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青少年犯罪是指13—25岁青少年实施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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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案例分2

青少年犯罪案例分2

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个人日记2010-07-03 19:11:26 阅读442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2009年12月25日银杏乡发生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当事一方为五名青少年令人震惊的是这五人中有两名初中生两名高中生。

其中最小的当事人不到13岁,最大的年仅17岁。

这起伤害案不光要引起了家长的思考学校的思考还要引起政府的思考全社会的思考。

让全社会都来了解青少年,重视青少年、关心青少年、帮助青少年让他们成长成材。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其能否健康成长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存续发展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当前,青少年的成长从总体上看是健康的、良好的。

但是,不容回避的是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并产生了种种负面影响。

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制止青少年犯罪是目前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对此我进行了以下思考: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一般说来,青少年犯罪是指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而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青少年犯罪以其犯罪主体年龄小、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周期长等因素而倍受人们关注。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在各类犯罪中的比重不断攀升,影响日益增大,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其现状和特点主要表现为:(一)犯罪情节恶劣,犯罪手段升级。

当前,在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重、特大案件比例逐年上升,居高不下。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四类重大刑事案件中,每1000件此类案件至少有30件是青少年所为。

而且,从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看,其作案手段往往凶恨残忍,犯罪的暴力化倾向十分明显,一些青少年在犯罪过程中,往往表现出天不怕地不怕的心态,实施犯罪行为极少顾及后果。

(二)犯罪年龄提前,低龄化严重。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年龄有所提前,呈现出明显的低龄化趋势。

据调查,我国青少年犯罪年龄较以前平均提前了2?3岁,其犯罪的年龄阶段大致为:10岁?12岁开始有劣迹,13岁?14岁开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14岁?17岁进入犯罪高峰期。

犯罪学过关宝典2

犯罪学过关宝典2

1.犯罪学:犯罪学就是研究犯罪问题的综合性科学,准确地讲,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及其产生原因,并据以确立对策防卫社会和改造罪犯的刑事社会科学。

2.犯罪人:犯罪学中的犯罪人,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危害了社会,社会应当对其采取矫治措施的人。

3.犯罪社会学理论:犯罪社会学理论是运用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探讨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与犯罪之间关系的学说,它侧重于以社会因素解释犯罪原因。

4.作为一个系统的犯罪原因:作为一个系统的“犯罪原因”可以定义为:引起犯罪发生和变化的决定因素和影响因素相互作用的统一体整体。

5.犯罪预防:犯罪预防就是调动社会上的一切积极因素,限制、消除犯罪的原因,控制“犯罪场”,减少或防止犯罪现象的发生。

6.被害人:被害人或刑事被害人,是指其人身和财产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或法人)。

7.犯罪人类学理论:犯罪人类学理论,是以人类学为基础,从人体特征出发研究犯罪原因的学说。

意大利医生犯罪学家龙勃罗梭是这一理论的创始人,其代表著作是《犯罪人论》。

龙勃罗梭的学生、意大利学者菲利和加洛法罗是其主要支持者。

该理论的主要观点是“天生犯罪人论。

”他认为,犯罪者是人类隔世遗传的产物,是向野蛮人退化的返祖现象。

原始人类和低等动物的残忍本能在他们身上的再现导致其实施犯罪行为。

菲利提出,犯罪是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即三因素犯罪原因论,加洛法罗提出了自然犯罪论。

他把犯罪分为自然犯罪和人定犯罪两种。

8.犯罪预测:犯罪预测,就是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一定社会内未来犯罪现象的种类、数量、发展趋势以及特定个体犯罪或再犯罪的可能性等内容所进行的有根据的推测和估计。

