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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费用准则的国际比较

借款费用准则的国际比较

借款费用准则的国际比较部2001年初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我国具体准则”),对借款费用的会计核算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并对利用借款费用资本化来虚增利润的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本文拟将我国具体准则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相应具体会计准则第23号(以下简称“IAS;23”),作以下比较。

一、借款费用的内容、范围借款费用一般是指企业因借人资金而发生的利息和其他费用。

但在其具体范围上,我国具体准则指出不适用于“与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和“房地产商品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而IAS;23明确说明“不涉及权益(包括不归类于负债的优先股)的实际或假设成本”,但借款费用包括“融资租赁所形成的融资租赁费”,同时也包括用于性房地产所借资金引起的利息。

可见,IAS;23是以负债性或是权益性来划分借款费用,而且适用于全部负债性的借款费用,而我国具体准则是按借款的产生原因和用途来确定其适用范围的,而且其适用范围也相对要小。

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租赁费,其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则由《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另行规定。

二、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IAS;23和我国具体准则对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都提供了两种方法: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或按规定进行资本化。

不同之处在于IAS;23将当期确认为费用即费用化作为基准的处理方法,而将资本化作为“允许使用”的方法,而且规定,不管借款如何使用,借款费用均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除非按规定进行资本化。

从理论上讲,根据“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借款费用在某些情况下应当予以资本化,但从实务上考虑,费用化方法更便于操作,而且符合稳健性原则。

在实务中,企业也常常选择借款费用费用化的处理方法。

我国具体准则明确要求,除了用于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需予以资本化外,其他用途的借款费用都应予以费用化,记人当期损益。

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的考虑。

此外,我国具体准则对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也作了专门规定:辅助费用属于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以后发生的辅助费用应于当期确认为费用。

新会计准则23号

新会计准则23号

新会计准则23号新会计准则23号(ASC842)是一项新的会计准则,旨在规范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

自2019年12月15日起,该准则生效并开始适用于上市公司。

对于非上市公司,该准则将于2020年12月15日生效。

这篇文章将探讨这个新的会计准则的影响和其对企业的影响。

该准则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租赁合同的资产和负债得到准确计量,以反映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

在过去,租赁合同通常被视为租赁费用,而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任何反映。

然而,新准则要求将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列入资产负债表,从而使其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这意味着公司需要对其租赁合同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它们是否构成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

此外,该准则还要求公司在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之间区分租赁类型。

主要有两种类型的租赁:融资租赁和运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租赁方在租赁期间拥有资产,而运营租赁是指租赁方仅在租赁期间使用该资产。

融资租赁应被列入资产负债表,并且租赁资产的价值应该等于租赁负债的价值,而运营租赁只需在租赁期间列入租赁费用,不需要列入资产负债表。

该准则的实施也将对企业的税收和契约产生影响。

公司需要了解租赁合同的规定,以确定对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处理方式。

此外,公司还需要了解租赁合同的规定,以确定租赁合同是否符合现行税法的规定。

如果不符合,公司将面临更高的税费。

此外,公司还需要评估与租赁合同相关的契约,以确定可能需要进行重新谈判或修改的情况。

总的来说,新会计准则23号(ASC 842)的实施将对企业产生广泛的影响。

公司需要了解租赁合同的规定,并了解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处理方式。

此外,公司还需要考虑租赁合同对税收和契约的影响。

在实施过程中,公司需要与其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顾问合作,以确保准确地处理租赁合同,并根据需要进行合同重新谈判或修改。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IAS23)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披露要求,为企业准确报告其金融资产转移带来了更多的秩序和透明度。

本文将简要介绍IAS 23规定的计量与披露标准,以更加深入地了解金融资产转移。

第一,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标准。

根据IAS 23,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通过出售、质押或分类转出金融资产以及收购、担保或分类转入的金融资产,或者在此过程中实现的投资收益。

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原则涉及企业认定转移以及转移带来的投资收益的准确性,以确保企业对金融资产转移的准确披露。

