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准最新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的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的差异会计准则是会计行业的基本规范,用于规范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的方法和原则。
在国际贸易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会计准则(IAS/IFRS)逐渐成为全球范围内最受认可的会计准则。
然而,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一些差异。
本文将探讨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的差异,并分析其原因及对企业的影响。
一、会计原则的不同国际会计准则强调信息的透明度和一致性,采用“公允价值”和“实质经济事项”原则。
而国内会计准则则更注重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会计原则,着重考虑企业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
这导致了两种准则在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收益和成本的确认、商誉的计量等方面存在差异。
二、财务报表的格式不同国际会计准则要求财务报表采用“单独报表”和“合并报表”的形式,以明确企业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而国内会计准则则更注重企业的内部管理需求,财务报表通常以“单独报表”为主,合并报表相对较少使用。
这导致了两种准则在报表的组织结构、报表项目的分类和排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信息披露的要求有所不同国际会计准则强调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和完整性,要求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财务信息。
而国内会计准则更注重企业的保密性和合规性,对信息披露的要求相对较为灵活。
这导致了两种准则在信息披露范围、披露方式和披露频率等方面存在差异。
四、审计标准的不同国际会计准则和国内会计准则在审计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审计员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注重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强调审计证据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而国内会计准则更注重审计员对财务报表的实质性审计和对关键事项的审慎度。
这导致了两种准则在审计程序、审计素材选取和审计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异。
五、原因及对企业的影响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的差异源于不同的经济背景、法律法规及会计文化等因素的影响。
这种差异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和影响。
首先,企业需要同时运用两种准则,增加了会计工作的复杂性和成本。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的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的差异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的差异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国际会计准则是全球范围内通用的会计准则,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和发布。
中国会计准则则是由中国国家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和发布的适用于中国的会计准则。
虽然两者都旨在规范会计信息的准确、可比和透明,但在具体的实施细节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资产计量国际会计准则强调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即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资产的价值。
而中国会计准则则更注重成本计量,即根据购买或生产资产的成本确定其价值。
这导致在资产计量上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异。
例如,在股票投资方面,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按公允价值计量,而中国会计准则则要求按成本计量。
二、商誉的会计处理商誉是指企业在合并或收购其他企业时支付超过被收购企业净资产的差额。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商誉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摊销,即按照一定比例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而中国会计准则则不要求摊销商誉,只要求在每年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这导致在商誉的会计处理上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在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将金融工具分为四个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成本计量。
而中国会计准则将金融工具分为两个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和以摊余成本计量。
这导致在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上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异。
四、会计报告和披露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在会计报告和披露要求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提供更加详细和全面的会计信息,以满足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需求。
而中国会计准则对会计报告和披露要求相对较少,更注重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这导致在会计报告和披露要求上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异。
综上所述,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在资产计量、商誉的会计处理、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以及会计报告和披露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着一些异同。
这些异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定机构:我国的会计准则是由中国财政部会计司制定和发布的,而国际会计准则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负责制定和发布的。
2.准则内容的差异:我国的会计准则主要是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包括了《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整体框架》和各个行业的具体准则。
而国际会计准则则主要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国际会计准则(IAS)组成。
虽然会计准则的基本框架相似,但具体内容上仍存在一些差异。
例如,在计量方法上,我国的会计准则主要采用历史成本法,即资产和负债按照其购入或形成成本计量;而国际会计准则则允许使用公允价值法计量资产和负债。
此外,在准则的适用范围上也存在差异。
中国的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境内的企业,而国际会计准则则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企业。
3.报表格式的差异:我国的会计准则要求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而国际会计准则则要求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此外,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提供更多的相关信息,如企业的风险管理,以满足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4.准则的更新机制:我国的会计准则更新相对较慢,一直在努力与国际接轨,但更新仍然相对缓慢。
