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卡地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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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作业指导

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作业指导

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作业指导一、传染病报告卡的作用传染病报告卡是传染病监测和防控的重要工具,通过填写报告卡,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分布特征和疫情发展趋势,为制定防控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要求1. 填写报告卡时,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不得虚构、隐瞒、谎报或迟报。

2. 报告卡应使用蓝黑墨水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3. 报告卡填写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例特征、暴露史、诊断和治疗情况等。

4. 报告卡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填写,各项内容不得遗漏。

5. 填写报告卡时,要注意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三、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步骤1. 患者基本信息(1)姓名:填写患者的真实姓名,如遇化名或无法确认姓名,可填写“匿名”。

(2)性别:填写患者的性别,男或女。

(3)年龄:填写患者的年龄,具体到岁。

(4)民族:填写患者的民族,如汉族、回族等。

(5)职业:填写患者的职业,如工人、农民、教师等。

(6)住址:填写患者的居住地址,具体到街道、村庄。

(7)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电话,如无联系电话,可填写联系人电话。

2. 病例特征(1)发病日期:填写患者的发病日期,具体到日。

(2)诊断日期:填写患者的诊断日期,具体到日。

(3)病例分类:根据患者的病例特点,选择相应的病例分类,如散发、暴发、疑似病例等。

(4)病种: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确定具体的病种。

(5)临床表现:简要描述患者的临床症状,如发热、咳嗽、呕吐等。

(6)实验室检测:填写患者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如病原体检测、血清学检测等。

3. 暴露史(1)暴露地点:填写患者暴露于病原体的地点,如家庭、学校、医院等。

(2)暴露日期:填写患者暴露于病原体的日期,具体到日。

(3)暴露方式:填写患者暴露于病原体的方式,如接触、空气传播、食物水源等。

4. 诊断和治疗情况(1)诊断结果: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确定患者的诊断结果。

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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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卡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发病时所在工作单位
的名称(含农民工);学生(托幼儿童) 详填发病时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及班级 名称;无“工作单位”者填写“无”。
➢联系电话:填写可与患者保持联系的电话
号码,以便追踪、核实和随访,如肺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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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卡
➢ 病人属于:用于标识患者常住地址(居住时间≥6月)与报告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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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卡
➢ 现住地址:指病例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可以是家庭地
址,也可以是寄宿地址或宾馆、旅店。应详细填写到村民 组(门牌号)。病例如有一处以上住址时,应填写患病期 间能随访到的住址。
➢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划“√”。选择职业的目的是为
了在卡片汇总时发现传染病可能的高发职业,以便管理。 (职业须与工作单相符) 若病人的职业同时符合卡中一种以上职业时,选择原则是: ①选择主要职业;②选择与该病发生和传播关系较密切的 职业。如食品厂工人、熟食店售货员都应填写餐饮食品业, 而不填工人或商业服务。
•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
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 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 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手足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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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传染病分类
• 其他传染病 • 水痘、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练球菌、
不明原因、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 生殖器疱诊、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森 林脑炎、肝吸虫病、恙虫病、其他、其他 疾病。
家长姓名。
➢ 身份证号:应尽可能填写。 ➢ 性别:填写社会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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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
历)。新生儿不填写出生日期。
➢实足年龄/年龄单位: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未列入本卡的职业须填写在“其它”项中,如警察、飞行员 、军人等。有些特殊人群如劳教人员、和尚、道士和乞丐等 ,虽不属职业,也可填写在“其他”项中。个体经营者应根 据其经营活动的行业,选择相应的职业。
新生儿破伤风病例的职业按以下方式选择:Ⅰ.出生场所为医 院时(住院分娩)选择“其它”;Ⅱ.出生在其它场所时(住 院分娩之外其它方式分娩)选择“散居儿童”。此项分类仅 仅为了区分婴儿出生场所,无其它统计学意义。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真实姓名,要与身份证上的 姓名一致。
患儿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 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15位与18位省份证号均可 录入。如果录入系统会根据身份证号自动填写性别 、出生日期和年龄。
性别:为必填写项目。 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新生
儿需填写出生日期。
发病日期:
填写病人在本次就诊疾病开始出现症状的日期。 不明确时,填就诊日期。 病原携带者填写初次检出日期或就诊日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诊断日期:必须填写诊断时点,精确到小时
初次报告时,填写初诊的日期。 订正报告时,如由疑似病例订正为确诊病例、一种传染病
订正为另一种传染病、传染病的一个病种订正为另一个病 种(如“麻疹”订正为“风疹”;肺结核由“未痰检”订 正为“菌阳”时),填写确诊的日期; 同一病种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仍填写初诊的日 期。诊断日期不得早于发病日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病例分类:
确诊病例=临床表现+特异性检查 临床诊断=临床表现+仅非特异性检查 疑似=临床表现+一般非特异性检查+仍不能明确 病原携带=检出病原体+无明显临床表现 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只有病种是HIV时病例分类才能选择阳性监测,别的病种不

