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课程中心助教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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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资助项目结题验收补充办法

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资助项目结题验收补充办法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人文社科类)青年团队项目按照《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资助项目结题验收补充办法》(以下简称“结题验收补充办法”,)执行。

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资助项目结题验收补充办法为提高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资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的管理与服务,根据《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人文社科专项)》相关要求,结合人文社科研究的新形势新变化,特对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资助项目的结题验收办法作如下补充:
一、免于鉴定
1、一般项目结题成果符合下列要求中的一项可免于鉴定:
(1)在本学科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2)在CSSCI类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
(3)完成1部学术著作;
(4)在原有课题的基础上获得部级以上新的科研项目。

2、重点项目和青年团队项目结题成果符合下列要求中的一项可免于鉴定:
(1)在本学科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顶级期刊发文1篇;
(2)在CSSCI类学术刊物上发表6篇以上学术论文;
(3)完成1部学术著作,并获得省级一等奖或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4)在原有课题基础上获得国家级新的科研项目;
二、专家鉴定
达不到免于鉴定要求的项目,可采取专家鉴定方式,项目负责人提交一至两篇与项目相关的代表作,由人文社科研究院组织同领域校外专家鉴定。

三、其他
青年团队项目要求整体结项,即团队下设的每个项目都要达到上述要求方可结项;青年团队项目3/4团队成员完成结项任务,可受理结项,召集人一并完成结项。

未完成结项任务的团队成员三年内不得申报校内人文社科各类项目。

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

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

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山东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山东大学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勤工助学制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四条我校勤工助学活动以“立足校园、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学生勤工助学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

第三章勤工助学管理工作职责第六条确定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协调校内各单位,引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指导和监督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条开发校外勤工助学资源,开拓校外勤工助学渠道,增加校外勤工助学岗位,并纳入学校管理。

第八条发布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及招聘信息,接受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申请,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九条组织用人单位对学生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在学生处的领导下,配合学校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和使用学校勤工助学专项资金,制定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报酬标准,并负责酬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劳动观与价值观。

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勤工助学协议的学生,可按照协议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

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纪校规的,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

2022年X年MBA联考考试教材

2022年X年MBA联考考试教材

一、教材选取困惑诸多考生资料诸多,却没有真正适合自己。

例如英语词汇、阅读、写作都不少,但是综合起来考虑,却很少有资料站在考生角度来思考问题。

一方面在宣传上玩花哨,似乎看完这些资料就包医百病了;另一方面没有体会考生在复习过程中迷茫,诸多人不是不乐意花时间和精力,而最大痛苦就是不懂得从什么地方花时间和精力,因此备考到一定阶段,就会怀疑这样学习下去究竟会不会有收成等。

再例如逻辑,市面上资料诸多,随便弄个人就可以编逻辑书,殊不知,国内当前还没有真正能编MBA考试逻辑书高手,涉及当前MBA真题几乎都是从GMAT试题翻译过来,请问如果有这样高手,为什么这样大考试还要去抄别人题呢?那么那些自编MBA逻辑题质量就更值得怀疑了。

诸多人把时间花在这种资料里面,最后是耗尽心力却于逻辑水平提高几无收益,有时甚至被这些书误导。

那么什么样逻辑资料才是好资料呢?最佳逻辑学习材料就是历年MBA 真题和GMAT真题。

尚有数学,MBA数学与我们高考数学是有很大区别,MBA考纲讲得非常清晰:MBA数学规定考生具备运用数学基本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

那么数学复习事实上应侧重对概念理解与灵活运用,而非复杂计算或者做尽难题。

有不少辅导书上给题很偏很怪,诸多同窗就被唬住了,以为高深莫测有价值,以为掌握了这些就有制胜法宝了,其实都是错误。

因此对资料选取要有苏醒结识,要依照自己基本和存在问题去选取,例如你逻辑不是高手就不要选偏重理论、带模拟题资料,数学底子不好就不要选重题海战术、有偏题怪题资料,不要人云亦云,要选取适合自己资料,要对适合自己资料有信心。

二、当前MBA图书市场上只有三种备考书籍。

1.机工版教材:之前是所谓权威辅导教材,作者为MBA入学考试研究中心。

另有几本分册也由机工社出版,但作者是个人,质量很难说。

2.中华人民共和国MBA网校《决胜MBA》系列辅导教材:全套共7本,其中初级篇5本2月已出版,高档篇2本将于9月份与考试大纲一起出版。

山东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

山东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

山东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科研成本分摊机制,合理补偿学校科研间接成本,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明确核定间接费用的科研项目,包括山东大学作为第一承担单位主持或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的以上类型科研项目。

