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
农林牧渔行业周观点:转基因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出台,关注生物育种政策催化

DONGXING SE CURITIE S行业研究报告摘要:11月12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修改部分种业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和《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两个征求意见稿。
在第一个征求意见稿对《审定办法》的修改中,增加了转基因品种的审定程序,在品种审定的申请受理、品种试验、审定公告、撤销审定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
第二个征求意见稿主要对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进行完善,并对取得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五年后延期做出了相应安排。
综合来看,本次相关规章修订主要围绕推进转基因品种商用化展开,在已有转基因棉花的基础上,在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申请、转基因品种申请、命名、转基因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等方面都进行了完善,填补了我国转基因商用化的法律空白。
目前转基因商用化落地已经做到了有法可依,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我们认为,今年以来随着一系列种业相关政策陆续出台,我国种业发展进入新阶段,龙头种企发展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随着本次规章修订,转基因商用化落地已经逐步成为现实,生物育种大门已经逐步打开。
建议持续关注农产品涨价预期提升和政策催化共同作用下的种业相关标的,推荐关注在转基因种业方面具备技术储备和先发优势的大北农、隆平高科。
市场回顾:本周农林牧渔各子行业中,周涨跌幅依次为:种植业8.81%、渔业2.68%、动物保健2.56%、农业综合2.15%、畜禽养殖1.47%、林业0.25%、饲料-0.17%、农产品加工-1.72%。
本周农林牧渔行业公司中,表现前五的公司为:登海种业17.79%、隆平高科17.05%、国投中鲁14.04%、荃银高科13.16%、*ST 昌鱼12.31%;表现后五的公司为:雪榕生物-4.65%、金龙鱼-4.92%、天马科技-5.38%、晓鸣股份-5.59%、佳沃股份-10.27%。
重点追踪:1、牧原股份公告10月生猪销售数据事件:11月6日,公司发布公告,2021年10月份,公司销售生猪525.8万头(其中仔猪销售5.7万头),销售收入71.01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解读一、概念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自分别确定的其他一至二种农作物。
种子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被列入《种子法》范畴的只是商品种子,即用来作为商品与他人进行交换的种子,不与他人发生社会关系的自用种子,不属于《种子法》所指的种子范围;不是作为商品种子出售,而是作为商品粮食、饮料等出售,但被购买者作为种子使用的,也不属于《种子法》界定的范畴。
二、新时期种子监管工作的重点以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菜、大豆及本地重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在春耕和秋播前集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突出种子市场质量抽查,严格品种审定,切实清理种子市场品种多、乱、杂的现象,严厉打击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行为。
三、新时期强化种子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1)严格企业市场准入。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办理种子企业证照,加强对种子经营的管理。
(2)严格商品种子管理。
商品种子要符合《种子法》有关品种审定、新品种保护、质量要求、加工包装、标签标注等规定。
品种名称应当规范;主要农作物品种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生产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要取得农业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发布转基因植物种子广告要经农业部审查批准;逐步建立“缺陷种子召回制度”;发现销售的种子有问题的要及时更换;实行品种退出机制,发现经审定通过的品种已不适合农业生产需要或有难以克服缺点的,要及时退出。
(3)加强市场监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法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管,切实履行种子市场监管职责。
农业、工商、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及时查处生产、销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2020年修订)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202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3.25•【字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32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2003年8月1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2012年7月12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20年3月25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种质资源和新品种保护、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林木种子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科技、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种子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机关,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综合执法机构、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相关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种子执法工作。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现代农业、林业发展需要,编制种业发展规划,建立种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农业、林业种质资源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品种选育审定、生产基地建设、良种繁育推广、质量监督检验、种子储备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种子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和种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落实国家和本省有关基础设施建设、人才流动、利益分配、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扶持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种子企业,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科研机构开展育种公益性研究。
农业部公告第1513号――批准发放北京绿冠草业科技发展中心等35家企业《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等

农业部公告第1513号――批准发放北京绿冠草业科技发展中心等35家企业《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等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12.20
