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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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资质等级划分

安防资质等级划分

安防资质等级划分第一条本标准是根据安防行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安协)以行业自律形式推出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主要文件之一。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评定。

第二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分为三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

三级为最低级别。

企业资质评定执行逐级晋升原则。

第三条一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 500万元以上。

(二)获二级资质证书满两年,近一年内承担过 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且近两年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600万元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300万元的工程项目。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0名,且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须经过国家造价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均无犯罪记录。

企业员工能严守工程相关秘密。

(四)企业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 3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七)近二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八)企业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九)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条二级资质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 200万元以上。

(二)获三级资质证书满两年,近一年内承担过 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二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且近两年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200万元的工程项目。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名,且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须经过国家造价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安防工程企业委托资质评定须知

安防工程企业委托资质评定须知

安防工程企业委托资质评定须知一、背景介绍安防工程行业是一个关乎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领域,为了保障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有必要对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进行评定。

本文将介绍安防工程企业委托资质评定的相关须知。

二、资质评定的重要性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评定是指通过专业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技术实力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是否符合从事安防工程业务的条件。

资质评定的结果将直接影响企业在招投标、工程施工等方面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三、委托资质评定的程序安防工程企业可以选择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资质评定,具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选择评定机构企业应选择具有资质评定资质和高信誉度的机构进行评定,以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 准备资料企业需准备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注册证明、营业执照、安标证书、技术人员资质证书等材料,用于评定机构的审核。

3. 审核评估评定机构将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包括现场检查、设备检测、文件审查等环节。

4. 发放评定结果根据评定结果,评定机构将向企业发放相应的资质证书或评定报告,表明企业的资质等级和评定结论。

四、资质评定的注意事项在委托资质评定的过程中,企业需注意以下几点:•提前准备:确保企业所有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避免评定过程中的问题。

•遵守规定:严格遵守评定机构的评定规则和要求,确保评定程序的顺利进行。

•加强管理:评定结果不仅取决于技术水平,还与企业的管理体系和人员素质相关,因此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

五、结语通过委托资质评定,安防工程企业可以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持。

希望本文对安防工程企业委托资质评定有所帮助。

以上就是关于“安防工程企业委托资质评定须知”的文档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中国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为规范对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机构(以下称评审机构)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审机构是指经中国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工作办公室(以下称中国安防工程协会资质办)认定后,可在认定范围内开展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以下称资质)评审及服务工作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

第三条中国安防工程协会资质办负责评审机构的认定、监督和管理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安防工程协会资质办可委托有关机构具体实施对评审机构的认定、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评审机构的职责和要求第四条经中国安防工程协会资质办认定后,评审机构可依据中国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行业协会及中国安防工程协会资质办制定发布的相关文件,从事以下工作。

(一)对申请企业进行资质评审,包括对资质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及与评定条件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审核,并出具评审报告和资质等级建议。

(二)受中国安防工程协会资质办委托开展资质认定服务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评审机构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二)具备开展资质评审工作所需的办公、财务、技术及人员条件。

(三)不从事可能影响资质评审独立性和公正性的经营业务。

(四)已按中国安防工程协会资质办认可的相应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运行。

(五)主评审员及评审员的数量持续符合相应要求。

(六)遵守资质认定工作相关规定,接受中国安防工程协会资质办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第六条评审机构的评审活动应遵循客观、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评审机构应明确主评审员、评审员、见习评审员(以下统称评审人员)的岗位职责,对评审人员实施有效的考核、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评审机构可根据评审业务的需要,聘请技术或行业专家参与评审活动,为评审组的评审结论提供参考意见。

第九条评审机构应建立健全后备人员储备及培训制度,确保评审人员的数量和工作能力持续满足资质评审工作的需要。

监控安防工程资质

监控安防工程资质

监控工程属于安防工程,安防工程是建筑智能化的一部分安防工程有专用工程资质和建设资质两种。

1.专用工程资质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认证,规定如下:第一条本标准是根据安防行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安协)以行业自律形式推出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主要文件之一。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评定。

第二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分为三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

三级为最低级别。

企业资质评定执行逐级晋升原则。

第三条一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二)获二级资质证书满两年,近一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且近两年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600万元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300万元的工程项目。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且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须经过国家造价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均无犯罪记录。

企业员工能严守工程相关秘密。

(四)企业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七)近二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八)企业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九)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条二级资质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二)获三级资质证书满两年,近一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二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且近两年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200万元的工程项目。

关于调整安防企业资质评定年审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安防企业资质评定年审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安防企业资质评定年审标准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为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从业行为、防范和抵御不法侵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安防市场环境,经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日前调整了安防企业资质评定年审相关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安防企业资质年审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即“企业取得的工程业绩须符合标准规定,且其新竣工工程额还应满足下述要求:一级资质不少于600万元;二级资质不少于400万元。

”新竣工工程额度计算时间以资质副本证书有效期向前推一年为准。

例如:资质副本证书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则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之间的竣工工程额度认定为企业新竣工工程额度。

上述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

二、安防企业委托资质评定年审之前在原有基础上需要填写《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申请表》。

该表
所填选项都须填写,不能空白。

其中所填业绩内容不纳入资质评定年审的认定内容;注册资金如有外资请以公司成立当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金额填写。

后附相关例表,企业可参照填写。

原有其他规定不变。

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
2011 年10月9日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安防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安防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安防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安防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指对安防企业进行资质评定和等级划分的标准,是安防行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

安防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安防市场秩序,提高安防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安防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基本信息。

二、从业人员情况,包括安防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人员的数量、学历、职称等情况。