9.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机关、工厂、学校、部队、街道、农村等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实行政法机关的专门工作和群众工作相结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思想的、行政的、教育的、文化的、道德的和法律的等各种手段,预防犯罪,打击犯罪,挽救失足者,教育和保护青少年,不断消除产生犯罪的原因和条件,增强防卫,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网瘾引起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网瘾引起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蓝疾速网吧熊熊大火
火灾后的“蓝极速”网吧外景
少年犯向“法官妈妈”承诺争取再获 减刑
网络不良消费成青少年犯罪诱因
• 根据某市公安局法制科了解到,目前,网 络不良消费已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诱因。 青少年好奇心强,网吧出现后吸引了大量 的青少年,有些青少年自制力差,沉溺于 网络世界不能自拔。通过对肃州区、敦煌 市等地部分中学的抽样调查,有上网史的 中学生在90%以上。由于广大青少年正日 益被网络包围,其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必然 愈来愈多地受到网络的影响。
• 不仅严重危害社会冶安和社会秩序,也给青 少年自身和家庭带来不幸和灾难,已成为一 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从网络引发的犯 罪,笔者(长期从事学校管理工作,公立学 校管理25年,12年一贯制寄宿制民办学校管 理14年)从网络引发的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 点,原因,预防及对策谈些粗浅意见,但愿 对学校管理、家庭教育、教育管理部门研究 青少年犯罪以及官大的青少年引起一些思考 和启发。
• 1960年至1965年的六年间,我国刑事犯 罪发案年均为全国人口总数的4‰。,明 显下降,但犯罪青少年约占整个刑事犯 罪作案成员总数的30%左右,却处于上 升趋势。 • 1966年到1976年的“文革”10年期间, 犯罪青少年由于没有确定的统计数字, 仅从一些地区的典型调查来看,约占整 个刑事犯罪作案成员总数的60%左右, 青少年犯罪不仅呈现明显上升趋势,而 且在全部犯罪案件中已超过半数以上, 从而成为我国令人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
儿子与妈妈的战争
老师的绝招
病得不轻
挡不住的诱惑
网吧不得接受未成年人?
少年现身说法
网瘾何时戒掉?
青少年犯罪深层分析
• 主要讲述四个问题:
• 一、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历史与现状 • 二、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新动向与 主要特点 •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 四、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治理

论审判工作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论审判工作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论审判工作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日益突出,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因此,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成为当今社会各部门亟需解决的问题。

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过程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审判工作中要坚持宽严相济、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避免青少年再次犯罪。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审判工作;宽严相济青少年犯罪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之间的人实施的犯罪,这个概念包含了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已满18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成年人实施的犯罪。

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人数不断攀升,给社会稳定造成了巨大的隐患。

以s县法院为例,2008-2011年青少年犯罪生效判决共计559人,数目惊人,其中2008年106人,2009年114人,2010年163人,2011年176人。

从以上数据得出,青少年犯罪案件人数呈稳步上升趋势。

一、法院在审判青少年犯罪过程中要把握的原则法院在审判青少年犯罪过程中要坚持宽严相济、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防止一刀切主义。

(一)宽严相济原则宽严相济原则本质是区分对象,针对不同的犯罪人及不同的罪名、危害程度等做出不同的刑罚。

这也是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刑法基本原则的。

众所周知,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在认知能力、判断能力等方面尚未成熟,易受周围不良环境影响,特别是近几年网络通讯等媒介的快速发展,青少年更容易相互感染一些恶习,不经意间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除个别青少年犯罪动机比较复杂、主观恶性比较大外,绝大数犯罪动机比较单纯、目标清楚、意识不到危害性,比如盗窃、抢劫财物往往是为了能够买自己喜欢的东西、抽想吸的烟等一些单纯的动机。

因此,法院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动机单纯、初犯偶犯的罪犯要从轻减轻处罚,能适用缓刑就适用缓刑;对于一些主观恶性较大、社会危害性大、屡教不改的罪犯要当严则严。

犯罪青少年的定义讲课讲稿

犯罪青少年的定义讲课讲稿

青少年犯罪在中国大陆尚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概念,而是犯罪学研究中及现实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泛指青少年这一特殊主体所实施的犯罪,亦即主体由儿童向成年过渡这个特定年龄段(一般指进入青春期及青春期结束),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实施的各种犯罪的统称。

中国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指已年满十四周岁至未满二十五周岁的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到法律规定处罚的行为。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为未成年人,已满十八周岁的为成年人。

故青少年犯罪既包括未成年人中的少年犯罪(已满十四周岁至未满十八周岁),也包括成年人中的青年犯罪(已满十八周岁至未满二十五周岁)。

但中国的少年司法制度主要是办理已满十四周岁至不满十八周岁的少年刑事案件的法律和制度,其中包括立案、侦查、强制措施、检控、审理、判处刑罚、矫正与康复等。

(资料来源: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来源:人民网狭义的青少年犯罪主要强调对青少年犯罪的界定以刑法为依据;围绕青少年立法工作、法律实施以及法律发展的需要;在区别青少年犯罪与其他年龄段者犯罪的前提下提出的。

