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安徽理工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研究生

校研究生…2013‟5号签发人:王其东关于表彰2012—2013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决定各学院及有关处级单位: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依据《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年总评实施办法》(研究生…2006‟28号),学校开展了2012—2013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
经个人申请、学院初评、校学生资助管理委员会评审,并报学校批准,决定表彰叶圆圆等209名优秀研究生、朱代双等64名优秀研究生干部,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锐意创新,作出新的成绩。
希望全体研究生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继承和弘扬“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求真务实”的校园精神,投身实践,赶超先进,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安徽理工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安徽理工大学二○一三年十二月四日附件安徽理工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优秀研究生(209人)地球与环境学院(15人)叶圆圆、母玉敏、曲喜杰、董旭、王婷婷、张忠文、刘兵昌、陈兴海、梁泽鹏、宋清波、王腾辉、王元、曹希、孙鹏飞、聂凤琴能源与安全学院(36人)刘万荣、周亘儒、李雪、田振峰、李宏亮、窦礼同、张群、鲁细根、王应帅、张宇、顾成富、葛伟伟、李春亭、周洪超、董贺、苏磊、尹晓雷、夏腾飞、陈凯、张小波、潘锐、闫书缘、韩东波、马文伟、王强、和卢斌、朱萌萌、张龙、姜二龙、闫金鹏、潘泱波、蔡文鹏、肖莹、郁亚楠、费玉祥、杨平土木建筑学院(30人)赵要才、饶岳成、李琳、李文胜、李松、孟凡鹏、伍彪华、周少颖、康诚、张义俊、楼盼峰、陈晨、杨俊、郑志涛、王伸远、方蕾蕾、孙和林、李阳、甘冰清、杨青、金婷婷、王晴晴、阮超、付星星、孙钦杰、曹宁、朱泽忠、张革革、单叶民、陈登前机械工程学院(22人)潘广香、解淇凯、陈凯、王超、王刚、屈淑亚、张铜杰、孙帅、宋维新、高青鹏、李学明、徐曼曼、孙镇镇、韦朝坤、屠薇薇、杨晓东、唐珊珊、常娟、韩董董、马齐江、徐海洋、陈蕾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36人)徐倩楠、樊凡、刘志娟、李莲、史太露、李昊、于鹏澎、付学强、刘佳、王漫、谢璇、王丽娜、顾先明、杨再甫、程晶晶、龙月红、任玉东、曹玲玲、汪前军、王静、郑建兰、王春玲、卢军、谢春福、华玉鹏、丁建群、马晓娜、王丹、郭浩、朱忠鹏、崔昊辰、沈美云、曹朋怀、殷明、朱敏、朱沧浩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9人)宋维萍、葛治微、杨蕾、刘新春、祝言亮、胡鹏飞、王辉、时士洋、杨政化学工程学院(22人)孙银宇、马勇、倪源满、万亚丽、孙静静、王宁宁、夏鹏飞、朱传浩、胡洋勇、马超、陈晓春、张林林、龚悦、周盼、王珊、周敏、陈春阳、余水情、李文婷、张颂、束学来、韩迎新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9人)熊博杰、周平义、卢昌斌、刘佳、王立杰、张聪、胡焦、肖慧、杨君理学院(7人)唐静静、彭丰斌、弓英瑛、黄新宇、杨艳、姚卫粉、李楠医学院(3人)刘润吉、卢明枝、杜昭弘经济与管理学院(11人)赵晶晶、秦秀秀、许慧、胡贝贝、汪有勇、刘全海、周悦、耿继超、吴梦颖、沈洁、金瑶测绘学院(9人)戴佳琪、孙连华、刘恒辉、李亚东、赵娜娜、吴金鑫、吴捷、熊靖飞、王永强优秀学生干部(64人)地球与环境学院(4人)朱代双、李洪明、张周鑫、王礼旺能源与安全学院(10人)冯飞胜、庞冬冬、杨敏、周健、彭超、牛心刚、杨明东、张迎贵、王海露、薛韦一土木建筑学院(9人)武梦雅、丁传鑫、侯磊、张雷、经纬、曹栩锋、姚治、薛维培、陈超机械工程学院(6人)朱锋、田冬林、陈靓、陈瑜、谢赛南、刘曼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10人)聂伦伦、张晶、李岳、马修情、高亚兰、唐彬、李雄滔、付学强、杨再甫、李松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人)刘同宣、费之奎、郭楠化学工程学院(6人)范旭、郭文美、曹攀、苏洪、潘宗林、栾中义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人)邓绘梅、豆为俊理学院(2人)唐新玉、张文逸医学院(1人)刘倩颖经济与管理学院(3人)衡连伟、谭颖、刘传德测绘学院(2人)程晨、刘兴亮校研究生会(6人)唐珊珊、韦朝坤、耿金华、夏腾飞、张玲玲、汪茂灿安徽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印发共印45份。
《安徽理工大学评选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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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文件校就业〔2011〕2号签发人:颜事龙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评选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各学院及有关处级单位:《安徽理工大学评选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实施细则(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理工大学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安徽理工大学评选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实施细则(修订)为进一步做好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以下简称“双优生”)评选工作,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教学〔2004〕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对《安徽理工大学评选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实施细则》(校就业〔2008〕3号)进行修订。
一、评选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表现突出。
(1)本科生获学校奖学金两次(含)以上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含)以上;研究生和专科生获学校奖学金一次(含)以上。
(2)同时,还须获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称号一次(含)以上。
(3)获上述荣誉称号、奖学金次数多和级别高的学生,优先评选。
