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税源调查实施方案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2.04.05•【字号】苏州地税函[2012]43号•【施行日期】2012.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产税,耕地占用税正文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州地税函〔2012〕43号)各市、吴中、相城地税局,市区各税务分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两税)税源管理,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地税函〔2012〕57号)和《关于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的补充通知》(苏地税财行便函〔2012〕12号)的要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税税源普查工作。
现将《苏州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两税的税源普查工作,对加强两税税源监控、强化两税征管、提高征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普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该项工作要求高,时间紧,工作量大,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制订方法,明确责任,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有序完成。
二、注重宣传,强化协作做好两税税源普查的宣传工作,取得纳税人的支持和配合,是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
各单位要通过网络、办税服务厅、上门服务等形式及时将税源普查相关政策宣传到位,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两税政策。
在普查过程中,结合有关权属证明等资料,积极与房管、国土等部门沟通协作,通过第三方信息比对,提高税源普查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跟踪管理,突出成效各单位要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随时掌握两税税源变化情况。
对有房产、土地变化的纳税人要求其及时申报变化情况,并充实税源数据库和征管系统中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加强税源监控;及时准确分析各种纳税情况,找出收入增减变化原因和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征管效能,全面落实两税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税收排查行动方案(三篇)

税收排查行动方案____年税收排查行动方案一、背景介绍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存在着税收的漏税和逃税行为,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损失,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
针对这一问题,税务部门一直致力于加强税收的排查工作,确保税收法规的有效执行和税收收入的合法获取。
为了进一步提高税收排查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制定本方案,对____年的税收排查工作进行细化和规范。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加强税收排查工作,提高税收合规性,防范和打击漏税和逃税行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
2. 原则:(1)依法依规:排查行动必须以法律和税收法规为依据,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精准打击:针对风险相对较高的行业和领域,加大排查力度,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3)统筹兼顾:排查工作要统筹兼顾各个部门和领域的合作,共同推进税收工作的落实。
三、任务和措施1. 排查对象(1)大企业和高风险行业:重点排查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大型企业集团等大企业,以及金融业、房地产业、互联网经济等高风险行业。
(2)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加强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小微企业的排查,重点关注隐藏收入、虚开发票等问题。
(3)涉税交易:对跨境交易、合同转让、资产重组等涉税交易进行排查,防范和打击税收避税和移税行为。
2. 排查内容(1)台账核查:对已建立的税收纳税人台账进行核查,确保台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资金流调查:对涉及税收的资金流进行调查,发现和查处源头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等问题。
(3)合同审查:对涉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防范利用合同转移利润和减少税费的行为。
(4)账务抽查:对纳税人的账务进行抽查,发现和查处虚假账户、账务造假等问题。
(5)税务追溯: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回溯排查,发现和查处过去存在的税收漏税和逃税行为。
3. 排查方式(1)数据分析: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涉税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发现异常交易和风险情况。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税局关于开展全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税局关于开展全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本溪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3•【字号】本政办发[2010]105号•【施行日期】2010.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产税,耕地占用税正文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税局关于开展全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0〕105号)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地税局《关于开展全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关于开展全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为掌握全市经营性房产和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规范税收征管,夯实税源基础,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开展全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6号)要求,全市自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开展全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以下简称税源普查工作)。
为确保税源普查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通过税源普查工作,挖掘税源潜力,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税源普查工作要坚持依法治税、实事求是、质量和效率相结合、责任追究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所有的经营性房产和土地开展实地拉网式税源普查,全面摸清全市经营性房产和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建立和完善税源数据库,实现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确保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长期和稳定增长。
二、普查范围和工作内容此次税源普查范围是全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所有的经营性房产和土地。
税收 清查 实施方案

