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危货运输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危货运输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危货运输公司是一种特殊的运输企业,面临着诸多危险,因此,制定
一套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隐患的排查与整改,保障危货运输公司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公众的
生命财产安全。
二、制度内容
1.隐患排查责任
2.隐患排查周期
3.隐患排查内容
-设备设施隐患: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状况、设备设施的正
常运行情况等;
-作业过程隐患:包括危险货物装卸过程的安全隐患、物品堆放规范等;
-安全管理隐患:包括员工对安全操作的知识掌握程度、安全教育培
训情况等。
4.隐患排查方法
-抽查法:随机选择车辆、设备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定期检查法:按照制定的周期和时间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漏检;
-经验总结法:根据历史事故和隐患的经验,总结出常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
5.隐患整改措施与时限
6.隐患整改记录和追踪
7.监督检查与考核
三、制度执行与落实
1.制度宣传
2.制度完善与修订
3.奖励与处罚
总结:
危货运输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危货运输公司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通过明确责任、规范作业过程、强化监督等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危货运输公司应高度重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水平。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报告5篇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报告5篇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件和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决定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制定如下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全面排查坚决治理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中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和安全体系建设,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行动安排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从20某某年7月中旬起到20某某年12月止,为期两年半,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某某年7月)。
部印发行动方案,进行工作责任分工,启动攻坚行动。
同时,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攻坚行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责任分工,明确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和考核要求等,广泛动员,迅速行动。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
(20某某年8月-201某某年6月)。
制定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和风险预防控制制度等,全面排查隐患和辨识风险,编制隐患和风险源清单,拟定隐患治理措施和风险防控方案,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重点监管,开展攻坚行动专项巡视督导,对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不彻底的要问责、追责。
形成风险有效防控在事前,隐患排查根治在一线,防止风险变隐患的机制。
(三)巩固提升阶段(20某某年7月-20某某年12月)。
对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通报反面典型,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流程以及工作指导手册,基本建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体系。
三、主要任务(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建档、督办、整改、销号、告知、举报、报备、奖惩等内容和程序。
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和航空运输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1.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设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运输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负责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 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隐患排查治理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各级领导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
3.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情况:检查企业是否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投入。
4.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
5.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6. 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检查企业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是否按时完成整改。
四、隐患排查治理程序1. 制定隐患排查计划: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时间、排查范围、排查内容等。
2. 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企业应当根据隐患排查计划,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记录隐患排查情况。
3. 汇总隐患信息:企业应当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汇总,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并及时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 隐患整改:企业应当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等。
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和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出租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货物运输、汽车客运站、驾驶培训学校、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道路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治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排查、建档、报告、措施、治理、时限、监控、资金保障及使用、预案等事项,并组织落实。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及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效防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省道路运输局负责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各市(州、地)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本辖区道路运输行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县(区、市)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辖区内企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管理机构举报。
危货运输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危货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2. 危货运输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整改和上报工作。
三、排查范围1. 危货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审查;2.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3.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4.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的合法性;5.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6. 危险货物运输线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7. 危险货物运输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8. 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排查方法1. 日常检查: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等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时段、特定区域、特定环节,开展专项安全隐患排查。
3. 事故调查:对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应立即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排查程序1. 企业自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定期开展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
3. 领导小组督查: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督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4. 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企业应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六、责任追究1. 对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 对因排查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 对隐瞒事故、谎报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运输公司隐患排查规章制度

