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24项价格放开
小区停车费用优惠政策通知

小区停车费用优惠政策通知尊敬的小区业主及住户:大家好!为了更好地满足小区业主和住户的停车需求,提高小区停车位的使用效率,同时也为了回馈广大业主和住户一直以来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经小区物业管理处研究决定,特推出一系列停车费用优惠政策。
现将具体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优惠政策内容1、长期租赁优惠一次性签订一年停车租赁合同的业主和住户,可享受一个月的免费停车时长。
一次性签订两年停车租赁合同的业主和住户,可享受三个月的免费停车时长。
2、新用户优惠新入住小区的业主和住户,在入住后的第一个月内办理停车租赁业务,可享受首月停车费用八折优惠。
3、多车辆优惠同一业主或住户名下拥有两辆及以上车辆,第二辆及以上车辆的停车费用可享受九折优惠。
4、特殊时段优惠在非高峰时段(晚上 8 点至早上 7 点)停车,费用按正常标准的八折计算。
5、推荐优惠老业主和住户成功推荐新业主或住户办理停车租赁业务,推荐者可获得一个月的免费停车时长,被推荐者可享受半个月的免费停车时长。
二、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及条件1、本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小区内划定的固定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
2、享受优惠政策的业主和住户需按时缴纳停车费用,如有欠费情况,需在补缴欠费后方可享受相应优惠。
3、长期租赁优惠政策中,免费停车时长将在租赁期满后统一结算。
4、新用户优惠政策仅限于在规定时间内新入住并办理停车租赁业务的业主和住户。
5、多车辆优惠政策中,车辆所有人需为同一业主或住户,且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特殊时段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在指定时段内进出小区的车辆。
7、推荐优惠政策中,推荐者和被推荐者需在办理停车租赁业务时向物业管理处说明情况。
三、优惠政策实施时间本次停车费用优惠政策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办理方式1、业主和住户可前往小区物业管理处服务中心,向工作人员咨询并办理相关停车优惠业务。
2、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
中国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分析 , 包括 : 品牌定位 、 品牌 贡献 度、 盈 利能力 、 品 牌发展 趋势 、
经营风 险 等 : 对 不符 合厂场定位、 经 营有风 险的 商户, 建立 退、
掉铺 预警机 制 , 进行 备选 品牌 和商 户的储备 。
( 来源 : 中购联 )
部分律师服 务等 9项商品和 服务 价格 。 此外 , 国家 发展改革委将 省级行 政区域内执行 的短途 管道
一 一
奄
放 开 烟 叶 收 购 价 格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 国 家 烟 草 专 卖
局 印发 通 知 , 放 开 烤烟 、 白 肋烟 、 香料 烟等 各 品种 、 各 等 级 烟
叶收 购价格 。 烟 叶价格 放开后 , 中 国农 产 品 领 域 已 没 有 政 府 定 价项目 , 全部放 开由市场 形成价格 。
定的规 则自主制定 、 调整 基准票价。
一 一
放开 港口竞争 性服务 收费 。 交通 运输部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联合 印 发 通 知 , 放 开集装 箱装卸 、 国 际 客 运 码 头 作 业 等 劳
务 性收 费 , 以 及船 舶垃 圾处 理 、 供水等服 务收 费价格 , 由现 行 按作业环 节单独 设项 收费改为 包干收费、 综 合计 收, 不 得另 行
1 3 . 优质 顾客 服务 管 理 : 对 新 录 用 的 商 户 营 业 员 进 行 不 少
一 一
放 开 7项 专 业 服 务 价 格 。国 家发 展 改 革 委 印 发 通 知 ,
于1 天的营 业员 进场 培训1 。 培洲 结束 后经 考核合 格方能 上岗。
培 训l 内容 须包 括 : X X 厂 场 经 营 简 介 、商 户 手 册 、 服 务 标 准 和 行 为规 范 、 X X X营运 管 理 标准 等 : 营运 部每 月须 组 织 1 次 商
北京小区停车费标准

北京小区停车费标准当今社会,停车费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这牵涉到很多人的利益,今天,律伴网的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北京小区停车费标准的相关知识,希望在这方面能对你有所帮助,必要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新修订完成的《北京市定价目录》正式发布,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悉,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房地产中介(住宅买卖)服务收费等政府定价项目将正式放开。
关于停车收费本次目录修订,政府定价项目由2002年版的94项减少到41项,其中,放开57项,按国家要求增加4项,缩减幅度达到56%。
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三大领域。
针对备受关注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价格问题。
据悉,北京居住区地下停车场一直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次又进一步放开了居住区地面停车收费,还明确了居住区停车收费管理程序,拟将居住区停车是否收费和收费标准调整作为重大物业管理事项,纳入管理规约,变动和调整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由业主共同决定。
注意事项其中,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已进驻的小区,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决定重大物业管理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或停车企业调整居住区停车收费标准应按程序征得“双过半”业主的同意。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未进驻的小区,停车收费的确定或调整参照老旧小区社区自治式服务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牵头,指导小区服务管理组织或社区居委会协助业主确定。