第二,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标准。

根据IAS 23,企业需要按所计量的金融资产转移进行披露。

具体而言,企业需要披露投资行为的性质,一旦企业实施了金融资产转移,就要披露其金融资产及其带来的投资收益等情况,便于反映企业对金融资产转移事项的实施情况。

第三,金融资产转移的实施注意事项。

金融资产转移的实施要求企业有明确的投资目标和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期望投资回报、投资期限、投资政策、投资事项和投资结构等。

同时,金融资产转移通常都需要企业对市场对金融资产的变化和风险有很好的把握,以确保金融资产转移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综上所述,IAS 23采用了较为严格的计量和披露标准,以确保企业对金融资产转移的准确披露。

此外,实施金融资产转移的企业还需要认真考虑投资目标和市场风险,以期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IAS 23)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披露要求,可以说是给企业报告金融资产转移带来了更多的透明度和秩序。

本文就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标准和披露要求做出介绍,以便更深入地了解金融资产转移。

首先,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标准。

根据IAS 23,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出售、质押或者分类转出金融资产以及收购、担保或者分类转入的金融资产,或者在此过程中实现的投资收益。

IAS 23要求企业对金融资产转移提出明确的计量原则,以便确保企业披露金融资产转移相关因素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国际会计准则ias

国际会计准则ias

国际会计准则ias
国际会计准则IAS(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IASB)制定的全球会计准则。

IAS的目标是提供各企业和组织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规范,以便实现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可比性和准确性。

IAS的制定过程由独立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负责,IASB成员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专业人士,他们通过充分的讨论和协商,制定和修订各种会计准则。

IASB制定的会计准则必须符合财务报告的目标和公平财务报告的概念。

IAS是全球会计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建立和提升全球财务报告的质量和可比性。

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采用了IAS作为其本国会计准则的基础,甚至有些国家将IAS视为其官方会计准则。

尽管IAS是全球会计准则的基础,但它并不代表所有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一些国家和地区根据各自的法律、文化和经济环境制定和实施了自己的会计准则,尽管与IAS存在一些差异,但仍受到IAS 的影响和参考。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球会计准则的一体化,IASB于2005年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IFRS是IAS的延伸和升级,旨在进一步提高全球财务报告的质量和可比性。

2023年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和解释

2023年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和解释

2023年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和解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准则和解释也需要不断更新以适应新的经济环境。

2023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了一系列新的会计准则和解释,以帮助企业更好地适应日益复杂的全球商业环境。

这些新的准则和解释在全球范围内都将产生深远影响,在本文中,我们将对其中一些重要的变化进行介绍和解释。

一、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和确认标准调整在新的会计准则中,对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和确认标准进行了一些调整。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衡量标准进行了更新,以更好地反映金融市场的变化和金融产品的复杂性。

这将对金融机构和投资者产生重大影响,必须重新审视其资产和负债,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租赁会计处理方式调整另一个重要的变化是关于租赁会计处理方式的调整。

根据新的准则,所有租赁合同都将纳入资产负债表中,减少了对租赁合同的分类和识别,使得各种形式的租赁合同都将按照同一标准进行处理,这将对租赁商和承租人产生重大影响,需要重新评估其租赁合同,并对其商业模式和财务状况进行重新衡量。

三、收入确认标准调整新的会计准则也对收入确认标准进行了调整,将收入确认的重点放在了客观可衡量的价值上,这对于那些涉及到多层次交易和复杂交易结构的企业来说将产生重大影响,需要重新审视其收入确认政策,并作出相应调整。

四、企业合并与收购的处理标准调整另外,对于企业合并与收购的处理标准也进行了调整,新的准则要求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新评估,特别是对于企业收购后的商誉进行重新计量,并对企业组合进行重新分类,这对于那些经常进行并购活动的企业来说将产生重大影响,需要重新审视其并购策略和财务政策。