即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年龄的青少年所实施的危害社会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青少年的年龄应当是指年满14周岁到25周岁以下的人。

邵道生在1987 年也提出: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指的是年龄从14岁(包括14 岁)到25 岁(包括25 岁)以下的青少年有社会危害性的、刑事违法性的和应受刑罚性的反社会行为。

这种狭义说的主张者大多是具有刑法学背景的学者。

狭义说在一定的领域有着一定的合理性,给刑法的定罪量刑提供了可借鉴的蓝本,防止任意滥用司法权利,从而有利于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利。

广义的青少年犯罪主张广义说的学者认为,对于青少年犯罪概念中“青少年”和“犯罪”的内涵和外延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层面上。

青少年犯罪不但是法律问题,它与犯罪学、社会学的研究也是分不开的。

应该把青少年犯罪的界定从刑事法律上扩大到社会学意义上。

广义的青少年犯罪不仅包括狭义的青少年犯罪概念,而且还包括青少年所特有的犯罪概念,即有些行为如果是成年人实施的不认为是犯罪,如果是青少年实施的则认为是犯罪。

法律基础知识讲座青少年犯罪

法律基础知识讲座青少年犯罪

法律基础知识讲座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是社会中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环境的变化,青少年犯罪的数量不断上升。

为了减少青少年犯罪率,我们需要对青少年普及法律基础知识,并加强法律教育。

本文将通过讲座的形式向大家介绍青少年犯罪和法律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犯下的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为未成年人,对于青少年犯罪,我国法律有特殊的处理程序和制度。

青少年犯罪表现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打架斗殴、涉毒、涉黑等。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家庭环境:一些家庭的教育方式存在问题,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未能对孩子进行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引导。

2. 学校教育:一些学校对法律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未能给予学生足够的法律知识和道德修养的指导。

3. 社会环境:一些社会不法组织利用青少年的认知能力不完善,容易被其蛊惑,从而引诱他们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4. 个人因素:青少年自身对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容易受到负面影响,追求刺激和创新,导致产生违法犯罪的行为。

三、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综合工作,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预防措施:1. 家庭教育:家长应重视家庭教育,加强与孩子的沟通,树立正确的行为示范。

家庭应成为孩子的第一堂法律教育课堂。

2. 学校教育:学校应加强法律教育,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传授,更要注重实践教育和道德品质的培养。

3. 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努力: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加大对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治理的投入,提供更多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和相关培训。

4. 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培训和教育,让他们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和后果,从而培养他们正确的法律观念。

五、青少年犯罪的惩罚与改造对于青少年犯罪,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惩罚,更应注重其改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们有完善的刑罚和法律程序。

浅析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浅析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1.计 划 性 。 帮 助学生 制定 休 闲课 表 ,调 控好 时 间安 排 ,做 到
学生 ,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分子。
课表安排合理 、得当 ,做到玩好、休息好 。
二 、充 分利用 休 闲时 间 。恢 复神 经 系统
2.目的性。休 闲时间重 ,休闲时间对 放矢 ,培养他们学会做事 ,掌握休 闲时间有始有终 ,
起 ,后来变本加厉 ,没有钱时便小偷小 摸,有的甚 至 对 神经 系统 恢 复大有 益处 。
触犯法律进 了监狱 ,直接影响社会精神文明,使校园
三 、管 理好 休 闲时 间 ,提高 生 活质量
这 片 洁净 的天空 多 了 几 朵乌 云 ,这是 我们 班 主 任 不
生活充满七色阳光 ,休闲时间的管理是提高生
分 的休 息 。
彩,内容活泼 、健 康 向上 ,同时也 有 了一个健康 的
就这个问题而言 ,我调查了学生休息时间表,其 体魄。
中一位 学生是 这样 安排 的 :
总之,以上这三方面环环 相扣 ,才能有条不紊。
双休 日按 24小时计算 ,看 电视 5小时;户外活 以上就是我对休闲管理的一点粗浅认识和不成熟的
容 忽视 的 问题 。为 了 防微 杜 渐 ,我通 过 了解 自己班 活质量 的前 提条件 ,如 何帮 助学生 管理好 休 闲时
的学生 和其他 班 的学生 掌握 了班 内经常 出入 两厅 一 间 呢?
吧 的学生 ,采取 家访 和家 长校 访 两个渠 道 ,正视 学生
依 据 中学生 心 理 和 生 理 特 点 ,他们 好 奇 、好 动 、
动 2小时 ;看课外书 4小时 ;做 家务 2小时 ;手工制 做法 ,有待于在今后班主任工作中不断完善 ,使之 日