传染病报告卡填报

传染病报告卡填报
1. Ⅰ 本县区 2. Ⅱ 本市其它县区 3. Ⅲ 本省其它地市 4. Ⅳ 其它省 5. Ⅴ 港澳台 6. Ⅵ 外籍 另“用于标识患者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在相应的类别前划“ √”
(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现不使用该定义)
常见问题:概念不清,填写混乱;纸质卡不填,由录入人员 随意填
十、现住址
? 应尽可能填写
身份证做为居民现在唯一标识码,其作用只 会越来越广
五、性别
? 填写社会性别
六、出生日期
? 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新生儿 需填写出生日期。
实足年龄/年龄单位: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 ,只选择填写其中一项。出生日期不详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才填写实足年龄并选择年龄单位。大于等 于1个月、不满1周岁的,按月龄填写,年 龄单位选择“月”;不满1个月的只填写日 龄,年龄单位选择“日”
常见问题:职业与年龄;职业与工作单位出现逻辑错误
十二、病例分类
? 在相应的类别前打√。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 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表现+特异性检查,如病原学诊断、血清学诊 断等
?
临床诊断病例=临床表现+非特异性检查,如查体、血常规检查、
尿常规检查等
?
疑似病例=临床表现+一般非特异性检查+仍不能明确诊断
? 至少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 原则上是指病例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可 以是家庭地址,也可以是寄宿地址或宾馆、 旅店,便于随访
? 常见问题:未详填写到乡镇(街道)
十一、患者职业
? 在相应的职业名前划“√”。选择职业的目的是为了在卡 片汇总时发现传染病可能的高发职业
1. 若病人的职业同时符合卡中一种以上职业时,选择原则是:①选择主要职业 ;②选择与该病发生和传播关系较密切的职业。如食品厂工人、熟食店售货 员都应填写餐饮食品业,而不填工人或商业服务。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梅毒全部按疑似病例分类*
梅毒
需要报告
同时符合: 1、医生首次诊断病例; 2、符合梅毒诊断标准; 3、TP、TR同时阳性; 4、新生儿滴度需达到1:4; 5、TP、TR单项阳性,报疑似病例;
不报告
1、复诊病例、复发病例; 2、年度内或跨年度的梅毒血清随访检测阳性病例; 3、入院病人、术前病人、健康体检者、孕产妇等梅毒血 清筛查阳性,但其诊断未得到明确者;
需要报告
不报告
1、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和非活动性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 2、已明确上报过的病例; 3、体检或术前常规检测结果阳性,但未经医生明确诊断或经 医生明确诊断不符合乙肝诊断标准者。(肝肾功能正常者)
*丙肝按确诊或临床诊断病例分类*
丙肝
1、医生首次诊断的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
2、既往病例已治愈,再次感染的,需再次报告;
3、HCV RNA阳性者,不论抗-HCV是否阳性,均须报告
实验室确诊病例,并进一步区分急、慢性;
4、无HCV RNA检测条件,但抗-HCV(丙肝抗体)阳性,
需要报告 并经医生诊断,报告临床诊断病例。
不报告
1、抗-HCV(丙肝抗体)阳性,但HCV RNA(定量)阴 性者不报告;
2、疑似诊断不报告; 3、医生首诊已报告的,不再重复报告。
• 临床诊断病例 • 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填报确诊
病例; • 核酸检测阴性,不论抗-HCV监
测结果如何都不需要报告,如 已报临床诊断病例订正为其他 疾病。 • 既往已治愈再次感染的病例需
要报告
• 临床病例
• 门诊或出入院登记中为 “腹泻”、“肠炎”、 “胃肠炎”等相关诊断均 须报告
• 确诊需做粪便培养病原学
丁肝
2019新 冠肺炎

