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消防管理条例

合集下载

商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商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商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商场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消防安全风险,规范商场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场消防管理工作的原则:依法治理、预防为主、综合施策、责任明确、安全教育。

第三条商场消防管理的范围:涵盖商场内部的人员、设备、环境等各个方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商场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一)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商场的整体消防管理工作,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商场的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演练,指导商场的日常消防检查和巡查等工作。

(二)消防安全监测部门:负责商场的消防设备的监测、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处理消防隐患。

(三)消防安全宣传部门:负责商场内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商场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六条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一)制定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组织商场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定期检查商场的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四)组织商场的消防演练,提高商场内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定期进行商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发现和处理消防隐患。

(六)组织商场内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章设备设施第七条商场应当配备以下消防设施和设备:(一)室内消防设施: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源等。

(二)应急疏散通道:商场内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的疏散通道,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

(三)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

(四)烟雾探测器和报警器:用于监测烟雾和火灾,并发出报警信号。

第八条商场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商场应当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防火预案,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商场包括购物中心、百货商场、超市等。

第三条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商场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事故的损失。

第四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商场经营者应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商场应当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正常,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测试,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商场应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标志清晰,疏散指示灯正常工作。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七条商场经营者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要求组织实施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承担商场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

第八条商场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协助商场经营者做好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商场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控制室人员,保证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火灾报警和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情况。

第十条商场应当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和消费者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商场应当与有关消防部门建立定期的沟通和合作机制,及时了解消防安全工作的最新要求和政策。

第十二条商场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第十三条商场应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合理布局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商场内的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商场应设立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备消防水源,确保灭火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商场应设置疏散通道,保证通道畅通,设置紧急疏散出口,并保持出口通畅。

第十六条商场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保,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七条商场应设置紧急疏散指示灯,标示明确,保证商场内消费者和员工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个体商店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个体商店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个体商店消防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个体商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个体商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国有、集体、私营、个体以及外商投资经营的商店、商场、封闭式的集贸市场等。

营业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商店(场)可参照本制度实施消防管理。

本制度不适用于露天的商贸、集贸和专业批发市场、非固定的商业网点、摊点。

第三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是实施商店(场)消防安全监督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个体商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第五条个体商店在经营管理中,法定代表人或个体业主必须全面负责防火安全工作,并做到:(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制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三)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业务技术知识培训。

(四)开展防火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五)认真维护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

(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和演练。

(七)建立健全值班巡逻、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火灾报告等消防安全制度。

第六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五)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七)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七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制度内容

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制度内容

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场消防工程的管理工作,保障商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避免火灾事故对商场的不利影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工作,涉及商场内的所有建筑和设施的消防设施设备的规范管理。

第三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保证商场的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商场的消防安全水平。

第四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由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商场的消防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商场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八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和配置,保证商场内的每个区域都能及时接收到消防警报信号,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第九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发现的故障和问题。

第十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活动,检验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提高员工和顾客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消防设施设备档案,记录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等情况,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保证其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

第三章灭火和自救第十三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灭火和自救预案,规定商场内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理程序,包括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疏散通道的规定、指挥部的设立等。

商场消防安保管理规定

商场消防安保管理规定

商场消防安保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商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商场,包括室内商场、室外商场等。

第三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商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商场应当配备专业的消防安保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装备,确保其具备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条商场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消防人员与商场员工的协同配合。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七条商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设置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箱、设施设备等,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八条商场应当加强灭火器的管理,灭火器的数量、类型、放置位置等应当符合相关标准,且能够便于员工使用。

第九条商场应当设置明显的消防标识,包括灭火器标识、疏散通道标识、疏散指示标识等,以便员工和顾客熟悉,能够迅速找到,并正确使用消防设施。

第十条商场应当定期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演练,检验其功能完好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十一条商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避免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事故。

第十二条商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和维护,确保火灾及时发现,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灭火和疏散。

第十三条商场应当配备应急疏散设备,包括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信设备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三章火灾风险管理第十四条商场应当建立火灾风险管理制度,对商场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和监测。

第十五条商场应当对可能引发火灾的高风险区域进行及时发现、整改和隔离管理,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第十六条商场的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被堵塞或占用,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疏散人员。

消防安全条例最新版

消防安全条例最新版
3.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应当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三、火灾预防
1.建设工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者备案手续。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3.下列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并采取措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1)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
(3)住宅小区、高层建筑;
(4)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5)其他需要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场所。
4.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确需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2.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及时组织火灾扑救,查明火灾原因,依法对火灾事故进行处理。
3.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火灾现场物件,不得破坏火灾现场。
六、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消防安全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本市其他消防安全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详细说明:化工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危险品管理制度,对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并配备专业的消防设备和人员。
3.商场、市场
-增加条款:针对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增加火灾应急预案、人员疏散引导等方面的规定。
-详细说明:商场、市场应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路线、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等,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篇)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篇)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适用于商场内的所有建筑、设施、人员和工作场所。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商场内的所有单位与个人,包括商场的经营者、员工、客户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主要责任人】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为商场的经营者,其具体职责有:1.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实施商场内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整改;3. 配备并培训专职消防人员,确保商场内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4. 向商场内的所有员工和客户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意识;5. 积极配合政府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消防组织架构】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架构如下:1.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商场的经营者、消防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2. 专职消防人员:由商场组织人员中选派,负责商场内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3. 消防安全监督员:由商场组织人员中选派,负责商场内消防安全监督和隐患的排查。

