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急救中心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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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危急重症工作制度

产科危急重症工作制度

产科危急重症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我院产科危急重症的救治质量,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原则1. 坚持首诊负责及就地就近抢救原则,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2. 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优先安排。

三、急危重症孕产妇院内抢救组织架构1. 急危重症孕产妇院内抢救由我院产科急救小组负责,急救小组组长由产科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主治医师担任,组员由具备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师、护士、助产士等组成。

2. 急救小组负责制定危急重症孕产妇的救治方案,指导临床救治工作,组织救治过程中的培训和演练。

四、抢救流程1. 抢救人员应严密观察孕产妇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

2. 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急救专家组成员进行院内、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3. 其他相关科室如:药剂、辅检、后勤等应全力配合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五、急救药品管理制度1. 抢救用药应做到“四及时”:及时备齐、及时传递、及时使用、及时补充。

2. 抢救药品应定点放置,标识清晰,保持有效期内,定期检查,确保抢救时药品的使用安全。

六、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1. 抢救结束后,抢救负责人应及时向产科主任报告抢救经过,并将抢救情况记录在病历中。

2. 产科主任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抢救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七、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1. 孕产妇急救小组定期开展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治能力。

2. 急救小组成员应掌握孕产妇危急重症的识别、处理流程,提高急救技能。

八、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1. 建立孕产妇急危重症病例库,对急危重症孕产妇病例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为临床救治提供参考。

2. 定期对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估救治效果,制定改进措施。

孕产妇死亡病例报告及讨论制度

孕产妇死亡病例报告及讨论制度

孕产妇死亡病例报告及讨论制度
孕产妇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发生孕产妇死亡,一律由经治医师及时、准确地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12小时内通知本院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人员及时派人收取《孕产妇死亡报告卡》,24小时内电话报告区妇幼保健院。

医院按月将报告卡报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按季将卡汇总报市妇幼保健院。

孕产妇死亡讨论制度
1、院内各科室对每一例死亡都应该作好登记,对育龄妇女(15─49岁)死亡应注明其末次月经时间,以筛查是否是孕产妇。

2、对院内所有的孕产妇死亡应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妇幼保健院(所)。

3、孕产妇死亡应在1周内完成科室内讨论;1月内完成院内讨论。

4、建立专用的死亡讨论记录本,按会议记录规范详细记录讨论内容;由专人保管,未经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人员不得查阅和摘录。

5、完整、及时地填写《孕产妇死亡登记本》。

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讨论登记制度

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讨论登记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讨论登记制度
一、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或二线班主任组织进行,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二、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报告,由科主任或二线班主任组织会诊,迅速解决疑难问题。

三、孕产妇抢救病例应书写完整及时,一切抢救工作要准确、清晰、扼要、完整的做好记录,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四、医护人员要密切配、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重复述一遍,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五、保存孕产妇抢救过程中全部药品空瓶,输液、输血空瓶及其它相关用药及资料,以备核对。

六、建立专用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登记本,认真作好详细记录,定期召开危重孕产妇抢救讨论会,及时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产科急救中心工作制度

产科急救中心工作制度

产科急救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产科急救中心工作制度是为了提高产科急救水平,确保孕产妇及新生儿生命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产科急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二、急救工作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确保孕产妇及新生儿生命安全。

2.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及时、准确、有效地开展急救工作。

3. 实行多学科协作,提高急救救治成功率。

4. 加强急救设备、药品和物资管理,确保急救工作需要。

5. 不断提高急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急救工作流程1. 遇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

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 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 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 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 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 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 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四、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1. 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 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

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进行救治。

3. 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 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过程中必须做好病情观察和急救处理,确保患者安全。

五、多学科联合救治制度1. 对于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产科急救中心应立即启动多学科联合救治机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联合救治。