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则积极推动准则的更新,不断与时俱进。
总的来说,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一些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国际市场的融入,会计准则的国际化程度将会逐渐提高。
这将有助于提升我国企业的财务透明度,促进国际投资与合作的开展。
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

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经济全球一体化趋势的日益加强,促使会计国际化成为大势所趋。
故2006年我国财政部颁布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适合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新会计准则体系。
新准则总体上与国际准则趋同,但仍存在差异,本文主要对差异进行比较分析。
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一个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共同构成的、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并于2007年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真正接轨。
但在对比了我国的新准则和国际会训准则之后,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某些地方仍存在明显差异,下面就差异进行分析。
一、概念框架的比较国际会计准则和大多数发达国家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均有一个概念框架作为参照,以起到指导作用。
我国会计的基本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及美国等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有相同之处,均包括会计假设、目标、要素定义、确认、计量等基本概念和原则等内容。
但两者也有区别,主要区别列示如下:二、准则体系内容的差异这次会计准则体系的修订,在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关系上采取了趋同理念,但趋同反映的是方向大致相同,不等于完全相同,它是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而且趋同不是单向的,而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所以这次会计准则的修订还不能完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同,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内容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披露。
2.资产减值。
3.政府补贴、补助。
4.企业合并。
三、差异的成因1.从会计环境来说,我国当前的会计环境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的差别,国际会计准则主要是借鉴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加以制定的,其所依据的经济背景也主要是以西方国家较发达的经济环境作为基础。
而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除了需要考虑我国经济相对落后、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以及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等客观因素外,还要考虑其他有关问题。
2.我国的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缺乏充分和公开的市场竞争,企业间的交易行为还不规范,如果全盘接受国际准则,显然会忽视我国与发达国家会计环境的差别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但是如果完全拒绝国际会计准则,不利于我国吸收国际资本,更不利于到国外上市和发行债券,并且还要增加许多不必要的费用。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中国会计准则(CA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是两套不同的会
计准则体系,中国会计准则是中国境内企业的会计准则,而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是全球范围内适用的会计准则。
虽然这两个准则有一些相似之处,但
也存在一些差异。
以下是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差异:1.名称和编号:
中国的会计准则称为中国会计准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的规定执行,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
2.定期报告:
中国企业通常按照半年度和年度编制财务报表,而根据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企业还可能需要编制季度报表。
3.报表格式:
4.应计制度:
5.会计政策选择:
中国企业可以在一些具体问题上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但需要在财务
报表中披露,而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企业在每个具体会计问题上必须
采用最适合企业财务报表使用者需要的会计政策。
6.否认价值规则:
7.贷款损失准备金:
8.参股企业与合营企业会计处理:
9.资产计量:
10.披露要求:
总体来说,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异。
对于国际化的企业来说,理解并熟悉这些差异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以确
保财务报表的准确和一致,同时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
1. 核算模式:国际会计准则(IA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即按照经济事项发生的权益转移和组织的责任承担来进行核算。
而中国会计准则(CAS)往往更倾向于“实质重于形式”(substance over form),强调经济实质的反映。
2.利润计算方法:国际会计准则注重准确计量公司的经济业绩和盈利水平,允许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和资产重估计价来反映市场变动。
中国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历史成本计量,往往使用保守的会计原则。
3.财务报表格式: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提供包括现金流量表、综合收入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在内的完整财务报表。
中国会计准则则只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收入确认:国际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标准,注重交易过程的实质。
而中国会计准则则更加注重交易过程的合法性,要求满足一定的交付和支付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5.合并财务报表:国际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更加详细和严格,包括控制的定义、合并的条件以及预计收购比例的重估。
中国会计准则在合并财务报表方面缺乏具体的规定。
7.商誉计量:国际会计准则允许商誉按摊销法计量,并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商誉减值测试。
中国会计准则则要求商誉进行定期减值测试,不一定按摊销法计量。
总的来说,国际会计准则更加注重透明度和市场价值,强调经济实质和权责的反映。
而中国会计准则更加注重合法性和谨慎原则,着重历史成
本和保守的计量方法。