五、金融工具分类和衡量标准调整对于金融工具分类和衡量标准也进行了调整,主要是针对债务工具的处理方式进行了更新,增加了对于不同种类债务工具的分类,并对其进行了不同的衡量方法,这将对金融机构和投资者产生重大影响,需要重新审视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2 3 号(2 0 1 0 年版)正体中文版草案借款成本(仅准则部分对外征求意见,有意见者请于99 年12 月15 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寄至tifrs@.tw)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国际会计准则翻译覆审项目委员会征求意见函国际会计准则第23 号借款成本A部分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国际会计准则翻译覆审项目委员会翻译国际会计准则第23 号正体中文版草案A1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成本本版于2007 年3 月发布,其生效日为2009 年1 月1 日。

本准则纳入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发布之国际财务报导准则对本准则所作之修正。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93 年12 月发布国际会计准则第23 号「借款成本」,并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23 号「借款成本之资本化」(1984 年3 月发布)。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1 年4 月决议,依据旧章程所发布之所有准则及解释于修正或撤销前仍应适用。

国际会计准则第23 号被国际会计准则第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动及错误」(2003 年12 月发布)修正。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7 年3 月发布修订之国际会计准则第23 号。

其后,国际会计准则第23 号及其随附文件已被「国际财务报导准则之改善」(2008 年5 月发布)修正。

*下列解释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3 号有关:_ 国际财务报导解释第1 号「现有除役、复原及类似负债之变动」(2004 年5 月发布并后续修正)_ 国际财务报导解释第12 号「服务特许权协议」(2006 年11 月发布并后续修正)。

* 生效日为2009 年1 月1 日国际会计准则第23 号正体中文版草案A2目录段次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成本核心原则1范围2-4定义5–7认列8–25符合资本化条件之借款成本10–15符合要件之资产的账面金额高于可回收金额时之处理16资本化之开始17–19资本化之暂停20–21资本化之停止22–25揭露26过渡规定27–28生效日29–29A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1993年修订)之撤销30附录其他准则之修正下列随附文件请见本版B部分理事会对2007年3月发布之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之核准结论基础附录其他准则结论基础之修正反对意见其他准则指引之修正国际会计准则第23 号正体中文版草案A3对照表国际会计准则第23 号正体中文版草案A4国际会计准则第23 号「借款成本」由第1 至30 段及附录组成。

23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23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一部分准则概述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

金融资产转移的情形非常复杂,比如资产证券化、债券买断式回购、带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出售、保理、质押借款、债券互换、证券借贷等,都属于金融资产转移范畴。

金融资产转移涉及的最核心会计问题实质上是金融资产转移所导致的终止确认问题。

我们在CAS22中曾经分析过,终止确认将会对企业的经营损益状况带来直接的影响,也因此会给会计信息的各使用方带来不同的经济利益,因此,由于金融资产转移对终止确认具有特殊意义,其会计处理方法也带来了人们的极大争议。

以资产证券化为例,资产转出方将一组贷款转移给一个特殊目的实体(SPE)。

例如今年4月国家开发银行发售的“2006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国家开发银行以部分信贷资产作为信托资产委托给受托人(中诚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一个专项信托(SPE)。

具体来说,该部分信贷资产为涉及14名借款人向国家开发银行借用的22笔贷款,截止于2006年4月28日全部未偿债权本金总额为57亿元。

该部分金融资产,如果作为出售处理,转出方将把该组贷款从其资产负债表上转销,风险资产的减少将降低转出方的风险资本要求;如果作为抵押借款处理,转出方将同时增加资产和负债,因此对于降低风险资本要求强烈的企业来说,将会想方设法把证券化作为销售处理。

在证券化复杂的安排下,到底该项交易应该作为销售还是借款处理?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有一个会计准则来规范,在遵守实质重于形式的前提下,提高会计报表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其他金融资产转移亦然。

前面的分析说明,金融资产的转移会伴随有风险的相应转移,从会计角度看,对不同的参与主体涉及的风险要进行明确的划分,使风险的边界能够清晰地界定。

随着我国资产证券化、信托、债券买断式回购等企业结构化融资交易创新步伐的加快,金融资产转移所涉及的会计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了。

