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515号提案的答复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7.27•【字号】杭教提〔2020〕66号•【施行日期】2020.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杭教提〔2020〕66号何艳虹委员: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老年课堂进社区,提升居家养老品质”》(第81号)收悉。
经我局主办,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团市委、市人力社保局会办,现答复如下:一、主要工作(一)部门合力搭建多层次老年教育网络体系杭州市参与老年教育的主管部门较多,有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卫健委(原市老龄工办)、市人力社保局等,这些部门都在职责范围内指导主管老年教育学校开展老年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老年教育的统筹和领导,2016年10月,我市成立了由分管教育的市长为组长,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等10多个部门和单位,各区、县(市)分管教育的领导为成员的终身教育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市终身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积极推动老年教育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全市老年教育网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2003年,在市广播电视大学设立市社区大学,随后在各区、县(市)设立社区学院,各街道、乡镇建立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校),各社区(村)建立市民(村民)学校,形成较为完善的成人教育(包括老年教育)四级网络。
今年,我局结合省民生实事项目,将在全市新增14所老年教育机构,其中依托5所市属高校新建5所老年大学,在9个区、县(市)新建9所老年学堂。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部分老年教育机构已基本完成工程建设。
这些老年教育机构的建成,将有效扩大优质老年教育资源,方便社区老人就近学习。
杭州退休干部(职工)大学,自2014年创立第一个基层教学点以来,已在江干区、萧山区和拱墅区建立3个分校;在西湖区古荡街道、西溪街道和府苑社区,拱墅区半山街道,滨江区西兴街道、长河街道和浦沿街道,钱塘新区、余杭区建成9个教学点。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8.12•【字号】杭教提〔2020〕47号•【施行日期】2020.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杭教提〔2020〕47号郑冰委员: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厕所革命”应延伸到中小学校的建议》(第107号)收悉。
经我局主办、市城管局会办,现答复如下:您在提案中充分阐述了“厕所革命”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展示了杭州“厕所革命”的成绩和亮点,同时也客观反映了当前中小学校厕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应将“厕所革命”延伸到全市中小学校。
我们认为您的提案内容非常切合当下实际,也十分认同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们将努力做好吸收和推进落实工作。
一、已采取的措施1.出台相关政策。
2018年,杭州市发布《杭州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由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学校、教育机构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2.落实建设标准。
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DB 33/1018-2005)落实学校规划选址、方案设计和建设施工,要求中小学校厕所的设计、男女卫生间的数量等设施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经检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开展改厕工作。
国家和省市关于厕所革命的相关政策发布以后,我局及时开展了摸底调研和自查自纠,按照“一校一策”分类实施改造,大力推进全市中小学改厕工作,务求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在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等工程中大力推进中小学改厕工作的通知》提出的“基本达到安全、卫生、环保等底线要求”基础上实现更高标准、更高要求的目标。
二、下步工作打算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四点具体措施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逐项做好推进落实。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98号提案的答复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98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7.29•【字号】杭教提〔2020〕71号•【施行日期】2020.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98号提案的答复杭教提〔2020〕71号王曜君委员: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以‘评’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议》(第398号)收悉。
由我局主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会办,现答复如下:教育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加快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提升教育治理效能,这是一个重大命题。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教育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以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为奋斗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导向,聚焦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坚持靶向治理、精准发力、综合施策,不断提升区域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6年,由中国教育学会主持,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个副省级城市和17个非副省级省会城市的全国教育治理现代化指数监测中,杭州市综合排名第一。
杭州教育治理的方式被《人民教育》誉为“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杭州版本”。
一、优化顶层设计,构建完善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1+N”新政为解决基础教育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我们研制出台了《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建设“美好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新名校集团化办学共建共享市域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中小学“美好成长”计划实施方案》《杭州市教育信息化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杭州市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和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新政、公办初中强校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重要政策举措,构建完善“1+N”“美好教育”推进机制。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89号提案的答复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89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7.30•【字号】杭教提〔2020〕99号•【施行日期】202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89号提案的答复杭教提〔2020〕99号陈静委员: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推进“儿童无伤害”的宣传》(第189号)收悉。
经我局主办,市妇联会办,现答复如下: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预防为主,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高度重视安全教育;指导、督促学校担负起校园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做到与日常教育教学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创新形式,将安全教育贯穿全年、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做到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师生防范意识,提升安全素养。
一是广泛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宣传。
结合省市地方课程,充分把握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安全日等有利时机,各地各校采取国旗下讲话、班(队)会等形式,运用校园广播、网站、板报、橱窗、电子屏幕等载体,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二是扎实开展各项专题教育。
