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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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师资格证各等级标准

摄影师资格证各等级标准

摄影师资格证各等级标准初级《标准》中对初级摄影师的要求主要有两个方面:接待工作和拍摄。

在接待工作方面,要求摄影师要注意仪容仪表、礼貌礼节、言谈举止规范等;另外,在拍摄前期、过程和结束时要求有规范的礼貌服务。

在拍摄方面,要求本级别摄影师能独立操作使用照相机,布光、构图、调焦、量光、定光、选择准确的曝光组合,拍摄室外和影室各种证件照,基本达到“符合规格、姿态端庄、神态自然、影调适当、影像清晰”的质量标准。

能够为各种年龄层次的人拍摄纪念照,要求神态自然、姿态生动、影像清晰、构图合理,拍摄风景人像能够兼顾人物与景物的表现。

这就要求摄影师要具有摄影构图和摄影色彩构成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初级摄影师应能够独立拍摄5人以下的小合影照,应能够按被摄对象的大小、长幼、高矮进行既均匀又有变化的排列,还要求采用适当的光线配置,拍摄出较为出色的小合影照。

从以上的两条标准来看,这应该是作为一个摄影师的最基本的要求。

中级作为中级资格的摄影师职业功能也分为接待和拍摄,但其接待工作主要是项目的介绍:不仅能够正确解答顾客提出的问题,还能够热情介绍本营业机构的产品特色及服务项目,向顾客提出适当的消费建议。

另外,还要有一些化妆、负片冲洗、照片制作和整修的知识与技能。

在拍摄方面,要能够拍摄证件照、纪念照、多人合影照、艺术照、婚纱照,并具有翻拍的技能。

在拍摄证件照的时候,应能够观察被摄人物的相貌特征,运用调整光线、拍摄位置、人物姿态等摄影技巧美化被摄主体;而且,他还应能够确定整体画面的色彩基调,注意色彩的对比与和谐。

至于纪念照,他应该能够为各年龄段的顾客拍摄出神态自然、姿态生动、构图合理、影调适中的影像,特别是拍摄儿童的时候,要掌握儿童的心理特征,采用诱导的方式,抓拍瞬间的动人影像。

拍摄五十人以下的合影照时,要求能合理使用器材配置,合理用光,运用整齐而自然的排列方式,拍摄出布局均衡、反差适中、构图合理、影像清晰的图片来。

艺术照要求本级摄影师能依据顾客的审美情趣,运用构图、色彩和影调配置拍摄出高中低调的具有形式美感的、形神兼备的艺术影像。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2.27•【文号】劳社厅发[2006]33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第十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此批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中,企业信息管理师、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和眼镜定配工五个职业标准重新修订,原标准相应废止。