第二章消防设施第五条【消防设施配置】商场应配备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消防电梯、自动喷淋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等。

商场的消防设施配置应符合国家消防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消防设施维护】商场的经营者应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进行巡查和维护,并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测和保养。

对于存在故障或者损坏的消防设施,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第三章火灾预防与应急处理第七条【火灾隐患排查】商场的经营者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

隐患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线路、燃气管道、防火隔离、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等。

第八条【火灾预防培训】商场的经营者应组织商场内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火灾逃生等知识。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商场的消防安全,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所有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商场经营者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岗位,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和执行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商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力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商场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商场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保检查和演练,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建筑施工、装修、改造期间,商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施工管理。

第九条商场应与当地消防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接受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第十条商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商场应按照消防设施设备的要求,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指示标志,保证员工和顾客能够正确使用和疏散。

第十二条商场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商场应合理设置消防器材的数量和位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使用。

第三章消防安全预防措施第十四条商场应制定消防安全预案,明确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和流程。

第十五条商场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防火门,并保持其畅通无阻。

第十六条商场应设置合理的消防疏散标识,指示员工和顾客正确疏散。

第十七条商场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商场应保持救援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车辆能够迅速进入。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九条商场应建立健全紧急疏散预案,培训员工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条商场应配备灭火器具、消防器材等,供员工和顾客在火灾发生时使用。

第二十一条商场应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纪律与监督第二十二条商场应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的意识和能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场消防管理条例一、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消防工作无小事。

为达到消防工作事事有人管,火灾隐患时时有人查,横管能到边,竖管能到底,部位无漏管,人员无失控的工作目的。

本单位根据《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如下:1、组织机构:①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商场总经理副组长:商场副经理成员:保卫防损部主管、生鲜区主管、食品区主管、非食品区主管、工程部主管、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防损部,主任由保卫防损部负责人担任。

对本商场的消防工作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机构、集团)联络和汇报。

本商场领导小组受集团防火领导小组领导,对集团防火领导小组负责。

防火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重大事项,组织重大节日期间的防火检查,督促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并实施奖惩;组长对商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召集消防工作会议,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保卫防损部主管负责做好会议及检查记录。

各成员负责所在区域消防工作。

防火安全领导小管理图示②义务消防组织为确保公司人员、财产安全,火灾情况下能快速、有序、有效地扑灭初期火灾,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及集团文件精神,成立义务消防队。

义务消防队对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受防火领导小组指挥。

队长由商场副经理担任,负责义务消防队的全面工作,负责灭火预案的制作和消防演练的实施。

副队长由兼职消防管理人担任,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教育培训及日常训练工作。

分队长由下列人员担任:保卫防损部主管、生鲜区主管、食品区主管、非食品区主管、工程部主管。

分别组织各区域的消防培训、灭火预案的实施、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义务消防队下设四个分队:(一)、灭火行动队:30人,队员有保卫防损部、消防控制室商场值班人员组成。

组织指挥由保卫防损部值班负责人担任;负责初期火灾的扑救。

(二)、通讯联络分队:6人,队员由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客服人员组成,其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为分队长,负责对外的报警和火灾信号的发出及通知工程部启动各种消防设施。

客服人员负责内部的通讯联络,确保通讯工具的畅通;负责与112、122的通讯联络,受分队长指挥。

(三)、疏散引导分队:30人,由各区域主管,商场营销人员,办公室行政人员组成。

火灾情况下,负责疏散通道的畅通,各种人员的疏散和防火卷帘的控制。

分队长由商场分管经营的副经理担任(打烊期间由分管经营的值班经理担任)。

负责疏散引导分队的组织指挥。

(四)、安全防护救护分队:15人,由外场值班保安与停车场值班人员和后勤人员组成,负责伤员的救护,疏散出来的物质的管理。

分队长由外场值班组长担任。

各分队分工明确,但要注意协同配合,相互支援。

在火灾情况下及灭火演练过程中必须绝对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不得擅离岗位和职守。

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级、罚款及开除处罚。

义务消防队组织机构管理图2、人员设置:为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①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首义路购物广场总经理担任。

兼任防火领导小组组长,受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对本商场防火领导小组负责。

主持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本商场副经理担任,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兼任义务消防队队长。

