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南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和 转导师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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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考“强基计划”招生有何新变化

2023年高考“强基计划”招生有何新变化

2023年高考“强基计划”招生有何新变化2023年高考“强基计划”招生有何新变化记者梳理发现,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理工类基础学科仍是“强基计划”的主流学科,大部分高校着重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自身专业能力,体育测试是否合格依旧决定着考生是否有参加复试的资格。

理工类基础学科占“大头”2020年1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

据统计,“强基计划”实施3年来,共录取新生1.8万余人,试点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强基计划”选拔了一批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

近年来,“强基计划”以理工类基础学科为主。

根据公开资料统计,理工类学科方面,数学与应用数学是高校开设最多的专业,其次是物理学与化学,而后是生物科学、工程力学、基础医学。

文史类学科仅涉及历史学、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

从整体看,今年在学科分布上与去年保持一致,以理工类基础学科为主。

据了解,“强基计划”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因此,一些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新学科出现在了部分高校的“强基计划”中。

有部分高校根据实际情况,顺应科学发展趋势,并结合自身特色,注重跨学科融合,开设了新的招生专业,并对培养相应领域的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

比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强基计划”中开放“飞行器动力工程学”专业,在招生简章中强调着重培养考生“力学与信息、材料、制造的多学科交叉的能力”,以国家战略发展方向为依据,塑造“具有原始创新精神、技术突破能力的前沿拔尖创新人才”。

考核方式注重考生综合能力与体质健康与去年相比,“强基计划”高校考核测试方案基本一致。

在已公布今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的高校中,大多数高校依旧采用“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校考成绩(百分制)×15%”的方案计算综合成绩。

中南大学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中南大学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中南大学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安排一、复试对象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推免生不再进行复试,综合选拔考生须参加资格复审及复试。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时间2.地点:中南大学校本部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三、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根据湖南省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号的规定,研究生考生复试费为元生(推免生免交)。

考生须于月日至月日通过“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考生入口网上支付复试费。

不按时在网上支付复试费的,不予复试和录取。

四、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生物楼,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审查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考生(含综合选拔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初试准考证(核对照片);(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历证书编号或学位证书编号,或注册学号);()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 专业综合笔试:生物楼、. 专业、外语面试(侯考室生物楼):.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五、复试内容、形式及规则复试内容包括四个方面: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专业课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含心理健康测试)。

1.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考核等级按“合格”和“不合格”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小时,满分范围为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外语能力测试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

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分钟,满分分。

复试小组每个成员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复试小组安排秘书现场实时记录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高职院校专业评估标准 观测点及评分标准

高职院校专业评估标准 观测点及评分标准

附件22016年云南省高职院校专业评估通用基本标准附件3云南省高职教育护理与会计2个专业试点评估标准2) 2016年会计专业试点评估标准附件42016年云南省高职院校专业评估数据表1.本次专业评价通过云南省高职院校专业数据库及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专业信息平台”)填报相关数据。

2。

定量指标数据通过专业信息平台进行数据的采集并计算,质性指标材料通过专业信息平台进行上传。

3. 评审专家有权要求参评专业提供所需要的其他定性指标支撑材料,被要求提供支撑材料的学校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以扫描件形式提交。