•【文号】农业部公告第1513号
•【施行日期】2010.12.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农业部公告
(第15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我部批准发放北京绿冠草业科技发展中心等35家企业《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详见第二十九批《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批准发放北京冠海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详见第二十二批《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企业名),注销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详见第一批《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注销河北冀岱棉种技术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详见第一批《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注销名单)。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第一批《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农业部公告第1917号――种子企业生产、经营审核公告

农业部公告第1917号――种子企业生产、经营审核公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03.29
•【文号】农业部公告第1917号
•【施行日期】2013.03.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
正文
农业部公告
(第19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发放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详见第三十八批《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批准发放北京中保兴农种业高新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许可证》(详见第二十八批《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特此公告。
农业部
2013年3月29日附件1
第三十八批《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附件2。
中国转基因食品名单公布:转基因棉花和番木瓜已可商业化种植

中国转基因食品名单公布:转基因棉花和番木瓜已可商业化种植作者:吕毅品来源:《农村百事通》2013年第21期编者按:长期以来,转基因食品被人为蒙上了神秘的色彩。
很多人对转基因食品很敏感,一提到“转基因”三个字,就会紧张起来。
网络上也流传着各种版本的“转基因食品名单”,网上流传的“转基因食品名单”靠不靠谱?一些所谓“鉴别转基因作物方法”正确吗?国家正式批准生产或进口的转基因作物有哪些?就这些问题,《人民日报》“求证”栏目记者采访了农业部门的专家学者。
我们来看看他们是怎样就这些问题进行回应的,敬请关注——中科院遗传与发育研究所生物学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姜韬表示,转基因主要通过重组DNA的技术,将人们所需要的基因安排到合适的地方,而这个基因必须是科学家已经研究透彻的基因。
他表示,人们无须对遗传改变充满恐惧,因为即使是目前农业中常用的杂交育种,其从分子的角度看,实际上也是遗传改变,即通过分子大规模的横向转移,杂交后使得原来根本没有机会在自然界形成后代的作物形成杂交的后代,“所以遗传改变是很正常的,基因组本来就是一个动态的结构”。
他表示,杂交作物的特点是不可控的,因为人们并不知道杂交作物的后代是什么样的,但相比之下,基因的转移都是在人们的控制之下的,目前所转移的基因科学界都非常清楚,所转的基因都是透明的。
姜韬表示,目前,在农作物上,大规模的基因转移,目的是为了引入抗逆、抗虫、抗真菌,改善营养或口感、形状等目的。
转基因农作物的实践已经进行了30年,商业化也花了17年时间,到目前为止没有1例出现食用安全问题。
据统计,转基因种植面积占全球耕地面积只有十分之一左右,其中不少是用于饲料和加工原料。
我国转基因作物有哪些?【回应】已批准安全证书的有转基因棉花、转基因水稻、转基因玉米和转基因番木瓜。
其中,只有转基因棉花、转基因番木瓜已批准商业化种植。
“截至目前,我国批准了转基因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作物有棉花、水稻、玉米和番木瓜。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解读讲解
解读:办证条件 ① 生产经营设施(办公场所、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 ②生产经营设备(加工机械、检验仪器) ③专业技术人员(生产、检验、加工贮藏) ④品种(审定、登记和相应品种权授权) ⑤生产地点要求(检疫、隔离、繁殖条件) ⑥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繁育推:育种机构及测试网络、育种基地、科研投入、
有效区域育推繁企业有效区域为全国(法律授权),其他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 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最大不得超过核发机关管辖范围,范围可以由核发机关决定 。
三、《种子法》第五章 种子生产经营 条款解读
第四十条 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但是不能加工、包装的除外。 大包装或者进口种子可以分装;实行分装的,应当标注分装单位,并对种子 质量负责。 解读:一是规定了销售的种子要进行包装加工、分级(今后在质量标准中体 现)、销售;二是例外情形:种薯、种苗、种球等不能包装的除外。三是分装只 适用于大包装和进口种子,分装者对质量负责;
1.实行两证合一, 减少许可审批
就目前情况而言,两证合一后,同时具有种 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2080 家企业将只办一 个许可证即可,极大地减少了行证许可审批量
2.取消注册资金和 先证后照要求
取消企业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要求,有利于 企业合理配置相关资源,释放更多的潜能 取消先证后照的前置许可条件,生产经营许可 证和营业执照可以平行办理,有效缩短了企业 办理手续周期
生产规模、种子经营)
三、《种子法》第五章 种子生产经营 条款解读
第三十三条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和种子经营的范围、有效期限、有效区域等事项。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农业部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农业部简介转基因棉花种子作为中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柱,其规范生产经营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提高农村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
为此,农业部颁布了《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以确保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就该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规定内容申请程序从2016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转基因棉花种子的企业,均需按照新颁布的规定进行申请。
申请程序分为5个主要步骤:1.提交申请:向属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申请,同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2.申报材料审核: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错误或不完善之处,需告知企业进行补正。
3.审批程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根据《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对企业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企业具备从事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