附件: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件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序号职业编码职业(工种)名称备注12-02-34-10企业信息管理师2007年修订24-01-04-01二手车鉴定评估师(※)2007年修订;原名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34-01-07-02市场管理员试行44-04-02-03展览讲解员试行54-07-05-01摄影师2007年修订64-07-06-01眼镜验光员2007年修订74-07-06-02眼镜定配工2007年修订86-02-08-09金属挤压工96-02-08-10铸轧工106-03-11-01有机合成工116-03-11-02农药生物测试试验工126-05-01-01轴承装配工(※)136-07-01-07电力电缆安装工146-07-01-08高压线路架设工156-07-02-03锅炉运行值班员166-07-02-06热力网值班员176-07-02-08集控值班员186-07-02-10电厂水处理值班员196-07-03-02变电站值班员206-07-04-01锅炉本体设备检修工216-07-04-05发电厂电机检修工原名发电厂电动机检修工226-07-04-07水电站水力机械试验工236-07-04-08水电自动装置检修工246-07-04-09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256-07-04-12电气试验员266-07-04-13继电保护员276-07-05-01电力负荷控制员286-07-05-03抄表核算收费员296-07-05-04装表接电工306-07-05-05电能计量装置检修工316-26-01-06轴承试验工(※)326-26-01-24轴承检查工(※)33X2-02-06-04调香师(☆)试行34X2-02-13-08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试行35X2-02-13-09网络课件设计师(☆)试行36X2-02-14-04照明设计师(☆)试行37X2-02-14-05霓虹灯制作员(☆)试行38X2-02-17-04数字视频合成师(☆)试行39X2-02-21-10景观设计师(☆)试行40X2-02-23-11花艺环境设计师(☆)试行41X2-02-28-01糖果工艺师(☆)试行42X2-02-31-04室内环境治理员(☆)试行43X2-02-32-01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试行44X2-02-34-12商务策划师(☆)试行45X2-02-34-13会展策划师(☆)试行46X2-05-05-08公共营养师(☆)试行47X2-10-04-03计算机乐谱制作师(☆)试行48X2-10-07-11首饰设计师(☆)试行;原名首饰设计制作员49X2-10-07-12模具设计师(☆)试行50X2-10-07-13建筑模型设计制作员(☆)试行51X2-10-07-14家具设计师(☆)试行52X2-10-07-15动画绘制员(☆)试行53X2-10-07-17陶瓷产品设计师(☆)试行54X2-10-07-18陶瓷工艺师(☆)试行55X2-10-07-19地毯设计师(☆)试行56X2-10-07-20皮具设计师(☆)试行57X4-07-04-04形象设计师(☆)试行58X4-07-99-07客户服务管理师(☆)试行59X4-07-99-08宠物健康护理员(☆)试行60X4-07-99-10礼仪主持人(☆)试行61X5-05-01-06水域环境养护保洁员(☆)试行62X6-05-02-03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试行63X6-08-04-16集成电路测试员(☆)试行64X6-15-01-03木材防腐师(☆)试行65X6-20-01-05印前制作员(☆)试行注:“☆”表示新职业;“※”表示该职业编码下的工种。