4.研究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本科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毕业生须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二、评选比例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的评选比例,分别按实际毕业生人数的4%、3%和2%掌握。
三、评选程序1.由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处根据当年毕业生人数,按比例进行测算,并将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评选指标分解到各学院,将博士研究生评选指标分解到研究生处。
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法依章开展,确保评审工作的规范性,维护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财教〔2014〕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奖学金由财政出资设立,专项用于奖励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总指标,结合各培养学院研究生教育情况,分配名额。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第四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研究生在正常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第五条研究生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领导。
2.按时缴纳学费,按期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生源)。
3.遵守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第六条参评研究生学业成绩基本条件:学业成绩优异,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前25%,课程平均分及单科分均不低于80分。
第七条参评研究生的科研基本条件: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强,科研达到以下1-5条之一:(科研成果需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参评人为第一完成人,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成果认定学校科研成果认定相关办法为准。
)1.学术型研究生: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有本专业硕士授权点的高校学报论文2篇;或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
2.专业学位研究生(理工科):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有本专业硕士授权点的高校学报论文2篇。
3.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有本专业硕士授权点的高校学报论文1篇。
4.专利授权: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项。
5.创新创业竞赛类获奖:在省级以上各类研究生创新创业竞赛、技能竞赛类比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或在校级以上各类研究生创新创业竞赛、技能竞赛类比赛中,获得一等以上奖励。
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硕士学业奖学金评估实行细则为全面提高硕士培养质量,改革和完善硕士教育过程中旳鼓励机制,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硕士硕士奖助学金管理规定(试行)》(中地大研发[2023]9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状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1.学院成立硕士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综合评分复审及确定学业奖学金旳成果,主任由学院重要负责人担任。
2.各班级(专业)构成评估工作小组,详细负责综合评分旳计算及初审工作。
小组组员由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和3-5名班级组员(班级民主选举产生)构成,班长任组长。
3.各学科学业奖学金旳原则及比例,根据中地大研发[2023]94号文献确定。
注:按比例计算各等级奖学金人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
从2023级硕士开始。
二、评估程序1.新生参照初复试成绩和入学前所在单位或学校旳综合体现评估。
来自“985”、“211”院校国家重点学科旳外校推免硕士硕士第一年享有一等学业奖学金。
2.二、三年硕士学业奖学金:(1)每位硕士硕士填写《学业奖学金综合评估表》,并根据“综合评分”规定旳事项进行申报;(2)各班级(专业)旳评估工作小组负责计算“综合评分”;(3)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确定奖学金成果。
3.评估时间:新生定于入学考试旳复试中进行,高年级硕士硕士定于每年9月份进行,一年一次。
三、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旳领导,思想品德优良。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学院旳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积极进行科学研究,成绩优良。
4.按学校规定期间报到和注册。
5.身心健康。
6.学业奖学金申请者须为我院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硕士(人事档案、工作关系所有转入我校)。
7.有如下状况之一者取消该学年参与学业奖学金评估旳资格:(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旳;(2)上学年有课程考试不及格旳;(3)有学术不端行为旳;(4)未经导师同意私自在校外兼职旳;(5)科研工作和实践中,导致重大事件及损失旳;(6)参与非法组织及活动旳;(7)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硕士申请转回硕士硕士旳;(8)参评学年“助教”、“助管”、“助研”工作考核不合格旳;(9)采用伪造档案及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学业奖学金旳。
第八九部分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奖励分

第八部分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参与其中工作近几年我院在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民主管理上有了长足的进步,按照以人文本,服务广大本科和生研究生的既定方针,积极带领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参与我院的民主管理。
