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距离也越来越近
形容虚拟与现实冲撞的句子

形容虚拟与现实冲撞的句子1.虚拟与现实,交织出绚丽的光芒。
2.当虚拟世界与现实碰撞,美妙的火花迸发。
3.现实的温暖与虚拟的梦幻,在融合中释放出能量。
4.在跨越虚实边界的瞬间,神奇的力量涌动。
5.虚幻与真实的碰撞,创造出意想不到的新奇。
6.当虚拟线条和实体重叠,一幅绚烂的画卷展开。
7.虚拟与现实相遇,美丽的奇迹发生。
8.当科技与现实相融,创造力无限绽放。
9.数字世界和物理世界的集结,带来震撼心灵的体验。
10.虚拟现实的深度碰撞,释放无限创意的火花。
11.当幻想与真实交错,令人陶醉的奇迹出现。
12.虚拟与实在的奇妙交织,点亮梦想的火花。
13.在数字和现实的对冲中,诞生无限可能。
14.虚拟与真实的交错游戏,拓展出无边界的舞台。
15.当虚拟与现实对峙,引爆创造的火花。
16.现实和虚幻的反复冲撞,演绎出令人震撼的美。
17.数字的魅力与现实的触感在交织中绽放。
18.当虚拟与真实融合,创意灵感如泉涌。
19.在现实和虚幻的碰撞中,思绪跳跃成为现实。
20.虚拟与实在的无限契合,打造无界的奇观。
21.虚拟世界中的激烈竞争,仿佛现实世界中的一场混战。
22.当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碰撞,创造出一种全新的生命力。
23.虚拟与现实的冲撞,点燃了心中无限可能的火花。
24.真假的边界模糊,虚实的界限被打破。
25.在虚拟与现实融合的时代,每个人都是自己创造的英雄。
26.虚拟与现实的交织,让人们感受到时空的交错与流转。
27.当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交织在一起,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人类的本质。
28.虚拟现实的冲撞,使我们深刻意识到存在的多重层面。
29.当你进入虚拟世界,你会意识到现实世界的局限性。
30.虚拟与现实的碰撞,引领着新一代的人们开启未知的大门。
31.在虚拟与现实的冲撞中,我们找到了自己的定位。
32.虚拟与现实的对峙,让我们反思什么才是真正的自我。
33.虚拟与现实的碰撞,燃起了人们内心深处的激情。
34.当虚拟与现实交汇,你将领略到一种超越现实的奇妙体验。
以虚拟世界拉近现实世界为话题的作文

以虚拟世界拉近现实世界为话题的作文
《虚拟世界让距离不再遥远》
小朋友们,你们知道吗?现在有一个神奇的东西叫虚拟世界,它能把远在天边的人拉到我们眼前。
还有啊,我在网上看到了好多美丽的地方。
虽然我现在没办法亲自去,但通过那些图片和视频,感觉就像已经去过了。
就像上次,我在虚拟世界里看到了长城的介绍,那么长那么雄伟,虽然我还没真正站在长城上,但已经感受到了它的伟大。
虚拟世界真的好神奇,让远的变近了,让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虚拟世界的魔法》
小朋友们,今天我要给你们讲讲虚拟世界的事儿。
你们看,我的表哥在国外读书,以前我们一年都见不了几次面。
但是现在,我们可以通过视频通话,天天看到对方,说说笑笑,一点都不觉得远。
还有我喜欢的动物,有些动物生活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比如北极熊。
在虚拟世界里,我能看到它们的照片和视频,了解它们的生活,就好像和它们成了朋友。
有一次,我在网上看到一个山区小朋友的故事,知道了他们的生活。
后来我们还通过网络交流,我给他们讲了我学校的趣事,他们也给我讲了山里好玩的事儿。
虚拟世界就像有魔法一样,把大家都拉到了一起,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小啦!。
互联网时代的虚拟与现实世界的融合

互联网时代的虚拟与现实世界的融合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虚拟世界正在与现实世界融合。
它们之间的界限受到了挑战,技术的发展和社交媒体的普及,使我们不再只生活在一个物理世界中。
虚拟和现实的融合,将为我们的生活、教育、医疗、商业等方面带来巨大变革。
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使融合的过程逐渐增强并加速了。
虚拟现实技术、增强现实技术、人工智能等先进科技的不断进步,不仅能够更好地满足人类需求和欲望,而且能够让我们更加便捷地获取信息,快速地进入虚拟世界。
虚拟世界带给我们的便捷助力加速了它的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大量在线购物和移动支付应用,让我们随时随地都能买到心仪的东西。
虚拟健身房、远程医疗诊断等虚拟服务,改变了我们的健康生活。
社交媒体平台带来的沟通交流、可再现蒙太奇等技术手段,革新了我们的工作方式。
现在,我们几乎每天都在使用社交媒体和在线服务,这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然而,这个不断变化的领域,对互联网技术的深刻理解和使用不足并影响了融合的进展,特别是在涉及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的地方。
在一定程度上,这个问题的存在来自于我们作为人们不了解新技术的特性和技术术语,并且没有清晰的规定来约束它所引发的风险。