4.许可颁发: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颁发《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5.证照备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需将所有获得许可证的企业信息进行备案并上报农业部门全国统一信息管理系统。
许可条件企业申请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工厂、工作室及其他必要生产场所,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可进行生产计划、原材料控制、产品监测和质量管理等基本要求。
2.生产车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作业人员均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3.生产车间应具备传染病防治措施,设施设备要求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4.种子生产需要的土地和水源应安全、卫生、稳定,不得受到污染和其他不利因素的影响。
5.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活动需符合《转基因生物安全法》中关于转基因植物、转基因微生物的相关规定,确保种子生产活动不对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许可证有效期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
企业在有效期限内,需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满期延续手续,以保障企业能够持续从事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
( ) 相 应 的 农业转 基 因 生物 安全 管 理 、防 范 八 有
措施 ;
( )注 册 资 本不 少 于 3 0 元 ,固定 资 产不 一 0 0万
少于 10 0 0万元 ;
农 业部
转 基 因棉 花种 子生 产经 营许 可规 定 第 七 条 审 核 机 关应 当 自受 理 申请 之 H起 2 0 个 工 作 日内 完 成 审 核 工 作 , 并 签 署 审 核 意 见上 报 核 发 机 关 。审核 时 ,应 当对 营 业 场 所 、加 工 仓 储 设 施 、检 验 设 施 设 备 进 行 实 地 考 察 并 查 验 有 关证 明
材料原件 。 核 发 机 关应 当 白收到 申请材 料 和 审核 意 见之 日 起 2 个工 作 日内完 成核 发 工作 。核 发机 关认 为有 必 0
可 管理 ,根据 ( ( 中华 人 民 共和 国种 子 法 、 农业 转 基 因生 物 安全 管 理 条 例 和 农作 物 种子 生 产 经营 许 可管 理 办法 ) ) ,制定 本 规 定 。 第 二 条 转基 因棉 花 种 子生 产 、经 营 许 可证 ,
由生 产所 在地 省级 人 民政府 农业行 政主 管部 门审 核 ,
( )农业 部 规定 的 其 他材 料 。 十 转基 因棉 花种 子生 产 许 可证 的 ,免于 提 交 前款 第 二项 规
定 的 材料 和 种 子贮 藏 、检 验 技术 人 员资 质证 明及 劳 动 合 同复 印件 ,但 应 当提 交 转 基 因棉花 种 子 经营 许 可 证 复 印件 。 第五 条 申请转 基 因 棉花 种子 经 营许 可证 ,应
农业 部 核 发 。 第三 条 申请领 取转 基 因棉花 种 子生 产许 可证
农业部公告第1027号--《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第二十一批)等
农业部公告第1027号--《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第二十一批)等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4.30•【文号】农业部公告第1027号•【施行日期】2008.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公告(第102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我部批准发放承德裕丰种业有限公司等17个单位《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同意变更中国种子集团公司等7个单位《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有关项目内容;批准发放河北五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5个单位《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同意变更河北众信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有关项目内容。
特此公告附件:1.《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第二十一批)2.《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单位名单(第十四批)二○○八年四月三十日附件1:注:1.经营范围:除明确为转基因品种种子外,不包括转基因种子;2.有效区域:转基因棉花种子的安全证书载明有效区域小于该有效区域的,转基因棉花种子许可证有效区域以安全证书有效区域为准;3.有效期:转基因棉花种子的安全证书有效期限截止日早于该日期的,转基因棉花种子许可证有效期以安全证书有效期为准,品种使用权协议截止日早于该日期的,以品种使用权协议截止日为准。
附件2:*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有效期限截止日早于该日期的,以安全证书有效期为准,品种使用权协议截止日早于该日期的,以品种使用权协议截止日为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43号 -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
可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6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我部制定了《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7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农业部核发。
第三条申请领取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
(二)生产的品种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通过品种审定;生产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还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三)具有完好的净度分析台、电子秤、置床设备、电泳仪、电泳槽、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冰箱各1台(套)以上,电子天平(感量百分之一、千分之一和万分之一)1套以上,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各2台(套)以上,pcr扩增仪、酸度计、高压灭菌锅、磁力搅拌器、恒温水浴锅、高速冷冻离心机、成套移液器、酶标仪、洗板机、凝胶成像系统各1台(套)以上;检验室150平方米以上;
(四)有仓库500平方米以上,晒场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相应的种子干燥设施设备;
(五)有专职的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贮藏技术人员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各3名以上;有专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人员1名以上;
(六)生产地点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批准的区域内,无检疫性有害生物;
(七)符合棉花种子生产规程以及转基因棉花种子安全生产要求的隔离和生产条件;
