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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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金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现金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现金业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现金业务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现金业务的收付、保管、核算、报告等环节,确保现金业务操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第二章现金收付管理第四条现金收付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执行,确保收付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五条现金收入管理:(一)各部门收到现金时,应立即填写现金收入登记簿,详细记录收到的现金金额、来源、日期等信息。

(二)财务部门应及时核对现金收入登记簿,确保现金收入真实、准确。

(三)现金收入应及时上缴财务部门,不得擅自挪用或截留。

第六条现金支出管理:(一)各部门提出现金支出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审核。

(二)财务部门对现金支出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三)现金支出应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支票或现金支付凭证,不得使用白条、借条等非正规凭证。

第三章现金保管与核算第七条现金保管:(一)公司设置专门的现金保管岗位,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工作。

(二)现金保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严格遵守现金保管规定。

(三)现金保管柜(箱)应设置在安全、隐蔽的地方,确保现金安全。

第八条现金核算:(一)财务部门应建立现金账目,详细记录现金收付情况。

(二)财务部门应定期核对现金账目,确保账实相符。

(三)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现金收支情况,确保公司领导及时掌握现金状况。

第四章现金业务报告第九条现金业务报告:(一)财务部门应每月编制现金收支报表,报公司领导审批。

(二)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现金业务风险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三)财务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现金业务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部门,公司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病案借阅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
只允许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和质控人员借阅,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查阅;非本院临床人员不得借阅。

门诊复查需借用住院病案者,医师写借条,患者带至病案科,由病案室工作人员送收。

(我院目前做不到)。

再入院者,本院医师携带借条到病案科办理,三日内归还。

因科研需要借阅者,必须有科主任或导师写借条;大量借阅应分批提供,阅览一律在病案科,严禁带出。

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病历),但须凭科主任签字借条,三日内送还:a、医疗事故、纠纷病案讨论;b、示教、尸解病案;c、教学、会诊病历讨论。

借阅者不得修改、毁损、转借、拆散、丢失、转抄、复制病案,不得泄露隐私,要按期归还。

借阅登记。

财务制度关于借条的处理

财务制度关于借条的处理

财务制度关于借条的处理在公司财务制度中,关于借条的处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借条的定义和种类:借条是借贷双方签发的一种书面凭证,确认借款、借贷、还款等金融交易关系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借条可以分为信用借条和担保借条两种。

信用借条是指债务人仅凭信用承担义务;担保借条是指债务人提供担保物(如房产、汽车等)作为担保,以确保债务的清偿。

二、借条的签发与记录:公司在发放借款或收到借款时,应当引导借款人或债务人签发借条,并在借条上注明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利率、担保物品等要素。

同时,公司应当在财务系统中建立借条登记簿,记录借条的编号、签发人、借款人、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信息,以备查验和核对。

三、借条的归档与保管:公司应当将签发的借条按照时间顺序归档存档,确保借条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借条的保管应当由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和控制措施,防止借条被篡改或遗失。

四、借条的核对和审查:在借款人或债务人还款时,公司应当核对借条与实际还款金额是否一致,并审查还款人的身份及账户情况。

如有疑问或纠纷,应当及时与借款人或债务人进行沟通,并保留相关凭证和证据。

五、借条的逾期处理:如果借款人或债务人逾期未还款,公司应当根据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和利率进行催收,催收方法可以包括书面催告、电话催收、法律诉讼等。

公司应当建立逾期债务的管理制度,确保逾期债务及时催收和处理,避免损失扩大。

六、借条的销毁和处理:借条在还清债务后,应当立即予以销毁,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认借款关系的终止。

公司应当建立借条销毁的清单和流程,确保借条的销毁程序合规、安全,避免出现借条被泄露或滥用的情况。

通过以上的财务制度规定,公司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处理借条,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只有建立科学规范的财务制度,借条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对个人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对个人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对个人借款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公司制定个人借款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借款行为,明确借款条件、程序和还款责任,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一笔借款都有明确的用途、合理的期限和严格的还款计划。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其他合作人员。

所有拟申请个人借款的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借款条件1. 申请人必须是公司在职员工,且在公司工作满6个月以上。

