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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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性。
简单易行
RECIST标准操作简单,易于掌握 ,能够快速准确地评价肿瘤治疗效 果。
客观性强
RECIST标准以肿瘤大小的变化为评 价指标,避免了主观因素对评价结 果的影响,具有较高的客观性。
局限性
对新药研发的限制
RECIST标准以肿瘤大小的变化为评价指标,对于一些具有 新型作用机制的药物,其疗效可能无法准确评价。
跨学科合作前景广阔
随着跨学科合作的不断加强,RECIST疗效评价标准将在更多领域 得到应用,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治疗。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部分缓解(PR)
总结词
肿瘤缩小,但未完全消失。
详细描述
经过治疗后,肿瘤病灶的体积缩小,但未完全消失。这种状态被称为部分缓解。 虽然肿瘤没有完全消失,但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且肿瘤的体积缩小,病情得到 了改善。
疾病进展(PD)
总结词
肿瘤增大或出现新的病灶。
详细描述
经过治疗后,如果肿瘤病灶的体积增大,或者在原发部位或其它部位出现了新的肿瘤病灶,这种状态被称为疾病 进展。这表示治疗效果不佳,病情恶化。
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
指导临床决策
RECIST疗效评价标准为医生提供 了明确的肿瘤疗效评估标准,有 助于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调整治疗
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临床研究中的应用
RECIST疗效评价标准在临床研究 中广泛应用,为研究者提供了统 一的评价标准,有助于比较不同 研究结果,推动肿瘤治疗领域的
发展。
跨学科合作
对患者预后的评估不足
RECIST标准只关注肿瘤大小的变化,而忽视了患者生存质 量、无进展生存期等其他重要指标,对患者预后的评估存 在不足。
对部分肿瘤不适用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汇报人:2024-01-11•引言•RECIST标准的内容•RECIST标准的实践应用目录•RECIST标准的未来发展•结论01引言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肿瘤治疗手段日益丰富,对肿瘤疗效的评价标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RECIST标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为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提供了一个统一、规范的标准。

背景RECIST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客观、量化的评价肿瘤治疗效果的方法,以便更好地指导临床治疗,提高肿瘤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目的RECIST标准的背景和目的定义RECIST标准全称为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即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

该标准主要依据肿瘤体积的变化来评估治疗效果,通过测量肿瘤的最长径,计算肿瘤缩小或增大的比例,从而判断治疗是否有效。

适用范围RECIST标准适用于大多数实体肿瘤的评价,如肺癌、结直肠癌、乳腺癌等。

通过使用RECIST标准,医生可以更加准确地评估肿瘤治疗的效果,为后续治疗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RECIST标准的定义和适用范围02RECIST标准的内容使用CT、MRI等影像学检查手段,对肿瘤病灶进行精确的测量,包括肿瘤的最大径、体积等指标。

肿瘤病灶的测量根据测量结果,对肿瘤病灶进行评估,包括肿瘤的活性、坏死、囊性变等情况,以及淋巴结转移和远处转移的情况。

肿瘤病灶的评估肿瘤病灶的测量和评估治疗后肿瘤的最大径和体积较治疗前减少,且减少程度达到一定标准,如≥30%。

肿瘤缩小肿瘤稳定肿瘤进展治疗后肿瘤的最大径和体积未发生明显变化,或变化程度未达到肿瘤缩小标准。

治疗后肿瘤的最大径和体积较治疗前增加,且增加程度达到一定标准,如≥20%。

030201疗效评价标准疾病进展的评估疾病进展的时间评估疾病进展的时间点,通常在治疗后每6-8周进行一次评估。

疾病进展的形式评估疾病进展的形式,包括局部进展和远处转移。

实体肿瘤疗效评估标准RECIST简介

实体肿瘤疗效评估标准RECIST简介

≥10 mm (CT + MRI)
Minimum Target Lesion Size
≥10 mm (Spiral CT)
≥15 mm Lymph nodes
≥20 mm (Conventional CT,MRI ≥20 mm Chest X-Ray
No. of measurable Lesions, 1-10
不需要疗效确认情况下的最佳总体疗效:
➢ 研究规定每8周进行一次影像学评估
4周
8周
16周
24周