在主要的学生会管理上,我院学生会继续坚持“责任心、进取心、团队情”的宗旨,带领广大本科生参与我院民主管理。
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扬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优良工作作风,积极开拓进取,拓宽工作视野,提升工作能力,战胜困难,为构建和谐校园文化、服务广大同学做出新的贡献。
以下是我院学生会的主要规章制度:一、化工学院学生会干部考勤制度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展开、增强学生干部的模范意识,特实行学生干部考勤制。
具体事项如下:1.考勤部门:各项考勤工作全部由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
2、考勤形式:各项考勤工作均采用扣分制,个人扣分累计8分者,经院学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并报院总支批准,劝其退会。
3、考勤细则:(1)对于学生会举办的全体活动或部门开展的活动无故缺勤者,每次扣除2分,迟到两次算一次缺勤。
(2)对学生会全体会议或各职能部门会议,无故缺席者每次扣除2分,迟到两次算一次缺席。
(3)每周要按时签到,不签或代签者每次扣除0.5分。
(4)允许每个成员以正当理由请假,请假必须有请假条并经所在部部长签字后交至办公室。
(5)在请假过程中,若发现有虚假、撒谎,一经查实,一次性扣除3分。
二、化工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为保证学生会各部门工作的部署与执行,发挥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例会制度如下:1、不定期召开院学生会部长级会议。
2、部门例会由各部门部长因情况而定,会后及时报告会议时间和主题。
3、例会目的:(1)总结上一阶段工作,通报近期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
(2)各部门向主席团汇报阶段性工作情况及例会纪要。
(3)各部门之间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加强内部合作。
(4)布置安排下一阶段工作,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安徽理工大学“宏大爆破”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附件2:“宏大爆破”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88年,为广东省国资委下属企业,秉持“崇德崇新,共创共赢”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已成长为国内爆破技术先进、采剥能力强、矿山工程服务项目最齐全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之一。
为了更好地开展教育领域的公益性事业,支持安徽理工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每年捐资贰拾万元,用于在安徽理工大学设立“宏大爆破”奖助学金。
为做好“宏大爆破”奖助学金评颁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奖助学金全称为:安徽理工大学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奖学金、助学金。
以下简称“宏大爆破”奖助学金,该奖助学金由安徽理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第二条本奖助学金分为“宏大爆破”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和“宏大爆破”贫困大学生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
奖学金用于奖励安徽理工大学品学兼优的在读学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安徽理工大学在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第三条“宏大爆破”奖助学金总额为200000元/年,150000元用于奖学金发放,50000元用于助学金发放。
奖励名额及奖金分配如下: 1、奖学金(150000元)分设特等奖(10人)、一等奖(25人)和二等奖(50人),共计85人。
奖励额度分别为5000元/人,2000元/人和1000元/人;2、助学金(50000元)按6:4的比例用于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和冠名资助学校重大活动、运动会、学生科研创新、学生突发性临时困难救助、新生绿色通道资助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资助30人,本科生与研究生之比为8:2,资助额度为1000元/人;3、奖学金、助学金获奖人数与奖励等级的分布视当年实际情况决定,结合学生学年总评进行。
第四条本奖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安徽理工大学正式注册的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化学工程学院,能源与安全学院,土木建筑学院,地球与环境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占奖学金、助学金总金额的80%,各学院具体评选数额按当年学年总评参评人数比例划拨,其它学院占20%,名额按各学院当年学年总评参评人数比例划拨)。
安徽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

安徽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2020年修订】为做好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精神和要求,结合商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奖学金评选要求参加学业奖学金评选的同学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基本原则,评选计分方法按照本细则执行。
(一)基本条件1、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勤奋学习,成绩合格,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5、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无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者;6、按规定注册,按时缴纳学费。
(二)评选说明1、我院一年级推免生直接享受学业奖学金,其余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按照录取时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2、我院二、三年级按照本细则计分方法总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参评成果需在评选前一年9月1日至评选当年8月31日期间取得;3、凡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或评定后发现成果造假,撤销奖学金评定资格、追回全额奖金及荣誉。
二、计分方法(一)政治思想和品行表现(10分)根据硕士研究生近一年的政治思想和品行表现综合评分,具体由学院党委和研究生辅导员负责评定。