另外,目前法院已实施立案登记制度,对于经营企业不按规定程序调整收费标准或停车人不付费的,业主(单个业主或多名业主)和停车场经营企业都可以通过司法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以上就是律伴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北京小区停车费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你正处于这种境况,或者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大,建议你可以咨询律师,我们律伴网平台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你可以咨询任何在线的律师,解决你的问题。
一个市场价8万车位卖到28万、38万背后的故事

⼀个市场价8万车位卖到28万、38万背后的故事⼀、车位定价放开⽬前我们国家还没有出台规范住宅⼩区停车位价格的法律法规,实践中的车位定价⼀般也是参考⼩区所处的位置、楼房购买的价格、所在城市交通是否拥堵、停车是否⽅便等因素,由出售者⾃主定价。
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第7项⾃总结了”指导地⽅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包括铁路客货运延伸服务收费....住宅⼩区停车服务。
⾮保障房⼩区的停车服务费全⾯放开,不再执⾏政府指导价,⽽是由双⽅协商定价。
这也就是为什么8万元车位可以卖28万、38万甚⾄更⾼的法律依据。
⼆、规避政府限价捆绑车位销售、限价是政府采取的⼀种强制性的价格控制⼿段,开发商为了规避政府监管绞尽脑汁,⽬前⽤的⽐较多的就是捆绑车位销售、精装修。
精装修最近的新闻报道:中国民⽣新闻⽹4⽉14⽇讯⽹签价格是7500元/平⽅⽶,⽽实际的成交价格是15000多元/平⽅⽶,成交价⽐⽹签价多了105万元……4⽉10⽇,市民贺先⽣和张先⽣反映,他购买了青岛蔚蓝创新天地的洋房,但成交价⽐⽹签价多出来的这105万,摇⾝⼀变成了“车位”,开发商要求必须签⼀个车位购买合同才能收房。
三、捆绑车位销售的法律效⼒2018年,住建部、公安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部分城市先⾏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动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到,整治重点之⼀包括房地产开发商“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式,变相实⾏价外加价”的⾏为。
捆绑销售车位等⾏为,是住建部乃⾄多个省市三令五申严禁的⾏为。
那预售商品房搭售车位的⾏为是否有效?仅有的少数胜诉案例是这样的:格式合同,合(2016)⽢10民终123号判决书认定:昊鑫公司与李晋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由昊鑫公司单⽅提供的格式合同同中约定李晋认购昊鑫公司商品房⼀套,同时约定“该房屋带负⼆层095号车位,车位总价为244000元。
2024年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2024年停车收费管理规定一、前言停车收费管理是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缓解交通拥堵、提高城市交通效率、规范停车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2024年停车收费管理规定将进一步完善停车收费政策,改善停车环境,提高停车服务质量,促进城市交通管理的科学化、便利化和智能化。
二、停车收费标准1. 停车收费标准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不同类型的停车设施进行差异化设置,并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进行动态调整。
收费标准的制定将充分考虑城市经济水平、停车用地成本、停车设施投入等因素,确保合理性和公平性。
2. 城区内的道路停车位将根据需求进行有偿使用,停车收费方式将以小时计费,收费标准由城市交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同时,为了方便市民停车,还将逐步建设和完善停车场和停车楼,提供多样化的停车选择。
3. 商业区域、行政办公区和住宅区设置的停车场和停车楼收费标准将根据停车场的地理位置、规模和服务设施等因素综合考虑。
商业区域的停车收费与商业的繁荣度挂钩,行政办公区的停车收费与政府办公区域的规模挂钩,住宅区的停车收费将根据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进行合理定价。
三、停车收费管理1. 停车收费管理机构将建立统一的停车收费管理平台,实现停车收费的一体化、集中化管理。
通过建立智能停车系统,实现车辆进出停车场的自动识别、计费和收费,提高停车收费的效率和准确性。
2. 停车收费管理机构要定期进行停车收费设备的维护和更新。
提高停车设施的设备质量和运行稳定性,确保停车收费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给市民和车主带来不便。
3. 停车收费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停车收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建立健全停车收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停车收费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四、停车缴费方式1. 停车缴费方式将逐步实现多样化,市民和车主可以通过手机APP、刷卡、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进行停车缴费。
同时,还将在停车场和停车楼设置自助缴费设备,方便市民自主缴费。
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扬府办发〔2011〕7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市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市各主流新闻媒体要不断加大物业服务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物业服务在优化社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障社会安定、促进居民房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居民正确认识自身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消费理念,增强主动缴费意识。
