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道运输涉及增值税问题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4.28•【文号】交办公路[2016]66号•【施行日期】2016.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增值税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的规定,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6年4月28日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一、适用范围2016年5月1日起,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M20-2011)(以下简称《投资估算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M21-2011)(以下简称《指标》)、《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83号)(以下统称《概预算办法》)、《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以下统称《定额》)以及《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2007)等公路工程计价依据,对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应按本方案执行。
二、关于《投资估算办法》和《概预算办法》(一)费用项目组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投资估算、概算和预算费用组成作以下调整,其他与现行《投资估算办法》和《概预算办法》的内容一致。
增值税的税务问答和常见问题解答

增值税的税务问答和常见问题解答一、增值税的基本概念和适用范围增值税是指在商品生产、加工、流通和进口环节,按照价值增长部分征收的一种税费。
它是一种消费税的形式,以货物和劳务的交易额为税基,适用于所有纳税人。
1. 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的税费。
在商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进口环节中,经销商可以在销售价格中加收增值税,并将这部分税款上缴国家财政。
2. 增值税的适用范围?增值税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商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进口环节。
生产环节指的是从原材料到最终产品的制造过程,包含产品的组装、加工、加工制造等。
流通环节指的是商品从生产企业到最终消费者之间的销售和分销过程。
进口环节指的是从境外进口商品并进行销售的过程。
增值税还适用于一些劳务交易,如建筑工程、运输服务等。
二、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一般征收和简易征收两种。
一般征收适用于销售额较大、征税期限较长的纳税人,简易征收适用于销售额相对较小、征税期限较短的纳税人。
增值税的税率根据商品的不同类别和政策规定而定,一般分为17%、13%和6%三档税率。
3. 增值税的征收方式有哪些?增值税的征收方式有一般征收和简易征收两种。
一般征收适用于销售额较大、征税期限较长的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计税方法核算销售额和可抵扣进项税额。
简易征收适用于销售额相对较小、征税期限较短的纳税人,按照固定的增值税率征收税款。
4. 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如何确定税率?增值税的税率根据商品的不同类别和政策规定而定,一般分为17%、13%和6%三档税率。
具体的税率适用标准由税务部门发布并进行调整,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经营的商品和劳务所属类别来确定适用的税率。
三、增值税申报和纳税义务增值税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同时承担一定的纳税义务,如保证账务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等。
5. 增值税如何申报?增值税纳税人一般需按月进行申报,具体的申报时间和方式由税务部门规定并告知纳税人。
增值税征税范围、税率及征收率

1-1增值税征税范围、税率、征收率一、征税范围基本规定及税率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13%、9%)货物: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销售货物: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
属于按照低税率9%征收的范围:①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③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a农产品: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初级产品。
包括:干姜、姜黄、花椒油、橄榄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巴氏杀菌乳、灭菌乳、挂面、动物骨粒。
不包括: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麦芽、复合胶、人发、调制乳、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淀粉。
(适用13%的税率)c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卷帘机属于“农机”,适用9%低税率。
d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属于“农机”,适用9%低税率。
e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的境外图书属于“图书”,适用9%低税率。
2.销售劳务(13%)①提供加工(委托加工)。
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②修理修配劳务。
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注: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提供劳务不包括在内。
3.销售服务①交通运输服务(9%)注1: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既租工具又租人,实质是提供运输服务——交通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只租工具不租人,实质是租赁动产——租赁服务。
注2: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注3: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有关事宜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6.06.30•【字号】甘交规划〔2016〕173号•【施行日期】2016.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增值税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有关事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交办公路〔2016〕66号)(以下简称《调整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执行意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外购构件、成品及半成品和商品混凝土的采购保管费率与《调整方案》一致;其余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率为1.61%。
二、利润利润以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扣除规费为基数,按工程项目不同等级分类取费,费率按表1计算。
表1 利润费率表三、其余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计算、费用标准和计算公式均按《调整方案》规定,在《甘肃省执行交通运输部2011年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甘交发〔2012〕62号)、《甘肃省执行交通运输部2007年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 甘交发〔2012〕63号)的基础上调整执行。
四、营改增后,省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将发布满足营改增计价需要的不含增值税的材料价格信息。
五、公路建材运输价格按表2计算。
表2 公路建材运输价格表1)运价表单位:元/吨公里2)装卸费表单位:元/吨六、各有关公路工程造价软件公司应按照《调整方案》及本通知的要求对造价软件进行相应调整,确保计价的准确性。
七、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甘肃省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6月30日。
运输发票税费计算公式