医院产科急救中心制度大全

医院产科急救中心制度大全

产科急救中心制度汇编XX人民医院二〇一二年目录一、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和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1)危重孕产妇的急救、转运制度 (2)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3)重症监护制度 (4)会诊制度 (5)新生儿窒息复苏制度 (5)产科危重症病例评审制度 (6)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7)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7)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8)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8)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 (9)二、产科各项工作制度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 (10)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2)高危妊娠门诊工作制度 (13)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 (14)产科宣教室工作制度 (14)待产室工作制度 (15)产房工作制度 (16)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 (17)爱婴医院工作制度 (17)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8)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20)手术审批制度 (22)转诊制度 (22)病历书写制度 (23)疑难病历讨论制度 (26)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讨论制度 (26)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27)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28)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 (28)产科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29)产科急救中心年度医疗质量指标 (30)产科医疗安全制度 (31)产科急救中心培训制度 (32)产科急救中心信息上报制度 (32)产科急救中心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制度 (33)产科急救中心院内和辖区内沟通机制 (34)三、各级工作人员职责产科主任职责 (35)产科主治医师职责 (36)产科住院医师职责 (37)妇产科护士各班职责 (38)母婴同室儿科医师职责 (42)一、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和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第一条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持首诊负责及就地就近抢救原则,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第二条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优先安排;第三条急危重症孕产妇院内抢救由我院孕产妇急救小组组长或科主任主持,急救小组成员担任;第四条抢救人员应严密观察孕产妇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急救专家组成员进行院内、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第五条其他相关科室如:药剂、辅检、后勤等应全力配合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第六条对病情危重,我院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第七条对推委急危重症孕产妇,或不掌握病情,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院内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确认后,严肃处理;危重孕产妇的急救、转运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持单位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第二条急救中心须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医院成立急救小组,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和指导等;第三条产科急救中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在接到急救电话后急救人员应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第四条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第五条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第六条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应予优先安排;第七条孕产妇到达医院后应严密观察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高危妊娠及危急重症孕产妇及时通知院内急救小组组长,进行院内会诊和抢救;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第八条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高危妊娠管理制度一、实行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1、认真贯彻实施“降消”项目工作要求,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筛查高危因素,做好产前检查记录和评分记录;2、对筛选出的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进行专案登记管理,并在孕产妇保健册上作好记录并加盖高危标记;二、实行高危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度,发现高危孕产妇要建档管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三、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必须住院分娩;重危、高危孕产妇转诊必须有医护人员陪护;四、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产妇应由妇产科高年资主治以上医师检查处理,进行登记和随访,并及时向基层卫生机构反馈病情;孕产妇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系统管理;五、会诊与转诊:会诊:凡派出参加会诊、抢救的医师,要求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治以上医师;转诊:危重孕产妇需要转诊时,应与上级医院联系,并派出医师护送;门诊高危孕妇转诊时,应填写“重度高危妊娠转诊单”;六、按时向相关部门上报高危孕妇管理工作情况;七、做好孕产期保健知识宣传,进行卫生、营养、科学育人,做好计划生育知识指导;重症监护制度l、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的进行抢救,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人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在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护送病房,负责抢救医师应向病房负责医师直接交班,严重病人转院时抢救医师必须护送;2、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械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以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消毒;3、急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技术操作程序4、抢救室专为抢救病人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向有关部门上