三、经营业绩,包括近几年的经营业绩、工程质量、客户满意度等情况。

四、资质证书,包括企业所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防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

在制定安防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和市场需求,确保标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资质评定机构和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资质评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其次,安防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实施对于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有利于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通过资质等级评定,可以促使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技术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

通过对企业资质等级的认定,可以有效杜绝一些无资质、无信誉的企业进入市场,保障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三、有利于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通过对企业资质等级的评定,可以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提升行业的整体声誉和社会地位。

最后,对于安防企业来说,应当重视资质等级标准的建设和实施:一、加强内部管理。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二、注重技术创新。

企业应当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满足市场需求。

三、积极参与资质评定。

企业应当积极参与资质评定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总之,安防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建设和实施,对于安防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安防资质申请办法

安防资质申请办法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标准中安协资[2007] 2号第一条本标准是根据安防行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以行业自律形式实施,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安协)颁布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主要文件之一。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评定。

第二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分为三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

三级为最低级别。

企业资质评定实行逐级晋升原则。

第三条一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获二级资质证书满两年,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6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300万元的工程。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工程造价员不少于2名,须经过国家造价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企业员工能严守工程相关秘密。

(四)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七)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八)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九)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条二级资质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2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获三级资质证书满两年,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二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200万元的工程。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安防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标准

安防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标准

安防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标准
安防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标准
条件⼀级备案等级⼆级备案等级三级备案等级注册资⾦不少于万元不少于万元不少于万元
近⼆年业绩竣⼯项⽬
不少于项⼀级
规模(万元以上规
模)安防⼯程项⽬
不少于项⼀、⼆级
规模(万元以下规模)
安防⼯程项⽬
竣⼯安防⼯
程额
总额不少于万元,
其中⾄少⼀项不低
于万元
总额不少于万元,其中
⾄少⼀项不低于万元
⼈⼒资源
技术⼈员不少于名不少于名不少于名
法定代表⼈
和技术⼈员
⽆犯罪记录⽆犯罪记录⽆犯罪记录诚信表现履⾏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作场所(⾯积)不少于不少于不少于
管理⽔平
保持适合的质量管理体系
宜通过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
⼯程质量近年承建⼯程⽆重⼤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售后服务措施员⼯社会保险依法为员⼯办理社会保险安全⽣产管理建⽴并保持安全⽣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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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定(以下称资质认定)工作,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市场秩序,保障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项目质量,促进企业能力的不断提高,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是指从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国安防协会)依据本管理办法和资质等级认定条件对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所进行的评价和认定。

第二章工作机构
第四条中国安防协会设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工作委员会(以下称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管理资质认定工作,对资质认定结果进行审定。

第五条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工作委员会下设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工作办公室(以下称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作为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资质认定工作。

第六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机构(以下称评审机构)负
责在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认定的范围内开展资质评审工作,包括对资质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及与资质等级认定条件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审核,并出具评审报告。

评审机构及评审人员的管理办法由中国安防协会另行制定发布。

第七条为确保评审机构的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并提升评审工作质量,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可委托监审机构对评审机构的现场评审过程进行监审,并出具监审报告。

第三章资质设定
第八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以下称安防资质)是对企业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综合能力和水平的客观评价,安防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五个等级,其中特级最高。

安防资质等级认定条件由中国安防协会另行制定发布。

第四章资质申请与认定
第九条凡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企业,可根据中国安防协会发布的资质等级认定条件和自身能力水平情况,自愿申请相应级别的资质认定。

第十条资质认定根据评审与审定分离的原则,按照先由评审机构评审,再由中国安防协会审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申请资质认定的企业(以下称申请企业)应具备
下列基本条件。

(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能够提供与资质等级认定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承诺并遵守行业公约,并认同本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资质认定程序如下。

(一)申请企业通过中国安防协会资质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
料。

(二)接收申报材料后,由评审机构组织实施文件评审和现
场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其中,特级、一级安防资质的现
场评审,应由监审机构进行监审并出具监审报告。

(三)评审机构在出具同意意见的评审报告后,将申请企业
的申报材料和评审报告提交至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

(四)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审查申报材料和评审报告,并组
织召开资质评审会。

对通过评审会的申报企业,由中国安
防协会资质办录入协会网站证书查询系统。

(五)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将资质评审会结果报中国安防协
会资质工作委员会审定,并向通过审定的企业颁发资质证
书。

第五章资质证书管理
第十三条资质证书有效期一年,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期满前,持证企业应按时完成换证申报认定,未按时完成换证申报认定的企业,其资质证书视为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持证企业资质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发生后30日内,向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或原评审机构提交资质证书变更申请材料,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核实无误后,换发资质证书。

第十六条持证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应按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要求发布遗失声明后,向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或原评审机构提交资质证书遗失补发申请,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核实无误后,补发资质证书。

第六章监督管理及投诉、申诉和罚则
第十七条资质认定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管,接受企业、用户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八条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可通过抽查及其他可行方式对评审机构的评审活动、监审机构的监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核查。

第十九条申请企业对中国安防协会的资质认定工作过程或认定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上级部门申诉。

申请企业对评审机构、监审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过程或评审机构的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投诉。

第二十条申请企业或持证企业在资质新申报、换证申报、提交年度数据信息及资质证书变更等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不配合执行本管理办法等行为的,或存在涂改、伪造、租用、借用资质证书等行为的,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受理,或降级、暂停和撤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第二十一条评审机构及评审人员在评审活动中,监审机构及监审人员在监审活动中存在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索贿受贿、弄虚作假及侵害申请企业合法权益等行为的,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可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暂停、降低和撤销评审或监审资格等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中国安防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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