国际会计准则IASIFRS列表

国际会计准则IASIFRS列表

国际会计准则IASIFRS列表IAS 1 财务报表的列示IAS 2 存货IAS 7 现金流量表IAS 8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差错IAS 10 期后事项IAS 12 所得税IAS 16 不动产/厂场/设备IAS 19 员工福利IAS 20 政府补助IAS 21 外币财务报表处理IAS 23 借款成本IAS 24 相关方披露IAS 26 退休后福利金IAS 27 单独公司财务报表IAS 28 联营公司与合营公司财务报表IAS 29 超通胀水平财务报表IAS 32 金融工具: 列示IAS 33 每股收益IAS 34 中期财务报表IAS 36 资产的减值IAS 37 预计负债/或有负债/或有资产IAS 38 无形资产IAS 40 投资型房地产IAS 41 农业IFRS 1 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2 股份支付IFRS 3 企业合并 (对商誉的确认与计量)IFRS 5 待售非流动资产与终止经营业务 (代替IAS 35) IFRS 6 矿业资源的开采与评估IFRS 7 金融工具: 披露 (代替IAS 30)IFRS 8 运营部门报告 (代替IAS 14)IFRS 9 金融工具 (代替IAS 39)(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权益工具/衍生品会计处理) IFRS 10 合并财务报表 (什么情况下合并)IFRS 11 合营安排IFRS 12 对其他实体利益的披露IFRS 13 公允价值IFRS 14 管制递延账户的使用IFRS 15 来自客户合同的收入 (代替IAS 11/IAS 18) IFRS 16 租赁 (代替IAS 17)IFRS 17 保险合同 (代替IFRS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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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概述
2 目的
3 范围
4 定义
5 过渡性规定
6 生效日期
二、目的
本号准则旨在说明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

本号准则通常要求将借款费用立即予以费用化,然而,作为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本号准则也允许将那些可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三、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3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3.本号准则不涉及权益(包括不属于负债的优先股资本)的实际成本或估算成本。

四、定义
4.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借入资金有关的利息和其他费用。

相关资产,是指须经过较长准备期才能达到可以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资产。

5.借款费用可以包括:
(1)银行透支、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利息;
(2)与借款有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3)安排借款所发生的附加费用的摊销;
(4)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确认的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财务费用;
(5)作为利息费用调整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部分。

6.相关资产的例子,有需要较长准备期才能将其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制造车间、电力设备和物业投资。

其他的投资,以及常规性生产或生产周期较短且重复大量生产的存货,则不是相关资产。

那些在购置时就已有预定用途或准备销售的资产也不是相关资产。

借款费用基准处理方法
确认
7.借款费用应于它们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8.在基准处理方法下,借款费用应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而不管借款是如何运用的。

揭示
9.财务报表应提示为借款合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借款费用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
确认
10.借款费用应在发生的当场确认为费用,除非按第11段的要求已达到可资本化的程度。

11.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该项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按本号准则确定。

12.在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下,直接归属于某项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应包括在该项资产的成本之中。

当借款费用可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并且该费用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应将其作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

其他借款费用应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13.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是指那些如果不为相关资产发生支出即可避免的借款费用。

当企业专门为获得某项指定的相关资产借入资金时,与该相关资产直接相关的借款费用就很容易认定。

14.要确认特定借款和相关资产之间的直接关系,以及要确定哪些是可避免的借款可能会比较困难。

例如,当企业的融资活动集中调配时,就会发生此困难。

当集团使用一系列债务工具以不同利率借入资金,同时根据不同的基础将这些资金借给集团内其他资本化的开始企业时,也会产生困难。

其他复杂性来源于集团在高通货膨胀经济条件下经营,使用外币借款或与外币有关的借款,以及来源于汇率的变动。

因此,确定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的借款费用金额是困难的,需要进行判断。

15.对于专门为获取某项相关资产借人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而计入该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为借款期内发生的实际借款费用,减去该借款用于临时投资所带来的任何投资收益。

16.对某项相关资产的筹资安排,可能使企业获得借入资金,并且在该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用于相关资产的开支之前,已发生了有关的借款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往往在用于相关资产的开支以前,用作临时投资。