为了充分实现虚拟和现实世界的融合,我们需要更多的规定和标准,保障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同时,我们也应该通过更多的教育和培训来提高我们对技术的识别和使用技术的能力。
要破除新技术的壁垒,使其真正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便利。
总之,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合并是不可避免的。
这个新时代带给我们的挑战和机遇,远远超过我们当下的能够预见的。
唯有逐渐了解这一过程,认真应对这些问题,才能进一步获得更大的利益。
逍遥游启示和道理

逍遥游启示和道理逍遥游是庄子的一篇著名文章,描述了一个自由自在的境界,它不仅指向某种精神追求,也是一种生活方式。
下面我们来一起探讨逍遥游带给我们的启示和道理。
一、逍遥游的启示1. 人生无常逍遥游中描绘了人生没有定数,并且强调了人生的真正意义在于体验生命中的不同阶段,面对人生的起起落落,需要保持一颗平常心,才能体验生命的真正意义,去探寻人生更深层次的价值。
2. “真我”与“虚我”在逍遥游中,庄子指出了“真我”和“虚我”的存在。
真我是指人的本质,而虚我则是社会和生活环境塑造出来的人性的面具。
学会分辨这两个我,才能更好地找到自我,做真正的自己。
3. 自由自在的精神状态逍遥游中,庄子描述了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精神状态。
这种状态让人感到真正的自由,摆脱了世俗的束缚,拓展了自己的人生境界。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需要用这种精神状态去看待生活中的种种,让生活过得更加丰富多彩。
二、逍遥游的道理1. 得到真正的自由庄子认为,得到真正的自由并不只是某种身体或物质上的解放,更是一种对内心的解放,是对真正的自己的认可和拥护。
只有做到了真正的自我解放,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2. 保持平常心逍遥游中提到:忧喜忘形,落落大方,耳目不听不闻,心随自适,这是一种保持平常心的状态。
对于我们的生活,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品质,不被外界干扰和干扰,才能在自己的内心平静中找到真正的自由。
3. 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关系逍遥游中提到了一个寓意深刻的故事:庄子梦为蝴蝶,蝴蝶梦为庄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之间并没有绝对的区分,在追求自由和快乐的过程中,需要保持对两个世界的审视和掌握,不被其中的任何一方所控制,去创造自己美好的生活。
总之,逍遥游是一篇开阔人生视野、引领人们独立思考、自由选择的优秀文学之作,值得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灵活运用,去探寻自由自在的精神境界和真正的内心平静。
【高考语文必刷真题】2020—2021年全国高考语言文字运用(词语类)

2020—2021年全国高考语言文字运用(词语类)(2021·全国甲卷)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新学期到来,我校推出一门全新的通识课“家常菜”,受到广大师生的关注和好评。
过去,学校的劳动教育课程非常少,而且多是________,很难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习惯。
“家常菜”这门课找到了学生们感兴趣的切入点,学习难度不大,门槛不高,却能让学生_________。
()。
择菜,洗菜,切菜,准备配料并着手烹饪。
通过______,学生们不仅能够提升厨艺,还能真正体会到做菜的辛苦和乐趣,增加对食物的敬畏和感情,从而减少食物浪费,进一步养成_______的生活作风。
期末考核时,学生的“作品”会摆在食堂的专门窗口,供师生们品鉴,这又会给学生带来满满的成就感。
烧菜做饭作为一项生活技能,能让学生受益一生。
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学习烧菜做饭还会增强学生对家务劳动的理解与认知,有助于在和家人的相处中更懂得体谅、更懂得感恩、更懂得分担。
17.依次填入文中横线上的词语,全都恰当的一项是()A.纸上谈兵受益匪浅自己动手勤俭节约B.形同虚设受益匪浅身体力行吃苦耐劳C.形同虚设不虚此行自己动手吃苦耐劳D.纸上谈兵不虚此行身体力行勤俭节约【答案】17.A【解析】17.本题考查学生理解并正确使用词语的能力。
纸上谈兵:指在纸面上谈论打仗。
比喻空谈理论,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也比喻空谈不能成为现实。
形同虚设:形式上虽有,却不起作用。
此处指课程多流于书面理论而没有实际操作,故选“纸上谈兵”。
不虚此行:没有空跑这一趟。
表示某种行动还是有所收获的。
受益匪浅:指收获不小,有很大的收获。
此处指学生能从课程中获得很大好处,不局限于“此行”,应选“受益匪浅”。
自己动手:指亲自动手劳作,能够让自己吃饱穿暖。
身体力行:一般多用来表示努力实践,亲身体验。