SD
PR
PD
SD
失访
SD
PD
最佳总体疗效 PR
不可评价 PD
2023/10/23
24
最佳总体疗效
需要疗效确认情况下的最佳总体疗效:
初次评价
CR CR CR
再次评价
CR PR SD
最佳总体疗效
CR PR SD,如果满足方案规定最小随访间隔(如8周). 否则 PD
2023/10/23
8
不可测病灶
即可测量病灶以外的肿瘤病灶:
➢ 肿 瘤 病 灶:长径<10 mm (CT/MRI) ➢ 肿大淋巴结:短径<15 mm (CT/MRI) ➢ 腹水、胸膜或心包积液、炎性乳腺癌、皮肤/肺的癌性淋
巴管炎、脑脊膜病灶、影像学不能测量的但查体发现的腹 部包块
2023/10/23
6
二、重要定义
7
可测量病灶
肿瘤病灶:至少有一条可以精确测量的径线(记录为最大径), 其最小长度要求如下: ➢CT or MRI:≥10 mm(CT扫描层厚≤ 5mm) ➢胸部X-射线: ≥ 20 mm ➢临床体检:病灶 ≥ 10mm(游标卡尺测量),无法用卡尺测量的 应记为不可测量病灶 恶性淋巴结:淋巴结短径 ≥ 15mm(CT扫描层厚≤ 5 mm)

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

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

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 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RECIST )1.肿瘤病灶的测量(1)肿瘤病灶基线的定义肿瘤病灶基线分为可测量病灶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用常规技术,病灶直径长度≥20mm或螺旋CT ≥10mm的可以精确测量的病灶。

不可测量病灶:所有其它病变 (包括小病灶即常规技术长径 <20mm或螺旋CT <10mm ) 包括骨病灶、脑膜病变、腹水、胸水、心包积液、炎症乳腺癌、皮肤或肺的癌性淋巴管炎、影像学不能确诊和随诊的腹部肿块和囊性病灶。

(2)测量方法基线和随诊应用同样的技术和方法评估病灶。

(a) 临床表浅病灶如可扪及的淋巴结或皮肤结节可作为可测量病灶,皮肤病灶应用有标尺大小的彩色照片。

(b) 胸部X片:有清晰明确的病灶可作为可测量病灶,但最好用CT扫描。

(c)CT和MRI:对于判断可测量的目标病灶评价疗效,CT和MRI是目前最好的并可重复随诊的方法。

对于胸、腹和盆腔,CT和MRI用10mm或更薄的层面扫描,螺旋CT用5mm层面连续扫描,而头颈部及特殊部位要用特殊的方案。

(d) 超声捡查:当研究的End poinst是客观肿瘤疗效时,超声波不能用于测量肿瘤病灶,仅可用于测量表浅可扪及的淋巴结、皮下结节和甲状腺结节,亦可用于确认临床查体后浅表病灶的完全消失。