传染病管理及报告卡的规范填写

传染病管理及报告卡的规范填写

上报卡存在的问题
1.身份证缺失的问题。
6.病例分型由实验室确诊的病例就选实验
2.学生必须填写学校名称详细到班级。 室确诊病例,未经实验室确诊病例就选
3.职工 干部 离退休人员 商业服务 餐 择临床诊断病例。
饮食品都必须填写工作单位。
7.急慢性的选择只限于乙肝 丙肝 血吸虫
4.家庭住址必须详细到门牌号。
病例的上报。
5.人群分类 未上幼儿园的选择散居儿 8.性病附卡的填写只限于梅毒 淋病 尖锐
童 以上幼儿园的选择幼托儿童 以上小 湿疣 HIV生 其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报乙肝病例才填写,每一项都要必须填
选择职业。
写。
乙肝上报卡存在的问题
1.发病日期 2.诊断日期 3.病例分型
梅毒上报卡存在问题
1.梅毒分型存在的问题
2.性病附卡存在的问题
水痘上报卡存在的问题
1.家长姓名 3.现住址
2.学校名称及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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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1、首诊医生发现疑似、临床诊断、确诊传染病患者立即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及其他附加卡、转诊单。

2、《传染病报告卡》按照传染病法要求填写,不可缺项
漏项。

特别需要注意的项目是:
(1)14 岁以下患者必须填写家长姓名;
(2)性病、结核病患者必须填写身份证号码;其他传染病患者要求填写身份证号码;
(3)有工作单位需要填写工作单位,而且工作单位与职业一定要相符合,学生、幼托儿童传染病卡,工作单位栏目必须填写学校或幼儿园名称,及所在班级;
(4)传染病卡必须填写患者或家长联系电话;保证专科医生和疾病控制中心医生对肝炎、结核病、艾滋病、性病等传染病患者追踪治疗;
(5)现住址需要填写详细的门牌号码,肝炎、结核病、艾滋病、性病等传染病必须详细填写户籍地址,方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患者追访、转诊;
(6)报告乙肝、丙肝、血吸虫三种传染病必须填写急
性或慢性,报告结核病必须填写转诊单,报告艾滋病还须填写艾滋病附卡,基本信息卡,完成确诊阳性知情告知。

(7)诊断时间必须详细填写到小时;
(8)报告性病、艾滋病必须填写性病报告附加栏。

二0 一四年一月六日。

传染病报告卡地填写要求

传染病报告卡地填写要求

传染病报告卡地填写要求:《传染病报告卡》采用统一格式,用A4 纸印刷,使用钢笔填写,要求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填报人应签名。

1. 卡片编号:由责任报告单位按年度编制并填写,便于填报单位内部管理。

格式为:年份(4 位数字)+ 科室代码(2 位数字,自行编号)+ 顺序号(4 位),如“2005-09-0001 ” 。

直报时不需录入,由系统自动生成。

2. 报卡类别:初诊病例及初诊死亡的病例直接标识“ 初次报告” 对已填报过卡片的传染病病人,在订正诊断或发生死亡时,必须再次填报,标识“订正报告” ;其中,死亡病例的报告须是因患传染病死亡的病例,患传染病但因意外或因非传染病死亡时,不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病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传染病时应分别报卡。

3.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真实姓名。

4.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5. 身份证号:应尽可能填写。

6. 性别:填写社会性别。

7. 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

新生儿不填写出生日期,应填写发病时的实际天数。

实足年龄/ 年龄单位: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只选择填写其中一项。

出生日期不详时才填写实足年龄并选择年龄单位。

大于等于1 个月、不满1 周岁的,按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 ;不满1 个月的只填写日龄,年龄单位选择“日” 。

8.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发病时所在工作单位的名称(含农民工);学生(托幼儿童)详填发病时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及班级名称;无“工作单位”者填写“无” 。

联系电话:填写可与患者保持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追踪、核实和随访。

9. 病人属于:用于标识患者常住地址(居住时间》6月)与报告单位的相对位置,在相应的类别前划“"”。

I本县区:指病人为本地(县、区)常住居民。

II本市其它县区:指病人为本市其他县(区)的常住居民。

皿本省其它地市:指病人为本省其他地(市)的常住居民。

IV其它省:指病人为其他省的常住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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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卡地填写要求:
《传染病报告卡》采用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填写,要求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填报人应签名。

1.卡片编号:由责任报告单位按年度编制并填写,便于填报单位内部管理。

格式为:年份(4 位数字)+ 科室代码(2 位数字,自行编号)+ 顺序号(4 位),如“2005-09-0001”。

直报时不需录入,由系统自动生成。

2.报卡类别:初诊病例及初诊死亡的病例直接标识“初次报告”。

对已填报过卡片的传染病病人,在订正诊断或发生死亡时,必须再次填报,标识“订正报告”;其中,死亡病例的报告须是因患传染病死亡的病例,患传染病但因意外或因非传染病死亡时,不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病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传染病时应分别报卡。

