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3[1].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员管理办法

3[1].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员管理办法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员管理办法中安协资[2007] 3号第一条为确保资质评审员持续满足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工作的要求,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资质评审员资格条件1.学历: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2。

培训:参加中安协组织的资质评审员培训,考试成绩合格。

3。

技能:具有履行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工作职责的能力。

4.经历:从事公共安全专业工作二年以上。

第三条资质评审员基本要求1.专业知识方面,了解安防工程的基本原理和构成以及安防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维保过程。

2.资质评定准则方面,熟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和资质评定标准。

3.资质评定程序方面,掌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程序,能独立实施资质评审过程。

4。

质量管理知识方面,了解质量管理原则和主要质量管理体系过程.5。

职业道德方面,守法遵规,保守秘密,敬业、公正、廉洁,恪守资质评审员行为准则.第四条资质评审员行为准则1.公正客观,忠于职守.2.勤奋认真,一丝不苟。

3.努力提高评审技能。

4.主动帮助其他同事.5.不介入冲突和利益竞争。

6.不讨论和披露任何评审信息。

7.不吃请受贿。

8.不误导企业.9.不损害资质评定管理机构的声誉.10.谨言慎行,自觉接受监督.第五条资质评审员职责1。

审查企业提供的委托资质评定资料。

2。

对企业进行现场调查。

3。

编制资质评定报告或年审报告.第六条技术专家选任资质评定机构从有专业工作经验的资质评审员中选任技术专家,承担资质评审审定工作。

第七条技术专家职责1。

审查评审内容的覆盖范围.2.审查评审程序的合规性。

3。

确认评审结论的准确性.第八条资质评审员培训1.中安协组织制定并执行《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员培训实施程序》。

2.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配置资质评审员培训教师资源,编制资质评审员培训教材,建立资质评审员考试题库。

3.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负责资质评审员培训策划与实施,识别培训需求,确定培训相关事项,落实培训资源,编制培训计划,发布培训通知。

中国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为规范对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机构(以下称评审机构)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审机构是指经中国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工作办公室(以下称中国安防工程协会资质办)认定后,可在认定范围内开展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以下称资质)评审及服务工作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

第三条中国安防工程协会资质办负责评审机构的认定、监督和管理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安防工程协会资质办可委托有关机构具体实施对评审机构的认定、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评审机构的职责和要求第四条经中国安防工程协会资质办认定后,评审机构可依据中国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行业协会及中国安防工程协会资质办制定发布的相关文件,从事以下工作。

(一)对申请企业进行资质评审,包括对资质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及与评定条件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审核,并出具评审报告和资质等级建议。

(二)受中国安防工程协会资质办委托开展资质认定服务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评审机构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二)具备开展资质评审工作所需的办公、财务、技术及人员条件。

(三)不从事可能影响资质评审独立性和公正性的经营业务。

(四)已按中国安防工程协会资质办认可的相应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运行。

(五)主评审员及评审员的数量持续符合相应要求。

(六)遵守资质认定工作相关规定,接受中国安防工程协会资质办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第六条评审机构的评审活动应遵循客观、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评审机构应明确主评审员、评审员、见习评审员(以下统称评审人员)的岗位职责,对评审人员实施有效的考核、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评审机构可根据评审业务的需要,聘请技术或行业专家参与评审活动,为评审组的评审结论提供参考意见。

第九条评审机构应建立健全后备人员储备及培训制度,确保评审人员的数量和工作能力持续满足资质评审工作的需要。

上海弱电安防工程施工资质

上海弱电安防工程施工资质

上海弱电安防工程施工资质一、概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弱电安防工程在各个领域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包括楼宇自动化、智能化系统、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等。

为了保证弱电安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上海市对从事此类工程的企业和人员实行资质管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上海弱电安防工程施工资质的相关内容。

二、资质分类上海弱电安防工程施工资质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三级为最低等级。

企业资质评定实行逐级晋升原则,即企业必须先取得低等级资质,才能申请更高等级的资质。

三、资质申请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 获二级资质证书满两年,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6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300万元的工程。

3.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工程造价员不少于2名,须经过国家造价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四、资质申请流程1. 企业向上海市安防协会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业绩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等。

2. 上海市安防协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3. 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可以承担相应等级的弱电安防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

五、资质管理与维护1. 企业应按照资质等级要求,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 企业应定期向上海市安防协会报告资质证书使用情况,如有证书遗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申请补发或换发。

3. 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安防协会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综合素质。

4. 企业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可能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安防资质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安防资质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防资质企业的质量管理,确保安防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安防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取得安防资质的企业,包括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等环节。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安防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2. 组织开展质量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3. 监督检查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等环节,确保符合质量要求;4. 处理质量投诉,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5. 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六条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1. 设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满足客户需求;2.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质量要求,防止质量事故发生;3. 维护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安防系统正常运行,满足客户使用需求。