(e) 内窥镜和腹腔镜:作为客观肿瘤疗效评价至今尚未广泛充分的应用,仅在有争议的病灶或有明确验证目的高水平的研究中心中应用。

这种方法取得的活检标本可证实病理组织上的CR。

(f) 肿瘤标志物:不能单独应用判断疗效。

但治疗前肿瘤标志物高于正常水平时,临床评价CR时,所有的标志物需恢复正常。

疾病进展的要求是肿瘤标志物的增加必须伴有可见病灶进展。

(g) 细胞学和病理组织学:在少数病例,细胞学和病理组织学可用于鉴别CR和PR,区分治疗后的良性病变还是残存的恶性病变。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 1)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 1)
仅存在不可测量的非靶病灶 ✓ 评价困难 ✓ 当非靶病灶改变导致整体疾病负荷增加的程度相当于靶病灶
出现疾病进展时(肿瘤最长径增加20%相当于肿瘤面积增 44 %,体积增加73%) ✓ 渗出性病变:微量至大量 ✓ 淋巴管病变:局限至广泛播散 ✓ 导致治疗方案更换的变化…
新病灶
✓ 在随访中已检测到的而在基线检查中未发现的病灶将视 为新的病灶,提示疾病进展
WHO Handbook for Reporting Results of Cancer Treatment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Offset Publication No. 48
Geneva, Switzerland, 1979
———————————————————
注:出现一个或多个新病灶也被视为疾病进 展。
•注:即便某些非靶病灶事实上可以测量,它们也不需要测 量,而应在方案的特殊时点对其进行定性评估。
非靶病灶进展的定义补充
存在可测量非靶病灶时 ✓ 必须满足非靶病灶整体的恶化程度已达到必须终止治疗的程
度。而一个或多个非靶病灶尺寸的一般性增大往往不足以达 到进展标准,因此,在靶病灶为稳定或部分缓解时,仅依靠 非靶病灶的改变就能定义整体肿瘤进展的情况比较少见
许多肿瘤学家在他们的日常临床实践中反复使用影 像学检查来跟踪患者的恶性疾病,并在客观和症状 标准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的治疗方案。除非经施行 治疗的肿瘤学专家合理判断,本RECIST指南不宜 用于此类决策
2021/10/10
5
可测量病灶
肿瘤
单径,LAD ≥10mm CT:Slice thickness ≤5mm 层厚>5mm:层厚*2 体检:≥10mm 胸X片:≥20mm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Recist标准的临床应用
Recist标准适用于大多数实体 瘤的疗效评价,如肺癌、乳腺
癌、结直肠癌等。
在临床试验中,Recist标准被 广泛应用于评估新药或新治疗 方法的疗效,以便对治疗方案
进行优化和改进。
在实际临床治疗中,Recist标 准也有助于医生对患者的病情 进行准确评估,从而制定更加
有效的治疗方案。
特殊情况的处理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如患者合并其他疾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等,需要根据具体情 况调整治疗方案和评价标准。
对于一些新出现的肿瘤病灶或远处转移病灶,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以避免病情 恶化。
对于一些长期无法治愈的肿瘤患者,需要制定长期的治疗计划和评价标准,以改善患者的 生活质量和预后。
指导个体化治疗
通过使用Recist标准,医 生可以更准确地评估患者 的病情,从而制定个体化 的治疗方案。
预后评估
Recist标准还可以用于评 估患者的预后,为患者和 医生提供治疗决策的参考 依据。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04
Recist标准的优势与不足
Recist标准的优势
统一性
Recist标准为实体瘤的疗效评价 提供了一套统一的评估体系, 使得不同研究机构和医生之间
的评估结果具有可比性。
客观性
Recist标准基于肿瘤大小、活性 等客观指标,避免了主观判断 的差异,使得评估结果更加客
观。
精细化评估
Recist标准对肿瘤的评估不仅仅 局限于整体疗效,还对肿瘤的 活性、转移病灶等细节进行精 细化评估,能够更准确地反映
病灶。
非靶病灶的疗效评价通常采用症状评 估、生活质量评估和影像学检查等方
法。
非靶病灶的疗效评价对于判断患者的 整体疗效和预后具有重要意义。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是临床上常用的用于评估实体瘤治疗效果的标准,其在肿瘤学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

本文将重点介绍RECIST的定义、原理、应用以及优缺点,并探讨其在临床实践中的意义和价值。

一、RECIST的定义RECIST,即响应评价标准在肿瘤学中指的是用于评估实体瘤治疗效果的一种标准化方法。

RECIST的提出旨在为临床研究提供标准化的实体瘤疗效评价工具,其主要目的是利用影像学技术(如CT、MRI等)对实体瘤的大小和数量进行准确测量,以评估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肿瘤生长的变化情况。

RECIST标准的提出为临床科研提供了统一的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有利于不同研究之间的比较和结果的可比性。

二、RECIST的原理RECIST标准主要基于对实体瘤病灶的测量来进行疗效的评估。

其核心原理是利用影像学技术对患者实体瘤的测量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通过比较前后两次测量结果,来判断患者的疗效。

RECIST标准将实体瘤分为可测量病灶和不可测量病灶,并规定了测量方法和标准,以确保不同医生和不同设备进行实体瘤的测量结果具有可比性和准确性。

三、RECIST的应用RECIST标准主要用于评估实体瘤治疗效果,其应用范围涵盖了临床研究、新药临床试验、临床诊断和治疗等多个领域。

在临床研究和新药临床试验中,研究人员可以根据RECIST标准来评价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肿瘤的变化情况,从而全面地评估实验药物对患者的疗效。

