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设施的动火管理(正式)

煤气设施的动火管理(正式)
煤气设施的动火管理(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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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设施的动火管理(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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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1715-36 煤气设施的动火管理(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所有煤气区域的设备设施动火全部属于一级动火,严格执行公司动火管理的相关要求,并按A级动火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结合设备情况,作业点环境,制定专门安全措施或方案,并要取得安全部门的批准。

2、煤气设备动火前应作检测,CO≤24PPM, O2含量≥18%合格,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确认在动火全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后,方准动火。

3、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提前办理动火许可证,煤气压力应保持正压,动火部位应可靠接地,在动火点附近装设压力表并设专人观察煤气压力,并做好防火措施,40米以内戒严。

4、在停用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可靠的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对管道内的残余煤气应用

蒸汽进行吹扫处理干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的煤气设施,应打开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设施内部的自然通风。

5、进人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应早于动火或进塔(器)前0.5h ,检修动火工中每两小时应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0.5h ,也应重新分析,取样应有代表性,防止死角。当煤气比重大于空气时,取中、下部各一气样;煤气比重小于空气时,取中、上部各一气样。

6、打开煤气加压机、脱硫、净化和贮存等煤气系统的设备和管道时,应采取防止硫化物等自燃的措施。

7、设备动火前必须确认安全无误,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技术设备部、生产管理部派人现场监护,完工后清理现场遗留火种。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工地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548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工地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工地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总则 为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他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1)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仓库、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

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化气瓶储存室、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3、职责 (1)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门,如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动火时,负责《安全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2)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预防措施。 (3)安全部:接受动火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

改善。 4、动火作业的分类 (1)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 级、B级、C级三类。 (2)A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2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3)B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C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 (5)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他动火作业一律按A 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安全动火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0071 安全动火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动火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动火前,车间、部门安全员,必须对所有参加动火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动火人必须熟知现有防火知识。 (二)凡在生产、贮存;输送可燃物料的容器;设备;管道上动火,首先应切断物料来源,加堵金属盲板,再用惰性气体(氮气、水蒸汽)进行置换;清洗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化验合格后方可动火。 爆炸下限大于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0.5%; 爆炸下限小于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汽

浓度应小于0.2%。 (三)取样分析应具有代表性,取样时间应在动火前30分钟内,取样地点不得超过动火点周围一米以外。 (四)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五)特殊情况下动火,如在开车情况下的易燃、易爆车间,散发易燃、易爆物质的区域等处动火,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现场有监护人,方可动火。 (六)电焊时,接地线不得随意乱接、乱扯,以免产生火花而引起其他设备、管线起火或爆炸。 (七)高空或地面动火,要注意火星飞溅,动火完毕,要待余火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15

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1目的 为了使各子公司的燃气生产设施在安全、可靠的状态下,长周期、高效运行,对燃气生产设施实施有效控制,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子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燃气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3术语 3.1.1特种设备:指涉及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3.1.2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安全联锁

装置等。 4控制程序 各子公司在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使用、维护、保养等操作和管理过程中,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严格执行营运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总工办等相关部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4.1燃气生产设施的建设 4.1.1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2公司建设燃气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骏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4.1.3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煤气设施的动火管理(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煤气设施的动火管理(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715-36 煤气设施的动火管理(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所有煤气区域的设备设施动火全部属于一级动火,严格执行公司动火管理的相关要求,并按A级动火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结合设备情况,作业点环境,制定专门安全措施或方案,并要取得安全部门的批准。 2、煤气设备动火前应作检测,CO≤24PPM, O2含量≥18%合格,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确认在动火全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后,方准动火。 3、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提前办理动火许可证,煤气压力应保持正压,动火部位应可靠接地,在动火点附近装设压力表并设专人观察煤气压力,并做好防火措施,40米以内戒严。 4、在停用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可靠的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对管道内的残余煤气应用