二、推广住宅小区“三位一体”物业服务协调机制在市区住宅小区全面推广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服务协调机制,由社区居委会牵头,按照一定的规则和工作制度三方协作、各司其责、相互支持,共同做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
三、增加住宅小区经营、管理用房配套比例新建住宅小区按照小区总建筑面积7‰的标准落实物业用房,规模较小的,不得低于100平方米;按3‰的标准落实社区配套用房;按不高于2%的标准配套建设商业配套设施。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住宅小区配建2%—5%的配套服务设施(产权归拆迁安置小区所在地政府所有,不得出售),经营收益用于弥补小区物业服务经费缺口。
四、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联动机制市物价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公布一次市区普通住宅公共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对已入住的普通商品房住宅小区,当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调整时,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报经区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物价部门备案后,可按与服务标准相对应的新标准进行收费。
新建尚未入住的普通商品房住宅小区,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在小区交付使用时,可直接对照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时相应的普通住宅公共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收费。
对非普通商品房住宅小区,放开物业服务收费。
新建住宅小区根据市物价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公布的市区普通住宅公共服务收费指导价,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形成“以质论价、质价相符、合同约定”的收费体系。
住宅小区停车费定价过程中各相关主体行为分析及建议
住宅小区停车费管理过程中各相关主体行为分析及建议——以上海市为例随着汽车购买量的增加,住宅小区停车位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历时一年的上海第五次综合交通调查公布的调查结果,上海市实有私人小客车约280万辆(含外牌)。
居住区夜间停车矛盾日益突出,全市居住区配建停车位为179万个,而夜间停放需求为290万辆,配建缺口为38%。
中心城居住配建停车位为64万个,夜间停放需求为133万辆,配建缺口由2009年的37%扩大到2014年的52%。
供不应求的现状让停车位的价值不断提升。
同时,根据2014年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主管部门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市场定价。
2016年3月,上海市发改委颁布新版《上海市定价目录》,其中就包括放开“住宅小区内建设单位所有的机动车以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全体公用部分停车收费”,这意味着住宅小区内停车费不再有政府指导价,改由市场定价。
随着政策的放开,一些住宅小区出现停车位收费乱象,住宅小区停车费如何规范管理成为焦点。
笔者对上海市市区的7个居民小区进行了走访和调查。
为了深入了解居民小区的停车现状,对上海市民随机发放问卷调查表,并对愿意接受访谈的业主进行深度访谈;走访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并与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座谈;通过网上调查了解与停车收费有关的政策。
一、现状调查在管理过程中,定价权与停车位的产权相关,参与定价的主体有开发商、物业、业主业或委会。
一、开放商在停车费的定价行为开发商经批准获得特定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报批的规划设计在其上进行投资施工, 建设完毕时,依法可以获得其上建筑物的所有权。
开发商作为住宅小区内停车位的所有者,当然推理为有权通过转让出售所有权的方式以收取停车位的一次性价格,也可以通过出租使用权的方式获取租金,并依法享有对“出租”或者“出售”的停车位的价格自主定价权。
1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房产开发商通过原始取得拥有了住宅小区内停车位的原始所有权,从而使得开发商获得了自主定价的权力。
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源:价格管理处发布时间:2015-08-14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房管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粤府办〔2015〕42号)规定,我省放开部分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
为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停车保管服务行业市场秩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场经营者(以下简称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
上述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是指停车场经营者接受车位所有权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及其他合法单位或组织等的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或其他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停车秩序管理以及保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停车场经营者已收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的,不得向车位使用人重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
二、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以及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停车场经营者可根据建设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其中与住宅小区共用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按本通知第一条确定和调整。