运输发票税费计算公式一、运输发票税费计算相关概念。
1. 运输发票。
- 运输发票是指提供运输劳务而开具的运输业统一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一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2. 税率。
- 一般纳税人运输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特殊情况下可能有不同规定,如简易计税等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疫情期间有优惠政策可能为1%等情况)。
1. 销项税额计算(如果运输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运输服务并开具发票)- 如果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取得的含税运输收入为A元,不含税运输收入=(A)/(1 + 9%),销项税额=(A)/(1+9%)×9%。
- 例如,某运输企业取得含税运输收入1090元,不含税收入=(1090)/(1 + 9%)=1000元,销项税额=1000×9% = 90元。
2. 进项税额计算(对于取得运输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如果取得的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用为B元(这里的运输费用为不含税金额,如果是含税金额需要换算为不含税金额),进项税额=B×9%。
- 例如,企业取得运输发票注明运输费用1000元(不含税),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9%=90元。
1. 应纳税额计算(如果运输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运输服务并开具发票)-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含税运输收入为C元,不含税运输收入=(C)/(1 + 3%)(疫情期间如果征收率为1%,则(C)/(1 + 1%)),应纳税额=(C)/(1+3%)×3%(疫情期间如果征收率为1%,则(C)/(1 + 1%)×1%)。
- 例如,某小规模运输企业取得含税运输收入1030元(正常3%征收率情况),不含税收入=(1030)/(1+3%)=1000元,应纳税额=1000×3% = 30元。
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5%
其他文化业
3%
技术转让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税率为一般纳税人;征收率为小规模纳税人
物流辅助服务 航空服
6%(税率)3%(征收率)
税率为一般纳税人;征收率为小规模纳税人
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
5%
航空运输
3%
技术咨询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税率为一般纳税人;征收率为小规模纳税人
5%
鉴证咨询服务、认证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咨询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咨询业
5%
营 改 增 前
营 改 增 后
税 种
税 率
备注
税 种
税 率
所属行业
开票税率(小规模)
备注
营业税
总收入的5%
国税
增值税
【总收入-(总收入/)】
代理服务业
3%
国税
城建税
营业税的7%
地税
城建税
增值税的7%
地税
教育费附加
测绘、勘探
5%
信息系统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税率为一般纳税人;征收率为小规模纳税人
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税率为一般纳税人;征收率为小规模纳税人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6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税率)3%(征收率)
税率为一般纳税人;征收率为小规模纳税人
代理报关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代理业
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其他陆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
11%(税率)3%(征收率)
税率为一般纳税人;征收率为小规模纳税人
中国铁路总公司增值税汇总缴纳实施办法(铁总财〔2021〕77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增值税汇总缴纳实施办法(铁总财〔2021〕7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增值税汇总缴纳实施办法(试行)铁总财〔2021〕77号各铁路局、各专业运输公司,投资公司: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增值税汇总缴纳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汇总缴纳工作,规范内部操作流程,防范税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汇总缴纳增值税的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所属运输企业(含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控股合资公司、股改企业,下同)及其基层单位(含站段、货运中心、分公司等单位,下同),总称为纳税单位。
第三条纳税单位需分别办理税务登记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委托运输管理的控股合资公司,按照“资产归属、收入归属、票据归属、账户归属、纳税归属”一致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第四条纳入汇总缴纳增值税范围的所属运输企业名单,由运输企业向总公司提报,总公司审核后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准公布。
控股合资公司、股改企业名单由投资控股的铁路局(公司)一并报送。
所属运输企业名单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履行以上程序调整汇总缴纳范围运输企业名单。
第五条纳税单位提供铁路运输服务以及与铁路运输相关的物流辅助服务(含客货运输及物流辅助服务和提供运输作业服务,以下简称铁路运输及物流辅助服务),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不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提供运输作业服务是指《铁路运输进款清算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的服务,以及铁路运输企业为完成运输业务而双方签订协议的服务。
第六条纳税单位之间铁路运输及物流辅助服务清算,按不含增值税清算。
增值税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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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同销售货物类型 用 途 税务处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购买的货物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消费)不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对内:即用于本企业。
职工福利、个人消费、交际应酬都使得增值税链条中断。
外购的货物买来就用在了与增值税无关的方面,链条断了,无销项;自产的或委托加工的,在本企业主导下通过生产和加工,对货物有了增值,需要在他们进入其他领域之前,确认增值所对应的增值税,视同销售,计销项,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对外:投资、分红、赠送,使得所有权改变,对方拿到货物,增值税链条还在继续延伸,为了保证链条完整性,他们需要计进项,对应的我们就需要计销项,视同销售。
因此:只要是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无论对内、对外,都视同销售,可抵扣进项。
而外购的,对内使用不可抵扣进项,对外仍然视同销售,可抵扣进项。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货物类型 用 途 税务处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购买的货物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消费)不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项目: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