此处强调的是学生能够自己动手操作,选“自己动手”。
吃苦耐劳:能过困苦的生活,也经得起劳累。
勤俭节约:形容工作勤劳,生活节俭。
网络小说中的奇幻世界探索虚拟与现实的边界

网络小说中的奇幻世界探索虚拟与现实的边界近年来,网络小说因其丰富的内容和独特的虚拟世界而备受关注。
在这些小说中,作者通过奇妙的想象力将读者带入一个充满奇幻元素的世界。
这个虚拟世界与现实之间的边界变得愈发模糊,引发了人们对虚拟与现实的思考。
网络小说的奇幻世界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完全不同于现实生活的体验。
在这个世界中,读者可以变成超级英雄、穿越时空、斗转星移,尽情展现自己的想象力。
虚拟世界的创造力给予了读者自由,让他们可以逃离现实中的种种束缚。
然而,随着网络小说的普及,人们开始思考虚拟世界与现实的关系。
虚拟与现实之间的边界逐渐变得模糊。
在网络小说中花费大量时间的读者可能会对现实生活感到厌倦,认为现实中的琐事和压力无法与虚拟世界的刺激和快感相比。
这使得一些人迷失在虚拟世界中,与现实世界渐行渐远。
虚拟与现实之间的对立也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
网络小说中的奇幻世界常常与现实社会产生冲突。
一些网络小说以武力、诡计为核心,文中的虚拟世界与现实生活中的法律和道德价值观相悖。
这引起了一些讨论,有人认为网络小说对青少年产生了不良影响,使他们失去了对现实世界的正确判断力。
然而,虚拟世界并非完全与现实生活脱离。
网络小说中的种种想象力往往源于现实社会的角度和情感。
作者通常会从现实中寻找灵感,并将其融入故事中。
虚拟世界中的角色和情节也可以对现实世界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激发读者的思考。
对于读者而言,正确理解虚拟与现实的边界非常重要。
我们需要意识到虚拟世界只是一种娱乐形式,其与现实生活存在的差异和限制。
虽然网络小说中的奇幻世界吸引人,但我们不应迷失其中,忽略现实生活中的重要事务和责任。
我们需要保持理性和平衡,将虚拟世界的乐趣与现实生活相结合。
此外,对于作者而言,写作网络小说时也需注意虚拟与现实的边界。
尽管创造力和想象力是网络小说的关键要素,但作者需要保持与现实的联系,切勿过分夸张和扭曲现实,以免误导读者,产生负面影响。
在创作网络小说的同时,作者也应关注社会价值观和伦理道德,为读者塑造积极正面的角色和情节。
沉浸式技术

沉浸式技术
指在虚拟环境中将真实环境或真实场景“无缝”融入其中。
它不仅具有交互性、仿真性和可视化等特点,还能够对现实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们身边的事物正在变得越来越奇妙。
最近,一款名为《消失的光芒》的游戏引起了许多玩家的关注。
这款由 Activision 打造的全新“沉浸式游戏体验”,利用虚拟技术和高
清晰度的图像,将现实地图上真实存在的区域投射到屏幕上。
据了解,这些真实的区域将会被沉浸式地呈现出各种奇怪的景象,比如自己居住的小镇被沙漠吞没,以及周围的山脉被海水淹没……看似不可思议,但这项技术已经成功应用于许多虚拟现实设备中,比如飞行模拟器、星球探索仪、全息眼镜、智能手机等。
除此之外,这项技术也可以广泛应用于教育领域,为传统课堂带来更丰富多彩的形式。
那么,什么是沉浸式技术呢?简单而言就是把现实世界搬进 VR 幻境,使虚拟世界更加逼真,从而给予玩家真实的感觉。
沉浸式技术是人类与现实世界沟通的新方式。
沉浸式游戏开启了另一扇窗户,让大众可以近距离观察虚拟世界的运作,甚至可以参与其中。
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沉浸式技术虽然在当前主流娱乐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却很难成为游戏业未来的主导力量。
如果沉浸式技术只停留在观赏体验层面,势必会陷入单纯依赖内容收费的死胡同;倘若想要进一步推动其商业价值,则需要更深刻的研究和创新才行。
就目前来说,沉浸式技术仍处于发展初期,它所能达到的体验程度远不及游戏,还无法超过游戏的交互性和趣味性。
因此,我们完全有理
由相信, VRAID 沉浸式技术终有一天会走向主流,并真正改善玩家的体验。
虚拟与现实作文900字5篇

虚拟与现实作文900字5篇虚拟与现实作文(一):当代生活中的虚拟与现实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虚拟与现实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密切。
在当代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面对虚拟和现实并存的情况。
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对立关系,而是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关系。
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虚拟与现实在当代生活中的表现。
让我们来看看虚拟世界在当代生活中的表现。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虚拟社交平台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人们可以通过虚拟社交平台与他人交流、分享生活点滴、获取信息资源。