论文 -论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

论文 -论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

大学毕业论文题目论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目录内容摘要 (3)关键词 (3)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3)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3)(一)犯罪的低龄化趋势 (3)(二)犯罪人数增多 (4)(三)犯罪类型多样 (4)(四)犯罪形式突出 (5)(五)犯罪手段智能化 (5)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5)(一)自身因素 (5)(二)家庭因素 (6)(三)学校因素 (8)(四)社会因素 (9)四、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措施 (11)(一)重视经常性教育 (11)(二)加强社会规范性管理 (11)(三)创建文化性社会 (12)(四)成立专门型预防机构 (12)结束语 (12)注释 (13)参考文献 (13)论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内容摘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后备军。

青少年问题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不断攀升的趋势,这充分说明青少年犯罪已成为我国当前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本文将分析研究青少年犯罪的特征,原因和未来发展趋势,并针对问题提出预防措施,使青少年健康成长,消除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特点原因预防措施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

青少年犯罪的数量之大,发展之快,危害之深,性质之恶劣,使人们非常震惊,它一直是困扰司法实践部门与法学理论界的一个难题。

了解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特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课题之一。

近年来,在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共同努力下,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控制和减少,但是在社会转型的新时期,青少年犯罪又出现一些新的特点,新的模式,这要求人们进一步探究和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青少年犯罪在我国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但它是犯罪学研究中和现实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

我国青少年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上的青少年犯罪是从刑法角度下的定义,主要是指14岁到25岁的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到法律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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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好!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由我和大家一起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些问题做一些共同的分析与探讨。