动火分析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火作业定义、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管理、动火分析及合格标 准、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 集团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区域的固定用火作业。 2 动火作业定义 使用气焊、电焊、喷灯等焊割工具,在煤气、氧气的生产设施、输送管道、储罐、容器和危 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管道及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的设备上,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 施工作业。 3 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三类。 3.1 一级动火作业 3.1.1 工业及民用煤气生产设施(储罐、容器等)、DN≥200mm 煤气输送管道的本体及与本 体水平净距 1 米范围内动火作业。 3.1.2 DN≥80mm 氧气输送管道动火作业。 3.1.3 A 级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见表 1)。 3.2 二级动火作业 3.2.1 工业及民用煤气生产设施(储罐、容器等)、DN<200mm 煤气输送管道的本体及与本 体水平净距 1 米范围内动火作业。 3.2.2 DN<80mm 氧气输送管道动火作业 3.2.2 B 级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见表 1)。 3.3 三级动火作业 除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4.1 许可证格式 一级、二级《 动火作业许可证》采用统一格式(见表 2)。 4.2 《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4.2.1 一级动火作业的《 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分 管安全领导或安全科长审查签字,并报公司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2.2 二级动火作业的《 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下 属车间领导审查签字后,报分厂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2.3 三级动火作业不办理《 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 权限的分厂)下属车间领导审查,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 4.2.4 逢节假日、夜班的应急抢修一级动火作业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 分管安全领导或安全科长审查并审核批准后实施,报送公司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备案。 4.2.5 《 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份,安全主管部门、消防主管部门、动火作业所在单位和 动火作业负责人各持一份存查。 4.3 《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要求 4.3.1 《 动火作业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的动火作业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 动火作业

煤气设施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气设施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气设施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一、总则: 煤气设施动火属危险作业,施工作业部门必须提前三天到安全处、保卫等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手续,审批单手续审批后凭审批单到生产指挥中心煤气站办理“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一单一证齐全并措施落实到位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煤气设施动火。 煤气站接到危险作业审批单手续在签发办理“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前必须派煤气防护员到设备动火现场查看确认现场情况安全后,煤气站方可填写“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设施动火部门按危险作业审批单及许可证要求逐项落实,由煤气站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才准许签发“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动火。发现有疑点应立即制止动火,并立即汇报生产、安全、保卫处。 “危险作业审批单”及“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是限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施工,作业超过限期和范围,应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二、在煤气设备管道附近动火、施工单位必须做到: 要有设计部门的设计图纸并经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落实措施并经公司安全、保卫、生产部门批准。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对煤气设施区域需动火周围的易燃物,动火前必须全部清理干净。 检查确认周围煤气设施管道无泄露点。 严禁在煤气设备管道上电焊打火和搭接地线。 法兰、人孔、阀门等易泄漏煤气处动火前应提前用石棉瓦石棉布等耐火材料隔离。 三、在生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 保证煤气正压在1Kpa以上,压力相对稳定,并设专人看管压力表。 严禁在死煤气管段和设备上动火。 动火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检查动火点周围无泄露点。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021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021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021版) 一.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定义 1.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仓库、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化气瓶储存室、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三.职责

1.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门,如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动火时,《安全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2.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预防措施。 3.安全环保课:接受动火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检查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四.动火作业的分类 1.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2.A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二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3.B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天然气安全管理规范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规范天然气安全使用行为,保障公司员工、家属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安全使用天然气、天然气设施保护、维护和生产及居民用气等内容进行了要求。 第三条各用气单位应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天然气泄露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与燃气公司、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第四条各用气单位应对天然气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节约用气进行宣传,提 高员工和居民使用天然气的安全意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属地的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六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单位的,资产所有单位负责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七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燃气公司的,用气单位应配合、协助和监督燃气公司做好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单位、居民用气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天然气调压站 第八条调压站应建立供气管网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巡视检查路线图。 第九条调压站应设置火种存放处,安装避雷设施和静电释放装置;人员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应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严禁携带火种和手机等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内。 第十条调压站内避雷设施和防静电装置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高压储罐的运行应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十一条调压站设备应实行目视化管理,管线及附属设施应标识齐全、着色规范,管线有气体流向标识;各种仪表显示准确。 第十二条调压站设备运行平稳,管线、阀门无泄漏;定期按“十字”(调整、紧固、润滑、防腐、清洁)作业法对供气设备进行保养。 第十三条天然气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