虚拟游戏也成为了许多人业余生活中的一部分,他们可以通过游戏体验不同的人生,感受不同的情感。
虚拟与现实在这一点上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虚拟世界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可以逃离现实压力的空间,也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交流和娱乐方式。
现实生活中也充满了虚拟元素。
现实生活中的科技产品如智能手机、智能手表、VR眼镜,都是虚拟技术与现实生活的结合。
通过这些科技产品,人们可以更方便地获取信息,更高效地进行工作和学习。
虚拟技术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更多的便利,也为人们打开了更多的可能性。
在现实生活中,虚拟技术的应用不断拓展,它已经渗透到了人们的工作、学习、娱乐等各个方面,成为了现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虚拟与现实的关系也存在一些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虚拟世界的滥用已经成为了一大社会问题。
一些人沉迷于虚拟世界中,忽视现实生活中的重要事务,导致了现实虚拟分离的现象。
而在虚拟世界中,虚拟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也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由于虚拟世界的虚假和不安全性,一些人在其中受到了伤害,这也成为了一个需要关注的社会问题。
虚拟与现实在当代生活中是相互交织、相互融合的。
虚拟世界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交流与娱乐方式,也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可能性。
我们也要意识到虚拟与现实并不是完全对立的,我们要适当掌握虚拟与现实的平衡,不要沉迷于虚拟世界中,也要注意虚拟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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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距离也越来越近,虚拟财产同样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在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发生的关系属于社会关系时,它应当属于现实世界的社会关系。
我们可以给法律是否保护虚拟财产设定一个最为基本的界面限制:只有虚拟财产与现实的社会关系发生具有法律意义的联系时,才能进入现实法律调整的范畴。
虚拟财产虽然是无形的而且存在于特殊的网络游戏环境中,但并不影响虚拟物品作为无形财产的一种而获得法律上的适当评价和救济。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正义是一种社会的美德。
刑事法的立法与司法都应符合这一美德,即实现正义,对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也要在正义理念的指导下进行。
基于此,着眼于刑法对虚拟财产保护的发展方向,着眼于刑法典的成熟程度及社会对刑法适用效应的宽容限度,通过以下路径达致刑法对虚拟财产的全面保护:通过司法解释,完善对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通过立法解释,完善对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通过刑事立法,完善对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关键词:虚拟财产,现实世界的社会关系,无形财产的一种,在正义理念的指导下进行,发展方向,宽容限度,司法解释,立法解释,刑事立法在网络世界迷漫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今天,渐次产生的许多网络问题对法律体系及其适用提出了极大的挑战。
其中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特别是刑法保护日显棘手,基于和谐的法律理念和精神,"我们应当关注社会现象,确定保持和谐的法律以及它们急需的一些秩序原则",并"对立法重点和利益协调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实现立法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
一、虚拟财产的界定互联网的出现把我们的世界分为两部分,一是不用网络技术即可感知的现实世界,一个是使用网络技术才能感知的虚拟世界,而且,伴随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距离也越来越近。