三、机动车辆因交通违法、肇事等原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拖曳至指定停车场产生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按照停车场分类实行不同的价格管理形式。
四、鼓励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居民小区停车场以及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设置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限。
五、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采取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2024年停车收费市场规模分析
2024年停车收费市场规模分析引言随着城市人口增加和汽车所有量的快速增长,停车空间的需求逐渐增加。
停车收费市场作为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交通拥堵的缓解和资源分配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对停车收费市场的规模进行分析,对于了解市场状况和发展趋势至关重要。
市场规模分析停车需求增长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汽车保有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
据统计数据显示,每年新上牌照的汽车数量以及私人车辆数量都在不断增加。
这意味着城市停车需求也随之增长。
停车收费市场发展趋势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发展,停车收费市场逐渐走向规模化和专业化。
传统的停车场收费模式逐渐被改变,更加智能化的停车收费系统开始普及。
人们越来越习惯于通过手机应用预约停车位、在线支付停车费用等方式。
这种趋势将进一步推动停车收费市场的规模增长。
停车收费市场竞争格局当前停车收费市场存在较为激烈的竞争格局。
主要竞争者包括政府管理的停车场、商业停车场、住宅小区停车位等。
政府管理的停车场在城市核心区域拥有一定的优势地位,而商业停车场则更多地集中在商业中心和购物中心周边。
住宅小区停车位则主要为小区业主和访客提供停车服务。
各竞争者之间通过定价、服务质量提升等方式来争夺市场份额。
停车收费市场发展前景停车收费市场的发展前景广阔。
一方面,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中产阶级人口数量的增加,将进一步推动停车需求的增长。
另一方面,停车收费市场正处于改革和创新的浪潮中,新技术的应用将极大改变市场格局。
例如,自动驾驶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将使停车过程更加智能化和高效化,为停车收费市场带来更大的机遇。
总结停车收费市场作为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规模逐渐扩大并呈现出稳定的增长态势。
竞争激烈的市场格局和不断创新的技术应用使得停车收费市场的发展前景广阔。
未来随着人口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停车收费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大,并向更加智能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皖价服〔2015〕2号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
正文:
----------------------------------------------------------------------------------------------------------------------------------------------------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
皖价服〔2015〕2号
各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3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土地价格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我省已于2014年4月1日放开,各地要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通知》(皖价服〔2014〕42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根据本通知精神,自2015年1月1日起,我省核定的贸促会经营性服务收费一律放开,《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贸促会系统经营性服务收费的函》(皖价服函〔2013〕86号)同时废止。
三、请各地价格部门及时做好相关《服务价格登记证》的注销或变更工作,并依法加强对放开市场价
格行为的监管。
安徽省物价局
2015年1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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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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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24项价格放开
记者4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
其中包括放开烟叶收购价格。
放开铁路散货快运、铁路包裹运输价格,以及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的货物运价、客运专线旅客票价。
放开国内民航货运价格和部分民航客运价格。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全面放开民航国内航线货物运输价格;放开101条相邻省份之间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短途航线旅客票价等。