煤气设备检修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煤气设备检修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简易版

煤气设备检修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简 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1 对煤气动火实行两级管理。其一:在运 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由公司管理。其二:在 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由二级厂(矿)管理。 2 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时,必须遵守 下述要求: 2.1 拟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时,需 提前两天由动火施工单位提出附有动火部位及 现场条件简图的申请报告及《煤气设备动火许 可证》一式三份,经设备所属单位审查同意 后,报公司消防部门、公司安全处各一份,另 一份留本单位。

2.2 动火施工单位在公司安全部门、消防部门审查完动火施工报告后通知动火单位并办理动火证。 3 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之前,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3.1 系统内仪表检查可靠。 3.2 动火必须在正压力下进行。煤气压力控制在100-500mmH2O柱范围内。压力表设专人监视,如动火设备附近没有煤气压力表或远离仪表室,应视具体情况在动火部位上方(指煤气来向)装压力表或使用无线电话等给压力表监视人提供及时发出信息的条件。 3.3 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不准用气焊切割,只准用电焊。电焊机的电源开关要在煤气压力表附近,由压力表监视人负责看管。如发

八大高危作业操作规程-详细好用

一、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2.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3.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4.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等火种散落或者喷溅的区域,10米内严禁存在易燃物品。 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隔离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6.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确认作业周围作业环境,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品,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或彻底清理易燃可燃物品。 7.在油管、油罐、喷吹罐等容器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8.在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可燃气体等,应检查检测确认,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9.维修煤气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煤气管道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10.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15%。 11.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无防雨措施的雨天,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12.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二、抽堵盲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2.抽堵盲板操作前,首先通知煤气防护人员及安全员到场,并通知现场周边的岗位注意现场煤气浓度变化。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护栏,并有专人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

动火作业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依据SY/T5858-2004《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标准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业动火,是指在油气、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和油气容器、管线、设备或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进行焊、割作业,以及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其它施工作业。 第三条分公司工业动火实行工业动火作业票制度。工业动火作业票应详细说明动火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第四条工业动火作业票是动火现场操作依据,不得涂改、代签。动火作业票只限一处一次使用。特殊动火、一级工业动火作业票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如动火作业本班不能完成,作业应在交接班时重新确认,进行技术交底,并由接班相应人员签字后方可持续有效。二级工业动火作业票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工业动火作业票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二级、三级动火作业超过一天时,每天在开工前,应由动火人、监护人共同检查动火现场,核对安全措施,合格后经签字确认方可动火。 第五条在动火作业准备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与生产单位密切配合,进行危害识别、制定动火方案及控制措施、做好变更管理及应急预案。 第六条凡是没有办理动火手续、没有落实动火安全措施、未设现场动火监护人以及动火方案有重大变动且未经批准的,一律禁止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严禁与动火方案和动火票不符的动火。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储运、炼油化工、油气管道、油气田基本建设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的工业动火作业。 第二章工业动火分级 根据分公司生产特点和动火部位爆炸危险区域危险程度、影响范围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公司工业动火分为油气生产类(含天然气净化)工业动火和炼油化工类工业动火分别进行管理。 第八条油气生产类(含天然气净化)工业动火等级划分 (一)一级动火 (1)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2)容量大于5000m3(含5000m3,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 (3)天然气气柜和容量大于400m3(含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 (4)容量大于1000 m3(含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5)直径大于426mm(含426mm)集输气管线、在输油(气)干线上停输动火或带压不停输更换管线设备的动火; (6)天然气净化装置、集输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7)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动火;(8)天然气井井口无控制部分动火;

