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事局•【公布日期】1995.12.08•【字号】•【施行日期】1995.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事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为了进一步深化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我们制定了《上海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改革固定制用工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系统、各单位要加强实行聘用合同制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实施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实行聘用合同制的单位,应依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局审核后实施。
市级主管部门和区、县人事局应及时将实行聘用合同制的单位报送市人事局备案,并加强对实施工作的指导。
各系统事业单位全面实行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由本系统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经报送市人事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各区、县所属事业单位全面实行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由区、县人事局负责制定,在实施中应及时将方案报送市人事局备案。
各系统、各单位在实施中的经验和做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以使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的办法不断加以完善。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八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聘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第四章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章原固定制职工下岗待聘管理第六章组织管理及争议处理第七章附则上海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以下统称聘用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包括聘用单位原有的全部职工及新进职工)。
上海市2024版劳动合同范本(3篇)

上海市2024版劳动合同范本(3篇)上海市2024最新版劳动合同范本(通用3篇)上海市2024最新版劳动合同范本篇1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员工手册办理之。
二、乙方这职务或工种为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一)甲方公司总部;(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四)应出差服务之场所。
四、乙方之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之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五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七、甲方按国安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八、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元人民币九、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
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十一、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5种。
甲方对乙方之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5种。
以上奖励及惩处事由和办法,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奖励及惩处记录列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据之一。
十二、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1个月通知乙,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1个月的工资。
十三、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1个月工资。
十四、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样板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样板合同编号:XXXXXX甲方:(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合法存在的事业单位,拟聘用乙方为职工,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聘用岗位和工作内容甲方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具体岗位或职务)职务,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细描述工作内容)。
第二条试用期1. 乙方进入甲方单位后,经过(试用期时间)的试用期,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表现,以及岗位需要,决定是否正式聘用乙方。
2. 试用期期间,乙方享受与正式职工相同的待遇,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出色,甲方可以提前终止试用期,将其转正为正式职工。
第三条聘用期限1. 乙方的聘用期限为(具体期限),自(具体日期)起至(具体日期)止。
2. 聘期届满后,甲方可以根据岗位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聘乙方。
第四条工资和福利待遇1. 乙方的工资按月发放,具体数额为人民币(具体数额)元。
2. 乙方享受与本单位其他正式职工相同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带薪病假、节假日福利等。
3. 如乙方的工作表现出色,甲方有权适当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假1.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具体天数)天,每天工作(具体小时)小时。
2. 乙方享受每年的带薪年假,具体天数为(具体天数)。
同时,乙方还享有带薪病假和法定节假日。
3. 乙方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保密义务1. 乙方在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技术等,乙方应负有保密义务,并对其保密承诺负有终身责任。
2. 乙方对违反保密义务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解除合同和违约责任1.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解除合同。
2. 如因乙方故意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法》”)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聘用事项达成如下合同:一、工作职责1.乙方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甲方的管理和领导,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应当带头维护甲方单位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从事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
二、工作时间与地点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2.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活动,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地点。
三、薪酬待遇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出勤,并且无违纪行为,方可享受全额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
四、保密义务1.乙方应当保守单位秘密,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2.乙方离开单位后,仍应当继续遵守保密义务。
五、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聘用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或提供相应的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的履行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任何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限为【具体期限】。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法》”)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聘用事项达成如下合同:一、工作职责1.乙方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甲方的管理和领导,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应当带头维护甲方单位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从事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
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解除合同

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解除合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解除合同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聘用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聘用合同的解除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一)工作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聘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四)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依法裁减人员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作人员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工作人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一)工作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聘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七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一)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的;(三)单位未依法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甲方:上海市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乙方:申请人(以下简称“聘用人”)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是为了明确和规范单位与聘用人之间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双方在聘用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达成以下协议。
二、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聘用岗位:(填写具体聘用岗位,包括职位名称、职位级别等信息)工作内容:(概括描述聘用人在职位上的主要工作内容)三、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1. 工作地点:上海市(填写具体地址)2. 工作时间:根据单位的工作制度和聘用人的实际需求安排工作时间。
四、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期限为(填写具体合同期限),自(填写具体日期)起至(填写具体日期)止。
五、薪酬和福利待遇1. 聘用人的薪酬标准由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确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人。
2. 聘用人享受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假、带薪休假等,具体细则按照单位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1. 聘用人在工作中应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2. 聘用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与岗位职责无关的违法活动,不得有损单位声誉的行为。
3. 聘用人应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不得将其泄露给他人或利用于个人利益。
七、解除合同1. 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如聘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a.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经批评教育后无改进;b. 严重失职,严重影响工作进程和单位利益的;c. 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3. 在解除合同前,双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相应问题。
八、争议解决双方如对本合同内容或履行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此处补充其他约定事项,如试用期、培训要求等)十、合同生效与变更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解除合同3篇