尽管存在一些差异,但中国会计准则在不断迎合国际趋势,逐渐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我国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我国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依据会计理论现代化的规范性、科学性、法制性和国际性的要求,新准则的内容不是国际会计准则的简单直译,它的体系将涵盖所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原则内容,而且它将针对特殊类别交易(如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和特定类型行业(如石油和天然气采掘业等)的会计核算提供具体的规定。
但是,鉴于国内的特定环境,本次趋同后两套准则之间仍然存在着一些的差异。
在会计操作上两套准则实务处理完全不同、互不相关和部分处理不同,但相互有关连,即:实质性差异和非实质性差异。
我国新准则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组成;国际会计准则共有41项准则,不存在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之分,这是两者主观认识与指导思想的差异。
两个准则中有25项准则处理相同,2项存在有实质性差异,11项有非实质性差异。
(一)实质性差异1.关联方披露:国际准则认为所有国有企业都是关联方,它们之间发生的交易都是关联方交易,都应该充分披露。
我国准则认为国有企业之间只存在投资控制关系时认定为关联方。
2.资产减值转回:国际准则规定所有资产发生减值时都要提取减值准备,减少当期利润或增加当期损失,当资产价值恢复时要转回增加当期利润或减少当期损失。
我国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一旦发生减值,视同永久减值,不得转回。
(二)非实质性差异1.公允价值:国际准则推崇公允价值,我国准则认同,但认为存在有局限性:(1)公允价值变动需计入损益,该损益并不产生现金流入,却会产生税收、税后收益分配等现金流出,对企业现金运转不利;(2)没有活跃市场时,主观随意性很大。
2.企业合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双方自愿交易(购买法),购买方支付对价超过被购买方可变现资产公允价值部分作为商誉,该处理准则与我国准则一致;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国际准则没有单独规定,我国准则将其视为资产负债表重新组合,以证券价值为基础,不涉及公允价值,支付的对价与证券价值的差额不调整所有者权益,不形成商誉。
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的比较
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的比较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全球通用的会计准则,已经逐渐成为了各国企业和机构的会计规范。
而国内会计准则则是各国根据本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情况而制定的会计准则。
本文将比较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的不同之处,并探讨其对企业和投资者的影响。
一、背景与制定机构不同国际会计准则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IASB)制定和发布的,其目标是制定一套适用于全球各国的会计准则。
而国内会计准则由各个国家的会计准则机构或者相关政府机构负责制定,旨在满足本国的会计规范需要。
二、会计处理差异较大国际会计准则和国内会计准则在会计处理上存在一些差异。
首先,在资产计量上,国际会计准则倾向于使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即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资产价值。
而国内会计准则则主要使用成本法进行计量,即以取得成本为基础确定资产的价值。
其次,在收入确认上,国际会计准则更加强调经济实质与交易性质的一致性,同时要求充分披露信息。
国内会计准则则相对灵活,有些规定允许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处理。
三、财务报表差异明显国际会计准则和国内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上也存在一定差异。
例如,在资产负债表的分类上,国际会计准则更加详细,更能体现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情况。
而国内会计准则对资产负债表的分类相对简化,更注重企业的流动性和可支付能力。
此外,在利润表的结构和项目划分上也存在一些区别。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更详细的利润表项目,例如要求将营业利润分为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两个项目,并要求披露各个项目的详细信息。
而国内会计准则对利润表的项目划分相对灵活。
四、对企业和投资者的影响国际会计准则的推行对企业和投资者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对于企业而言,适用国际会计准则可以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便于与国际接轨,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
但是,国际会计准则的实施成本也相对较高,需要企业投入更多的财力和人力资源。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一、背景介绍1. 会计准则的定义会计准则是对企业会计处理和报告的规定和要求,它是会计信息披露和核算的基础。
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准则主要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等。
2. 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我国的会计准则在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完善和发展,经历了从旧会计制度到现行会计准则的过渡。
2006年1月1日起,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准则正式实施,进一步向国际接轨,推动了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
3. 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的,主要适用于国际上的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是全球范围内最为通用的会计准则。
二、差异分析1. 会计政策选择在我国会计准则下,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行业特点选择适合的会计政策,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适当的披露。
而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更加严格的会计政策选择原则,保证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2. 重要会计政策在资产减值、金融资产确认、债务重组等方面,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存在一定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金融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而我国会计准则则允许企业自行选择以摊余成本计量、公允价值计量或者以成本计量。
3. 财务报告格式在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方面,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更多的信息,如经营绩效、现金流量表、财务风险等,以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4. 会计处理方法在关联交易、合并并购、租赁等方面,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关联交易的确认和披露上,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进行更加严格的披露和报告,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和独立性。
5. 会计核算要求在资产清理、净利润确认、财务报表披露等方面,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也存在一些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进行更加严格的资产减值测试和财务报表披露,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影响和建议1. 影响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造成了在跨国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和挑战,也增加了企业在境外融资和投资中的信息披露成本和财务风险。
