体的指导、监管、检查。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用于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

严禁在连接到互联网的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上使用机密移动存储介质。

严禁非保密移动存储介质访问保密计算机或保密网络,严禁直接或间接访问政府内部网。

第六条一般信息应当存储在非秘密可移动存储介质上、载体、使用。

与秘密相关的可移动存储介质应存储相应秘密级别的信息。

绝密可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存储绝密信息。

当确实需要存储机密信息时,应按照最高机密级别管理绝密可移动存储介质。

第七条分类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

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办公场所的,保密等级由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以上保密等级由医院领导批准,报医院办公室备案,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严禁将保密的可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其他单位或他人。

第八条携带分类移动存储介质外出时,分类移动存储介质应始终处于承运人的有效控制之下。

携带绝密信息的保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时,应当保证两人以上一起出行。

禁止携带存储绝密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媒体参与境外活动或出国(境);确需携带保密、保密的移动存储媒体出国(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

第九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存放在医院安全办公室。

当收到分类可移动存储介质时,您必须办理签字手续。

离开办公室时,工作人员必须将保密的移动存储介质存储在保密设备中。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细则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细则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依据《保守国家秘密工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保密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使用或管理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保密需要与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相结合的原则,并且要与日常工作密切结合,务必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管理第四条涉密计算机的购置、接入、使用和保管都必须得到保密行政管理机关的批准。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使用涉密计算机。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必须按照安全等级划分的原则,采取相应的物理、网络和操作安全措施,防止非法存取和使用。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的系统管理和维护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

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规程和操作要求。

第七条对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要进行分类处理,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定密、知悉、发布、使用、保管。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经过安全审核,确保存储介质内的信息安全后方可移动。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遗失、损坏或故障时,必须及时报告保密行政管理机关,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或被篡改。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的报废必须经过保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按照保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彻底清除涉密信息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第十一条所有涉密信息必须存储在经过加密的移动存储介质上,所有未经加密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含有涉密信息的文件。

第十二条对于含有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信息密级标识,并严格遵循安全等级划分的原则进行存储和使用。

第十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定期进行保密技术条件检查和保密培训,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加密设备必须及时淘汰或更换。

第十四条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人员必须对存储介质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存储介质领用、归还、移动轨迹等,确保其使用情况的可追溯性。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相关国家保密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 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 密法实施条例》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 》
《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 办法》
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01
02
03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系统分级保护测评指南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维护和销毁要求
对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延长 其使用寿命。
对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销毁时,必须彻底清除其中的数据 和信息,确保数据无法被恢复。
对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销毁 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05
违规行为处理和责任追究
对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违规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认定为违规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行为,将根据涉密等级和保密规定进行处理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涉密存储介质等。
违规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对于违规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行为,将根据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处理, 可能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罚款、通报批评等。
对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罚
直接责任人
使用范围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仅限于涉密计算机及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及非涉 密信息系统内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则无此限制。
管理要求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进行统一登记、编号、标识和管理,并严格控制使用范围;非涉密移 动存储介质则无此类要求。
03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标识和管理
严格控制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发放和使用

存储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存储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存储介质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损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硬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存储卡、网络存储设备等。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存储介质的安全使用。

第二章存储介质分类与管理第四条存储介质分为以下类别:1. 涉密存储介质:存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的存储介质;2. 非涉密存储介质:存储非敏感信息的存储介质。

第五条涉密存储介质管理:1. 涉密存储介质由公司保密部门统一购置、标识、登记,并实行集中管理;2. 涉密存储介质的使用、复制、传输、销毁等操作,需经过保密部门审批;3. 涉密存储介质不得带出公司,确需带出时,需经公司保密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六条非涉密存储介质管理:1. 非涉密存储介质由各部门自行购置,并实行登记管理;2. 非涉密存储介质的使用、复制、传输等操作,需遵守公司相关规定;3. 非涉密存储介质不得用于存储、传输涉密信息。

第三章存储介质使用与维护第七条存储介质使用:1. 使用存储介质时,应确保存储介质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或被非法访问;2. 使用存储介质时,应遵守相关操作规范,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信息损坏;3. 使用存储介质时,不得使用非法软件或工具,以免影响存储介质安全。

第八条存储介质维护:1. 定期检查存储介质的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2. 定期备份数据,确保数据安全;3. 定期清理存储介质,避免存储空间不足影响系统运行。

第四章存储介质销毁与报废第九条存储介质销毁:1. 涉密存储介质销毁前,需经过保密部门审批;2. 非涉密存储介质销毁,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并确保销毁过程安全、合规。

第十条存储介质报废:1. 存储介质报废前,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审批;2. 报废的存储介质,需进行数据清理,确保数据安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存储介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司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确保公司秘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存储卡等。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管理,分级保护;2. 责任到人,责任追究;3. 技术保障,安全可控;4. 便捷高效,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保密范围与密级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范围包括:1. 公司秘密信息;2. 公司内部敏感信息;3. 公司内部一般信息。