3.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真实姓名。

4.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5.身份证号:应尽可能填写。

6.性别:填写社会性别。

7.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

新生儿不填写出生日期,应填写发病时的实际天数。

实足年龄/年龄单位: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只选择填写其中一项。

出生日期不详时才填写实足年龄并选择年龄单位。

大于等于1个月、不满1周岁的,按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不满1个月的只
填写日龄,年龄单位选择“日”。

8.工作单位:填写患者发病时所在工作单位的名称(含农民工);学生(托幼儿童)详填发病时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及班级名称;无“工作单位”者填写“无”。

联系电话:填写可与患者保持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追踪、核实和随访。

9.病人属于:用于标识患者常住地址(居住时间≥6月)与报告单位的相对位置,在相应的类别前划“√”。

Ⅰ本县区:指病人为本地(县、区)常住居民。

Ⅱ本市其它县区:指病人为本市其他县(区)的常住居民。

Ⅲ本省其它地市:指病人为本省其他地(市)的常住居民。

Ⅳ其它省:指病人为其他省的常住居民。

Ⅴ港澳台:指病人为港澳台居民。

.
Ⅵ外籍:指病人为外籍居民。

10.现住地址:指病例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可以是家庭地址,也可以是寄宿地址或宾馆、旅店。

应详细填写到村民组(门牌号)。

病例如有一处以上住址时,应填写患病期间能随访到的住址。

11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划“√”。

选择职业的目的是为了在卡片汇总时发现传染病可能的高发职业,以便管理。

若病人的职业同时符合卡中一种以上职业时,选择原则是:①选择主要职业;②选择与该病发生和传播关系较密切的职业。

如食品厂工人、熟食店售货员都应填写餐饮食品业,而不填工人或商业服务。

未列入本卡的职业须填写在“其他”项中,如警察、飞行员、军人等。

有些特殊人群如劳教人员、和尚、道士和乞丐等,虽不属职业,也可填写在“其他”项中。

个体经营者应根据其经营活动的行业,选择相应的职业。

为配合儿童保健管理工作,新生儿破伤风病例的职业按以下方式选择:Ⅰ.出生场所为医院时(住院分娩)选择“其它”;Ⅱ.出生在其它场所时(住院分娩之外其它方式分娩)选择“散居儿童”。

此项分类仅仅为了区分婴儿出生场所,无其它统计学意义。

12.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划“∨”。

乙肝、血吸虫病例根据所作出的“急性”或“慢性”诊断进行相应的填写;对“急性”或“慢性”诊断不明确的,可不填写,按“未分类”录入。

实验室确诊病例:某种诊断方法对某种疾病的诊断有特异性,如病原学诊断、血清学诊断等等,用这些方法确诊时选择。

临床诊断病例:医生根据病人症状、体征和一般非特异性检查(如查体、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X线检查等)做出诊断时选择。

疑似病例:医生根据病人症状、体征和一般非特异性检查(如查体、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X线检查等)不能做出准确诊断时选择。

13.发病日期:填写病人在本次就诊疾病开始出现症状的日期。

不明确时,填就诊日期。

病原携带者填写初次检出日期或就诊日期。

14.诊断日期:初次报告时,填写初诊的日期。

订正报告时,如由疑似病例订正为确诊病例、一种传染病订正为另一种传染病、传染病的
一个病种订正为另一个病种(如肺结核由“未痰检”订正为“菌阳”时),填写确诊的日期;同一病种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仍填写初诊的日期。

诊断日期不得早于发病日期。

15.死亡日期:因法定传染病死亡时填写。

16.疾病名称:在做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17.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指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其它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填写该病种名称。

网络直报时,疾病名称选择“其他传染病”,并在备注栏填写该病种名称。

18.订正病名:填写订正前所报告的疾病名称。

19.退卡原因:因报告卡填写不合格需退卡时,填写其原因。

20.报告单位:填写报出传染病报告卡的单位。

21.报告医生:填写做出诊断医生的姓名。

22.填卡日期:填报本卡的日期。

23.备注:填写以上各项内容不能涵盖且需特别注明的信息,如说明传染途径、传染病病例(含疑似病例及病原携带者)订正为其它疾病的病名等。

24.电子病例的报告卡有关要求:电子病例的传染病报告卡的项目应与纸质卡片项目保持一致,如国家纸质卡片项目有变动要随之变动;发现传染病病例后填写的传染病电子卡片应及时打印由首诊医生签字后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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