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四川省安全生产预警及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技术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1.21•【字号】川办发〔2019〕62号•【施行日期】2019.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川办发〔2019〕6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1月21日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升应急能力的工作要求,显著提升全省应急救援综合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科学高效救援为目标,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科技创新为支撑,提升重大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风险和损失,走出一条符合四川实际、体现四川特色的应急管理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夯实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基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
找准制约我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的关键问题,按照轻重缓急,优先解决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问题,重点解决能力短板问题,着力解决应急救援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整体推进全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应急预案管理平台的建设

02
优化资源配置
确保资源得到合理分配,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03
强化部门协作
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对应急预案管理平台的认知
平台功能
具备预案编制、演练、评估、修订等功能,满足 不同场景需求。
数据整合
整合各类应急资源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和快速查 询。
智能化辅助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供智能分析和 辅助决策。
应急预案管理平台的 建设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31
目录
• 引言 • 应急预案管理平台的必要性 • 应急预案管理平台的建设方案 • 应急预案管理平台的实施与部署 • 应急预案管理平台的效益分析 • 结论与展望
引言
01
目的和背景
01
提升应急响应速度
通过集中管理和快速响应,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02 应急预案管理平台的必要性
提高应急响应速度
实时监测与预警
通过平台实时监测各类突发事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 快速响应。
快速决策支持
平台提供实时数据和信息,为决策者提供快速、准确的决策 支持。
优化资源配置
资源调度与分配
根据事件类型和紧急程度,平台自动 调度和分配救援资源。
资源共享与整合
促进不同部门和地区之间的资源共享 与整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 不丢失。
04
03
应急预案管理平台的实施与部
04
署
平台部署环境
硬件环境
根据平台规模和性能需求,选择合适的服务器、存储设备和网络 设备,确保平台运行稳定、高效。
软件环境
安装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必要的软件,并进行安全加固和 优化配置。
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7 号)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 (省政府令第 216 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合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工作。
省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各市(州)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危(wei)险性分析、重大危(wei)险源分布以及本行业、本地区易发事故等情况编制。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2-2022 )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进行编制。
第七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工作。
省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各市(州)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危险性分析、重大危险源分布以及本行业、本地区易发事故等情况编制。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进行编制。
第七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四川省安全生产职责新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1]2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县级人民政府将此件转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落实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省政府令第225号)、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安委〔2010〕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一岗双责)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依据《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和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的规定,承担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承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责任,定期向第一责任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履职情况;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研究、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定期向第一责任人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并通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精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体系队伍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意见》(晋政办发〔2005〕57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尽快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尽快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促进全市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现就“十一五”期间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靠科技,整合资源,健全机构,完善预案,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努力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市安全生产的持续平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救援队伍的建设。
2007年全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管理机构, 2008年建立8支综合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初步完成构建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目标。
(二)健全和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覆盖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
2007年上半年出台市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危化企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007年完成县乡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高危重点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高危行业应急救援演练。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是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类事故频发,建立一支训练有素、反应迅速、战斗力强的应急救援队伍至关重要。
本报告旨在介绍某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情况,以期为其他地区提供参考。
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背景该地区地处我国中西部,工业发达,危险源众多,安全生产压力较大。
为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该地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将其纳入地区发展规划,并给予政策支持。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成果救援队伍组建情况:该地区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现有资源,成立了10支应急救援队伍,涵盖了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等多个领域。
队伍成员主要由专业技术人员和志愿者组成,总人数达到2000余人。
救援设施设备:各救援队伍均配备了先进的应急救援设备,包括消防车辆、救援车辆、无人机、生命探测仪等。
同时,建立了应急指挥中心,实现了对各队伍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培训与演练:各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技能水平。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演练,针对不同类型的事故进行专项演练。
合作与联动:该地区加强与其他地区及部门的合作,建立了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
与周边地区签订了应急救援合作协议,共同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同时,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动,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亮点创新培训模式:该地区在培训方面采取了多种形式,包括理论授课、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
同时,针对不同岗位和职责的队员开展个性化培训,确保每位队员都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过硬的技能。
强化队伍建设管理:各救援队伍均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队伍管理制度、训练制度、装备管理制度等。
同时,加强队伍成员的考核和激励,对表现优秀的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信息化平台建设:该地区建立了应急救援信息化平台,实现了对各队伍的实时监控和调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1.12•【字号】川办发〔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6〕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刻汲取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安全监管“盲区”和“真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1〕20号)要求,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加强领导,制定和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规划,确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年度目标。
2.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
3.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问责。
4.完善各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以及相关的环境保护各个环节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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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四川省安全生产预警及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HYC2015036
供应商资格条件、产品的资格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评审办法:
附件:
采购项目的技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