目录第一部分:初始化信息 (20)1.举办学校 (20)2.专业 (20)3.学生 (20)4.教师 (20)第二部分评估指标 (21)1.专业培养目标 (21)1-1 专业简况 (21)1-2 专业培养方案 (21)1-3专业特色 (21)1-4 专业带头人简介(1名) (21)1-5 专业负责人简介(1名) (22)2.学生 (22)2-1招生计划 (22)2-2招生方式 (23)2-3 在校生情况 (23)2-4 学生职业发展规划 (23)2-5 学生职业能力与职业素质培养机会 (23)2-6 学生学习过程 (23)2-7 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 (23)2-8毕业生就业单位类型 (24)2-9毕业生就业区域情况 (24)2-10 学生能力达成跟踪情况 (24)3-1教学经费投入情况 (25)3-2现有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情况 (25)3-3校内实践基地情况 (26)3-4校外实践基地(合作企业)情况 (26)3-5 实验实训教学制度 (26)3-6 图书资料 (26)4. 课程体系 (27)4-1 专业课程 (27)4-2 各课程模块的学时比例 (27)4-3 理论课学分与实践学分比例 (27)4-4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28)4-5 课程设置对能力要求的支撑关系 (28)4-6 教材建设 (29)4-7优秀核心课程案例(3门课程) (29)4-8专业教学计划 (29)4-9毕业考核要求 (29)5.师资队伍 (29)5-1 教师基本情况 (29)5-2 教师基本信息 (30)5-3教师发表的学术论文与教研论文情况(限20篇) (30)5-4教师获批专利情况 (31)5-5 教师出版专(编、译)著情况 (31)5-6 教师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与科研项目情况 (31)5-7 教师获得科研奖励情况 (31)5-8 教师队伍建设 (32)5-9 优秀专业教师简介(两名) (32)5-10 优秀兼职教师简介(两名) (32)6.社会服务 (32)6-1 专业团队技术服务能力 (32)6-2专业社会培训工作情况 (32)6-3 专业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 (32)6-4 校企共建情况 (33)6-5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情况 (33)6-6 顶岗实习运行报告 (33)6-7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 (33)6-8 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 (33)6-9 社会服务案例 (33)7.学习成果 (33)7-1 在校生综合能力情况 (33)7-2 学生关键职业能力培养情况 (34)7-3学生获得相关行业证书情况 (34)7-4 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34)7-5 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奖励情况(限报20项) (34)7-6 学生创新创业 (34)8-1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35)8-2 质量监控 (35)8-3质量改进 (35)第三部分:毕业生就业质量 (36)2016届毕业生专业基本情况 (36)2016届毕业生个人情况 (36)2016届重要专业课 (37)2016届实习实践环节类型 (38)2016届求职服务类型 (39)2016届学生初次就业岗位来源 (39)第一部分:初始化信息1.举办学校注:(1)举办学校分两类:本科院校若干所与高职院校若干所;(2)学校性质分两类:公办与民办;(3)主办方分五种:省地共管、州市政府、行业主管、国企主管、民办;(4)财政投入分四种:省财政拨款、州市财政拨款、国企投入、私企投入.2。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86]学位字001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86]学位字001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正文:----------------------------------------------------------------------------------------------------------------------------------------------------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86]学位字001号1986年4月1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一、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单位,是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行使审批权。

审核工作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三个文件的精神,按照第三批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二、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学科范围和条件。

(一)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范围是:综合大学和师范院校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和理学门类,以及综合大学中与理学密切相关的工学门类各学科、专业;理工科院校的工学门类以及与工学门类密切相关的理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医学院校的医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农林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农学门类各学科、专业;中国科学院各学部的理学和工学门类各学科、专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门类的各学科、专业。

(二)属于上述门类的学科、专业,应具备下列条件才可自行审批:1.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简称《专业目录》,下同)中的一级学科范围内,首批和第二批授权学科、专业点中,至少有一个学科、专业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者至少有两个学科、专业已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关于公布中南大学二○○五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中南大学二○○五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中南大学
二○○五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实体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
根据中南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中大研院…2005‟21号)精神和要求,经个人申请、材料公示和院系推荐、学位评议组初审、形式审查、通讯评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批,批准:新遴选孙立等87名同志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陈立胜等102人次具有跨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林江等26名教师具有转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确认甘阳等27名教师具有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教育学院原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博导分别归属到新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相应专业,确认钟明华等10人次具有经学科调整后相应新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自然取得该专业的硕士生导师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南大学二○○五年新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名

2.中南大学二○○五年跨专业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名单
3.中南大学二○○五年转专业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名单
4.新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专业确认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名单
5.中二○○五年确认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名单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附件1
中南大学二○○五年新增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名

注:姓名后带“*”者为校外兼职人员。

附件2
中南大学二○○五年跨专业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名单
附件3
中南大学二○○五年转专业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名单
附件4
新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确认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名单
附件5
中南大学二○○五年确认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名单。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目录一、项目背景与意义 (1)二、研究目标与方向 (1)1. 研究目标设定 (3)总体目标 (4)具体目标 (5)期望成果 (6)2. 研究方向明确 (7)主攻领域 (7)研究热点与重点突破点 (8)三、科研团队与基础条件 (10)1. 科研团队建设情况介绍 (11)团队成员构成及背景介绍 (12)团队研究成果展示与评价 (13)合作与交流情况介绍 (15)2. 基础条件介绍与分析评价 (16)研究场所与设施情况介绍 (17)学术资料与信息获取渠道说明评价 (18)一、项目背景与意义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

本项目申请旨在深入探索人文社会科学的核心领域,为推进相关学科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从项目背景来看,人文社会科学是研究人类社会发展、文化进步、价值观念、道德伦理、社会关系等领域的学科群体。

在当前全球化、信息化的大背景下,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不仅关乎到国家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也直接影响到社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随着国际形势的不断变化,人文社会科学的许多问题也日益凸显出其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从项目的意义来看,本项目旨在解决当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推进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和协同发展。

通过建立重点研究基地,可以为科研工作者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汇聚优秀人才和资源,促进学科建设和科研团队建设。

这对于提高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还将致力于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为社会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智力支持。