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

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

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序职业编码国家职业标准名称发文号颁布时间出版单位号1 4-04-03-04 保健按摩师(试行)劳社培就司发[1999]52号1999-8-26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 4-07-12-02 家政服务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 4-07-04-01 美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 4-03-02-02 西式面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 4-03-02-01 西式烹调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 4-03-01-02 中式面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 4-07-04-02 美发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 4-03-01-01 中式烹调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9 4-01-01-01 珠宝首饰营业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地质出版社10 4-01-02-01 推销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1 4-04-03-04 足部按摩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2 3-01-02-05 计算机操作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3 4-07-06-01 眼镜验光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洋出版社14 4-07-06-02 眼镜定配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洋出版社15 4-01-01-01 用户通信终端销售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人民邮电出版社16 6-04-01-08 加工中心操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17 6-04-02-05 焊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18 6-04-01-07 组合机床操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19 6-08-05-01 计算机(微机)维修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0 6-21-01-02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1 6-23-07-01 装饰装修工-镶贴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2 6-23-07-01 装饰装修工-打胶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3 6-23-07-01 装饰装修工-涂裱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4 6-23-07-01 装饰装修工-金属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5 4-07-03-04 锅炉操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6 4-07-05-01 摄影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7 4-03-03-01 调酒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8 4-07-10-02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9 4-07-11-01 办公设备维修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0 3-01-02-01 秘书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1 3-01-02-02 公关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2 6-07-01-02 锅炉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3 4-03-05-01 餐厅服务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4 6-05-06-08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5 6-03-01-15 防腐蚀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6 2-02-34-0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7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8 6-05-04-09 电线电缆制造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9 6-06-02-03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0 6-06-01-02 汽车修理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1 6-21-08-01 装饰美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2 4-99-00-01 电子商务师(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43 4-07-99-01 心理咨询师(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44 4-07-02-01 物业管理员(师)(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45 4-04-03-01 社会体育指导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人民体育出版社46 4-01-03-02 农副土特产品收购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47 5-01-06-01 棉花加工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48 5-01-03-04 菌类园艺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49 6-26-01-38 评茶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50 6-26-01-37 棉花检验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51 6-23-10-02 电气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2 6-07-06-03 常用电机检修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3 6-07-06-01 变电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4 6-07-06-02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5 6-04-01-01 车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6 6-04-01-02 铣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7 6-04-01-04 磨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8 6-04-01-05 镗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9 6-04-02-01 铸造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0 6-04-02-02 锻造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1 6-04-02-06 金属热处理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2 6-04-04-01 冷作钣金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3 6-04-05-02 涂装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4 6-05-02-01 装配钳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5 6-05-02-02 工具钳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6 6-05-03-03 锅炉设备装配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7 6-05-03-04 电机装配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8 6-05-04-06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9 6-06-01-01 机修钳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0 6-06-01-02 摩托车维修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1 6-19-03-05 音响调音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2 6-24-01-01 汽车驾驶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3 6-26-01-12 纺织纤维检验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4 6-26-01-35 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5 4-01-01-01 营业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6 4-01-02-01 营销师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7 4-02-01-05 冷藏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8 4-03-04-01 营养配餐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9 4-04-01-01 前厅服务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0 4-04-01-02 客房服务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1 4-07-10-01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2 4-07-10-03 照相器材维修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3 4-07-10-04 钟表维修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4 4-07-12-01 保育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5 4-07-12-03 养老护理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6 3-01-02-06 制图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7 6-07-06-05 维修电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8 6-26-01-01 化学检验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9 6-26-01-08 食品检验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90 3-03-03-04 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人民邮电出版社91 3-03-02-02 话务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人民邮电出版社92 6-01-05-01 井架安装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3 6-01-05-02 钻井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4 6-01-05-03 固井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5 6-01-06-01 油、气井测试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6 6-01-06-02 采油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7 6-01-06-03 采气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8 6-01-06-04 井下作业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9 6-01-06-05 天然气净化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100 6-01-06-06 油气输送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101 6-01-06-07 油气管道保护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102 4-01-03-03 中药购销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03 4-01-99-01 医药商品购销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04 4-01-99-02 中药调剂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05 5-99-02-01 沼气生产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农业出版社106 4-01-02-02 出版物发行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海洋出版社107 2-02-13-05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08 2-02-13-06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09 2-02-13-07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0 2-02-34-08 企业培训师(☆)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1 2-02-34-09 项目管理师(☆)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2 2-02-34-10 企业信息管理师(☆)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3 2-10-07-06 室内装饰设计员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4 4-01-02-03 服装模特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5 4-03-03-02 茶艺师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6 4-07-07-01 洗衣师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7 4-04-02-04 插花员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8 6-23-02-01 砌筑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19 6-23-03-01 混凝土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0 6-23-04-01 钢筋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1 6-23-05-01 架子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2 6-23-06-01 防水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3 6-23-10-03 管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4 6-15-03-01 手工木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5 6-15-03-03 精细木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6 2-02-34-11 物流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27 2-07-03-04 理财规划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统计出版社128 2-10-07-07 陈列展览设计人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29 4-01-01-02 收银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0 4-02-01-06 盐斤收放保管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1 4-07-03-05 中央空调系统操作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电力出版社132 4-07-05-02 冲印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3 4-07-08-02 修脚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统计出版社134 4-07-10-07 钢琴调律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5 4-07-12-04 育婴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妇女出版社136 6-01-02-06 房产测量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76-01-07-01(6-01-07-02)海盐制盐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8 6-01-07-10 苦卤综合利用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9 6-01-07-11 精制盐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0 6-01-07-12 盐斤分装设备操作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1 6-03-01-06 制冷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2 6-03-02-01 燃料油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3 6-03-02-02 润滑油、脂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4 6-03-02-03 石油产品精制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5 6-03-06-01 脂肪烃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6 6-03-06-02 环烃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7 6-03-07-03 聚苯乙烯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8 6-03-07-04 聚丁二烯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9 6-03-07-05 聚氯乙稀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0 6-03-07-07 环氧树脂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1 6-03-07-08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2 6-03-08-01 顺丁橡胶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3 6-03-09-01 化纤聚合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4 6-03-09-02 湿纺原液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5 6-03-09-03 纺丝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6 6-03-09-05 纺丝凝固浴液配制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7 6-03-11-07 催化剂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8 6-03-11-08 催化剂试验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9 6-03-11-13 化工添加剂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0 6-03-13-04 黑火药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1 6-03-14-01 单质炸药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2 6-11-01-04 服装制作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3 6-12-04-01 白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4 6-12-04-02 啤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5 6-12-04-03 黄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6 6-12-04-04 果露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7 6-12-04-05 酒精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8 6-12-06-01 烘焙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9 6-12-07-01 猪屠宰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0 6-12-07-02 牛羊屠宰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1 6-12-07-04 禽类屠宰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2 6-12-08-01 肉制品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3 6-21-01-01 宝石琢磨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4 6-21-07-01 工艺品雕刻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5 6-22-03-01 钢琴制作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6 6-23-10-01 机械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电力出版社177 6-24-05-02 起重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电力出版社178 6-03-08-05 丁苯橡胶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9 6-08-01-09 半导体芯片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0 6-08-01-10 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装调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1 6-08-02-02 电容器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2 6-08-02-05 压电石英晶片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3 6-08-02-06 石英晶体元器件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4 6-08-02-13 电子产品制版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5 6-08-03-01 铅酸蓄电池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6 6-08-03-03 原电池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国家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一、证书简介: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有数百个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摄影师属于其中的一项,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从事相应职业的凭证,作为劳动者就业上岗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并可凭证在工作中享受等级待遇。