电气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039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电气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Electric gas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电气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二、学校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在现有额定的电容量范围内计划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 三、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防潮,防小动物侵入,周边要干燥通风。 四、电气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气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维修和部分更新,确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长期不使用的电器、燃具,应确认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修保养。空调机、脱排油烟机等设备和各类机房设施应当定期清洁、保养。 七、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 八、使用液化气钢瓶,总量超过六十公斤的,应当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九、职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用电用火用气管理制度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

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管道煤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处方员工必须熟练掌握管道煤气的使用方法,了解其火灾危险性。 二、掌握煤气发生泄漏时的预防措施。 三、管道煤气总阀的开关,必须落实责任人,每天关闭时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员到现场监督,并作好开关登记。 四、经常检查接头、开关阀是否完好,发现漏气及时报告安全部和工程部。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确保公司内动火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与国家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公司易燃易爆生产及储存区域与非固定动火区的动火作业。 3.职责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安全部复检签字后,报总经理终审批准。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安全部签字终审批准。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安全部批准。 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和安全部进行监督管理。 4.工作程序 动火作业 在生产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动火区域以外一律严禁动火) (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3.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3.4凡单位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3.5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动火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1.目的 确保公司内动火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与国家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公司易燃易爆生产及储存区域与非固定动火区的动火作业。 3.职责 3.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安全部复检签字后,报总经理终审批准。 3.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安全部签字终审批准。 3.3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安全部批准。 3.4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和安全部进行监视治理。 4.工作程序 4.1动火作业 在生产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动火区域以外一律严禁动火)(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目的消防器材。 (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治理。 4.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3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3.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3.4凡单位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文档2篇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文档2篇Documents of industrial fir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编订:JinTai College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 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文档 2、篇章2: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文档 篇章1: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文档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5858-XX《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1.2 工业动火实行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制度。申请报告 书应详细说明动火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交叉作业防范措施。 1.3 动火作业申请报告书只在签发的一个场所、一个作 业班次有效。一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如在动火作业本班不能完成,应在交接班时重新确认,进行技

术分析交底,并由接班人员签字认可方持续有效。二级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2.1 根据火灾爆炸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分,厂内动火分为三级: 2.1.1 一级动火: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或开、停工过程中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2.1.2 二级动火:经认真吹扫处理并经化验分析合格,停工检修的生产装置,系统管网。从易燃易爆及有毒装置、系统上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经吹扫处理且化验合格的容器、管线;仓库、车库; 2.1.3 三级动火:在生产区域内,除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为三级动火。 2.2 动火方案的规定: 2.2.1 在进行动火作业前,要对动火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环境因素识别,识别项目和内容要全面;

煤气设备和设施动火管理制度(新编版)

煤气设备和设施动火管理制度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煤气设备和设施动火管理制度(新编版) 第一条:制订目的:为了切实加强我公司煤气动火作业的管理,最大限度的避免煤气设备和设施的违规动火作业而导致的火灾与爆炸事故,给员工的生命和给公司财产带来极大的伤害和严重的损失,依据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并密切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煤气产生、抽气、回收、净化、输送、加(降)压、储存、使用、修理与维护保养以及新老煤气管道已对接的有关各单位和各部门的管理和操作人员,以及所有外协队伍人员。 不适用于未与生产运行煤气设备和设施对接的在建煤气设

备和设施。 第三条:必须办理“煤气设备动火证”的范围 1、煤气设备和煤气设施:除未与老的(包括在用或停用)煤气设备和设施连接在一起的在建煤气新设备外,从高炉和转炉的烟罩起,到各个使用煤气的炉、窑(包括钢水包、铁水罐等用户)止,其间的所有煤气设备和设施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 2、煤气区域:煤气区域包括以下三部分: (1)距高炉煤气设备最近附属设施边缘10m以内的区域; (2)距转炉煤气设备最近附属设施15m以内的区域; (3)规定的煤气危险区域;此类区域我公司现有:煤气柜院内、炼钢风机房内、BPRT厂房内。 在以上规定的煤气设备和煤气设施上及上述三类煤气区域内,动用电、气焊等动火之前,都必须提前办理“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又称:动火作业票)。 第四条:动火作业票的实施程序及要求 1、在煤气区域内或煤气设备及设施上动火,必须办理“煤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规程依据国标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结合公司实际而制定,适用于赢创三征公司生产区域内易燃易爆场所及其他场所的动火作业。(批准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除外)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定义 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工作。 易燃易爆场所 按 规范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