第三条间接费用是指学校在组织实施科研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主要包括学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学校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绩效支出。

第四条间接费用的预算编制(一)科研项目间接费用预算,由课题组原则上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比例的上限足额编制。

1.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中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研发类项目,间接费用预算采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间接费用采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

具体比例如下: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13%。

3.其他类型科研项目间接费用预算,按照其相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间接费用核定比例足额编制。

(二)学校作为总课题承担单位的项目,间接费用如需向子课题单位(课题合作单位)拨付,原则上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核定比例,并与子课题单位(课题合作单位)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约定。

学校作为子课题单位(课题合作单位)的项目,间接费用预算原则上按子课题经费占总课题经费的比例核定编制,并与牵头承担单位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约定。

湖北经济学院网络课程建设规范.doc

湖北经济学院网络课程建设规范.doc

山东大学课程中心课程网站建设标准(试行)为促进我校课程平台建设,规范课程网站建设的内容和标准,便于交流与评价,特制订本建设标准。

一、课程网站的基本要求课程网站建设要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优势,将课程教学与网络信息技术有机结合,建立丰富的课程网络教学资源,引导学生形成自主学习的习惯,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大幅度提高学习效果。

二、课程网站的建设内容与要求课程网站主要由课程基本信息、课程教学资源和网络教学互动三部分构成。

(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介绍:包括课程名称、学时和学分、课程性质、主要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授课地点、授课时间、授课教师、办公室开放时间、教学参考书、课程考核方式和计分方法等基本信息。

2.教学大纲:以知识点为单位的学习要求和学习重点、难点(按教学大纲的统一要求发布)。

3.教学计划(或教学日历):以课节为单位的教学进度安排(按教学计划的统一要求发布)。

4.考试大纲:考试的主要内容,分数在各章节的分布等。

5. 教师信息:包括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实验实习指导教师等人员的姓名、性别、职称、研究方向、教学情况、科研情况、获奖情况、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等。

6.课程教材: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获奖情况等内容。

包括不少于2本的教学参考书,有条件的可提供电子版教材。

7.学习指导:本课程学习要求、学习难点、学习特点,并对如何学习本课程给出指导性意见。

(二)课程教学资源1.电子教案:以课时或教学章节为单位,提供教师讲稿或者与讲课配套的黑板板书内容(或者投影内容)。

电子教案可采用Html网页文档、Word文档、PowerPoint幻灯片、Pdf文档等格式。

2.教学视频:电视教学片或教师课堂授课的实况录像。

教学视频建议参考《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3.习题:根据教学要求,每一个教学单元均应有配套的习题。

习题可分为作业题、讨论题以及思考题。

4.实验(实训)指导:对于有实验(实训)要求的课程,应该以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实训)为基础,为每一个实验(实训)配套相应的指导,或者提供电子版实验(实训)指导书。

人工智能教学实践一体化平台建设研究与探索

人工智能教学实践一体化平台建设研究与探索

[收稿时间]2021-11-16[基金项目]山东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人工智能教学实践一体化平台建设研究与探索”(2019Y118);“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技术实践”(31400061120000)。

[作者简介]张伟(1981—),男,山东人,博士,教授,研究方向为人工智能、机器人。

通信作者:田天(1981—),男,山东人,硕士,实验师,研究方向为人工智能、机器人。

2023年4University Education[摘要]相较于传统专业,人工智能专业理论性与实践性并重的特点尤为突出,但由于基础理论与技术应用跨度大、实验实践环境资源匮乏、课程优化提升支持不足等问题的制约,相关课程教学内容理论学习多、实验实践少的问题较为突出,其人才培养机制无法满足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

文章分析了人工智能课程实验实践教学所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旨在通过集中配置机器人、智能车、服务器及各类仿真平台等软硬件资源,结合资源虚拟化、云端化方式支持虚拟实验实践教学,建设人工智能教学实践一体化平台。

这对解决当前人工智能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学用与研用脱节、实验实践资源匮乏等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人工智能;教学实践平台;虚拟化;数据分析[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437(2023)07-0012-06近年来,人工智能成为新一代信息产业革命的关键推动力量,美国、日本及欧洲诸国纷纷发布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着力构筑人工智能技术优势壁垒[1-4]。

我国自2016年起先后颁布了《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等多个文件,建设人工智能强国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2018年,教育部出台《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和《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明确要求高校应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解决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增设人工智能相关专业,满足相关人才需求[5-6],目前我国已有300余所院校开设了人工智能专业。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聘用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聘用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聘用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的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88.05.20•【文号】[88]教师管厅字005号•【施行日期】1988.05.2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聘用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8〕教师管厅字005号)为了适应高等学校师资队伍长远建设的需要,结合研究生培养制度的改革,加强研究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并为从毕业研究生中选留师资提供考察条件,我委现制定了《高等学校聘用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的试行办法》,在部分高等学校试行。