(二)学习成绩(40分)1、当年未能取得学校规定课程学分或有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本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2、公共外语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方可参加奖学金评选,该两类公共课成绩不计入奖学金评选的课程总成绩;3、学习成绩评分计算公式:[(该学年所修专业必修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专业必修课程学分总和)×70%+(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学分总和)×30%]×40%;4、如果当年没有必修课成绩,参照上一年度的必修课成绩进行计算;没有选修课成绩,就将必修课成绩以100%的比例计算;5、按MPAcc教育中心要求必须补修专业核心课程的学生,当年未补修课程或补修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
安徽理工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

校研究生〔2013〕4号签发人:王其东关于表彰2012—2013学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各学院及有关处级单位:为充分发挥优秀奖学金对研究生学习的激励作用,促进良好学风、校风建设,依据《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研究生〔2006〕27号)和《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年总评实施办法》(研究生〔2006〕28号)等规定,学校开展了2012—2013学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经个人申请、学院初评、校学生资助管理委员会评审,并报学校批准,决定授予张周鑫等16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每人奖励1200元,授予张文影等54名研究生二等奖学金,每人奖励800元,授予董旭等212名研究生三等奖学金,每人奖励400元,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奋发成才,争做表率。
希望全体研究生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提高创新能力,为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件:安徽理工大学2012—2013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安徽理工大学二○一三年十二月四日附件安徽理工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一等奖学金(16人)地球与环境学院(1人)张周鑫能源与安全学院(3人)孟龙、吕辰、闫书缘土木建筑学院(3人)吴娇、李书、邵琨机械工程学院(2人)潘广香、陈瑜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3人)邓金伟、王静、史太露化学工程学院(2人)倪源满、苏洪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1人)熊博杰经济与管理学院(1人)衡连伟二等奖学金(54人)地球与环境学院(4人)张文影、朱代双、储磊、邵亚红能源与安全学院(9人)徐雪战、冯飞胜、彭瑞、李同锁、王明重、梁世伟、牛心刚、刘盼、陈磊土木建筑学院(7人)武梦雅、张秋农、李操、孙康、王梦圆、张革革、张洪林机械工程学院(5人)解淇凯、陈凯、高青鹏、谢赛南、刘曼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9人)聂伦伦、李岳、沙成、华玉鹏、丁建群、李昊、刘佳、王漫、谢璇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人)刘同宣、杨政、钱潜化学工程学院(5人)万亚丽、孙静静、张林林、龚悦、周盼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人)轩小星、陈良文理学院(3人)刘静、马毓咛、欧阳虹医学院(1人)王文洋经济与管理学院(3人)谭颖、赵晶晶、严慧斌测绘学院(3人)袁佳佳、赵娜娜、蒋新源三等奖学金(212人)地球与环境学院(16人)董旭、李洪明、叶圆圆、刘延利、张荣飞、常靖靖、梁泽鹏、郑晨、刘兵昌、程乔、王元、王健、谷得明、聂凤琴、姚健健、罗晔能源与安全学院(36人)金声尧、王猛、马淑胤、董永、庞冬冬、昝赵琼、孙力、高岩、杜强、朱传奇、蒲保东、杨敏、张箫剑、王维、庞文华、曹雅婷、车志飞、颜松、戎立帆、王昆、王小坡、杨明东、张瀚、陆伟、宋新龙、韩东波、李占魁、潘飞、袁和勇、梅福树、陈霞、赵翠、赵宁、陶远、张笑难、孙东生土木建筑学院(30人)李冠豪、许兰保、屈施展、李海涛、戴国涛、周俊、陈明昌、王海滨、王健、施建波、沈琛、邹久群、张彩月、罗吉、刘阳、王松、陈征征、江曼、袁小永、汪浩然、王李曼、刘杰、王玲娟、李强、周洋、闫万永、贺亮、王瑞乐、焦露琳、李善利机械工程学院(22人)王超、王刚、朱锋、田冬林、屈淑亚、陈靓、张铜杰、孙帅、宋维新、李学明、徐曼曼、孙镇镇、韦朝坤、屠薇薇、杨晓东、唐珊珊、常娟、韩董董、马齐江、徐海洋、陈蕾、徐春云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36人)张晶、成恒珍、刘聪美、张玲玲、马修情、王丹、郭浩、唐彬、朱忠鹏、崔昊辰、李雄滔、沈美云、殷明、曹朋怀、朱敏、朱沧浩、韩永锋、舒志国、杨超、蔡加星、姚敏、王丽娜、顾先明、杨再甫、程晶晶、龙月红、任玉东、曹玲玲、汪前军、程结园、郑燕、吴琴、严彬、聂梦雅、郑津津、秦静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0人)费之奎、张娟、时士洋、孙庆、王辉、程雅丽、胡鹏飞、祝言亮、杨蕾、沈倩倩化学工程学院(22人)王宁宁、夏鹏飞、朱传浩、徐燕峰、邱明灿、刘伟龙、曹攀、王珊、周敏、陈春阳、余水情、李文婷、张颂、束学来、韩迎新、殷金昌、潘宗林、呼嘉敏、赵瑞、陈卓、刘铭、栾中义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9人)周平义、赵洪宋、叶树球、郭荔荔、胡峰、崔大洋、吴以群、杨宜辰、杨文超理学院(7人)李闪闪、董海龙、张美玲、陶小燕、汪厚田、李小毛、冯宾医学院(3人)牛凯、王童玉、张雷经济与管理学院(11人)戚雅、张宏、高田田、张姗姗、刘玲、王璟、林翔、吴修灵、李东、张建伟、刘传德测绘学院(10人)韩凯、戴佳琪、章如芹、姚光虎、牛茂靖、李东风、李文佳、韩鹏志、吴金鑫、冉典安徽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印发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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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政〔2014〕72号签发人:郭永存
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理工大学
