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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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部室、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企业信息服务水平,推进XX集团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XX 集团党政办公室将切实加强信息的采集、编发、上报和通报力度。

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信息报送内容(一)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各部室、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周工作动态信息的汇总整理和上报工作,以周为节点,对已完成的工作事项做简要概括并说明情况;对未完成和正在继续的工作要简要说明工作进度和拟进行事项情况。

集团督察组将以上报内容为依据,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各部室、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

(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各部门、单位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及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要做到及时撰稿、及时上报,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全面展示工作成效。

1.项目前期策划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建设规模、总投资、开工时间等内容;2.项目开工进展情况,包括工程进度、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

(三)对外合作开展情况各单位应及时上报本单位有意向性的对外合作情况,要做到及时撰稿、及时上报,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全面展示工作成效。

1.计划签约意向性合作内容、合作主体、合作方式等;2.正式签约内容与计划签约内容有无变化,签约时间、签约后下一步工作安排等;3.签约后按月报送合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存在和需要解决的疑难问题,积极促进对外合作。

(四)各单位重大事项变更情况各单位要及时上报重大事项的变更情况。

1.涉及单位性质变更,如名称更换、迁移地址的变更情况;2.涉及单位合并或者分离、及隶属关系、股权比例、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的变更情况。

(五)经营、安全分析报告等各经营单位应及时上报每月、每季度经营分析报告,各管理单位应及时上报每月、每季度安全分析报告,尤其是在旅游事业的转型阶段,以便集团参考,做出更科学的决策。

主要有以下要求:1.经营分析报告,内容涉及各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信息。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10•【字号】嘉政办发[2006]82号•【施行日期】2006.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06]82号)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今年上半年,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地报送信息,为上级机关掌握情况、指导工作和正确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下半年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报送政务信息重要意义的认识政务信息是政府工作的缩影,是领导机关判断形势的依据,科学决策的标尺,解决问题的渠道,加强联系的桥梁。

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历来非常重视信息工作。

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要把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展示本单位工作的一个重要平台提上议事日程,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将在今后的督查工作中把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督查,并将各单位报送信息工作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进一步明确当前信息报送的重点一是关注经济运行。

继续跟踪中央、省上和全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密切关注社会需求和市场运行的变化,深入研究可能影响经济全局的一些重大问题。

及时报送重要经济运行指标,加强对关键性经济指标的月度、季度和年度综合分析。

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力量研究并报送相关信息。

二是突出重点工作。

对照今年市政府工作要点,认真梳理本部门承担的重要工作,全面掌握工作动态。

对已经部署的工作,及时报送阶段性进展、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对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深入总结。

三是跟踪社会热点。

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后,对涉及本部门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要在第一时间调查反馈,提出看法和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5.07.28•【文号】建安办函[2015]23号•【施行日期】2015.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5]2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目前,一些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信息,严重影响了事故应急处置和安全生产形势的研判。

为进一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内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了解并上报事故信息。

事故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名称;(二)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三)事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四)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初步原因;(五)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二、报送方式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结合,及时上报事故信息:(一)电话报告,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电话报告我部并及时续报事故及处置进展情况;(二)书面报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将较大及以上事故信息传真至我部;(三)网上报送,通过“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统计分析系统”,将事故信息上报至我部。

三、报送时限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不同级别的时限要求上报事故信息。

逐级上报事故信息时,每级上报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

对于较大事故信息,应在发生后7小时内报送我部。

对于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信息,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上报我部。

关于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一次死亡 2 人以下(含 2 人)的事故(道路交
般 安
通一般事故指一次造成重伤 1-2 人;或轻伤

3 人及 3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

故损失 500-5000 元,非机动车事故损失 50

元及以上的事故),或造成 30 万元以下直接经
济损失,或重伤 10 人以下,或死亡、重伤共
10 人以下,或受灾 30 户以下的火灾事故。
六、未按照紧急信息报送的范围、标准和时限等要求报送信 息,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紧急信息报送相关要求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2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附件:紧急信息报送相关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
报送工作的通知
珠卫工〔2005〕21 号
各区卫生局,各直属单位,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遵医 五院:
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后,各职能部门和 各区、经济功能区按照事故的类型, 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事故现 场应急救援工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分工与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职能 部门的职责分工相同。
启动预案及报告原则
事故后,立即启动《珠海市特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事故类 型,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前线指挥部, 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立即开展现场 抢险救灾工作。各区、经济功能区 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 应立即报市安监局,最迟不得超过 5 小时。
类信息,即发生地点敏感、涉及人员身份特殊、持续时间较长、社会影响较大的其他情况和问题;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 的问题,特别是可能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要注意及时报送。
二、珠卫工〔2005〕21 号文规定的紧急信息属于政务信息报送范畴。对于未达到该文报送范围和标准,但属重要业 务工作的,如 30 人以下食物中毒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委局机关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进行工作汇报。

深圳市应急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应急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应急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应急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安监局、光明、坪山新区经济服务局:为贯彻落实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安监〔2006〕441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报送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政务信息报送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做好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有助于上级领导和安全监管部门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了解基层以及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及时发现新问题,有效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派熟悉业务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这项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范畴;要强化各项建设,如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努力为信息报送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内容安全生产政务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情况,以及与此相关的对决策有参考价值的建议;二是本辖区、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新思路,包括存在问题、对策措施、工作安排及建议等;三是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工作举措;四是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提高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质量各单位报送安全生产政务信息要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信息报送的采用率和批示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风电项目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风电项目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风电项目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09•【字号】豫发改办能源〔2018〕26号•【施行日期】2018.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风电项目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能源〔2018〕2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近期我委《关于2017年河南省风电项目建设情况的通报》(豫发改能源〔2017〕1328号)下发后,各地迅速行动、积极作为,有力的推动了我省风电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加强风险管控,完善风电项目监测通报制度,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地要及时对本辖区内风电项目建设进度开展专项督导调研,按要求上报并网、在建、待开工和已失效项目的相关情况(详见附件,其中部分并网项目需明确已并网容量,在建项目明确形象进度,待开工项目明确是否已过核准有效期及未开工原因)。