运输公司隐患排查规章制度第一条绪论为加强运输公司对隐患排查工作的管理,确保运输安全,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运输公司对隐患排查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提高运输安全保障水平。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运输业务的公司,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等各类运输企业。
第四条隐患排查工作的原则1. 安全第一: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 预防为主:提前排查隐患,做好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
3. 确保质量:隐患排查工作要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质量。
4. 监督管理:加强对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问题。
5. 追究责任:对于发现隐患不报告、不整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第五条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1. 设置专门的隐患排查小组,负责隐患排查工作。
2. 由公司领导任命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构。
3. 对隐患排查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其隐患排查能力。
第六条隐患排查工作的内容1. 对企业内部设施、设备、人员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 对运输工具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3.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对货物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货物安全。
5. 建立完善的事故预警机制,提前防范事故发生。
第七条隐患排查工作的执行1. 每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制定整改计划。
2. 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定期总结,及时纠正问题。
3. 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的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工作效率。
4. 对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责任人进行问责,严肃处理。
第八条保密条款在进行隐患排查工作时,需要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如有违反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九条绩效考核公司将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排查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十条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以公司领导签字为准。
交通货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制度1 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指导从隐患排查、记录、监控、治理、销账等闭环管理工作,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交安监发[2017]60 号)3 组织机构及职责3.1 组织机构和人员——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任命详见相关文件),推进落实各项工作职责、任务目标。
——应根据实际情况,外聘安全顾问或购买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开展各项工作。
3.2 职责3.2.1 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对生产经营活动有决策权的实际控制人。
主要职责包括:——全面负责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运行;——明确涉及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与责任;——保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投入;——掌握二级以上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3.2.2 分管负责人职责——组织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部署、协调,并督促运行;——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控制措施和持续改进的组织管理,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二级以上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3.2.3 各职能部门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控制措施的落实;——明确本部门各班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班组、岗位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掌握本部门涉及的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并如实记录,及时向相关从业人员通报;——负责组织一般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和验证等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3.2.4 各班组、岗位职责——各班组、岗位从业人员应参与隐患排查活动的实施,确保隐患排查活动涉及各区域、场所、岗位、作业活动风险得到全面控制;——各岗位人员对作业过程进行隐患排查,并依法履行隐患排查中的报告和整改义务;——各班组、岗位人员应参加教育培训,掌握职责范围内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运输企业隐患排查制度范本

运输企业隐患排查制度范本一、目的为建立我国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全员排查安全隐患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道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定义及分类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包括:1. 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发现后需要较长时间整改排除,或者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1. 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或方案: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季度、月度隐患排查计划或方案,明确隐患排查的目标、内容、方法、时间安排和责任主体。
2. 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企业应按照隐患排查计划或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隐患排查应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包括车辆、驾驶员、线路、场站、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
3. 对隐患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并登记:企业应对隐患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详细记录隐患的名称、隐患类型、发现时间、所在部位、隐患描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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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运输管理,强化运输安全管理职责,完善运输管理措施,堵塞矿井运输安全管理的漏洞,杜绝矿井运输事故的发生,依据2008年度矿井运输安全督导组管理和小绞车安全运行管理以及铜局动发【2009】35#“关于印发运输安全督导组基础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期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及工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认真履行运输安全督导成员的职责与权利。
二、运输安全督导专职检查员按照区域分工协作制,每日必须最少有两人次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存在的问题
,行走路线,在专项记录上进行详细记录备查。
同时将查出的问题通知到相关单位进行限期处理,无故拖延不处理的或者是处理不彻底的第一次处罚单位集体500元,相关责任个人50元,第二次处罚单位集体1000元,相关责任个人100元并通报到“督导组安全例会上”执行督导组安全例会指示。
三、运输督导组成员,每星期至少一次进行运输专项检查,并将其内容详细记录在案,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安排处理,并要跟踪复查。
对
一个单位重复出现的问题,每次给予集体1000元、相关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四、每星期四有运输督导员负责,将一周以来存在的问题在全矿调度会上通报,并将运输督导组安全例会纪要进行集体学习。
五、对所查出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改要严格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
六、运输安全督导组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做到安全督导检查不间断。
七、检查地点、区域、路径不受约束,按规定、标准做到过程细,无死角,不漏项,每到一处必须全面细致地进行安全检查。
八、发现重大问题或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处理,对现场“三违”人员要敢抓、敢管,一抓到底,彻底解决、排除。
九、处理重大问题、隐患时,要在现场盯住不放,制定整改处理方案,现场督促整改,直到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当班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告知下班检查人员跟踪排查,并及时向矿有关领导及科室汇报,同时下达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
十、认真搞好复查工作,对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项目,要下达停用通知书,严格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进行整改和复查,确保运输安全生产。
对于查出的主要运输系统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每周三的安全办公扩大会上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