在确定本期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金额时,应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中扣除这种借入资金带来的全部投资收益。

17.对于不是专门为获取相关资产而借入和使用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采用将资本化比例乘上发生在该项资产上的支出的方式来确定。

资本化比率应是借款费用相对于企业当期尚未偿还的所有借款,而不仅仅是为获得某项资产而专门借人的借款
的加权平均数。

一个期间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金额不能超过在这期间内发生的借款费用的金额。

18.在某些情况下,在计算借款费用的加权平均数时,应包括母公司和附属公司的全部借款。

在其他情况下,各个附属公司只应使用借款费用对其本身借款的加权平均数。

相关资产的帐面金额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
19.当相关资产的帐面金额或预期最终成本大于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时,帐面金额应按其他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予以减记或冲销。

在某些情况下,减记或冲销的金额应按其他的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加以转回。

资本化的开始
20.作为相关资产的一部分成本的借款费用,应从以下时间开始于以资本化:
(1)该资产的开支发生时;
(2)借款费用发生时;
(3)资产达到预定使用或销售状态所必要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时。

21.在相关资产上的开支,只包括那些导致支付现金,转让其他资产或承担附息负债的支出。

收到与该资产有关的任何进度付款和补助都应扣减开支(见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一政府补助会计和对政府援助的揭示”)。

一个期间内该资产的平均帐面金额,包括以前已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通常等于该期间内资本化比率所适用的开支的合理近似值。

22.为资产达到预定使用或销售状态所必需的活动,远远不止资产的实体建造。

它们还包括实体建造前的技术性与管理性工作,例如,在开始实体建造之前,围绕取得许可证而进行的工作。

然而,在没有发生为改变资产状态而进行的生产或开发活动前,持有资产则不属于这类工作。

例如,土地开发引起的借款费用,应于相关开发活动进行期间予以资本化。

然而,为建房屋而购置土地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持有土地但没有进行相应开发活动时,不具备予以资本化的条件。

资本化的暂时中止
23.在开发活动发生中断的一个较长期间内,应暂停对借款费用资本化。

24.在为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或销售状态而进行的准备活动发生中断的一个较长期间内,可能发生借款费用。

这些费用是持有部分完工的资产的费用,不具备予以资本化的条件。

但是当大量的技术及管理工作仍在执行时,借款费用通常不暂时停止资本化。

若暂时延误是为使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或销售状态进行的准备过程的一个必要部分,对借款费用资本化通常也木能暂停。

例如,在使存货达到成熟状态所必需的一个较长的期间内,或由于水位较高而推迟造桥,如果在所涉及的地区在造桥期间出现高水位是正常的,在这些延长的期间内,均应继续对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资本化的停止
25.当为使相关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或销售状态的所有准备工作实际上已完成时,应停止对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26.当资产的实体建造结束时,尽管日常管理工作仍在继续,一项资产已准备用于预定用途或准备销售。

如果有少数工作(例如根据购买者或使用者的要求对房屋装修等)尚未完成,也表明所有工作实质上已经完成。

27.当相关资产的建造的各个部分分别完成,并且每个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中已可使用时,则在为使那一部分达到预定用途或销售状态的所有必需的准备工作实际上已完成时,应停止对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28例如,一个包含几个建筑物的企业停车场,每一个建筑物都能独立使用,就是在相关资产中,每一部分在其余部分仍在建造中即可使用的例子。

以下是一个在任何部分能够使用之前,必须完成相关资产的例子:一个工厂,包含了几道工序,它们在同一厂址工厂不同
的部分相继运作,如钢铁工厂等。

揭示
29.财务报表应揭示:
(1)为借款费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2)本期将借款费用于以资本化的金额;
(3)确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所使用的资本化比率。

五、过渡性规定
30.当采用本号准则构成了会计政策的变更时,企业应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本期净损益、基本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来调整其财务报表。

企业还可以根据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只是在本号准则生效以后,将已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标准的借款费用于以资本化。

六、生效日期
31.本号国际会计准则,对从1995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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