2. 申请人在过去一年内无严重违纪行为,信誉良好。

3. 借款用途合理,不得用于非法活动或与公司业务无关的私人消费。

4. 申请人有明确的还款来源和能力。

四、借款程序1. 申请人需填写《个人借款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部门主管对申请人的借款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

3. 财务部门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审核。

4. 总经理或授权管理层最终审批借款申请。

5.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借款手续,并与申请人签订《个人借款合同》。

五、借款额度与期限1. 借款额度根据申请人的职位、工作表现及还款能力综合评定。

2. 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六、利息与费用1.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市场利率水平,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收取借款利息。

2. 如有逾期还款,将按照合同约定收取逾期罚息。

3. 办理借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七、还款方式1. 申请人应按照《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还款。

2. 提前还款不受限制,鼓励提前偿还借款以减少财务成本。

八、违约责任1. 如申请人未能按期还款,除支付逾期罚息外,还将影响其在公司的信誉记录。

2. 对于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回借款,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单位现金支付管理制度

单位现金支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现金支付行为,保障单位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现金支付活动,包括现金收付、现金库存、现金结算等。

三、现金支付原则1. 依法支付:现金支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支付现金。

2. 诚实守信:现金支付必须诚实守信,不得虚构、隐瞒事实,不得采取欺诈手段。

3. 安全高效:现金支付必须确保资金安全,提高支付效率。

4. 坚持原则:现金支付必须坚持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支付现金。

四、现金支付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现金支付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会计人员负责现金支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现金收付、现金库存、现金结算等。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现金支付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五、现金支付管理要求1. 现金收付(1)现金收入必须开具收据,收据应一式三联,分别由财务部门、收款人、收款单位留存。

(2)现金支出必须填写《现金支付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审核。

(3)现金支付必须使用正式的支付凭证,不得使用白条、借条等非正式凭证。

2. 现金库存(1)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现金保管人员,负责现金的收付和保管。

(2)现金库存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3)现金保管人员应定期盘点现金库存,确保现金安全。

3. 现金结算(1)现金结算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结算方式。

(2)现金结算应使用合法的支付凭证,确保结算准确无误。

(3)现金结算完成后,应及时将结算凭证报送财务部门。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2. 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上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物品借用管理制度(四篇)

物品借用管理制度(四篇)

物品借用管理制度1.校学生会各个部门包括主席团凡需借用大件贵重物品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其签字批准同意后由部长或该负责领取人签字领取该物品,借用小件物品需提前半天申请,由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做好登记即可。

2.各系学生会各部门若需借用物品应提前一天预定,借时需凭借条,负责人或部长签字,并注明借用物品数量,用途和归还日期(注:不得超过一星期,如在需借用,请续借)。

并留下借用人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取物品时凭借条领取。

(参照办公室物品借用表格式)3.所借用物品必须按时归还,超时未还者办公室有权拒接该部门再次借用任何物品。

若有损坏或者丢失,办公室可出榜批评并要求以同样的价格给予赔偿。

4.办公室所有物品归办公室管理,其他各个部门未经申请同意不得随便使用,借用甚至转用,也不能带出。

若出现损坏该借用者负一切责任。

5.所有活动的物品发放管理都有办公室内部人员主持,其他部门未经允许不可乱动。

6.我们不负责看管物品,暂放的物品请做好标记,若有遗失,办公室不给予任何赔偿。

四川大学锦城学学生会院办公室____年____月____日物品借用管理制度(二)协议双方:(拥有方、以下简称为甲方)(借用方、以下简称为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借用物品型号及附件甲方同意将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借用期限及用途1、借用期限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期满时乙方如需续借使用,则应在借用期满前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续借,并重新签订借用协议书。

2、借用期满后,若甲方不同意延长借用,乙方应无条件将所借物品完整归还甲方。

3、乙方向甲方承诺,该物品仅作为需要而使用,不作他用。

第三条:责任与义务1、乙方负有爱护、维护、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所借用物品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在借用期间如遗失所借物品,应按所借物品购买时的原价进行赔偿。

3、乙方所借用的物品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或与甲方项目无关的其他项目。

4、借用期间,乙方负责所借物品的安全性、完整性。

财务借款管理制度

财务借款管理制度

财务借款管理制度篇一:公司借款管理制度借款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借款资金、物品安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二条 **公司及所属公司。