二、研究目标与方向深化理论构建:针对当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存在的一些基础理论问题,如价值观念、社会制度、文化传承等,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理论探讨和研究,以期构建更为完善、更具解释力的理论体系。

拓展研究领域:在保持传统研究领域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研究领域,如数字人文、社会计算、认知科学等,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并为相关学科的发展提供新的视角和方法论支持。

《集团公司“导师带徒”活动实施方案》

《集团公司“导师带徒”活动实施方案》

《集团公司“导师带徒”活动实施方案》目录一、总则 (2)二、组织与职责 (2)2.1 组织机构 (3)2.2 职责分工 (4)三、导师选拔与培养 (4)3.1 导师选拔条件 (6)3.2 导师培训内容 (6)3.3 导师考核与激励机制 (7)四、徒弟选拔与培养 (8)4.1 徒弟选拔条件 (9)4.2 徒弟培训内容 (10)4.3 徒弟考核与激励机制 (11)五、实施流程 (12)5.1 签订协议 (13)5.2 实施培训 (13)5.3 评估反馈 (14)六、监督与评估 (15)6.1 监督管理 (16)6.2 绩效评估 (17)6.3 调整改进 (18)七、附则 (19)7.1 解释权归属 (19)7.2 施行日期 (20)一、总则目的与意义:为加强集团公司新员工队伍建设,促进新员工快速融入企业,提升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导师带徒”发挥资深员工的传、帮、带作用,帮助新员工快速适应岗位要求,实现个人成长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新入职员工。

各子公司、分公司可参照执行,自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附则: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或补充,须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二、组织与职责为确保“导师带徒”活动的有效开展,集团公司特成立“导师带徒”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副组长: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担任,负责协助组长工作,并在组长缺席时代行其职。

成员: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和落实相关工作。

通过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导师带徒”活动能够有序、有效地推进,实现预期的培养目标。

2.1 组织机构为确保“导师带徒”活动的有效实施,集团公司特成立“导师带徒”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与监督评估工作。

成员: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负责各自领域内活动的推进与落实。

中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中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中大教字〔2018〕58号关于印发《中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各二级单位:《中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已经2018年7月6日第十五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2018年7月12日中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8年7月6日第十五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充分利用学校多学科优势,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和专业双向选择,专业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生完成第一学年学习后,根据学校转专业的相关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

申请转专业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学生专业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再更改。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部分二级学院负责人为组员的转专业工作组,负责研究、指导、审核全校的转专业工作。

第六条学院成立院级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等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第七条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选拔考核等相关内容。

第三章申请转专业条件第八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品行良好,遵守校纪校规,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和专业潜质。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一)优秀生转专业。

第一学年结束时,无课程考核不及格,第一学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专业年级排名前25%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学科特长生转专业。

第一学年结束后,无课程考核不及格,在某学科确有突出特长(如个人曾在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可以申请转到与其学科特长相关的专业。

转专业时,学生需提供学科特长相关证明材料,由本科生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经学校转专业工作组审批同意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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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研字〔2015〕17号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和
转导师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现将《中南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和转导师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
2015年6月12日
中南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和转导师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不断提升培养质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1号)、《中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研字〔2012〕29号),结合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的、取得我校学籍的各类研究生。

第二条 研究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转导师,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导师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指导职责的;
2.因学科专业调整,或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的;
3.因学生本人在学期间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4.研究生对拟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并有突出表现的;
5.有其它特殊、正当理由的。

第三条 研究生申请转专业、转导师,原则上须经转入、转出导师同意,拟转入的导师当年须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且连同申请者在内的指导的当届同层次研究生不超过3人。

申请转专业原则上应在入学第二学期第三周前办理完相关手续。

申请者应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导师)申请表》,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同专业转导师,须经转入、转出导师同意,并由所在二
级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同意。

二级培养单位将申请表连同转入后新的个人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2.以二级学科录取的研究生申请在其所属一级学科内转专业,须经转入、转出导师同意,并由转入、转出二级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同意。

转入二级培养单位将申请表连同转入后新的个人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批。

3.跨一级学科申请转专业,经转入、转出导师同意,转出二级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同意后,由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组织5人以上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笔试、面试。

转入二级培养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出具意见,并将考核材料及结果、二级培养单位意见、申请表以及转入后新的个人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批。

4.工程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更换研究领域,经转入、转出导师同意,转出二级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同意后,由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组织5人以上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笔试、面试。

转入二级培养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出具意见,并将考核材料及结果、二级培养单位意见、申请表以及转入后新的个人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批。

第四条 获批准转专业的研究生须执行转入专业的同届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允许转专业、转导师: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或处于毕业学年的,或在读年限已超学制但获准延期的;
2.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互转,或专业学位之间互转的;
3.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4.应予退学者;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抄送: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中南大学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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