在临床诊断和治疗中,医生可以根据RECIST标准来评估患者的实体瘤治疗效果,从而指导临床的治疗方案和决策。

四、RECIST的优缺点RECIST标准作为一种疗效评价工具,其优点在于具有标准化、直观、快速、可重复性好等特点。

其标准化的测量方法和数据处理能够使不同临床研究和不同研究人员的结果具有可比性,有利于临床研究的结果分析和比较。

同时,RECIST标准的评估结果也更加直观和快速,有利于医生和患者更直观地了解治疗效果。

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

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

实体瘤得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 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RECIST )1、肿瘤病灶得测量(1)肿瘤病灶基线得定义肿瘤病灶基线分为可测量病灶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用常规技术,病灶直径长度≥20mm或螺旋CT≥10mm得可以精确测量得病灶。

不可测量病灶:所有其它病变 (包括小病灶即常规技术长径〈20mm或螺旋CT <10mm ) 包括骨病灶、脑膜病变、腹水、胸水、心包积液、炎症乳腺癌、皮肤或肺得癌性淋巴管炎、影像学不能确诊与随诊得腹部肿块与囊性病灶。

(2)测量方法基线与随诊应用同样得技术与方法评估病灶、(a) 临床表浅病灶如可扪及得淋巴结或皮肤结节可作为可测量病灶,皮肤病灶应用有标尺大小得彩色照片。

(b) 胸部X片:有清晰明确得病灶可作为可测量病灶,但最好用CT扫描。

(c)CT与MRI:对于判断可测量得目标病灶评价疗效,CT与MRI就是目前最好得并可重复随诊得方法。

对于胸、腹与盆腔,CT与MRI用10mm或更薄得层面扫描,螺旋CT用5mm层面连续扫描,而头颈部及特殊部位要用特殊得方案。

(d) 超声捡查:当研究得End poinst就是客观肿瘤疗效时,超声波不能用于测量肿瘤病灶,仅可用于测量表浅可扪及得淋巴结、皮下结节与甲状腺结节,亦可用于确认临床查体后浅表病灶得完全消失、(e) 内窥镜与腹腔镜:作为客观肿瘤疗效评价至今尚未广泛充分得应用,仅在有争议得病灶或有明确验证目得高水平得研究中心中应用、这种方法取得得活检标本可证实病理组织上得CR。

(f) 肿瘤标志物:不能单独应用判断疗效、但治疗前肿瘤标志物高于正常水平时,临床评价CR时,所有得标志物需恢复正常。

疾病进展得要求就是肿瘤标志物得增加必须伴有可见病灶进展。

(g) 细胞学与病理组织学:在少数病例,细胞学与病理组织学可用于鉴别CR与PR,区分治疗后得良性病变还就是残存得恶性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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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
( 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RECIST )
1.肿瘤病灶的测量
(1)肿瘤病灶基线的定义
肿瘤病灶基线分为可测量病灶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用常规技术,病灶直径长度³20mm或螺旋CT ³10mm的可以精确测量的病灶。

不可测量病灶:所有其它病变 (包括小病灶即常规技术长径 <20mm或螺旋CT <10mm ) 包括骨病灶、脑膜病变、腹水、胸水、心包积液、炎症乳腺癌、皮肤或肺的癌性淋巴管炎、影像学不能确诊和随诊的腹部肿块和囊性病灶。

(2)测量方法
基线和随诊应用同样的技术和方法评估病灶。

(a) 临床表浅病灶如可扪及的淋巴结或皮肤结节可作为可测量病灶,皮肤病灶应用有标尺大小的彩色照片。

(b) 胸部X片:有清晰明确的病灶可作为可测量病灶,但最好用CT扫描。

(c)
CT和MRI:对于判断可测量的目标病灶评价疗效,CT和MRI是目前最好的并可重复随诊的方法。

对于胸、腹和盆腔,CT和MRI用10mm或更薄的层面扫描,螺旋CT用5mm层面连续扫描,而头颈部及特殊部位要用特殊的方案。

(d) 超声捡查:当研究的End poinst是客观肿瘤疗效时,超声波不能用于测量肿瘤病灶,仅可用于测量表浅可扪及的淋巴结、皮下结节和甲状腺结节,亦可用于确认临床查体后浅表病灶的完全消失。