根据不同季节和时段学校安全工作防范重点,先后开展了预防溺水、平安寒假、平安暑假、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以及童心绘安全、我是小小交通安全官等绘画比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实效和针对性,不断强化家长校外安全监护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和减少校园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全面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操作规程要求,指导学校结合升旗、课间操和集体活动以及“5.12”、“119”等主题日活动,常态化开展各类应急疏散演练,指导学校完善各类演练工作方案,规范演练工作流程,提升演练实效。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74号提案的答复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74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8.12•【字号】杭教提〔2020〕41号•【施行日期】2020.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74号提案的答复杭教提〔2020〕41号吕晴委员: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教育培训行业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议》(第374号)收悉。
经我局主办,市市场监管局会办,现答复如下:民办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近年来,不同类型和规模的民办培训机构大量涌现,但机构办学不规范的情形时有发生:比如您提到的持证教师数量不足、管理制度有漏洞、招生宣传不实、服务合同不规范、学生安全风险、学校财产安全等问题在部分培训机构客观存在,这些现实问题和困难迫切需要得到法律的回应。
我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于2017年12月在全省率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2018年2月以来,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省有关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文件精神,我市加快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校外培训机构“小、散、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
一、教育培训行业治理在体制机制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一是法律政策的变动给治理工作造成一定困难。
杭州的培训市场与全国各大城市一样,目前都处于政策调整过渡期,培训机构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在分类分批规范整治进程中既要坚持依法行政又要避免矛盾激化,亟待区域内各方合力行动,同时把握好度与时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区(县、市)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机制。
二是事多人少矛盾突出,执法力量明显薄弱。
截至2020年6月30日,杭州市共有文化课程类培训机构1591家,但杭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并没有专职的执法队伍,仅靠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机构监管,且多数人员还同时要负责其他监管事项或行政管理事项。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60号提案的答复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60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8.12•【字号】杭教提〔2020〕53号•【施行日期】2020.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办教育正文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60号提案的答复杭教提〔2020〕53号李君委员: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我市创新效应分析暨对新形势下“放·管·服”的思考和建议》(第260号)收悉。
经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扩大教育资源供给、缓解入学压力、分担财政教育投入、促进教育改革、增强办学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和多样化教育需求等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地满足了不同收入群体对子女接受教育的选择性需求。
一、放宽准入,促进民办教育蓬勃发展(一)为民办教育发展留足规划空间2016年《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函〔2016〕21号)中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在制(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区县(市)域总体规划、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在满足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布点基础上,充分考虑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用地需求……为民办教育设施留足发展空间。
《杭州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杭发改规划〔2016〕551号)也明确要求: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等利用社会资本以捐赠、独资、合资、租赁、合作办学、项目融资等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参与办学。
(二)适当放宽民办学校审批条件我市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的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与全省各设区市一样,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均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的规定进行审批。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8.08•【字号】杭教提〔2020〕52号•【施行日期】2020.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杭教提〔2020〕52号郑利敏委员: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杭州市域范围内高等教育空间布局的建议》(第70号)收悉。
经我局主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办,现答复如下:一、市属高校空间布局基本情况杭州市现有市属高校7所,在校生(含研究生)84522人,教职工13264人,共有11个校区,分布在5个区、县(市)及钱塘新区。
本科层次共2所4个校区(杭州师范大学、浙大城市学院),其中西湖区1个、钱塘新区1个、余杭区1个、拱墅区1个。
高职层次共4所6个校区(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其中西湖区2个、钱塘新区2个、富阳区1个、建德市1个。
西湖大学目前只招收博士研究生,过渡校区位于西湖区云栖小镇,主校区位于西湖区云谷,预计于2022年建成投入使用。
二、“三名工程”实施和推进情况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不足一直是杭州高等教育发展的短板。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和人才强省的工作导向,全面提升我市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2017年12月31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名校名院名所”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就引进优质高等教育和科研资源,实施“名校名院名所”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三名工程”)。
《若干意见》指出,未来10年,杭州将引进建设一批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其中,引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1所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大学,引进5所以上国内一流大学来杭建设分校、校区或研究生院,引进建设20个高等教育层次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和科研资源或世界500强企业建设30个高水平科研院所。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19号提案的答复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19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8.11•【字号】杭教提〔2020〕98号•【施行日期】2020.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19号提案的答复杭教提〔2020〕98号吴正委员: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杭州市融合教育政策落实的几点建议》(第419号)收悉。
经我局主办、市财政局会办,现答复如下: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是维护残疾人平等享受教育权利的根本保证,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途径。
近年来,杭州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益,推进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情况如下:一、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2016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出台《杭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6-2020年)》,同时制定《杭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积极推进特殊教育重点项目建设。
2016年11月,我局成立杭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特殊教育发展,进一步整合了全市特殊教育资源。