二、证书等级: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级、高级技师级五个等级。

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摄影师、中级摄影师、高级摄影师、摄影技师和高级摄影技师(摄影高级技师)五个等级。

三、考核鉴定对象:1、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部队、大中专院校等从事摄影工作人员。

2、摄影行业(国有、集体、私营、个体企业)从事摄影专业的从业人员及转岗、转业从事摄影职业的人员或其他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学习和职业技能鉴定。

四、鉴定申报条件(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一)初级摄影师:1、经本职业初级摄影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见习期满。

(二)中级摄影师:1、取得本职业初级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摄影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技学历证书。

(三)高级摄影师:1、取得本职业中级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摄影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职学历证书。

(四)摄影技师1、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技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商业摄影师国家职业标准

商业摄影师国家职业标准

商业摄影师国家职业标准
商业摄影师的国家职业标准包括以下方面:
1. 职业概况:
职业名称:商业摄影师。

职业编码:。

职业定义:使用照相器材、光源和造型技艺,按与顾客确定的方案,拍摄人像、风景、产品及采集生产或生活图像信息的人员。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语言表达能力,视力正常(矫正后),具有较强的色觉、形体感、空间感。

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2. 培训参考学时:五级/初级工12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18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21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16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120标准学时。

3.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商业摄影师需要具备行业需求的理解能力、与客户沟通的能力、扎实的摄影基本功、熟练的拍摄技巧、巧妙的构图选择和精准的光影把控,以及掌握时下流行的拍摄技巧。

总的来说,商业摄影师国家职业标准涵盖了职业概况、培训参考学时和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等方面的内容,是评价商业摄影师职业技能的重要依据。

摄影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doc

摄影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doc

摄影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doc
摄影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是为摄影师提供的一项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该认证旨在确立和提升摄影师的职业资格,以确保摄影师在社会上具有可行的技能和能力,在摄影方面拥有优质的服务能力,并有效推动摄影认证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和发展。

摄影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具体内容由政府依据当前摄影行业发展状况,根据摄影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在加入摄影行业评估委员会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协商,制定了不同级别的摄影师职业资格认证标准。

摄影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分为入门认证、专业认证和成就认证三个等级,考试根据摄影师不同的级别分别安排内容不同的考核内容,其考核内容主要围绕摄影知识、技术操作、视觉设计和实际应用能力进行考察。

此外,申请摄影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时,摄影师还需要能够准备一系列证明自己的文件,如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以便专家考核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摄像师等级划分及证书