第五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密级分为以下三个等级:1. 绝密:涉及公司核心秘密,泄露将造成严重后果的信息;2. 机密:涉及公司重要秘密,泄露将造成较大后果的信息;3. 秘密:涉及公司一般秘密,泄露将造成一定后果的信息。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六条移动存储介质购置与管理:1. 公司统一购置移动存储介质,并建立台帐,记录购置、配发等情况;2.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标明密级,并采取技术手段进行加密保护;3.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标识“非涉密”字样,并确保不存储涉密信息。

第七条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与管理:1.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仅限相关人员使用,使用时需严格执行保密规定;2.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避免存储涉密信息,如确需存储,应进行脱密处理;3. 使用完毕的移动存储介质应及时归还,由指定人员进行统一回收。

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存储与传输:1.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的信息应采取加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2.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传输信息时,应确保传输过程的安全性;3. 严禁通过移动存储介质传输涉密信息。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九条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泄露、损毁、丢失移动存储介质,造成公司秘密信息泄露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最新直接使用

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最新直接使用

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最新直接使用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服务器、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信息处理设备及其相关存储介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外包人员和访问人员等所有使用或接触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人员。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责任制度,明确保密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责任。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监控和管控,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台帐,记录其购置、维护、更换、报废等情况,并确保台帐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方案,包括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分发、归还、检查、接收、报废等流程,明确相关责任人。

第八条企业应当制定严格的权限管理制度,对于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读写权限进行合理划分和管控。

第九条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加密措施,对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数据进行加密保护,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企业应当制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定期检查制度,对计算机和存储介质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潜在安全隐患。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人员的资格审查制度,确保使用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知识。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信息安全意识和保密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记录制度,记录使用人员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审查使用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制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转岗、离职处理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丢失和泄露。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外包人员和访问人员的管理,确保其使用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

第四章外部网络接口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网络接入控制制度,限制外部网络与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连接,减少网络攻击风险。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提升信息安全保密能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使用、管理和维护移动存储介质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光盘、磁盘、以及其他便携式存储设备。

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信息资产受到有效保护。

第五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需要全员参与,依托科学技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保密意识培训,保障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第二章保密管理第六条移动存储介质的采购应当与安全审查审批手续、密级管理等相关规定相互配合,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第七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应当按照所属单位的保密要求和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外传或私自使用。

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的存储和传输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防止遗失和泄密。

对于该介质中存放的重要数据和信息应按密级要求进行加密处理。

第九条移动存储介质的报废应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理,严格遵守报废程序,确保数据彻底销毁,杜绝泄密安全隐患。

第十条对于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及使用记录应当进行全程跟踪,并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三章保密意识和责任第十一条全体相关人员应当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保密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

第十二条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依法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保护和维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日常巡查和风险评估,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第十四条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保密管理部门的工作,认真履行安全保密制度,有效维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障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监督检查机制,检查相关部门和人员是否履行了保密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移动存储介质已成为了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其便携性和易丢失的特点,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各机构和企业必须制定相应的保密管理规定。

本文将针对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分析其重要性和具体措施,并提出一套高效的保密管理规定。

一、保密管理的重要性移动存储介质的泄密可能导致重大损失和风险,因此保密管理至关重要。

首先,大量的敏感信息存储在移动介质上,如客户数据、财务报表、研发成果等。

如果这些信息落入他人之手,将给机构和企业带来巨大损失,甚至可能导致业务崩溃。

其次,泄露机密信息还可能导致商业竞争对手的优势,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最后,对于政府机关和军事部门来说,泄密不仅可能导致国家安全问题,还可能对国家形象和国际关系产生不可挽回的影响。

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措施为了保护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机密信息,机构和企业应该采取以下几项管理措施:1. 分级管理:对于机构和企业的信息,应该进行适当的分级管理。

不同级别的信息应该存储在不同安全等级的存储介质中。

同时,对于绝密信息,应该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如使用加密介质、采用密码保护等。

2. 访问控制: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使用和访问移动存储介质中的信息。

对于各级人员来说,应该有相应的权限控制,确保信息的安全。

此外,需要定期审查权限的分配,以确保权限的适时撤销和调整。

3. 加密措施:移动存储介质上的机密信息应该进行加密处理。

只有掌握密钥的人员才能解密获取信息,以防止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黑客获取。

此外,密钥的管理也需要加强,避免密钥丢失或被泄露。

4. 信息备份:及时备份存储介质中的重要信息,以防介质损坏或丢失导致信息无法恢复。

备份的介质应该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避免丢失或被非法获取。

5. 员工宣教:将保密政策和管理措施向员工进行宣教,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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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
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二、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级粘贴省保密工作部门统一制作的密级标识。

三、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由单位或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统一保管,并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机密级以下移动存储介质由使用人保管,并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码文件柜中。

四、高密级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低密级的计算机或设备上使用,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或其他设备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五、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的涉密计算机或涉密信息系统中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转借他人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需填写“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逐件登记涉密存储移动介质内的涉密信息。

六、复制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且每份介质各填一份“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并赋予不同编号。

七、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传递应按《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八、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外送维修或数据恢复,必须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并有保密人员在场。

九、移动存储介质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登记备案、妥善保管;需归档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连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一并按时归档。

十、不再使用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处理,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

禁止将未经技术处理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转为非涉密环境使用或进行公益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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