中国现行准则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中国现行准则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分析1.会计政策选择的差异:从财务报表披露的角度来看,中国的现行准则与国际准则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国的现行准则允许企业按照法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金和任意提取公积金,而国际准则对其有更严格的限制。
此外,中国的现行准则允许企业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分派利润,而国际准则不允许这种做法。
2.企业合并和收购的差异:中国的现行准则与国际准则在企业合并和收购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
中国的现行准则规定,如果一个企业通过发行股份来购买其他企业,只要购买方在购买后仍然是控股方,就可以将购买方发行股份的市场价格作为购买的价格。
而国际准则要求,购买方应该以购买时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这笔交易。
3.固定资产的计量和折旧差异:在固定资产的计量和折旧方面,中国的现行准则与国际准则也存在差异。
中国的现行准则允许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固定资产,即以取得成本作为资产的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比例进行折旧。
而国际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来计量固定资产,即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计量,并按照资产的预期经济效益进行折旧。
4.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差异:中国的现行准则与国际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也存在差异。
中国的现行准则将金融工具分为交易性金融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到期投资三种类型,并对不同类型的金融工具采用不同的计量规则。
而国际准则将金融工具分为负债和权益两类,并对不同类别的金融工具采用不同的分类和计量方法。
总之,中国的现行准则、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较多的差异。
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会计政策选择、企业合并和收购、固定资产计量和折旧以及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等方面。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也在逐步接纳和融合国际会计准则,以逐步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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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1.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会计准则是会计规范的一种形式,另一种形式是会计制度。
财务会计有自己特定的、严密的会计程序,主要包括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程序,采取不同的规范形式,组织这些程序的方式或规范的重点会有所不同。
按准则和按制度来规范是不一样的。
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与事项)或特别的报表项目为对象,详细分析各项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必须引用的概念定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业务或项目有可能发生的会计问题作出处理的规范。
人们通过学习具体的会计准则,将会熟练地了解特定会计业务处理的全过程。
会计制度则不同,以某一特定部门、行业或所有部门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说明和会计报表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
从中可以看到,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有两个最主要的差别:(1)规范的对象不同。
准则按经济业务或项目,制度按一个企业;(2)规范的重点不同。
准则侧重于确认与计量,制度侧重于记录和报告,确认和计量的内容有机地体现在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中。
准则是重点规范会计决策的过程,制度是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与结果。
20多年来,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在借鉴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00]25号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范围,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2001年1月18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7号文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项准则的通知》,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范企业无形资产等事项的会计核算及相关披露,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所有企业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借款费用》、《租赁》、《现金流量表》、《债务重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非货币性交易》等六项会计准则。
对于《投资》和《无形资产》两项会计准则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先行施行这项会计准则。
对于国有企业有意施行这两项准则的应提出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
以上两则通知充分表明我国现阶段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将长期并存,缺一不可,不能相互代替。
西方一些实行会计准则的国家虽然由有关职业团体制定并发布会计准则,但公司在实际执行中仍要根据会计准则制定会计科目体系,据以进行会计核算。
所不同的是这种会计科目体系是公司自行制定的,属于公司内部核算制度。
我国目前将会计制度由企业自行制定的条件还相差甚远。
随着会计科目体系的形成和逐步完善,将来可能会形成由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自行制定或者由中介机构制定会计制度。
但目前还不宜确认,因为准则和制度的差别在很多方面无法消除。
准则和制度有可能会长期并存,从而成为中国特色会计的重要内容。
2.会计准则内容差异2001年12月,国际七家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安达信、安永、毕马威和普华)发布《2001公认会计原则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通过对与会计准则有关的80个指标的调查,《报告》将全球62个国家200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会计准则与现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即先前的IASI)进行比较,分析自2000年报告发布以后各个国家的变化及所取得的进步。
《报告》分析表明,中国会计准则已取得很大的进展,但与国际会计准则仍有不少差距。
<BR< p>《报告》显示,与2000年相比,被调查的62个国家约有13在缩小国家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距方面取得了进步;约一半国家在减少差距方面尚未作任何努力,未曾应用或建议某些准则。
各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距主要集中在8个方面。
其中确认与计量方面的差异包括6个项目: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减值损失、准备、雇员福利、所得税、合并会计;披露方面的差异包括:关联方交易和分部信息。
在《报告》的中国部分,重点比较上市公司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分述为四个方面:(1)中国因缺少特定的确认与计量准则而与国际会计准则有差异。