摄像师等级划分及证书

摄像师等级证相关资料一、鉴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10—05—03电影电视摄影师2、电视摄像师职业标准试行已报国家广电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二、申报条件l、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电视摄像员五级:①须经教育或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机构以下简称“有资质培训机构”初级电视摄像员有资质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含高职的二年级及其以上学生;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电视摄像员四级:①取得初级电视摄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二年,经中级电视摄像员有资质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②取得初级电视摄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三年;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含高职毕业生;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电视摄像员三级:①取得中级电视摄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三年,经高级电视摄像员有资质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②取得中级电视摄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四年;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取得中级电视摄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二年,经高级电视摄像员有资质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电视摄像师二级:①取得高级电视摄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三年,经电视摄像师有资质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②取得高级电视摄像员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五年: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取得高级电视摄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二年,经电视摄像师有资质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电视摄像师一级:①取得电视摄像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四年;经高级电视摄像师有资质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②取得电视摄像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五年;三、申报材料1、填写报名表;2、相关学历正本及复印件;3、单位专业工龄证明;4、2寸免冠黑白证件照3张;四、鉴定及颁证程序l、鉴定程序①启动职业技能鉴定站依据申报职业工种的人员情况,以书面和国家广播影视人才网站发布信息形式,向社会公布鉴定项目通知;②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当对申报单位或个人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查验,当场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对受理的申报单位或个人出具鉴定收费凭证;③鉴定形式及时限鉴定形式分为理论知识鉴定和技能操作鉴定:理论知识鉴定采用闭卷笔试或电脑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鉴定采用实际操作方式;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笔试12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90分钟;2、颁证程序和时限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项鉴定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成绩将在一周内在国家广播影视人才网上公布;考试合格者发放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鉴定站从收到职业资格证书后,3日内书面或电话通知当事人,约定领证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摄影是一门充满艺术和技术的职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摄影技术的进步,摄影师职业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提高摄影师的专业水平,保障公众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台了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 背景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证明摄影师具备一定专业水平和技能的证书。

随着摄影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从事摄影师这个职业,而摄影师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成为行业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规范行业秩序,提高专业水平。

2. 证书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主要包括摄影师资格条件、考试科目和考试要求。

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摄影专业知识和技能,通常需要有相关学历或培训经历。

考试科目涵盖摄影技术、摄影理论、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要求申请人全面掌握摄影相关知识。

考试要求通常包括笔试和实际操作,以全面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3. 价值和意义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不仅是对摄影师个人能力的认可,也是对公众利益和社会发展的保障。

持证摄影师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摄影作品,满足公众对摄影艺术的需求。

证书制度有助于规范摄影市场,减少非法从事摄影活动的现象,保护行业和消费者利益。

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也是摄影师自身能力提升和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有助于摄影师在行业中获得更多的认可和机会。

4. 个人观点我认为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摄影行业和社会的一大进步,它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专业水平和社会公众利益。

对于摄影师而言,持有资格证书意味着更多的机会和更高的认可,可以激励摄影师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证书制度也有助于行业规范和市场监管,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结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提高摄影行业专业水平和保障公众利益而制定的重要举措。

持有资格证书的摄影师能够提供更高质量的摄影作品,保证了公众的权益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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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师国家职业标准(培训与考证)一.职业概况1.职业名称:摄影师2.职业定义:使用照相机,感光片,光源和造型技艺在室内外拍摄人像,风景,产品及生产或生活图像信息的人员。

3.职业等级:本职业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般语言表态能力,矫正视力不低于4.9,具有较强的色觉形体感和空间感。

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7.培训要求: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7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60学时;技师不少于160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60学时。

2)培训教师:培训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摄影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和教学经验。

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大专院校相应专业讲师职称证书;技师的培训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大专院校相应专业副教授职称证书;高级技师的培训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大专院校相应专业教授职称证书。

3)培训场地设备:有容纳3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教室采光,通风条件良好;有30平方以上的实习教室;有投影机或幻灯机等必要的教学设备;有照相机三脚架灯具背景等实习设备。

8.鉴定要求: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摄影师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5年以上。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大学本科摄影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并连续从事摄影工作3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影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高级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鉴定方式: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按标准答案平定得分;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并分项目进行,按技能考试标准平定得分,由考评小组成员分别打分后,取考评小组(3人以上)的平均分。