现印发你们,望将试点情况及时告我委教师管理办公室。

附件:高等学校聘用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的试行办法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日附件:高等学校聘用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的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适应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和研究生培养制度的改革,加强研究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并为从毕业研究生中选留师资提供考察条件,现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试行聘用研究生担任部分助教工作,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在充分发挥本单位青年教师作用的原则下,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可以从学有余力的在学研究生中有计划、有选择地聘用部分符合要求的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

第三条聘任担任助教工作的研究生,必须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好,能为人师表,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第四条硕士研究生从进入第二学年开始聘用(博士生不受此限)。

聘用期限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而定,一般以一学年为宜。

其承担的任务相当于助教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

研究生在学期间担任助教的工作量累计不超过半年。

原则上不得因受聘担任助教工作而延长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聘用的起止时间和承担助教的工作量,学校可视工作需要酌定。

第五条聘用办法,可以要用公开招聘的方式,聘用单位将拟聘在学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的工作任务、工作条件、聘用要求和待遇等事项公布,由符合本办法第二、三条规定的研究生本人报名申请,经指导教师和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同意,由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030101)(Law Major)一、学院与专业简介法学院创建于1995年,设有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三个专业,现有教职工64名(其中教授12名,副教授25名;博士22名,硕士27名;博士生导师4名,硕士生导师17名)。

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达1400余人。

法学院设有法学方法论研究所、民间法研究所、英租威海卫法律制度研究所、政治学研究中心等九个科研机构。

可在法学理论、政治学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在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等八个专业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

另法学专业还招收法律硕士。

法学院于1998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学制为四年。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能掌握一定的法学知识,了解我国法律、法规,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基础法律工作的多元性人才。

法学院开设的第二学士学位课程是为了适应社会对多元人才的需求,学生大学四年主修完自己的专业,达到学校的要求获得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同时根据自己的时间与专业兴趣选修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课程,符合法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时,在毕业时同时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和要求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全面系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完善知识结构和能力,既能从事立法司法等法律实践工作,又能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工作的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

第二学位以及辅修专业通过系统地学习法学基础理论和知识,应达到以下要求:1.具有完善的知识结构,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制度,了解现行法律规定和法学研究发展的最新动态;2.具有优良的语言表达能力、论证能力、写作能力和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具备在基础法学或应用法学某个方向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三、培养模式1.组班形式:第二学士学位班单独编班,招收学生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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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课程中心助教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进山东大学本科课程中心平台的建设和使用,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校研究生招聘研究生助教。

为规范课程中心助教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踏实
勤恳的工作态度、较强的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乐于从事教学工作。

2•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3•具有较好的计算机网络操作能力,熟练应用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时间比较充裕,且具有上网设备及条件,能够按时完成分配的课程中心建设和日常维护及使用任务。

5 •连续从事助教工作的时间不得低于一个学期。

二、聘用程序
1 •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学院课程建设需要,向各学院分配助教名额。

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报名。

2•应聘人员填写《山东大学招聘课程中心研究生助教报名表》(附件1),向拟服务学院提供报名信息。

3.各学院负责资格审核,并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入选人员名单。

将入选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4.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受聘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与通过培训考核的受聘人员签订相关协议。

5.各学院负责助教的工作任务分配、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

6.各学院寒暑假期间如需助教,需提前向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提交《假期课程中心助教工作计划表》(附件3)。

三、助教职责
1.参加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技术培训,认真学习相关课程中心建设要求,熟练掌握基本操作和使用方法。

2.明确工作任务与要求,积极、主动与建课教师联系,根据《山东大学课程中心平台课程建设标准》,协助教师完成课程网站课程基本信息、教学资源的建设,协助教
师开展网上互动教学、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学习讨论等,提高课程平台的建设速度和
使用效益。

3.及时向学院本科教务员反馈课程网站建设与维护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并及时与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沟通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四、助教考核
1.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每月组织助教考核。

主要通过网站管理平台
考核助教在网站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所做的工作。

2.学期末,由助教本人和用人学院本科教学管理人员填报课程中心助教考评表(附件5),上报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五、助教待遇
1.受聘助教待遇与研究生工作部发放标准相同,由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按学期支付。

2 •根据助教完成的工作量、工作态度及有关考核结果,评选“优秀课程中心助教”,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于学期结束后统一发放。

3.获评“优秀课程中心助教”者,下一次遴选助教优先考虑。

六、附则
1•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山东大学本科生院
201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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