税收清查实施方案税收清查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维护国家的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税收征管的复杂性和税收征收过程中的一些漏洞,导致了一些纳税人存在逃税行为,严重影响了税收的正常征收和国家财政的稳定。
因此,对税收进行清查和实施方案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
二、清查目标。
1. 确定纳税人的真实纳税情况,发现并纠正逃税行为,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和公平性。
2. 促进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增强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形成良好的税收征管秩序。
3. 保障国家财政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清查内容。
1. 税收数据清查,对纳税人的纳税记录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税收资产清查,对纳税人的资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防止逃避税收的行为。
3. 税收业务清查,对纳税人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进行全面清查,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
4. 税收风险清查,对纳税人存在的潜在税收风险进行评估和排查,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四、实施方案。
1. 制定清查计划,根据税收清查的目标和内容,制定详细的清查计划,明确清查的范围、对象和时间节点。
2.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税收征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税收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提高清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强化技术支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税收清查的科技含量,确保清查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4.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税收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逃税行为和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形成震慑效应。
5. 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的税收清查激励机制,对于参与税收清查工作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
五、预期效果。
1. 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和质量,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2. 促进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形成良好的税收征管秩序。
3. 保障国家财政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六、总结。
税收清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国家财政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8.05.21•【字号】鄂地税发[2008]114号•【施行日期】2008.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耕地占用税正文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地税发〔2008〕114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强化税源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321号)要求,省局制定了《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土地税收税源管理,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深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新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321号)的统一部署,保证全省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税源清查的目的和意义近年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围绕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由于种种原因仍存在着税源信息不完整、税源底数不清楚以及税源数据共享与综合利用水平不高等问题。
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出台后,各地的税额标准、征收范围、征收对象都发生了较大变化,而各级地税机关尚未全面掌握相应的税源基础信息。
为此,有必要以贯彻修订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为契机,依据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工作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清查工作,以期全面摸清纳税人的税源信息,建立统一规范的税源数据库。
税务检查具体实施方案

税务检查具体实施方案一、税务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税务检查是国家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纳税义务履行情况、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查的一项重要工作。
税务检查的目的在于保障税收的全面征收,维护税法的公平公正,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的稳定增长。
税务检查的意义在于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管理,防止纳税人逃避纳税,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税收的合法合规征收。
二、税务检查的对象和范围。
税务检查的对象主要包括纳税人、纳税代理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等。
税务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纳税申报情况、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等。
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纳税人的资产、账簿、凭证、合同、协议等进行检查,也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三、税务检查的程序和方法。
税务检查的程序主要包括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整理和检查报告等环节。
在检查准备阶段,税务机关应当对检查对象进行调查核实,搜集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制定检查计划和方案。
在检查实施阶段,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检查工作,对纳税人的资产、账簿、凭证等进行审查,听取纳税人的申辩意见,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取证。
在检查整理阶段,税务机关应当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形成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在检查报告阶段,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告知检查结果,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税务检查的法律依据和要求。
税务检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税务检查的要求主要包括依法依规进行检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税务机关的执法权威、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等。
五、税务检查的注意事项和建议。
在进行税务检查时,税务机关应当注意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进行检查工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检查的公平公正。
同时,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税务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监控及税收分析工作办法

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监控及分析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提高重点税源监控和税收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税,结合我局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强化税源管理为目标,以信息化处理为依托,以纳税评估为手段,以优化纳税服务为保障,以信誉等级管理为促进,努力实现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专业化、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点税源原则上是指已经在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一个纳税年度内缴纳地税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并且生产经营、纳税行为比较稳定,符合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税源管理办法的纳税人。
第四条、重点税源管理的内容包括重点税源的确定、重点税源征收管理、重点税源数据采集、重点税源分析和应用。
第五条、各科室应建立健全重点税源分析制度,加强重点税源分析,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上级部门提供参谋服务,搞好重点税源数据的应用。
第六条、税收管理员要利用信息化数据集中和“一户式”信息管理的优势,通过对重点税源纳税人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的纵向比对、同行业纳税人涉税指标的横向比对、实物库存及流转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的账实比对,分析税负变化趋势,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进行全面系统的纳税评估。
在税收管理员调查了解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明确专人定期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详细分析。
第七条、对重点税源企业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由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管理员负责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调查和数据分析等日常管理工作。
(一)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税源管理档案。
设立户籍档案,准确、全面地掌握重点纳税企业户管底数;设立重点税源企业征收管理档案,每个重点税源企业纳税资料一户一档管理。
重点税源企业档案资料主要包括:重点税源企业的税务登记资料、发票管理资料、财务报表、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以及历史同期的相关数据,各类涉税申请审批资料、各类检查资料、各类涉税合同协议等;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台账,按月采集、登记重点税源企业所有与税收有关的生产经营指标、财务会计指标,实现重点税源企业的动态监控管理。
税税源普查实施方案