两种考试(考核)均实行百分制,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5)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理论知识考试1:20;技能操作考核为1:15。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10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根据其难易程度,单项考核用时为10—20分钟,每超时1分钟减单项分的3%。

6)鉴定场所设备:理论考场,不少于40平方米,备有20套以上的课桌椅,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环境。

实际操作考场,长度不少于7米,宽度不少于5米,高度不少于3米,设备有照相机,变焦距镜头,三脚架等拍摄器具,5只以上造型灯,并配有柔光箱(伞罩)遮光罩等;适合拍摄黑白彩色半身照或全身照的单色和梦幻背景等。

二、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A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抵制一切不健康的摄影要求 B接待顾客态度友善礼貌诚恳 C服务热情耐心周到文明经营D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E遵守操作规程,提高拍摄质量和工作效率 F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掌握现代知识技能 2.基础知识 1)摄影发展史常识 2)摄影成像原理3)照相机的种类结构与性能 4)摄影镜头的种类结构与性能 5)感光材料的种类与性能 6)暴光控制与影调调节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条款 8)与肖像权有关的法律条款 9)劳动法基本知识10)电器的安全使用与防火基本知识三.工作要求本标准对各级别工作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内容。

初级职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一.接待工作接待礼仪 1.常用礼貌语言2.服务规范用语3.行业服务公约二.拍摄(一)证件照 1.能够独立操作照相机布光构图调焦选择准确的暴光组合,抓取瞬间2.能够拍摄各种证件照,并基本达到“符合规格,姿态端庄,神态自然,影调适当,影象清晰”的质量标准 1.光线造型○1光的造型特征○2光的造型效果○3布光效果2.证件照的拍摄方法○1影室灯光证件拍摄○2室外自然光证件拍摄(二)纪念照 1.能够为中青年人老年人拍摄神态自然姿态生动影象清晰构图合理的纪念照2.拍摄风景人像能够兼顾人物与景物的表现 1.室内外人像的拍摄2.画面构图3.影调构成4.线条构成5.色彩构成(三)小合影照 1.能够配置光线均匀光比适宜光位适当的光线造型效果2.能够按被摄对象的长幼师生兄弟等关系进行排列,画面排列既有变化又均匀3.能够完成5人以下(含5人)的小合影照的拍摄 1.小合影照的布光方法2.小合影照的排列3.小合影照拍摄中级职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一.接待工作项目介绍 1.能够正确解答顾客提出的问题2.能够热情介绍本单位的产品样式和服务项目,提出适合顾客需求的建议 1.拍摄与化妆暗房整修的关系○1化妆基本常识○2负片冲洗○3照片制作○4照片整修2.各类产品的特色(二)拍摄(一)证件照 1.能够观察人物的外貌特征,运用摄影技巧美化被摄对象2.能够合理配置画面主体与背景的色彩 1.整饰外貌缺陷的方法○1调整光线组合整饰外貌○2调整拍摄位置整饰外貌○3调整人物姿态神态整饰外貌○4掩饰外貌缺陷美化被摄对象○5复合使用矫形方法2.色彩的搭配○1色彩的基调○2色彩的对比○3色彩的和谐(二)纪念照能够为个年龄段的顾客拍摄出神态自然姿态生动构图合理影调(色调)适宜的影像儿童的拍摄○1儿童的心理特征○2诱导的方法○3瞬间的抓拍(三)多人合照 1.能够拍摄50人以下的多人合影2.能够运用整齐或自然式排列方法;排列时照顾人物的主次高矮胖瘦服色等关系;画面布局均衡反差适当构图合理影像清晰 1.多人照的排列方法2.合影照相关器材的使用3.多人拍摄的用光及拍摄(四)艺术照 1.能够依照顾客的审美情趣进行拍摄2.能够合理运用构图配置影调配置色彩配置使画面产生形式美感3.能够创作形神兼备的艺术形象4.能够拍摄高中低调照片人像摄影的形也神高中低调影像(五)翻拍 1.能够使用黑白全色片彩色负片对小副图表照片等进行翻拍2.能够达到亮度均匀,影像清晰影调色彩图形不变形不失真的再现性翻拍效果 1.翻拍的设备准备○1照相机○2翻拍台○3翻拍灯具○4滤光镜2.原样性翻拍○1布光方法○2镜头选择○3拍摄(六)婚纱照能够拍摄神态自然姿态多样画面美观的婚纱套照 1.摄影的设备2.人物的姿态与神态高级职能工作要求技能要求相关知识一接待工作接待咨询 1.能够正确解答顾客提出的疑难问题2.了解顾客的审美心理,帮助顾客提高审美水准 1.消费心理学2.审美心理学二拍摄(一)团体照 1.能够完成50人以上的团体照拍摄2.拍摄的影像能够达到行距紧密姿态一致影调匀称排列整齐人物主次位置安排合理用光适宜背景选择适当不虚不动的画面效果 1.团体照的组织排列2.团体照的用光3.团体照的背景选择(二)艺术照 1.能够拍摄生活气息浓郁、形式新颖、人物姿态、神态多样符合顾客审美需求的艺术套照2.能够运用构图、影调、色彩的艺术语言或巧妙运用摄影艺术的表现方法塑造艺术形象,表达情感 1.摄影艺术的表现方法2.特殊滤光镜的使用3.影调色彩线条的情感特征4.人物性格的表现5.数字成像系统(三)翻拍 1.能够使用分色片色盲片反转片进行翻拍2.能够对大副图表照片等进行翻拍3.能够运用特殊技法进行突出性翻拍和校正性翻拍 1.感光材料的种类性能分色片的性能色盲片的性能反转片的性能2.突出性翻拍3.校正性翻拍(四)婚纱照 1.能够组织和引导顾客使之流露出自然的动作表情2.能够运用技术技法拍摄出单色调、偏色调、淡彩、重彩、仿旧、防拟等超常的影像效果 1.现代婚纱摄影的趋向。