二○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发研究生学习积极性和创新意识,提高培养质量,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收费制度的情况下,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及《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校政〔2014〕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业奖学金经费来源于省财政拨款和研究生学费收入。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基本学制内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章等级设定与奖励标准
第五条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比例和标准为:(见下表)
第六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对应硕士和博士阶段,分别按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审。
第七条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八条学业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无学术不端行为;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按时完成报到注册,取得研究生学籍;
6、按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7、课程学习阶段的研究生,须按时修完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全部课程。
第九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
(一)第一学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可申请享受一等奖学金,如一等奖指标有结余,则由调剂生申请,依据调剂生入学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其余研究生可申请享受二等奖学金。
(二)第二学年,申请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学习成绩,申请者每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应不低于75分,学习成绩同等条件下,科研成果突出或在省级以上竞赛获奖者优先。
1、申请一等奖学金
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
2、申请二等奖学金
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申请三等奖学金
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三)第三学年,申请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申请者在按期开题的情况下,上一学年(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方面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以下同)
在二类期刊或在《安徽理工大学报》发表论文一篇;
2、省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之一,排名前三名;
3、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或国家奖;
4、申请发明专利排名在前三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
5、在各类文艺、体育竞赛中获省级以上荣誉和奖励;
6、校研究生奖助领导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其余研究生可申请享受二等奖学金。
第十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
(一)第一学年,所有博士研究生申请同一等级的奖学金。
(二)第二学年,申请一等奖学金,必须所有课程成绩不低于80分,且以第一作者在二类期刊发表论文一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三名)或软件著作权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其余可申请享受二等奖学金。
(三)第三学年,申请一等奖学金,必须正常开题,且以第一作者在一类期刊发表论文一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二名);其余可申请享受二等奖学金。
(四)博士研究生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成果均可申请一等奖学金,其他相近业绩获得者,也可申请一等奖学金。
第十一条研究生在评奖学年有违反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科研成果弄虚作假,课程考试不及格,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能参评本学年度学业奖学金。
已经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被发现有上述情况的,撤销奖学金获奖资格,收回获奖证书和奖金。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由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按照本文规定予以确定,经校研究生奖助领导组审定,随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告知考生。
第十三条研究生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自秋季开学后启动。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小组要结
合学科特点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学业奖学金初评。
评选结果应在本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第十四条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提请裁决。
第五章奖学金发放
第十五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于每年11月30日之前一次性发放到获奖学生的本人本地银行卡中。
第十六条学校为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发放获奖荣誉证书,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七条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的第一年学业奖学金,按录取时确定的等级和标准,自其恢复学籍时起发放。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级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之前入学的研究生按原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安徽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