第一讲 警钟长鸣——警惕潜伏在你身边的犯罪幽灵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概况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个国家面临的一个共同的社会问题。所谓青少年犯罪是指13—25岁青少年实施的犯罪。 谈到犯罪,美国是世界上犯罪率较高的国家之一。进入新世纪,美国的严重的刑事犯罪平均每年发案2000多万起,美隔2.6秒钟发生一起严重的犯罪案件;10秒钟一起盗窃案;27秒钟一起暴力案;29秒钟一起偷车案;51秒钟一起人身袭击案;68秒钟一起抢劫案;7分钟一起强奸案;每隔24分钟便发生一起谋杀案。 在中国,进入新世纪以来,平均每年发生刑事案件400万起左右。中国的犯罪率虽然远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但是青少年犯罪的情况还是令人担忧的。 据统计,青少年犯罪约占整个刑事犯罪的70%,而其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犯罪又占整个青少年犯罪的70%,15—18周岁年龄阶段也就是诸位同学所在的年龄段。是犯罪率最高的人群。所以我要提醒同学们,你不要以为犯罪是很遥远的事情,犯罪的幽灵有可能就潜伏在你的身边。 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趋势也不容乐观。2000年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从2000年到200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在平均以14.18%的速度逐年上升;2005年到2007年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其中,18至25岁的青少年人数同比下降4.5%;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同比下降11.4%,这主要是因为中国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等一系列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是,近年来中国青少年犯罪数量又持续攀升,出现了较大的反弹。(当然反弹的原因很复杂,但两个因素不容忽视:留守儿童大量增加,网络的普及)情况表明,与青少年犯罪现象作斗争任重道远,这不仅需要全社会的努力,也需要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 二、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1、暴力性。犯罪类别多集中于带有暴力特征的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而且作案带有野蛮性和残酷性,部分青少年为了达到犯罪目的,实现犯罪欲望,不仅作案手段残忍,且不计后果,往往造成被害人重伤、致残,甚至死亡。 2、突发性。青少年在犯罪时,往往事前没有特定目标,没有明确的行动方向,走到哪儿算哪儿。还有的青少年犯罪前在邻居眼里一直是个好孩子、好学生,案发后邻居还在感叹:“真不敢相信。” 3、群体性。统计资料表明,青少年违法犯罪中90%是团伙作案,而且团伙多带有临时性。 团伙作案的原因一是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多数尚没有单独作案的谋略和胆量;二是平时就来来往往,临时起意实施犯罪互相壮胆,甚至是出于哥们义气共同实施犯罪。 4、模仿行。很容易模仿电影、电视、网络游戏中的某种镜头和情节,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伎俩,进行犯罪活动。 如某学校两名初中生模仿电视剧情节绑架同学向其父亲勒索钱财;还有的团伙作案有分工、事先踩点、准备交通工具等。影视剧为他们提供了犯罪教材。 5、是盲目性。不少青少年犯罪后还不清楚自己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还以为是大不了的小事。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100个大学生犯罪案例的《大学生犯罪现象调查报告》显示,贫困大学生犯罪率较高,且大学生犯罪者多数是法盲。半数以上的大学生犯罪动机十分幼稚。 6、另外还有两个值得担忧的倾向:犯罪低龄化和犯罪手段智能化。犯罪低龄化指14周岁以下的人犯罪,这部分少年犯罪比例正在上升。所谓青少年犯罪手段的智能化既包括科学技术手段的运用,也包括反侦察意识和能力的提高,这是因为青少年文化水平的提高和大众传播媒介的作用,青少年犯罪手段的智能化也会给公安工作者增加很大难度,提出了新的问题。 三、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类型及法律后果 青少年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等侵财性犯罪、强奸等性犯罪和故意伤害杀人等暴力性犯罪。根据公安部去年公布的数据显示,这几类犯罪在16-17岁青少年罪犯中占85.1%,在14-15岁青少年罪犯中,该比例更是达到92%。这几类犯罪也就成为我们预防犯罪的重点。 1、侵财性犯罪包括盗窃、抢夺、和抢劫等犯罪。近几年为钱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一半以上,位居首位,其中以抢劫罪为最。调查显示抢劫是当今青少年犯罪主要类型。山东省少年管教所统计的资料显示,侵犯财产罪占同期犯罪的75.53%;武汉市青少年犯罪当中抢劫犯罪占50%以上;西安市暴力抢劫犯罪比例居首。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了抢劫罪是指以分发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使人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抢劫公私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了抢劫罪。我需要提请同学们注意的是,抢劫罪是重罪,即使不满16周岁也要判刑。而且不以数额为条件,数额只是量刑考虑的情节。也就是说,哪怕只抢到一块钱也可以判刑。抢劫罪的处罚分两个幅度:①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青少年实施抢劫时常常不计后果,往往致人重伤、死亡,这一点尤其要注意。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侵占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二者一个是秘密窃取,一个是乘人不备;共同点是没有使用暴力。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了盗窃罪、抢夺罪。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约2000元左右),处罚分三个幅度:①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③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不过这里提醒同学们注意,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是数额,但也包括情节,也就是说虽然没有达到数额但是有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情节的,照样可以判刑。抢夺罪大致与之相同,但我要特别提醒的是,携带凶器抢夺的,不再是抢夺罪而是抢劫罪。 盗窃罪、抢夺罪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了故意杀人罪。所谓故意杀人就是故意要剥夺他人生命。处罚幅度为两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慎重提醒同学们,不要对第二个幅度心存侥幸,因为情节较轻不是你能理解了的,也不是你说了算。这样的重罪绝对不能干。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了故意伤害罪。所谓故意伤害就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处罚分三个幅度:①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②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③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身体伤害从结果上看分四个等级:轻微伤、轻伤、重伤、死亡。至于属于哪个等级,有具体的判断标准。其中后三种属于刑事处罚,第一种属于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了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主要制裁对象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处罚幅度分两个:一般情节的聚众斗殴,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我需要提醒同学们的是,如果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就不再是聚众斗殴罪而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还有一个不容易引起人注意的就是这里的措词是:“致人重伤、死亡”,也就是不管你当时是不是想把人打死,是当场打死还是事后抢救过程中死亡或者没有得到及时抢救等等并没有区分。这和一般的故意杀人罪是有区别的。如果说只想伤害没想打死人却死了,这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但聚众斗殴不论这个。而且正当防卫也一般不适用聚众斗殴,这是有判例的。所以我奉劝同学们切不可参与聚众斗殴,那个结果不是你想控制就能控制了的。 3、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常见的有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强迫他人卖淫罪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了强奸罪。所谓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主要特征是违背妇女意志,方式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所谓其它手段常见的有捆绑、下药、灌醉或者乘醉酒、熟睡或者以揭发隐私相要挟等是妇女不敢反抗或者不能反抗。 强奸罪属于重罪,量刑的幅度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为五至七年。即使未遂也要判三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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