第三章管理部门第三条本管理规定由财务部制定、执行和管理。

第四章管理内容第四条借款是指公司部门或员工因特殊用途向公司临时性的借款,包括:差旅费借款、供应采购借款、备用金借款、个人因私借款、其他临时性借款.第五条借款程序1。

借款时必须由借款申请人填写一式两联(一联支付凭证、二联跟踪单)公司借据,借据填写内容必须要清晰完整,不得划抹改动;2。

借款前,经办人必须根据具体情况估算借款金额,严禁1无计划借款和超预算借款;3. 借款金额在5000(含)元以下的由部门主管和财务经理签字后可以支借,5000元以上的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可以支借;4. 相关审批人签字后,借款人持借据到财务部进行借支;5。

资金借据:签字手续完成后,借款人携借据到财务部支取借款,借据支付凭证上交财务部留存,借据跟踪单由借款人自行保管以备还款时换取借据支付凭证;因公借款的,必须在借款后2日内携带支付凭证(收据、发票、汇单等证明)到财务部处进行确认,归还或结账后,借款人携借据跟踪单到财务部核实确认。

超过规定期限没有进行收据和结算确认的依据本管理规定进行相应负激励.6. 物品借据:签字手续完成后,借用人携借据到物品存放部门提取物品,借据支付凭证由借出部门转到财务部,借据跟踪单由借用人自行保管以备归还时换取借据支付凭证,物品抵达借用部门后,由借用部门接收人验收合格后在借据签字确认,归还时,借用人携借出人签字接收的跟踪单到财务部撤销支付凭证。

第六条差旅费借款1。

员工因公出差借款,出差返回后2日内必须到财务部进行支付确认,5日内必须到财务部办理2报销手续;2。

超过2日未到财务部进行支付确认的,负激励10元/天;3。

超过5日未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且无说明者,不得再办理其他借款;超过15日未办理报销手续的从第15日开始负激励20元/天;若超过30日后,在借款人工资中扣还借款,工资不足部分由部门主管偿还;4. 借款人失踪、蓄意逃脱偿还的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借条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借条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借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借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之间的借条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借条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是借条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借条的审核、登记、归档等工作。

第二章借条的发放与使用第五条借条由财务部门统一制作,实行编号管理。

第六条借条的发放实行申请制度,各部门及员工如需借用公司资金,应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借款理由和还款计划。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在收到借款申请后,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借款理由和还款计划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发放借条;审核未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第八条借条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市场环境确定,并予以公告。

第九条借条使用人应按照借条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条借条使用人应在借条到期日之前,将借款本息一次性归还至公司财务部门。

第三章借条的归还与核销第十一条借条到期后,借条使用人应主动向财务部门办理还款手续。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在借条到期后,对借条进行核销,并将还款情况记录在案。

第十三条对于未按期还款的借条,财务部门应催收借款本息,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

第四章借条的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借条管理档案,妥善保管借条及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条进行清理、盘点,确保借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公司审计部门应对借条管理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二十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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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商品借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快速响应客户保证销售和售后等特殊情况需要,规范仓库借货流程,控制借货风险,保证账实相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

三、借货范围
仓库管理的所有物资
四、程序
1.定义
1.1《物资借条》:作为借货人向公司借货得的凭证,同时对借货人具备欠条的作用。

借条须注明借货人,物资名称、数量归还时限,借货时间
2.具备使用借条条件
2.1限于停电、断网,员工请假等特殊情况。

2.2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同意借用的。

3.归还时限
3.1 借用物资3天内返还或补单。

3.2特殊情况下长时间借货,需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同意,并注明归还或补单时间。

4.超期处理
4.1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返还或补单时,也没有提供书面说明的,仓库将借条拍照传送财务部,财务部给予50元/次的罚款。

4.2超过规定时限一周以上的,财务部将挂账个人账,转为个人欠款,从工资中扣除。

5 还货/补单办理
5.1实物返还,实物必须完好,否则不予办理。

5.2开具有效出库单抵消物资借条。

6其他要求
6.1物资价值5000元以上必须部门负责人签字
6.2借货人前账不清,仓库后账不借,特殊情况下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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