级领导报告;5、急诊室应设抢救床两张,急诊病人必须做登记及抢救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的采取诊治措施,待病情稳定可转入病房观察,不可在急诊室久留;6、对传染病人,应按隔离消毒规则进行诊疗处理,并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及时报保健科并逐级上报;会诊制度1、凡遇到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签字后,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病人,可到专科检查,由提出会诊科室填写会诊单,被请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应填写会诊人、时问、并将附联交给申请会诊科室;3、急诊会诊:被邀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律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给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7、科内、院内、院外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新生儿窒息复苏制度1、确保每次分娩时至少有一名熟练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场;2、新生儿复苏物品,如复苏囊、喉镜、吸引器、氧气均应处于功能状态,做到放置合理,随手可拿,随手可用;3、急救药品需配齐,及时更换过期药品;4、新生儿复苏必须团结协作,服从指挥,配合默契,由最高在职医师指挥,或科主任指挥;5、有重度窒息儿抢救,应立即请儿科医师一起参加抢救,抢救完成后及时转儿科治疗;6、剖宫产术的新生儿宫内窒息,出生时需抢救时,应请儿科医师到手术室一起做好抢救新生儿准备,一起协同抢救;7、产房分娩时,发现宫内窒息,估计新生儿需抢救应请儿科医师一起协助抢救新生儿,对早产儿低体重儿分娩要及时通知儿科医师,分娩后转儿科治疗;8、复苏操作的医护人员要严格、准确按照“复苏流程图”中的步骤进行复苏,准确实施每一步的操作,正确评价每一步的效果,及时作出下一步的选择,确保复苏成功;9、复苏程序结束后,该消毒的抢救器械应进行清洗消毒,其他应复原位,以便下次使用方便;产科危重症病例审评制度为加强我院产科建设就,提高服务质量,有效减少孕产妇死亡率和提高产科危重症幸存者生存质量,特制订本制度;一、危重症病例审评由医院危重症病例审评办公室组织,每3个月进行一次审评工作,;二、产科需根据产科危重症病例筛选标准选择审评病例,每次选择不同类型的2~3份典型病例,并做好审评准备工作;三、医院审评小组应按照危重症病例审评流程对产科危重症病例进行审评,并及时总结每次审评结果,根据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抄告危重症病例审评工作领导小组;四、医院危重症审评领导小组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对原有制度进行完善和修正,并督促相关科室整改;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凡急危重症患者及死亡病例均应进行病例讨论,急危重症患者入院后应立即讨论,制订抢救及治疗方案,死亡病例讨论在死后一周内召开;二、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并报医务科和院领导;三、用于做尸检的病例须在病理报告做出后的一周内进行;四、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及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参加,必需时请医务科参加;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整理后主治医师签字,入病案存挡;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一、抢救车清洁、规范、整齐,放置于固定位置;二、急救药品一律不得外借;三、急救药品使用后应整理、清点,及时补回急救药品,本班未领到或暂时缺失应作好书面、口头交班;四、急救药品做到基数准、标签清晰、无混装、无变质及过期药品;五、严格执行五定管理:定人保管、定时核对每日核对、定点放置、定量供应、定期消毒;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定期抽查并签名;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1、对危重孕产妇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安排和制定抢救措施并及时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根据病情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小组相关人员;2、产科急救中心小组人员接到通知应及时会诊,参加抢救,并担任相关抢救疾病的指导和处理,及时抢救孕产妇生命;3、如遇数个科室合并症的危重孕产妇,由产科急救中心小组组长负责指挥抢救,相关科室必须团结协作,并向院长报告病情;抢救用血管理制度1、以院长直接领导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输血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输血工作安全;2、严格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到地区中心血站进血,坚决做到不自采自供血液;3、合理制订用血计划,每周向市中心血站申请两次,血库贮备各类血型的血液制品20单位,杜绝血库“零”贮血现象;4、在特殊紧急需要用血情况下,经院领导同意,向地区中心血站申请帮助急诊送血或派车自行取血;5、确因其它单位紧急用血而市中心血库储血量不足时,可由市中心血站临时调配;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特制订我院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一、产科急救中心设立孕产妇急救小组,急救小组成员由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医务科、麻醉科、辅助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急救小组承担院内抢救、现场抢救及转运任务;二、产科急救中心接到急救电话后,了解病情,迅速通知抢救小组值班人员,携带急救设备与药品,5分钟内出诊,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抢救或转运;三、危重孕产妇到达我院急救中心后,5分钟内由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到场负责组织抢救,并立即通知急救小组组长及小组其他成员;四、急救小组成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在接到急救或会诊通知后,应10分钟内赶到抢救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迟到;五、急救小组对每例抢救病人均应进行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教训;将抢救结局反馈转诊单位,填写高危孕产妇转诊与反馈通知单六、急救小组成员需定期进行业务、操作技能培训及考核,不断提高业务及抢救水平,考核结果纳入当年年终评优内容;二、产科各项工作制度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一、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二、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选化学方法;三、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四、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的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于消毒物品柜内;湿化瓶应每日消毒更换灭菌水;五、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1、洗手设备:①病房及各诊疗科室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②肥皂应保持清洁、干燥;③可选用纸巾、擦手毛巾等擦干双手;擦手毛巾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消毒;④不便于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2、洗手指证:①直接接触患者前;②直接接触患者后;③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和侵入性操作前;④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后;⑤接触患者使用的物品或