2.画面格调的营造单色调效果偏色调效果淡彩效果重彩效果仿旧效果仿拟效果。

(五)产品照 1.能够利用影室灯光道具或现场的自然条件拍摄产品照2.能够运用摄影技术真实的表现产品的表面结构、形态、颜色、质感 3.产品照的设备4.产品照的布光5.背景的处理6.产品照的现场(六)艺术创新 1.能够胜任本企业摄影样本的拍摄工作2.能够创作出新颖,美观、并在技术、工艺或表现形式等方面有创新的样片,符合人像摄影的创作规律。

三.培训技艺传授 1.能够讲授与初中级摄影师工作内容相关的专业知识2.能够比较系统地示范指导证件照、纪念照、合影照、艺术照、翻拍、婚纱照的用光,用色、构图拍摄等实际操作的技术技巧 1.职业教学的基本知识2.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四.影室设计(一)环境设计 1.能够做到设计影室的风格符合企业定位和当地的审美情趣2.能够做到设计影室环境的装饰与拍摄项目的风格统一3.能够做到设计的环境装饰新颖简洁美观大方4.能够做到设计的影室空间利用率高5.能够作到设计的环境照明亮暗适宜 1.环境风格2.环境与项目的配合3.影室照明(二)灯光设计 1.能够根据拍摄内容选择灯具的规格,品牌、附件及反光板等2.能合理设计灯位,便于使用 1.灯具的种类与性能2.光线造型知识(三)背景道具设计 1.能够作到设计的背景、道具符合当地的审美情趣2.能够做到设计的北京道具大小适宜色彩配置和谐统一,位置安排合理3.能够做到设计的背景道具新颖美观与拍摄内容相符 1.背景道具的设计2.色彩的配置技师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一、接待工作指导消费 1.能够主动探询顾客的审美取向2.能够诱导健康的审美情趣 3.摄影美学基本原理4.审美心理学的基本知识二、拍摄(一)广告摄影1.能够了解顾客需求产品特点及宣传的内容目的和对象2.能够创作出创意新颖主题突出形象鲜明形式美观寓意深邃具有较强视觉冲击力的广告摄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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