(e) 内窥镜和腹腔镜:作为客观肿瘤疗效评价至今尚未广泛充分的应用,仅在有争议的病灶或有明确验证目的高水平的研究中心中应用。

这种方法取得的活检标本可证实病理组织上的CR。

(f) 肿瘤标志物:不能单独应用判断疗效。

但治疗前肿瘤标志物高于正常水平时,临床评价CR时,所有的标志物需恢复正常。

疾病进展的要求是肿
瘤标志物的增加必须伴有可见病灶进展。

(g) 细胞学和病理组织学:在少数病例,细胞学和病理组织学可用于鉴别CR和PR,区分治疗后的良性病变还是残存的恶性病变。

治疗中出现的任何渗出,需细胞学区别肿瘤的缓解、稳定及进展。

2.肿瘤缓解的评价
(1)肿瘤病灶基线的评价
要确立基线的全部肿瘤负荷,对此在其后的测量中进行比较,可测量的目标病灶至少有一个,如是有限的弧立的病灶需组织病理学证实。

(a) 可测量的目标病灶:应代表所有累及的器官,每个脏器最多5个病灶,全部病灶总数最多10个作为目标病灶,并在基线时测量并记录。

目标病灶应根据病灶长径大小和可准确重复测量性来选择。

所有目标病灶的长度总和,作为有效缓解记录的参考基线。

(b) 非目标病灶:所有其它病灶应作为非目标病灶并在基线上记录,不需测量的病灶在随诊期间要注意其存在或消失。

(2)缓解的标准
目标病灶的评价
CR :所有目标病灶消失。

PR :基线病灶长径总和缩小³ 30%。

SD :基线病灶长径总和有缩小但未达PR或有增加但未达PD。

PD :基线病灶长径总和增加³ 20%或出现新病灶。

非目标病灶的评价
CR :所有非目标病灶消失和肿瘤标志物水平正常。

PD :出现一个或多个新病灶或/和存在非目标病灶进展。

SD :一个或多个非目标病灶和/或肿瘤标志物高于正常持续存在。

3.总的疗效评价 (见表1)
(1)最佳缓解评估
最佳缓解评估是指治疗开始后最小的测量记录直到疾病进展/复发 ( 最小测量记录作为进展的参考 );虽然没有PD证据,但因全身情况恶化而停止治疗者应为“症状恶化”并在停止治疗后详细记录肿瘤客观进展情况。

要明确早期进展、早期死亡及不能评价的病人。

在某些情况下,很难辨别残存肿瘤病灶和正常组织,评价CR时,在4周后确认前,应使用细针穿刺或活检检查残存病灶。

(2)肿瘤重新评价的频率
肿瘤重新评价的频率决定于治疗方案,实际上治疗的获益时间是不清楚的,每2周期(6~8周)的重新评价是合理的,在特殊的情况下应调整为更短或更长的时间。

治疗结束后,需重新评价肿瘤决定于临床试验的end points,是缓解率还是到出现事件时间(Time to event、TTE)即到进展/死亡时间(Time to progression、TTP/Time to death、TTD)如为TTP/TTD那需要常规重复的评估,二次评估间隔时间没有严格的规定。

(3)确认
客观疗效确认的目的是避免RR的偏高,CR、PR肿瘤测量的变化必须反复判断证实,必须在首次评价至少4周后复核确认,由试验方案决定的更长时间的确认同样也是合适的。

SD病人在治疗后最少间隔6~8周,病灶测量至少有一次SD。

对于以无进展生存(Progression-free survival、PFS)和总生存 (Overall survival、OS)为end points的临床研究并不需要反复的确证肿瘤大小的变化。

(4)缓解期
是从首次测量CR或PR时直到首次疾病复发或进展时。

(5)稳定期
是从治疗开始到疾病进展的时间,SD期与临床的相关性因不同的肿瘤类型、不同的分化程度而变化。

缓解期、稳定期以及PFS受基线评价后随诊频率的影响,由于受到疾病的类型、分期、治疗周期及临床实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至今尚不能确定基本的随诊频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试验end points的准确度。

(6) PFS/TTP
在一些情况下 ( 如脑肿瘤或非细胞毒药物的研究 ) PFS/TTP可考虑为作为研究的end points,尤其是非细胞毒作用机制的生物药物的初步评估。

(7)独立的专家委员会
对于CR、PR是主要的研究end points,强调所有缓解都必须被研究外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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