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后;3、洗手方法:用清洁剂认真揉搓掌心、指缝、手背、手指关节、指腹、指尖、拇指、腕部,时间不少于10-15秒钟,流动水洗净;4、手消毒指证:①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穿脱隔离衣前后;②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③接触特殊感染病原体后;5、手消毒方法:①用快速手消毒剂揉搓双手;②用消毒剂浸泡双手;6、外科刷手用刷子蘸洗涤剂将指甲内污染物刷净,并洗净双手臂,擦干,再用手消毒剂刷手或泡手;刷手或泡手时间必须符合要求;具体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六、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1、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立即以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剂浓度按要求配置;2、拖洗工具应当有不同使用区域的标识;产科门诊工作制度1、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证书;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监守岗位,佩带胸卡;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4、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早孕建卡或产科门诊病历,规范填写保健卡门诊登记及处方,认真全面详细检查;5、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按期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并在保健卡病历上作高危妊娠标记;6、凡属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7、做好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8、做好产后42天复查及母乳喂养宣教工作;9、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高危妊娠门诊工作制度1、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戴标识;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4、应当由主治以上职称人员应诊,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5、认真做好高危妊娠保健指导与咨询,积极推广高危妊娠的自我监护;做好高危妊娠监护并定期随访;6、准确诊断高危因素,积极预防难产和治疗妊娠并发症及合并症;7、认真执行高危孕妇三级转诊、分诊分娩制度,尽早为高位孕妇确定分娩地点;8、做好高危孕妇的登记及有关资料的手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2、院外参观人员必须经医教批准,每次一般不超过三人,急诊手术谢绝参观;3、室内保持整洁肃静,严禁吸烟,值班人员不得在手术室内用餐;4、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开手术间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5、工作人员患急、慢性呼吸道感染、上肢感染性化脓或者溃烂,不得进入手术间;6、手术室内一切非一次性物品;固定放置,用后放归原处;所有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药品、氧气、电源要经常保持在能正常运转状态;7、负责保存、送检手术采集的标本;8、注意安全,做好“三防”工作;产科宣教室工作制度1、工作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戴服务标识;2、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播放规定的音像资料,组织举办妇女、儿童保健及其疾病防治等科普知识专题讲座;3、室内宣传资料陈列整齐,宣传器材和设备整洁完好;4、认真填写各种登记册及评估表,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定期评估宣教效果,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5、保持室内环境幽静,清洁卫生,禁止吸烟及高声喧哗;待产室工作制度1、出入待产室必须遵守出入产房的规则;2、保持待产床单元的整洁、舒适、安全、污染后及时更换;3、孕、产妇的治疗用物做到一人一物,一用一消毒;4、热情接待孕、产妇,严格执行各产程护理常规,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5、向孕、产妇宣传卫生知识,讲解产程进展,消除产妇思想顾虑,建立自然分娩的信心;6、有严重感染及疑似传染病的孕妇安置在隔离待产室待产,用物做到随时消毒及时处理,完毕后按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进行终末消毒;7、产科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工作岗位;8、按照各产程护理常规的要求认真填写待产记录,画制产程图,保持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9、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每日清洁2次并用空气消毒机消毒2次;产房工作制度1、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生、助产士、护士不得擅自离开产房;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一般产妇在临产室待产;遇有容易污染或患有传染病的产妇,应送隔离产室.工作人员进入产室,必须穿戴产房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3、检查产妇后要洗手;接产和手术时常规刷手、泡手,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4、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立即处理;产房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需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留,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5、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并做记录、签字;6、产房每月大扫除、封闭消毒一次,并定期做细菌培养,器械每周全部消毒一次;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7、产妇生产后留分娩室观察一小时,无特殊情况可退回病房;婴儿出生后按常规进行检查,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并系好手条,盖足印,认真核对,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1、产科抢救室为高危孕产妇的抢救、监护及治疗专用,应随时做好应急抢救的准备;2、产科抢救室设专人管理,一切抢救器械、物品、药品、氧气均需固定放置,保持完备完好,标记清楚,以备再用;不准随意挪用或外借;3、抢救孕产妇时,抢救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抢救程序,做到准确、及时、配合默契、抢救得力;4、每次抢救工作结束后,由科主任主持,做好现场抢救技术评估和初步总结,即时补记抢救记录;5、保持房间整洁干净,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做好房间终末消毒;爱婴医院工作制度1、有书面的母乳喂养规定,并常规地传达到全体卫生人员;2、对全体卫生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实施有关规定;3、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其处理方法告诉所有孕妇;4、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喂养;5、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与其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听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7、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8、鼓励按需哺乳;9、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人工奶头,或使用奶头作安慰物;。

