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资质相关问题
安防工程企业委托资质评定须知

安防工程企业委托资质评定须知一、背景介绍安防工程行业是一个关乎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领域,为了保障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有必要对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进行评定。
本文将介绍安防工程企业委托资质评定的相关须知。
二、资质评定的重要性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评定是指通过专业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技术实力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是否符合从事安防工程业务的条件。
资质评定的结果将直接影响企业在招投标、工程施工等方面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三、委托资质评定的程序安防工程企业可以选择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资质评定,具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选择评定机构企业应选择具有资质评定资质和高信誉度的机构进行评定,以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 准备资料企业需准备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注册证明、营业执照、安标证书、技术人员资质证书等材料,用于评定机构的审核。
3. 审核评估评定机构将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包括现场检查、设备检测、文件审查等环节。
4. 发放评定结果根据评定结果,评定机构将向企业发放相应的资质证书或评定报告,表明企业的资质等级和评定结论。
四、资质评定的注意事项在委托资质评定的过程中,企业需注意以下几点:•提前准备:确保企业所有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避免评定过程中的问题。
•遵守规定:严格遵守评定机构的评定规则和要求,确保评定程序的顺利进行。
•加强管理:评定结果不仅取决于技术水平,还与企业的管理体系和人员素质相关,因此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
五、结语通过委托资质评定,安防工程企业可以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持。
希望本文对安防工程企业委托资质评定有所帮助。
以上就是关于“安防工程企业委托资质评定须知”的文档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安防工程方案设计需要资质

安防工程方案设计需要资质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安全性和防范工程越来越受到重视。
安防工程方案设计是在建筑工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在进行安防工程方案设计时,需要有相关的资质支持,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本文将从安防工程方案设计所需要的资质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二、安防工程方案设计的资质要求1. 资质要求安防工程方案设计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工程设计资质:安防工程方案设计需要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即需要具备相应的设计专业的资质认定,比如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设计公司或设计单位,且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和经验。
1.2 设计人员资质:设计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包括安防工程方案设计的相关原理、方法和技术,同时需要具备相关的安全防范设计的经验和能力。
1.3 设计软件及技术资质:安防工程方案设计需要使用相应的设计软件和技术,需要具备相关的软件和技术的使用资质,且需要有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2. 资质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于安防工程方案设计的资质要求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对于建筑工程设计的资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了建筑工程设计单位的资质要求、资质取得的条件和程序、资质的评定标准和管理要求等。
2.2 《建筑设计资质认定与评价标准》:对于建筑设计单位的资质认定和评价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对于设计单位的规模、质量管理体系、技术水平和业绩等进行了评价和管理。
2.3 《建筑工程设计人员资质管理规定》:对于建筑工程设计人员的资质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了对于设计人员的资格要求、资质认定程序、资质认定标准和管理要求等。
3. 资质管理在进行安防工程方案设计时,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资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设计单位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资质认定和管理,确保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能力。
关于调整安防企业资质评定年审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安防企业资质评定年审标准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为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从业行为、防范和抵御不法侵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安防市场环境,经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日前调整了安防企业资质评定年审相关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安防企业资质年审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即“企业取得的工程业绩须符合标准规定,且其新竣工工程额还应满足下述要求:一级资质不少于600万元;二级资质不少于400万元。
”新竣工工程额度计算时间以资质副本证书有效期向前推一年为准。
例如:资质副本证书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则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之间的竣工工程额度认定为企业新竣工工程额度。
上述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
二、安防企业委托资质评定年审之前在原有基础上需要填写《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申请表》。
该表
所填选项都须填写,不能空白。
其中所填业绩内容不纳入资质评定年审的认定内容;注册资金如有外资请以公司成立当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金额填写。
后附相关例表,企业可参照填写。
原有其他规定不变。
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
2011 年10月9日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安协资[2007] 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从业行为、防范和抵御不法侵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安防市场环境,经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是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安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安防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企业资质评定,推进企业资质有效运用的活动。