第七条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要素:1. 质量方针:企业应制定明确的质量方针,确保安防工程质量和安全;2. 质量目标:企业应制定具体的质量目标,不断提高安防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3. 质量职责: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的质量职责,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4. 质量控制:制定质量控制措施,对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等环节进行全过程控制;5. 质量改进: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安防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四章质量管理措施第八条设计质量管理:1. 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满足客户需求;2. 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3. 设计文件应完整、规范,便于施工、验收和维护。

第九条施工质量管理: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2.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技能,熟悉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3. 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关于调整安防企业资质评定年审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安防企业资质评定年审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安防企业资质评定年审标准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为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从业行为、防范和抵御不法侵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安防市场环境,经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日前调整了安防企业资质评定年审相关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安防企业资质年审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即“企业取得的工程业绩须符合标准规定,且其新竣工工程额还应满足下述要求:一级资质不少于600万元;二级资质不少于400万元。

”新竣工工程额度计算时间以资质副本证书有效期向前推一年为准。

例如:资质副本证书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则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之间的竣工工程额度认定为企业新竣工工程额度。

上述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

二、安防企业委托资质评定年审之前在原有基础上需要填写《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申请表》。

该表
所填选项都须填写,不能空白。

其中所填业绩内容不纳入资质评定年审的认定内容;注册资金如有外资请以公司成立当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金额填写。

后附相关例表,企业可参照填写。

原有其他规定不变。

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
2011 年10月9日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安防工程是指在实施建筑工程时,为了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安全措施。

随着城市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安防工程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增加,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

因此,为了保障安防工程的施工质量,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了《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一、概述《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安防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旨在加强安防工程的监管,提高安防工程企业的管理水平,保障安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二、资质等级的划分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划分等级的依据是企业的基本条件、人员素质、资质级别、施工规模、经济实力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资质等级越高,企业的安全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越高,也就越有能力在更高层次上承接大型、高难度的安防工程建设。

三、评定流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的具体流程如下:1.企业申请:申请企业需填写《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初审:对申请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料、管理人员资格、工程施工能力、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3.资格审查: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检查企业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包括企业规模、管理水平、施工实力、经济实力等方面。

4.现场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进行现场审核,检查现场施工的安全措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以确保企业具备进行安防工程建设的实际能力。

5.评定认定:评定委员会根据现场审核情况,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进行审定认定,并向企业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

四、资质等级的维护和升级企业获得资质等级后,需要不断地维护和提升资质等级。

企业要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安防工程建设,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工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施工技术水平。

同时,企业还需要在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方面不断改进和提高,切实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增强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和管理能力。

1[1].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1[1].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安协资[2007] 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从业行为、防范和抵御不法侵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安防市场环境,经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是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安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安防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企业资质评定,推进企业资质有效运用的活动。

第三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是指中安协从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资质评定标准和管理办法,认定资质评定机构,培训资质评审人员,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运用科学评估方法,对要求确认其资质的安防工程企业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颁发资质证书,发布企业资质信息并予以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分为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三级资质为最低级别。

企业资质评定实行逐级晋升原则。

第五条成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资质评价体系的完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防行业协会(以下称省安协)间的管理与协调。

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由中安协和各省级安防协会的领导组成。

中安协成立资质管理中心,负责资质评定机构资格认定和相关人员培训,以及一级资质终评和特许的企业资质评定。

各省安协组织实施二级、三级资质评定和一级资质初评。

第二章法律责任第六条中安协是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管理规范,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受中安协委托,省安协依据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有关规定,受理辖区内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评定委托,组织实施资质评定与年审,颁发二级和三级资质证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经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认定授权的资质评定机构,依据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有关规定,对安防工程企业实施资质评定与年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条资质评定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获得法人授权。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证证书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证证书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证证书摘要:1.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证的重要性2.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证的种类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安防监控)的要求4.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定管理办法5.对安防工程企业的意义和作用正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证证书对于安防行业具有重要意义。

安防工程企业需要获得相关资质认证,才能承担涉密单位提供安防服务的工作。

其中,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安防监控)是必备的。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证种类繁多,包括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安防监控)、安防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安防系统维护资质等。

这些资质认证旨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市场秩序,保障安防工程项目质量,促进企业能力的不断提高,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安防监控)的要求较高,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经验积累和专业人才。

企业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查和评估,才能获得这项资质。

同时,企业还需要不断完善自身的技术和服务,以保持资质的有效性。

为了规范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定工作,中国安全防范行业协会制定了《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定的程序、条件和要求,为安防工程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获得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证,对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资质认证可以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帮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其次,资质认证可以增强企业的技术实力和专业水平,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最后,资质认证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服务于涉密单位,为国家的安全事业作出贡献。