"虚拟财产"也是伴随网络的出现而产生的概念,涉及虚拟财产的案件也越来越多。
网络空间所具有的无限延展性的特性,给掩藏其间的各种类型的犯罪行为提供了广阔的滋生空间,同时也对传统的刑法理论形成冲击。
我们在对网络中虚拟财产这种生活事实加以规范时,首先要弄清楚法律之内的虚拟财产如何界定,具有什么属性。
虚拟财产依附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任务,占有一定空间存在于计算机网络,从其物理属性来看,虚拟财产能为人力所控制,能够在虚拟人物之间流转;从其经济属性来看,虚拟财产源自编程人员的程序编译,消耗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虚拟财产能够满足"玩家"的需要从而具有使用价值,同时也能够自由交易从而具有交换价值;当然,虚拟财产也是"玩家"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乃至物质财富等的结果。
可见,虚拟财产具有许多与现实财产相同的属性。
从法律属性的角度来看,虚拟财产同样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一般而言,虚拟财产具有虚拟性、技术限制性、交易性、价值性、期限性、存在范围特定性、使用人群有限性等特征。
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法律只调整社会关系,法律保护某类财产,不是因为它是"物",不在于它有价值,而在于存在着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虚拟财产与现实财产之间具有相似性不是法律保护虚拟财产的根据,财产是社会关系的客体是法律保护财产的唯一原因。
同时,现实的法律只能调整现实的社会关系,现实的法律不能调整虚拟的社会关系;但虚拟世界并不能完全脱离现实世界而存在,虚拟世界需要现实世界的物质和能量的支持才能存续。
在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发生的关系属于社会关系时,它应当属于现实世界的社会关系。
至此,我们可以给法律是否保护虚拟财产设定一个最为基本的界面限制:只有虚拟财产与现实的社会关系发生具有法律意义的联系时,才能进入现实法律调整的范畴。
所以,虚拟财产虽然是无形的而且存在于特殊的网络游戏环境中,但并不影响虚拟物品作为无形财产的一种而获得法律上的适当评价和救济。
二、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司法实践财产罪,是指侵害他人财产的犯罪。
既然虚拟财产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侵害这种权利,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只有恰当地切分"虚拟财产与现实的社会关系发生具有法律意义的联系时",虚拟财产才能进入实定法的调整范畴,才能得到实定法的现实救济,就目前而言,最为棘手的是如何恰当地界分哪些是虚拟财产与现实的社会关系发生具有法律意义的联系。
我国刑法关于侵财罪的财产范围限定于现实的财物,龙之谷外挂,因刑法典没有对虚拟财产明确性的规定,自2004年第一宗虚拟财产案件发生以来的司法实践,产生了不同的司法处理结果,相伴而生了不同的法律适用的现状。
(一)以刑法第264条盗窃罪加以认定2004年8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颜某在广州网易公司组织的"大话西游Ⅱ"网络游戏两周年庆典活动上,利用其担任工作人员的便利,盗取被害人梁某、程某、金某等参加庆典活动的游戏玩家的个人资料,伪造被害人的身份证和截取被害人的网易通行证号,然后以被害人网络游戏帐号的安全码被盗或丢失为由,骗取网易公司向其发出新的安全码,之后再利用该安全码登陆"大话西游Ⅱ"网络游戏,先后盗得被害人的游戏装备一批,非法获利人民币3750元。
经网易公司估算,被盗装备价值虚拟货币69,070万大话币,折合人民币4605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骗取网易公司后获得被害人游戏帐号安全码,非法进入被害人帐号,盗取多名被害人在网络游戏中价值人民币4605元的虚拟装备,并销赃非法获利人民币37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判处被告人颜某罚金人民币5000元。
盗窃罪是一种最常见的侵犯财产的犯罪,罗马法中,作为财产罪的"盗",被定义为"以获利为目的而非法夺取他人动产的行为",不仅包含现代刑法中的盗窃罪,而且还包括抢劫、侵占、诈骗等多种犯罪类型;我国早在夏代就已有强盗罪的规定,[刘明祥.财产罪比较研究]可谓源远流长。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不难发现,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能否以盗窃罪来评价,主要看财产罪(盗窃罪)的对象是否包括虚拟财产,也就是说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决定了其作为犯罪对象进而影响罪名的归类。
财产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财物与财产上的利益。