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国家发改委要求地方放开铁路客货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和会计师服务、税务师服务、资产评估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部分律师服务等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此外,国家发改委将省级行政区域内执行的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管理。
停车
放开小区停车费价格经营者须明码标价
价格放开后是否会对百姓生活产生影响?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相关服务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发展迅速,比如物业服务。
目前,全国已有物业服务企业7.1万家,从业人员超过600万人,服务供给较为充足,对于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可以由业主委员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服务质量好、收费标准低的物业服务企业。
有人担心,这些服务跟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如果放开价格会导致个别中介服务机构漫天要价,引起价格上涨。
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三项具体措施。
一是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是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业相关经营主体服务行为监管,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
三是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有关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铁路
4项铁路运输价格放开有利于增强竞争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放开铁路散货快运、铁路包裹运输价格,以及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的货物运价、客运专线旅客票价等4项具备竞争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
同济大学轨道交通学院教授孙章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的铁路旅客票价、货物运价基本实行政府定价,铁路部门没有自主权。
铁路运价长期偏低,不利于铁路事业发展。
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郭玉华说,铁总实施铁路货运组织改革,推进铁路运价市场化,推动了铁路运输组织由按计划组织运输的生产模式,向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生产经营模式转变。
孙章表示,铁路散货快运、铁路包裹等只是社会上各种物流快递运输方式之一,只有适应市场需求,同时性价比合理,才能赢得市场。
放开价格,铁路企业可以根据市场变化随行就市,还可以利用价格手段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因此,不必担心价格放开就会大幅涨价。
至于放开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客运专线旅客票价,百姓也不必担心。
市场规则讲的是“谁投资,谁受益”,铁路客运专线投资大、回收期长,长远看,需要社会资本的大量投入。
铁路部门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情况,综合考虑运价。
此外,此次价格放开并不是国家放任不管。
在放开相关铁路运输价格的同时,发展改革委将采取措施切实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航空
放开部分机票价格利于激发市场活力
中国民航运输协会副理事长吴桐水说,放开国内航线货物运价、部分短途航线旅客票价,改进基准票价定价办法,都是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干预,推进价格改革的具体举措。
这一改革,有利于引导航空运输合理配置资源,激发市场活力,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也有利于促进航空公司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培育新的运输增长点,更好满足社会需求。
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李小津说,放开价格管制,给航空公司不同时间段、淡旺季更多自主定价权,使航空公司可以提高上座率,同时也给消费者更多选择。
农业
农产品政府定价退出历史舞台
自2015年起国家放开烟叶收购价格。
由于烟叶收购价是农产品领域最后一个实行政府定价的品种,此举标志着我国农产品价格将全部由市场形成,政府定价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此前,烟叶收购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
据悉,农产品价格的放开并非“一放了之”,而是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将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不断加强和完善农产品价格宏观调控体系。
本组文/据新华社
国家发改委放开的价格
放开烟叶收购价格。
放开铁路散货快运、铁路包裹运输价格。
放开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的货物运价、客运专线旅客票价。
放开民航国内航线货物运输价格;
放开101条相邻省份之间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短途航线旅客票价;
对继续保留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民航客运票价,改由航空运输企业按照国家制定的规则自主制定、调整基准票价。
放开集装箱装卸、国际客运码头作业等劳务性收费,以及船舶垃圾处理、供水等服务收费价格,由现行按作业环节单独设项收费改为包干收费、综合计收,不得另行对货主和旅客收取费用。
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
放开代办外国领事认证签证、证件密钥服务、海关统计资料及数据开发、商标注册等认证、涉外(台)经济贸易争议调解、土地价格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等7项专业服务收费。
国家发改委要求地方放开的价格
铁路客货运输延伸服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