包括权益结合、并购情形下的准备、雇员福利、负债折现、发行者金融工具的处理、金融资产的中止确认、衍生套期保值会计、处置国外实体时与该实体相关且已递延的累计汇兑差额处理。
(2)中国无以下项目的特定披露规则:权益变动表(外商投资企业除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上市交易的投资除外)、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终止经营、稀释的每股收益、使用后进先出法时存货现行成本或先进先出法成本的揭示。
(3)中国会计准则在以下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有差异。
从事非相似活动的子公司不在合并报表编制范围之中、待销售的子公司(甚至以前是被合并的)不在合并报表编制范围之中、多数企业合并并的)不在合并报表编制范围之中、多数企业合并使用购买法会计,合并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均以账面价值合并、允许大修理费用的预提或摊销、交易性和衍生性金融资产和负债一般不以公允价值持有、提议的股利按应计制原则确认为负债、递延所得税会计并不常用,如果应用也是对时间性差异进行计算,并允许使用递延法或负债法处理,非常项目的定义非常宽泛,与主要分部有关的特定披露未作要求,没有特定主体合并准则。
(4)其他差异。
在某些情况下,中国允许融资租赁以未折现的租赁付款额金额确认;中国没有要求分部报告应以财务报告使用的政策来编制。
三、协同的对策1.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协同针对现阶段准则与制度并存的情况,提出以下设想:(1)首先要明确各自的适用对象(范围),其次应在《会计法》的统一指导下,使两种形式的规范相互协调,以保持规范的一致性。
准则和制度处于平等的地位,要求企业既执行准则又执行制度。
那么两者的相互协调与相互配合就非常重要。
(2)对于我国会计规范改革可以提出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分两步走,第一步即近期目标是准则与制度并行,实行两种形式的规范;第二步即远期目标是采取单一形式的规范,至于是选择准则还是选择制度,等经过加入WTO过渡期后由整个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状况来定。
与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在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下,也将不可避免地面临这样一个难题:如果全盘接受国际准则,显然会忽视我国与发达国家会计环境的差别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不符合我国国情的需要;但是如果完全拒绝国际会计准则,必然会影响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不利于我国吸收国际资本,更不利于到国外上市和发行债券,并且还要增加许多不必要的费用。
对于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问题,首先,必须对自己有全面的、系统的和清晰的认识。
并不是先进的东西都适用于我国,在吸收借鉴先进的会计理论、方法时,还必须有自己特色-中国特色。
任何会计理论都是在一定的土壤成长起来的,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生搬硬套解决不了问题。
其次,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各国的地位和处境很不相同。
在发达国家尽享全球化“红利”的同时,发展中国家却饱受贫穷落后之苦。
国际会计准则同样是一把双刃剑,发展中国家在利用它获得外资的同时,也要以开放市场、损害一定的经济利益作为代价。
在利益权衡下,必须作出趋利避害的抉择。
在照顾国情需要的前提下,应尽量与全球化会计准则、国际惯例相协调。
再次,还应看到国际会计准则是相对的,按目前的情况看,它最多只能在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统一使用。
由于各国会计环境差异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失,试图以一套国际会计准则应用于世界每一个国家每一个企业,还只能是一个美好的理想。
<BR< p>最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代表了一种趋势并且将成为现实。
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应采取措施,尽量参与IASC的改组活动,并努力争取一定的地位,为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赢得一定的利益。
2.会计准则内容的协同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尤其是当通讯、信息、网络等高科技的发展使得全球资本市场的统一成为可能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调整其战略目标和章程,希望能成功建立一套国际公认的会计准则,对其质量提出了三个关键条件:(1)准则必须包括一套核心的会计报告,它们可以构成全面和公认的会计基础;(2)准则必须是高质量的,它们能够导致可比性和透明性以及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3)准则必须严格地加以解释和应用。
欧盟成员国已要求其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在2005年以前统一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合并报表,而我国目前已有包括100多家B股公司在内的逾1000家上市企业和在境外上市的50多家H股公司及大量境外注册公司,为避免会计准则差异造成问题,要求尽快与国际接轨。
在缩小与国际会计准则差距的同时,也要考虑我国国情特色,其中有两个方面值得注意:一是国外的经验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一是要注意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整个框架和理论基础,避免出现某个特别准则与整个理论基础相矛盾。
通过与国际逐步接轨,使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能够统一,同时在照顾国情需要的前提下,尽量保持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同。
四、结语会计准则国际化是大势所趋,我国已加入WTO这种需求尤为迫切。
我们应该看到,会计准则国际化是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潮流的需要,机遇与挑战共存。
只有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我国的会计事业才能稳步向前发展。
20多年来,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在借鉴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00]25号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范围,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2001年1月18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7号文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项准则的通知》,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范企业无形资产等事项的会计核算及相关披露,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所有企业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借款费用》、《租赁》、《现金流量表》、《债务重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非货币性交易》等六项会计准则。
对于《投资》和《无形资产》两项会计准则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先行施行这项会计准则。
对于国有企业有意施行这两项准则的应提出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
以上两则通知充分表明我国现阶段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将长期并存,缺一不可,不能相互代替。
西方一些实行会计准则的国家虽然由有关职业团体制定并发布会计准则,但公司在实际执行中仍要根据会计准则制定会计科目体系,据以进行会计核算。
所不同的是这种会计科目体系是公司自行制定的,属于公司内部核算制度。
我国目前将会计制度由企业自行制定的条件还相差甚远。
随着会计科目体系的形成和逐步完善,将来可能会形成由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自行制定或者由中介机构制定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