③兼职消防管理人:由本商场保卫防损部负责人担任。

受消防管理人直接领导,兼任义务消防队副队长。

因工作需要,如发生人员变动,以上相关组成人员,则按编制自然进入相应消防岗位。

二、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1、卖场平面布局:①卖场平面布局应严格按照已经消防验收的图纸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发生摊位挪移、装修、合并,不得占用疏散通道,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并应及时报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关,设计方案及平面图纸报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②原则上商场营业期间不得进行装修,如在不动用明火,且装修面积较小(不超过50平米),与营业区采取了有效的防火分隔和防火措施,并落实专人进行看守的情况下,报防火领导小组批准,酌情予以允许。

③承租方进场前必须签订有消防责任条款的合同,学习中百仓储首义路广场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进场。

对不服从管理,擅自改变设计图纸方案,影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施使用的承租户,经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按照《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对拒不服从管理,可解除合同,责令退场。

2、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及发现问题的处理(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①本商场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经营布局改变或变更使用性质及用途时,由招商部会同保卫防损部,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应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和开业。

②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保卫防损部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责任。

现场的消防安全原则上由施工方负责。

③保卫防损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承租方落实现场各项消防措施。

④商场举办大型展销活动时,义务消防队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保卫防损部应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2)本商场将营业厅、仓库和消防控制室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以上部位由保卫防损部实行严格管理,设置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每次进行防火检查时重点部位为必检部位。

重点部位实行专人负责责制,保卫防损部对重点部位负总责;营业厅由经营经理负责。

仓库由库房负责人负责。

消防控制室由保卫防损部主管负责。

(3)电器防火管理要求。

①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的防火要求(附后)。

②承租户装修过程中,电气线路及设备的安装应由本商场电工监督和把关。

③每年七月由保卫防损部会同工程部对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每两年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查。

(4)可燃物及火源的管理。

①商场营业厅、仓库等重点部位不得使用明火;②营业期间禁止明火维修和油漆粉刷作业,营业厅内禁止吸烟;③配电设备等电气设备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

(5)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

①本商场安全疏散设施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由保卫防损部负责日常管理;②各部门、各区域、各班组在上班前应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各自辖区内的安全疏散设施完整有效,如发现损坏、堵塞、丢失等影响正常使用的现象应立即报保卫防损部,保卫防损部应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当场改正通知书》,并立即组织或通知有关部门解决;③公共部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由保卫防损部负责检查和落实。

(6)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

①消防设施及器材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及防火卷帘和灭火器。

②消防设施及器材由保卫防损部负责管理,由工程部负责维修保养;③保卫防损部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关台帐,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使用。

④设备部应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定期维修保养,对各部门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三、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1)消防安全检查①商场每月25日上午或每逢重大节日、季节交替前,由防火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的防火检查,由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保卫防损部做好检查记录并留档备查。

检查内容见《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下达《当场改正通知书》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按照火灾隐患整改程序落实整改。

②商场各部门、班组每周应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进行组织、主管参加。

并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完好情况、配置是否齐全;疏散通道及疏散标志是否正常。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电气设备及线路运行状况。

下班前将检查情况向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由办公室签署意见。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处理程序同①。

(2)消防安全巡查①每日防火巡查由当日内场值班的安保队主管负责组织,内场值班人员(包括便衣巡视员)参加。

巡查频次为每2小时进行一次;夜间停业期间,应对火、电源、可燃物品库房等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巡查;巡查由安保队值班主管做好记录。

②巡查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标志及应急灯具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咖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③对巡查中发现隐患应当场指正,并填写巡查记录。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报保卫防损部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进入火灾隐患整改程序。

四、火灾隐患的整改本商场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对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

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由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防损部)主管。

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班组、区域下达火灾隐患整改法律文书,并对自主下达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负责督促、检查、评定;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主管公安消防机构和集团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汇报,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

对可能随时引发火灾的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提出停业整改请示。

(1)对公安消防机构下达的火灾隐患整改法律文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有关部门、班组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验收。

对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改正完毕的,在期限届满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2)对自主下达的隐患整改法律文书,保卫防损部应在下达次日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班组和区域经理。

督促有关部门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员;对隐患整改的情况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

(3)火灾隐患整改要求见隐患整改制度。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防火领导小组应在消防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保卫防损部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隐患的产生。

五、消防设施的管理(1)本单位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疏散通道、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

(2)本单位消防设施由保卫防损部统一负责管理;工程部负责维护保养。

(3)保卫防损部应对本商场所有消防设施按类建档,每类消防设施档案中应有:①消防系统设计审核、验收图纸②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③测试规程及记录、④登记表(系统名称、编号、所在区域、维修保养时间、负责人)。

档案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4)各区域消防设施由各区域负责人主管,应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好用,不得遮挡、丢失、损坏、挪用和挤占,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防损部报告,由保卫防损部按照本单位有关制度和《消防管理奖惩制度》进行调查、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