第三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是指中安协从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资质评定标准和管理办法,认定资质评定机构,培训资质评审人员,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运用科学评估方法,对要求确认其资质的安防工程企业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颁发资质证书,发布企业资质信息并予以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分为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三级资质为最低级别。
企业资质评定实行逐级晋升原则。
第五条成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资质评价体系的完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防行业协会(以下称省安协)间的管理与协调。
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由中安协和各省级安防协会的领导组成。
中安协成立资质管理中心,负责资质评定机构资格认定和相关人员培训,以及一级资质终评和特许的企业资质评定。
各省安协组织实施二级、三级资质评定和一级资质初评。
第二章法律责任第六条中安协是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管理规范,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受中安协委托,省安协依据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有关规定,受理辖区内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评定委托,组织实施资质评定与年审,颁发二级和三级资质证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经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认定授权的资质评定机构,依据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有关规定,对安防工程企业实施资质评定与年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条资质评定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获得法人授权。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认定条件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认定条件
一般来说,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等级认定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资本:通常要求企业具有一定的注册资本,以保证企业的经济实力。
2. 人员素质:企业要求具备一定数量和素质的从业人员,包括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 技术实力: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安防工程技术实力,包括技术设备和技术人员。
4. 业绩和资质证书:企业需要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安防工程项目业绩,同时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5. 质量管理体系: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施工项目的质量。
6. 安全生产能力: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施工和安全生产能力,以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7. 商业信誉:企业需要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包括信用记录和商业声誉等。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等级认定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规和标准进行具体分析。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标准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标准
在安防工程行业,企业资质评定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企业在市场
竞争中的地位和声誉。
因此,对于安防工程企业而言,如何评定和提升资质水平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技术实力,安防工程企业的技术实力是评定其资质的重要指标。
技术实力
包括企业的技术人员队伍、技术装备、技术创新能力等。
企业需要拥有一支技术过硬的团队,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和创新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安防工程解决方案。
二、资金实力,安防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企业的资金实力也是评定
资质的重要指标之一。
资金实力主要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资产规模、财务状况等。
资金充裕的企业能够更好地承担工程项目的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管理水平,良好的管理水平是企业提升资质的关键。
管理水平包括企业的
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
企业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规范运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信誉和口碑,企业的信誉和口碑是评定资质的重要依据。
良好的信誉和口
碑能够反映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企业需要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互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综上所述,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标准涵盖了技术实力、资金实力、管理水平、信誉和口碑等多个方面。
企业需要全面提升自身实力,不断完善各项管理,以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赢得更多的信任和支持。
只有不断提升资质水平,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和空间。
安防资质办理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安防资质办理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非正式文件)
根据《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从业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以下流程。
一、基本要求
1:资质的申请办理,换证和新申请均按照新办理的流程来申请资质.
2:前来办理的企业根据根据等级的不同,提供相关资料,证件,并装订成册. (新申请资质的企业,资质等级必须按照新政策执行).具体是十类材料。
(一)《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三)单位从事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护、运营的业绩证明;
(四)技术人员的学历、专业培训以及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主要设备清单;
(六)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售后服务措施文件;
(七)单位简介。
3:对于要审核的证书原件,企业必须在办理时,带齐所有证书,证件的原件.并由技防办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材料,要求在复印件上盖公司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说明.
5:并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进行刻盘.