二、各地要建立项目建设进度与新增规模挂钩的有效推进机制,完善项目建设进度台帐。

对于未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三五”风电建设管理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7〕947号)的要求推进或进展缓慢的项目,要约谈项目业主方主要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

对于核准超过两年仍未开工的项目业主,限制其在所在县(市、区)获取新增规模;对于核准文件已失效项目,原有资源立即收回,原业主不得在该区域再次申报项目。

三、各地要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风电项目建设,按期如实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分别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将项目建设情况正式上报我委。

我委将结合各地项目建设情况分季度发布全省风电项目建设情况监测报告,对于弄虚作假和逾期不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风电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2018年3月9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市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市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市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10.09•【字号】鲁农市信字〔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市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各农业农村部定点批发市场:自2018年农业农村部定点批发市场复查以来,我省各定点批发市场及时高效地开展了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工作,为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采集和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报送内容报送范围:粮食、棉花、油料、蔬菜、水果、畜产品及水产品等品种。

上报品种的当日平均价格和交易量。

每个定点批发市场可结合各自经营品种上报,上报的种类及个数不限。

二、报送方法报送频率:采取日报制。

信息员每天采集一次信息,每日中午12点前通过“山东省农产品价格信息监测平台”上报。

报送地址:http://60.208.61.178:8015/。

三、工作保障省农业农村厅每年将对各定点批发市场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信息员给予适当的信息补贴。

各市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督促落实所属辖区定点市场信息上报工作。

各定点批发市场应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信息调查员,明确市场信息工作负责人,请于11月10日前将《定点批发市场信息统计表》发送至邮箱:147432142@。

还未加入山东省农业农村批发市场微信群的,请扫码加入。

业务工作问题请联系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联系人:范群英,电话:0531-51789222;平台填报问题(包括登录账号和密码设置等)请联系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数字农业部,联系人:黄莎,电话:185****6158。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10月9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1.11.08•【文号】银办发[2011]212号•【施行日期】2011.1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2011年11月8日银办发[2011]212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2006年5月,总行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规范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06]121号)。

各单位、各部门积极支持、大力配合,认真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在为行领导和相关司局及时了解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分析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研究应对措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效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现就进一步做好人民银行系统应急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一、完善日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继续认真执行银办发[2006]121号文件关于应急信息报送主体、报送对象、报送内容、报送时限的要求。

同时,进一步规范日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格式、报送方式、续报与总结评估工作:(一)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格式参照附件1;(二)日常突发事件信息应通过办公网OA邮箱或传真的方式向总行应急指挥部(总行值班室)报送,并通过电话予以确认;如遇特别重大或特别紧急的情况,应当在准备书面材料的同时,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向总行应急指挥部报告;(三)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处置的进展情况;对于特大、重大及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在处置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应对处置情况并报送总结评估报告。

二、改进突发事件定期报告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根据国务院应急办有关通知精神和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定期报告工作实际,自2011年11月起,对突发事件定期报告工作做以下改进:(一)取消突发事件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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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水利局、各城区农林水利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及时、准确反映全市水利工作动态和成效,进一步发挥信息工作在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实现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水利工作更好地服务南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有效依据和信息服务,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通知:
一、高度重视信息工作
信息是各级领导进行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的依据,是各级各部门反映工作情况、促进工作交流、加强业务指导的平台和渠道,也是加强对外宣传,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桥梁和平台。

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二、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管理力度
各单位、各部门确定1名信息工作人员报市水利局信息办,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的采集、分析、整理和报送工作。

信息工作人员应选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较强分析能力和文字水平的同志担任。

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加强管理,督促信息工作人员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三、信息报送的主要范围
要围绕全市水利中心工作和服务领导决策,及时反映水利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反映改革发展的思路、进展和成效;反映重大的水利建设管理动态和重要的社会民意;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对于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应及时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决策实施取得的成效、出现的新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四、信息报送的要求
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是各单位党政组织的重要职责。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信息搜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并确定分管领导负责信息的审核工作,以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确保工作信息及时准确,经验总结信息有深度。

(一)报送信息的时限
要十分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具有敏锐、强烈的时效意识,做到“收集信息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第一时刻”,当天信息当天报送,
(二)报送信息的质量
一是报送的信息要内容翔实、主题鲜明、客观全面。

二是注意从多侧面、多角度采集、分析、整理宣传信息,报送“有新意、有特色、有分量、有亮点”的信息。

三是报送的信息涉及到经济发展的统计数据,应使用法定数据和统一口径。

四是信息内容必须符合政策规定,严肃、准确、权威。

五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报送的信息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六是报送的信息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上报。

(三)报送方式
为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各单位报送信息主要采用电子版本形式,可加入南宁市水利系统信息群,QQ群号:*******,也可通过市水利局电子邮箱*******报送,各单位内部做好纸质文档存档工作,所报送信息要注明报送单位和报送人员姓名。

(四)报送信息的数量
原则上各县(区)每年上报信息稿件不少于30条(篇),局属各单位每年上报信息稿件不少于10条(篇),机关各科室(站)每年不少于5条(篇),市水利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上报信息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通报、纳入年终先进考核指标。

五、报送制度
严格报送工作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督促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严格报送责任制度,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一级发生误报信息问题,由哪一级负责;严格报送审核制度,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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