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3所,特殊教育专任教师562人,共建有市级合格以上资源教室345个,市级“卫星班”13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5个和医教结合实验学校5所,构建了“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普通学校辅读班、卫星班和送教服务为补充”的杭州特殊教育模式,基本形成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二、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不断健全一是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各学段学校教育,拓展特殊儿童少年教育安置方式,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升。
2017年到2019年,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段入学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学前段入学率从66.44%提高到91.91%,高中段入学率从60.97%提高到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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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515号提
案的答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0.07.27
•【字号】杭教提〔2020〕64号
•【施行日期】2020.07.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健康促进
正文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515号提案的答
复
杭教提〔2020〕64号
戚敏敏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和改善我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的建议》(第515号)收悉。
经我局主办,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特别是自2018年8月份以来,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相关部署安排,结合杭州市实际,持续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落实。
您提出的很多好的建议措施,也正是我局一直以来积极推动落实的工作。
一、提升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认识到位。
市教育局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和遵循,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
育厅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会同市卫健委等十一部门制定出台了《杭州市关于加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实施方案》,明确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为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一把手”工程,纳入到学校长期性和基础性工作,持续全力打好这场“攻坚战”。
二是部署到位。
坚持把学生近视防控作为年度工作要点。
在新学期伊始,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开学工作检查等,对属地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室采光、课桌椅高度、黑板、灯光等进行实地检查指导。
三是措施到位。
建立在校学生视力监测制度,确保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开展2次以上的视觉健康检查,并纳入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及时反馈家长和监护人。
加强对全市中小学近视普查监测和考核抽查工作,2018年、2019年,市教育局联合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分别对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情况进行了普查监测和考核抽查;2020年5月,对各地90余万不同学龄段学生视力健康进行了全面筛查,及时摸清疫情影响情况下,我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底数,为下一步针对性研究制定防近措施提供依据。
四是责任到位。
明确教育、卫健委等十一部门责任分工,建立了以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杭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各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业绩考核;制定《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从学校、家庭、教师、学生等不同层面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并将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和班级管理评估体系。
二、突出防控重点,强化协调联动。
一是注重家校联动。
全市各校注重发挥家校联动作用,广泛利用微博、微信、钉钉、校园网等宣传媒介和渠道,开展线上近视防控科普活动,宣传护眼知识。
针对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各校充分把握“6.6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等契机,广泛采取《告家长书》、《倡议书》、爱眼护眼“温馨提示”等形式,使“爱眼日”宣传教育范围和成效向学生家庭延伸、向社会辐射,形成家校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注重部门协同。
充分发挥卫
生健康部门专业优势和教育部门的组织优势,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医教结合的资源优势。
江干区、富阳区教育局主动联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定期召开防控工作协调会议,定期做好视力检查,重点抓好“边缘视力”和“轻度近视”的矫治、降低新发病率。
三是注重体教结合。
全市各校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课间体育活动,防止持续疲劳用眼。
在此基础上,各校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户外体育运动,切实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活动和上午、下午各一次眼保健操等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措施落实,增强防近实效。
一是抓实“规定动作”。
广泛采取普查、建档,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减轻课业负担、精简作业,调整课桌椅高度、调节教室灯光、规范读写姿势、重视体育运动等“规定动作”,持续推进“防近”十大措施的有效落实,练好“基本功”,守住“达标线”。
滨江区实行周三无作业日,学生们利用这一天开展了甜悦读、劲悦动、悦生活、悦视野等一系列护眼行动。
富阳区部分小学每月至少调整一次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细致入微做好预防近视工作。
二是搞活“个性之作”。
积极主动创新搞活方式方法,“防近”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拱墅区组织优秀教师代表、外聘眼科专家编写完成适合学生诵读的《护眼三字歌》,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在全市推广。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
不断健全完善定期会商、普查监测、市场监管和业绩考核等“防近”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制度机制,督促指导各区、县(市)配套建立学生“防近”工作领导机构,将学生“防近”工作纳入学校管体系,进一步强化“防近”工作的组织领导。
西湖区、上城区、学军中学建立学生视力健康定期监测制度,建立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对学生的视力变化情况实施“动态管理”,便于早发现、早干预、早矫正。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深入推进“防近”工作:
一是统筹推进,示范引领。
进一步明晰教育、卫健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持续推进“防近”工作十大行动的执行落实。
充分发挥全市中小学校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谋划和组织指挥作用,加强对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防近”工作督促指导。
充分发挥上城区、滨江区两个“防近”试验区的先行示范作用,开展好调研和试点工作,形成近视防控的“杭州经验”。
二是健全考核,激发动力。
健全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继续把各地落实爱眼护眼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纳入年度区、县(市)工作考核范畴。
将视力保护行动纳入“美好成长”行动计划,纳入少先队员雏鹰争章健康章评选范畴,作为少先队火炬金奖、银奖考评内容,切实提高广大学生参与积极性。
三是普查摸底,精准施策。
将在秋季开学伊始,组织各地各校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在新冠疫情防控背景下教育教学方式及生活方式改变对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影响,摸清掌握今年我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情况的变化,针对性制定措施,精准施策,确保各项“防近”措施落实到位。
联合卫健等相关部门适时做好普查和监测工作,努力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
四是教育宣传,营造氛围。
下一步,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卫生健康教育,突出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主题,普及近视日常防控知识,引导儿童青少年树立“视力保护我作主”的理念,多渠道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共识。
加强部门、行业、家校之间的合力效应,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共同做好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杭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