6:总共提供资料2套,光盘2份
二、注意事项
1:根据资质等级不同,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必须达到相关等级的要求。
2:根据申请资质等级不同,必须配足要求的技术人员数量,其中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必须是具备国家正式认可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证书。
3:业绩量,必须提供客观事实的本公司的业绩工程,整体业绩工程额必须达到所申请的等级的要求。
青羊分局技防办。
安防资质(三级)办理相关手续及注意事项

安防资质(三级)办理相关手续及注意事项三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万元,或等值外币。
2、近两年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或至少4项30万元(含)以上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项目,工程按合同要求通过验收。
3、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工程造价员不少于1名,须经过国家造价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企业员工能严守工程相关秘密。
4、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5、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6、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7、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8、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9、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级资质企业所需纸质资料:
1、资质评定委托书1份、资质评定合同书2份、诚信公约1份(详见网站文件下载)。
2、企业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保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场所证明复印件、员工无犯罪记录证明、员工社保缴纳明细。
3、工程资料
各项工程合同复印件、设备器材清单复印件、竣工报告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核算)决算报告复印件、业绩财务往来帐凭证。
四、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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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资质主要是指安防工程的工程资质。
安防资质的申请及标准是根据安防行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安协)以行业自律形式推出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主要文件之一。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分为三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
三级为最低级别。
企业资质评定执行逐级晋升原则。
关于安防资质的申请和审核(另附: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申请表) 企业申请安防资质,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委托的地方行协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一级资质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审核。
二、三级资质由省级行协审核并上报中国行协备案;地方行协不具备评审条件的,二、三级资质也可向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直接申请,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行协主管部门备案。
新设立的安全技术防范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安全技术防范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一)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保资质申报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企业章程;(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相关资料(工程业绩、奖励情况、发表的相关经验文章等)原件以及复印件;(五)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保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六)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保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安全技术防范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除向行协主管部门提供本办法第五条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一)企业原资质证书正本;(二)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保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三)企业近一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四)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保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工程验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审核部门应当自受理安全技术防范企业的资质申请之日起25正常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地方行协审核部门应当自收到经审核的申报材料之日起15正常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审批结果应当在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网站、刊物等公众媒体上公告。
新成立的安全技术防范企业,需在企业运行半年后方可申请资质等级,其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二级。
由于企业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的安全技术防范企业,其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安全技术防范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协主管部门不予批准:(一)与建设单位勾结,或者企业之间相互勾结串通,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业务的;(二)将承接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三)因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原因发生过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四)以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申请资质的;(五)伪造、涂改资质证书的;(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统一印制,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和中国公安部科技局盖章,在全国有效,正、副本具有同等约束效力。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从业行为、防范和抵御不法侵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安防市场环境,经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防工程企业资质[1]的评定与管理。
第三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管理,是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安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安防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资质评定过程和结果,推进资质有效运用的活动。
资质管理以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资质评价体系为目标,遵循坚持统一领导、依据统一评定标准、运作统一评定程序、颁发统一格式的资质证书、统一发布资质评定信息的“五统一原则”。