税税源普查实施方案一、背景。
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税收征管工作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为了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提高税收征收质量和效益,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公开,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税税源进行普查。
二、普查目的。
税税源普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纳税人的税收情况,查清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减少税收漏税和偷漏税现象,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保障国家税收的稳定增长。
三、普查对象。
税税源普查对象包括所有纳税人和涉税单位,涉及各类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
四、普查内容。
1. 全面排查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包括纳税人的税收申报、纳税申报、纳税申报真实性等。
2. 查清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包括偷逃税、骗取税、逃避税、偷漏税等。
3. 对于涉税单位,普查内容还包括财务报表真实性、资产负债表真实性等。
五、普查方式。
税税源普查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资料核对、询问调查等。
在普查过程中,纳税人和涉税单位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和信息。
六、普查期限。
税税源普查的期限为6个月,从年初开始,到年底结束。
在这个期限内,税务机关将对所有纳税人和涉税单位进行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的全面、深入、有效。
七、普查结果处理。
对于普查中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处理,对偷逃税、骗取税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收的公平、公正、公开。
八、普查效果评估。
税税源普查结束后,税务机关将对普查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为今后的税收征管工作提供参考。
总之,税税源普查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国家财政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纳税人和涉税单位能够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共同维护税收的公平、公正、公开,为国家的繁荣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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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税源调查实施方案
地税局税源调查实施方案
为全面摸清全区税源底数,了解税源分布和变化情况,为管理区及分局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经分局研究同意,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一次税源全面调查,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一)全面摸清税源底数,掌握税源的分布状况及构成,为上级把握经济全局、进行宏观决策、指导经济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全面掌握税源变化情况,为上级加强财源建设和制定财政收入计划提供参考。
(三)全面掌握所有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纳税状况,为加强税收征管,堵塞收入漏洞,促进收入任务的完成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内容
本次税源调查范围为全区所有纳税单位和个人。
调查内容为:一是20xx年元至12月份工商税收收入完成情况;二是20xx年元至4月份工商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三、调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区税源调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5月15日至20日。
一是成立税源调查领导小组。
二是制定印发《黄冈市地税局龙感湖分局税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三是设计并印制税源调查表格。
(二)自查、互查阶段。
5月23日至6月13日。
在做好各项准备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调查。
一是各小组完成调查表的填制、资料收集工作;二是各小组撰写调查报告,分析分产业、分行业、分经济性质、分税种的税源分布和变化情况。
三是由征管科负责收集各小组资料及数据并做好分局调查报告。
四是分局根据收集的情况进行小组之间互查、互审。
(三)抽查阶段。
6月14日至6月25日。
分局根据调查的情况,随时抽查,抽查情况作为二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以后上级抽查情况依此类推),予以奖惩。
四、税源调查方式及分组
税源调查采取座谈了解、现场调查、调账检查、分析论证等方式进行。
此次税源调查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曾扬廷;副组长:朱杰民、夏朝琪;成员:梅俊峰、严淑良、李杰。
领导小组下设市场组、房产组、企业组3个片,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3个调查组,负责全区税源调查工作。
市场组负责人:李杰
房产组负责人:严淑良
企业组负责人:梅俊峰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税源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相关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确保税源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密切配合。
各小组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税源调查工作。
(三)精心组织实施。
各小组要按分局的统一部署,制定各环节、各步骤的具体工作要求和实施办法,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按期高质量地完成税源调查工作。
(四)把握政策界限。
在税源调查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重在摸清底数,真正反映实情,提供真实、可靠的调查数据。
(五)确保调查质量。
税源调查是一项重要调查,必须确保调查质量。
税源调查小组要对本辖区内税源调查数据的质量负责。
所有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财务会计账表和纳税资料,根据调查要求据实填报,不得人为调整和估算调查数据,保证调查基础数据的准确和真实。
(六)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
此次税源调查工作,作为二季度工作考核的重要项目,不能保质保量完成者将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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