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

目录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3)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3)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 (4)孕产妇重症监护制度 (4)新生儿窒息复苏制度 (5)急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5)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报告制度 (6)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7)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制度 (8)临床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8)妇女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10)业务培训制度 (11)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1)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 (11)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制度 (12)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1、各科室医务人员应按各科室工作制度及各班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工作。

2、对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建立登记并进行随访。

3、及时了解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的住院治疗情况。

4、对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人,要尽早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制定进一步有效的治疗措施。

5、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的患者,积极组织、协调相关科室进行会诊、抢救。

6、督促检查会诊治疗方案的落实情况。

7、对疑难病例治疗效果仍不满意,需外院会诊者,及时联系外院会诊或转院事宜。

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1、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接诊原则上按本制度第三条执行。

2、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应转往上级医院。

3、转院前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4、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5、本县医疗单位间的会诊转诊按本制度执行。

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1、孕妇早孕建卡时,应对孕妇进行高危评分及初筛。

2、高危孕产妇要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健康手册上作好记录,加盖高危标志,实行专案管理。

3、未按约来诊者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

4、发现新的高危因素需在原高危情况栏中依次填写高危因素及发现孕周。

5、对筛出的高危产妇按其严重程度转到相应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医院孕产妇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医院孕产妇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医院孕产妇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医院孕产妇死亡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为了加强对孕产妇死亡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制定了相应的讨论和报告制度。

本文将对医院孕产妇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进行探讨。

一、背景介绍孕产妇死亡是一项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关系到妇女和婴儿的生命安全。

为了全面了解孕产妇死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医院孕产妇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应运而生。

二、讨论制度医院孕产妇死亡讨论制度是指医务人员针对孕产妇死亡事件进行专门的学术讨论和经验交流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多学科的参与和充分的讨论,深入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讨论报告。

1.讨论会议组织医院应定期组织孕产妇死亡讨论会议,一般以专科医生为主要参与者。

会议由会议主持人主持,以专题报告为主要内容,辅以现场讨论和经验分享。

会议参与者应包括妇产科医生、产科护士、麻醉科医生等相关专业人员。

2.讨论内容讨论内容主要包括孕产妇死亡的基本情况介绍、死亡原因分析、医疗服务质量评估、预防措施建议等。

通过对每一例孕产妇死亡事件进行详细分析,寻找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预防孕产妇死亡。

3.讨论报告根据讨论结果,编写孕产妇死亡讨论报告。

报告应包括病历资料、讨论内容、问题分析、改进措施建议等内容,形式可以是文字报告或演示文稿。

报告应由专业人员撰写,并予以公布和宣传,以便其他医疗机构借鉴和学习。

三、报告制度医院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是指对孕产妇死亡事件进行报告、统计和分析的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的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孕产妇死亡情况,促进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提高服务质量。

1.报告领域医院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的报告对象应包括各类孕产妇死亡事件,不限于直接死亡原因,如分娩过程中发生的并发症、手术操作失误等都应纳入报告范围。

2.报告要求医院应建立孕产妇死亡报告的准确、全面、及时的要求。

各相关科室及时将孕产妇死亡事件报告给负责统计与分析的部门,并提供相关病历资料及时更新统计数据。

妇产科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妇产科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妇产科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现代医学在妇产科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然而,妇产科急危重症和死亡病例依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了及时、准确地评估和处理这些病例,建立妇产科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讨论该制度的必要性以及设计与实施的相关原则。

一、妇产科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的背景妇产科急危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发生往往与孕产妇的健康状况、医疗技术和医疗资源等因素有关。

这些病例的处理不仅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因此,及时汇集这些病例,进行讨论,可以发现其中的问题并加以解决,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妇产科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的必要性1. 促进交流与学习:由于妇产科急危重症和死亡病例处理的复杂性,医务人员通常需要多学科的参与和交流合作。

建立讨论制度可以搭建一个交流平台,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专业知识分享和经验交流。

2. 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及时讨论病例可以帮助医务人员发现在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如临床判断的错误、技术操作的不当等。

在讨论中提出改进建议,有助于避免重复错误,提高医疗质量。

3. 优化资源分配:通过对妇产科急危重症和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可以分析疾病的发展规律和高风险因素,进而优化医疗资源的分配,确保对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

三、妇产科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的设计与实施1. 制定讨论制度的机构和人员:医疗机构应该成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或小组,负责妇产科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的讨论工作。

这个小组由有关领域的专家、临床医生、护士等组成,以确保讨论的多角度和专业性。

2. 确定讨论的时机和范围:讨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如每个月或每季度一次。

同时,应该明确讨论的病例范围,包括急危重症和死亡病例。

此外,也可以将其他高危患者的病例纳入讨论的范围,以便更全面地评估和改进医疗质量。

3. 讨论的内容和方式:讨论的内容应包括病例的背景、临床经过、处理方法、并发症和治疗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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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急危重症患者及死亡病例均应进行病例讨论,急危重症患者入院后应立即讨论,制订抢救及治疗方案,死亡病例讨论在死后一周内召开。

(二)、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并报医务科和院领导。

(三)、用于做尸检的病例须在病理报告做出后的一周内进行。

(四)、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及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参加,必需时请医务科参加。

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整理后主治医师签字,入病案存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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