第四条资质评定,是指中安协从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资质评定标准和实施办法,组织认定资质评价机构和资质评审员资格,运用科学评估方法,对要求确认其资质的安防工程企业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颁发资质证书,发布资质信息并予以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五条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分为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三级资质为最低级别。
第六条成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资质评价体系的完善以及各省安协间的管理与协调。
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由中安协和各省级安防协会的领导组成。
中安协内设资质管理中心,作为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资质评价体系文件的编制与修订,组织资质评价机构和资质评审员资格认定,以及批准一级资质终评。
各省安协组织实施二级、三级资质评定和一级资质初评。
第七条中安协是资质管理的组织者,负责制定资质评定的管理规范,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条受中安协委托,省安协依据资质评价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资质评定管理,批准颁发二级和三级资质证书,批转一级资质终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条经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认定授权的资质评价机构,依据资质评价体系文件规定,实施资质评价与年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条获得资质证书的安防工程企业,对其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正确使用资质证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中安协按照本办法第四条之规定,根据资质评定的需要,选择有能力的中介机构,对其实施资格认定,据以建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资质评价服务中心),承担以下职责:(一)编制和修订本机构资质评价实施程序。
(二)资质评审员、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的聘用和管理。
(三)协助中安协编制和修订评审员培训教材、配置培训教师、建立与更新考试题库;按照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的要求,承办评审员培训班,确定培训相关事项、落实培训资源、编制培训计划、发布培训通知,实施培训管理。
(四)实施一级资质终评。
(五)在尚未设立资质评价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中安协批准,代行该地区省级资质评价机构职能,包括参与评价体系文件宣贯、受理资质评定委托、实施资质评价。
(六)协助中安协完成《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标识的印制、储存和分发。
(七)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委托的其它资质评定相关事项。
第十二条省安协综合考量当地既有社会资源,选择设立省级企业资质评价机构,承担以下职责:(一)编制和修订本机构资质评价实施程序。
(二)资质评审员、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的聘用和管理。
(三)协助省安协进行资质评价体系文件宣贯,提供咨询服务。
(四)受理当地企业资质评定委托、实施资质评价。
第十三条企业资质评价服务中心设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建立了适宜的组织机构,职能部门健全,岗位设置合理。
(三)建立了适宜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配置必要的硬件资源,包括工作环境、办公设施设备,具有适用的网络数据管理平台等。
(五)聘用不少于10名专/兼职资质评审员、适量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评审员和专家均应取得中安协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员资格证书》,相关人员均无犯罪和不良记录。
(六)从事安防产品生产、安防工程设计与施工、安防运营服务的企业不在其内。
第十四条省级资质评价机构设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二)职能部门和岗位设置合理,建立了适宜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三)配置必要的硬件资源,包括工作环境、办公设施设备,具有适用的网络数据管理平台等。
(四)聘用不少于5名专/兼职资质评审员、适量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评审员和专家均应取得中安协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员证书》,相关人员均无犯罪记录。
(五)从事安防产品生产、安防工程设计与施工、安防运营服务的企业不在其内。
第十五条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依据本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组织评审人员对资质评价服务中心实施资格认定,经中安协领导批准,颁发《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机构资格证书》,并授予《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服务中心》标志牌。
第十六条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依据本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组织评审人员对省安协选择、推荐的省资质评价机构实施资格认定,经中安协领导批准,颁发《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机构资格证书》,并授予《**省(或自治区、直辖市)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机构》标志牌。
若企业住所地尚未建立省级安防行协,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安防行业主管部门可推荐一中介机构,经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予以资格认定后,授权其实施该省域资质评定;或经中安协批准由资质评价服务中心代行该省资质评价机构职能。
第十七条中安协和省安协应及时通过网络发布资质评价机构相关信息,公告其职责和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资质评定实行企业自愿原则。
企业向其工商登记住所地省安协申请资质评定,并与省资质评价机构办理资质评定委托。
第十九条委托资质评定的安防工程企业,须网上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年审申请表》和《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委托书》(含附表),并与资质评价机构订立资质评定合同。
第二十条委托资质晋级评定的企业,除网上提交前条所列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一)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符合资质评定标准的说明。
第二十一条资质评定程序(一)省安协实施资格初审,批准企业申请。
(二)资质评价机构进行合规性审查,受理企业委托,订立评定合同。
(三)资质评价机构组建评审组,审查企业资料,进行现场调查,编制评定报告,明确评审结论。
(四)资质评价机构组织专家审查评审组评审过程和评审结论,提出审定意见。
(五)资质评价机构负责人审核评审结论和审定意见,签署评价结论(六)省安协批准资质评定报告,颁发二级或三级资质证书,批转一级资质终评。
(七)资质评价服务中心实施一级资质终评,进行网络公示。
(八)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批准颁发一级资质证书。
第二十二条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负责资质证书设计,并规定证书的填写与编号规则。
第二十三条获得资质证书的企业,由于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的新安防工程企业,应重新评定企业资质。
第二十四条破产、倒闭、撤销、歇业的获证企业,颁证机构应注销其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先在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信息网(以下简称资质评定信息网)办理挂失手续,然后到原发证机构补领新证。
第二十六条资质评价服务中心、各省资质评价机构因提供资质评价服务而收取费用的,应明码标价。
收费标准须在中安协指导下,由资质评价服务中心按照行业价格自律和补偿成本原则制定,报中安协备案。
第二十七条安防工程企业获得资质证书后的监督,实行资质年审制度。
资质证书的有效性依年审合格予以保持。
年审周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