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解除合同3篇篇1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人姓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统一信用代码]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员工姓名]住址:_________________[详细住址]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手机、邮箱等)]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与乙方已经签订了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现因特定原因需解除该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解除合同的事由与依据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基于共同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解除原有聘用合同。
解除原因具体为:[详细原因及法律依据]。
二、合同解除日期及程序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正式解除。
在解除合同前,双方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乙方完成工作交接;(二)甲方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三)双方签署本合同解除协议;(四)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三、双方权利义务的终止与结算(一)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再享有甲方单位的相关福利待遇及权利。
(二)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报酬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等条款,双方应依照法律法规约定执行。
乙方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在竞争单位从事相关工作。
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乙方在任职期间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贪污受贿等,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0245篇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0245篇篇1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岗位为:__________。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该岗位的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二、聘用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乙方的工作时间和地点按照甲方的规定执行。
如有变动,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四、薪酬待遇1. 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元。
2. 甲方根据乙方的表现和业绩,可给予乙方相应的奖金、津贴和补贴。
3. 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五、岗位职责及要求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3. 乙方如因工作失误或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规定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薪酬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4. 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支付赔偿金。
2. 具体违约金和赔偿金数额根据损失情况确定。
八、其他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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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上海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篇一: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聘用关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XX]3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以下称聘用单位)与其受聘人员建立聘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办法。
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聘用合同定义)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聘用合同订立形式)聘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订立和变更聘用合同的原则)订立和变更聘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聘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行政主管部门职责)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对聘用合同制度的实施负有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第二章人员的聘用第七条(聘用方式)聘用单位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和岗位任职条件聘用人员,可以优先在本单位现有人员中公开选聘,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人员的除外。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本单位的应聘人员可以优先聘用。
第八条(执业资格证书)应聘国家和本市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聘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聘用工作组织)聘用合同订立前,一方当事人有权向另一方当事人了解与其建立聘用关系相关的情况,双方均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基本内容)聘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聘用合同期限;(二)岗位及其职责要求;(三)岗位纪律;(四)岗位工作条件;(五)工资福利待遇;(六)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聘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和继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解除合同提前通知时限等条款。
第十五条(聘用合同期限)聘用合同期限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聘用合同期限由单位和受聘人员协商确定。
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凡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
第十六条(聘用合同生效期限)聘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七条(试用期约定)聘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聘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超过6个月的,聘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十八条(服务期约定)聘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聘用单位出资招聘、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受聘人员的服务期作出约定。
第十九条(保密、脱密规定)受聘人员在涉及国家机密的岗位工作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受聘人员在涉及聘用单位商业秘密的岗位工作的,聘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聘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义务。
双方就受聘人员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作出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条(违约金约定)聘用合同对受聘人员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二)违反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约定的。
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
第二十一条(聘用合同的续订)聘用合同期满,符合续聘条件的,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续订聘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二十二条(聘用合同的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订立的;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无效的聘用合同,自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聘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聘用合同的无效,由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确认。
第四章聘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二十三条(聘用合同履行时间)聘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确认。
第二十四条(受聘人员的考核)聘用合同履行期间,聘用单位应当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必要时,可以增加聘期考核。
聘用工作组织对受聘人员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后,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决定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受聘人员续聘、调整岗位、解聘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需变更聘用合同的,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协商不成的,聘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二十六条(:上海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合并、分立后聘用合同的履行)聘用单位合并、分立的,聘用合同由合并、分立后的聘用单位继续履行;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但当事人在聘用合同中另有约定或者属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担任工会职务的合同期限变更)受聘人员被选举担任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职务的,其聘用合同期限的变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聘用合同的中止)聘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一)受聘人员履行国家规定的法定义务的;(二)受聘人员暂时无法履行聘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聘用合同中止情形消除后,聘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应当订立而未订立书面合同时受聘人员权益保护)应当订立书面聘用合同而未订立,但受聘人员按照聘用单位要求履行了工作义务的,当事人的聘用关系成立,受聘人员的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有利于受聘人员的原则确认。
第五章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条(聘用合同的协商解除)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聘用合同的过失性解除)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受聘人员:(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三)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聘用合同的非过失性解除)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的。
聘用单位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30日通知受聘人员的,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聘用单位应当对受聘人员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篇二: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甲方:医院地址: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政策及重庆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的通知》,及重庆市卫生局《关于本市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立此合同: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聘用合同制________(专业技术人员工人)。
聘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聘用合同期限:1、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年。
(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为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
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一)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五)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六)甲方对乙方在思想上予以关心,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进修机会。
(七)聘用合同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各类专业或学历学习。
(八)双方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按《xx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执行。
三、工作报酬、福利、职务职称及其他待遇:(一)工资: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核定和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甲方按期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同时缴纳公积金。
(二)福利待遇:1、合同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丧假、探亲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养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务职称及其它待遇: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工作要求,经过考核,对具备条件的乙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