盗窃罪是以财物作为侵害对象的犯罪,因此,对盗窃罪而言,行为的对象是财物还是财产性利益,决定了盗窃罪的成立与否,是罪与非罪的分水岭。
各国刑法对于财产罪中"财物"的概念大多没有加以明文规定,这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的分歧与争论。
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作为解释者,心中当永远充满正义,目光得不断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
惟此,才能实现刑法的正义性、安定性与合目的性"。
[张明楷.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P1)"面对具体的个案,永远也不可能放弃个人所感觉到的正义的活生生的声音;这种声音是永远不可能被排除的。
不管法是多么努力想把正义变成原则的制度,法也不可能缺少正义,相反,只有在正义里面,法才变得生机勃勃"。
盗窃罪的对象--财物是否包括无体物以及财产性利益呢?首先,财物是否包括无体物,各国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方式也不一样,例如,对窃电行为,德国过去的帝国裁判所从有体性的立场出发,认为电不具有财物性,对盗用电的行为应该另外立法,而不能按盗窃罪处罚;但法国的审判实践则把财物的范围扩大到了包括电力。
在日本,刑法理论与实务界也有较大争议,主要存在有体性说与管理可能性说两种观点的对立。
其刑法学界通说与法院判例所持的立场是"管理可能性说"中的"物理的管理可能性说",认为财物应限定在有物理的管理可能性的范围内,仅有事务管理可能性,而无物理管理可能性的东西不是财物。
如电力、热能等有物理管理可能性的能源是财物,但权利等观念上的东西不是财物。
[刘明祥.财产罪比较研究](P22-23)而我国大陆刑法学界的通说是"作为盗窃对象的财物,不仅指有体物,而且包括无体物,如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不仅如此,我国现行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但不能以此推断出通说理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刑法第265条的规定是一种特别规定,除此规定之外的无体物,自然不能依照刑法中盗窃罪来定罪处罚,否则就是一种实质的类推解释,也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
一切不合理的任意解释,都会使刑法文本失去其固有的含义,进而使刑法失去其应有的效力。
因此,罪刑法定主义并不只是排斥类推解释,而是排斥一切的不合理的解释。
"法治表现在刑法领域,就是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格言所表述的罪刑法定原则。
如果信仰法治,就必须信仰罪刑法定原则。
"[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P39)我们认为,最好的规范方式是以有体物为原则,以法律的特别规定为补充,法律明文规定的无体物以财物论,而法律没有规定的无体物,不能任意的进行解释。
"通晓正义的诸方面,或者如果人们愿意…是解释法律的一个必要的基础;解释犹如法律本身一样,也服务于正义,正义的各种原则表现在实在法的解释里。
"虚拟财产本质上也是一种无体物,所以,在刑事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不宜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其次,财物是否包括财产性利益?一般的说,财产性利益是指财物以外的有财产价值的利益。
按照日本学者前田雅英教授的观点,"取得财产性利益的方法,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使对方负担债务;二是使自己免除债务(或延期履行债务);三是接受别人提供的劳务。
"[刘明祥.财产罪比较研究](P38-39)我国刑法并没有像《日本刑法典》中规定了利益罪,只是因为盗窃罪的性质决定了财产性利益不能成为该罪的侵害对象,应现有的刑法典规定而言,虚拟财产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当然就不能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但这并不妨碍财产性利益成为刑法加以保护的对象以及侵害虚拟财产的行为以其它的刑法规范来评价。
因此,刑法应作适时调整,这不仅是保护法益的要求,更是罪刑法定主义的必然选择。
(二)以刑法典第252条侵犯通信自由罪加以认定1999年2月,深圳市腾讯公司推出腾讯QQ软件。
腾讯QQ软件能够为注册用户提供文字语音通讯、传达文件、视音频交流、电子信箱、网络硬盘等功能。
用户向腾讯公司提出申请,在接受腾讯拟定的有关协议后,由腾讯公司向用户派发QQ号,并由用户自设密码,用户凭QQ号获得本人对QQ软件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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