公司内的氰化钠生产车间、液氨罐区、三聚氯氰车间氯气蒸发、导热油装置、冷冻机组、氯气储罐、缓冲罐等设备及室内或根据工况条件确定的范围等为指定的易燃易爆场所、区域。 固定动火区 指公司机修车间室内作业区及室外作业场。 固定用火 指公司职工食堂灶间用火、化验室电加热炉等。 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凡厂、车间或者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必须执行《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

煤气设备和设施动火管理制度

煤气设备和设施动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制订目的:为了切实加强我公司煤气动火作业的管理,最大限度的避免煤气设备和设施的违规动火作业而导致的火灾与爆炸事故,给员工的生命和给公司财产带来极大的伤害和严重的损失,依据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并密切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煤气产生、抽气、回收、净化、输送、加(降)压、储存、使用、修理与维护保养以及新老煤气管道已对接的有关各单位和各部门的管理和操作人员,以及所有外协队伍人员。不适用于未与生产运行煤气设备和设施对接的在建煤气设备和设施。第三条:必须办理“煤气设备动火证”的范围1、煤气设备和煤气设施:除未与老的(包括在用或停用)煤气设备和设施连接在一起的在建煤气新设备外,从高炉和转炉的烟罩起,到各个使用煤气的炉、窑(包括钢水包、铁水罐等用户)止,其间的所有煤气设备和设施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2、煤气区域:煤气区域包括以下三部分:(1)距高炉煤气设备最近附属设施边缘10m 以内的区域;(2)距转炉煤气设备最近附属设施15m以内的区域;(3)规定的煤气危险区域;此类区域我公司现有:煤

气柜院内、炼钢风机房内、BPRT厂房内。在以上规定的煤气 设备和煤气设施上及上述三类煤气区域内,动用电、气焊等动火之前,都必须提前办理“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又称:动火作业票)。第四条:动火作业票的实施程序及要求1、在煤气区域内或煤气设备及设施上动火,必须办理“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或虽已办理,但煤气防护人员未在作业票上签字“同意动火”前,严禁动火。2、动火作业票,一般应提前一天办理,一式三份,认真填写票内所列各项内容和必须的安全措施,或制定出书面动火方案和安全措施。3、动火票填写完毕后,经逐级领导审核完善并签字同意,交由煤气防护站。4、作业前,经煤气防护人员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并检测、实验合格后,签发同意动火许可证,并作业现场负责人收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字同意动火的“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后,方准动火。 5、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检查动火点周围有无残留火种,如有及时扑灭。工作完毕后,施工单位、煤气防护站、安全处应各留一份“动火许可证”存档备查。 6、“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证”式样: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办票时间:?年?月?日?星期(?)? 单位?动火时间月日至月日动火地点?申请人?动火内容?动火部位示意图安全措施车间主任意? 见签名:日期:设备科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动火作业 在生产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动火区域以外一律严禁动火) 2.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2.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2.3室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2.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 2.5固定动火区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2.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3、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凡单位或单独厂房全部停炉,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科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5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5.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设备与高处作业的规定; 5.2公司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4凡处于建筑防火设计规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5.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阴井、地沟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10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的水平距离均不应小于10m ,并不准在烈日下爆晒; 5.11凡在有可燃物等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5.12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6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动火作业: 6.1.1生产不稳定; 6.1.2设备、管道腐蚀严重。 6.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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