总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证证书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中安协资[2007] 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从业行为、防范和抵御不法侵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安防市场环境,经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是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安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安防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企业资质评定,推进企业资质有效运用的活动。

第三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是指中安协从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资质评定标准和管理办法,认定资质评定机构,培训资质评审人员,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运用科学评估方法,对要求确认其资质的安防工程企业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颁发资质证书,发布企业资质信息并予以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分为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三级资质为最低级别。

企业资质评定实行逐级晋升原则。

第五条成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资质评价体系的完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防行业协会(以下称省安协)间的管理与协调。

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由中安协和各省级安防协会的领导组成。

中安协成立资质管理中心,负责资质评定机构资格认定和相关人员培训,以及一级资质终评和特许的企业资质评定。

各省安协组织实施二级、三级资质评定和一级资质初评。

第二章法律责任
第六条中安协是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管理规范,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受中安协委托,省安协依据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有关规定,受理辖区内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评定委托,组织实施资质评定与年审,颁发二级和三级资质证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经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认定授权的资质评定机构,依据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有关规定,对安防工程企业实施资质评定与年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条资质评定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获得法人授权。

(二)建立适宜的组织机构,配置必要的资源,包括经过专门培训的资质评审员及资质评定管理人员。

(三)有适用的网络数据管理平台。

第九条获得资质证书的安防工程企业,对其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正确使用资质证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章资质评定
第十条安防工程企业向企业法人登记所在地的省安协办理资质评定委托,省安协受理委托后交资质评定机构进行评定。

资质评定机构可以是省安协建立的内设机构,也可以是省安协委托的中
介机构。

若企业所在地尚未建立省级安防行协,可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中介机构,经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予以资格认定后,授权其实施该省域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或由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特许实施该省域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

第十一条办理资质评定委托的安防工程企业,须向受理机构提供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委托书》(含附表),并与受理机构签订资质评定合同。

第十二条委托资质晋级评定的企业,除向受理机构提供前条所列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符合资质评定标准的说明。

第十三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程序是:
(一)评定机构组建评审组,审查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调查,编制评定报告,明确评审结论。

(二)评定机构组织专家审定评审组评审结论。

(三)评定机构负责人审核评审结论。

(四)省安协批准资质评定报告,颁发二级或三级资质证书。

(五)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组织一级资质终评,进行网络公示,批准一级资质终评,
颁发一级资质证书
(六)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在中安协资质评定信息网上发布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信息。

第十四条新成立的安防工程企业,须在企业运行半年后方可办理资质评定委托。

第十五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正本和副本之分,证书由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统一印制,并规定证书的填写与编号规则。

第十六条获得资质证书的企业,由于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的新安防工程企业,应重新评定企业资质。

第十七条破产、倒闭、撤销、歇业的获证企业,颁证机构应注销其资质证书。

第十八条安防工程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在公众媒体上声明挂失。

第四章企业资质的年审
第十九条安防工程企业获得资质证书后的监督实行资质年审制。

资质证书的有效性依
年审合格予以保持。

年审周期为一年。

第二十条资质年审主要是评审获证企业的业绩和变化对保持其资质的影响,检查其在安防工程质量、安全、市场交易等方面的守法绩效。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年审,由省安协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年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登记注册所在地的省安协办理资质年审委托,填报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年审委托书,提供相关资料。

若企业所在地尚未建立省安协,企业向颁证机构办理年审委托。

(二)省安协组织评审,批准二、三级资质年审报告,或批转一级资质年审终评。

(三)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组织一级资质年审终评,公示后批准一级资质年审终评报告。

第二十二条资质年审合格的,准予保持其已获资质:正本资质证书施以年审合格标识;副本资质证书换发新证书。

年审不合格的予以降级或撤销其资质证书。

第二十三条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在中安协资质评定信息网上发布资质年审信息。

第五章收费
第二十四条评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是通过市场运作方式进行、向社会公开提供企业信用保证并承担法律责任风险的有偿服务活动。

第二十五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执行中安协制定的统一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收费项目有受理费、评审费、证书费、信息发布费和年审费。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另立资质评定收费项目。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经证实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获证企业,将撤销其资质证书:
(一)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安全防范工程业务的;
(二)将承接的安全防范工程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三)承接的安全防范工程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四)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
(五)转让、租借、变造、涂改资质证书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第二十八条降低资质等级或撤销、注销资质证书,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构决定,报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备案。

第二十九条从事资质评定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换岗或终止聘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获证企业在商定的时间内拒绝接受资质年审的,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且一
年内不可办理资质评定委托。

第三十一条企业不按规定交纳资质评定费用的,视同自行中止资质评定委托,所获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第三十二条中安协通过其资质评定信息网发布一级资质终评公示信息、资质评定和年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三条中安协邀请行业专家,省安协、安防工程企业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或授权处理关于资质评定的投诉。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