(八)有相应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九)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申请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许可证,应当向审核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验资报告或者申请之日前1年内的年度会计报表及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等注册资本证明材料复印件;种子检验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在生产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种子检验室、仓库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在生产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晒场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者种子干燥设施设备的产权证明复印件;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涉及计量的检验设备的检定证书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
(三)种子生产、贮藏、检验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说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五)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
(六)生产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提交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七)种子生产安全隔离和生产条件说明;
(八)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复印件;
(九)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防范措施说明;
(十)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者已取得转基因棉花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免于提交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和种子贮藏、检验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但应当提交转基因棉花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第五条申请转基因棉花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
(二)经营的品种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通过品种审定;经营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还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三)有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要求的种子种子检验设施设备、仓库、晒场或相应的干燥设施设备;有营业场所300平方米以上,种子加工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吨/小时以上,配备棉籽化学脱绒设备;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
(四)有专职的种子加工技术人员、贮藏技术人员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各3名以上;有专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人员1名以上;
(五)有相应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六)经营区域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批准的区域内;
(七)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转基因棉花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当向审核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转基因棉花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验资报告或者申请之日前1年内的年度会计报表及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等注册资本和固定资产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单位性质、资本构成等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三)种子检验、加工等设施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晒场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者种子干燥设施设备的产权证明复印件;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涉及计量的检验、包装设备的检定证书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
(四)种子检验、加工、贮藏等有关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专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说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品种审定证书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复印件;经营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转基因棉花种子,还应当提交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六)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防范措施说明;
(七)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审核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签署审核意见上报核发机关。
审核时,应当对营业场所、加工仓储设施、检验设施设备进行实地考察并查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核发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工作。
核发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进行实地考察。
符合条件的,发给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予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为“__(x)农种生许字(x)第x号”,“__”上标注“g”,第一个括号内为发证机关简称,第二个括号内为首次发证年号,第三个号码为四位顺序号。
转基因棉花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为“__(x)农种经许字(x)第x号”,“__”上标注“g”,第一个括号内为发证机关简称,第二个括号内为首次发证年号,第三个号码为四位顺序号。
第九条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同时不得超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规定的有效期限。
第十条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其他事项,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11年10月7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之日前已取得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有效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至2012年10月7日届满的企业,其许可证的有效期自动延展至2012年10月7日,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有效期在2012年10月7日前届满的,该企业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以安全证书的有效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