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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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优秀教师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教师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XXXX大学优秀教师、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为鼓励广大教职工献身高等教育事业,表彰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特制定优秀教师、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以下简称“三优”)评选办法。

一、总则1.评选表彰“三优”先进个人,遵循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思想,除给予获奖者一定的物质奖励外,获奖者的有关材料还将存入本人档案,并以此作为本人晋级、晋职的参考依据。

2,“三优”先进个人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实绩和贡献的原则,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考核。

二、评选表彰范围1凡在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本专科生教学、科研、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均属评选表彰范围。

2.待聘人员、脱岗人员、出国逾期不归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受党政处分或法纪惩处不满一年者、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尚无定论的人员以及其他属于“一票否决”范围的人员不具有评选资格。

三、评选表彰基本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义务。

3.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其他任务,在完成任务中刻苦努力,勇于探索,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方面成绩突出者。

4.在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本专科生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成绩突出者。

5.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者。

6.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和管理工作的新特点、新途径和新方法,求实创新,在实际工作中起表率作用,成绩突出者。

7.在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及其他工作中,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观念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刻苦钻研业务,尽职尽责,勤奋上进,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清正廉洁,工作成绩突出者。

四、名额分配1优秀教师:每次评选10人,在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从教三年以上的教师(含思政和“双肩挑”教师)中评选,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8.优秀科技工作者:每次评选10人,在从科技成果丰硕、科技服务突出的教师中评选,由科技处负责组织实施。

2024年教学管理奖评选细则(三篇)

2024年教学管理奖评选细则(三篇)

2024年教学管理奖评选细则一、评选范围我院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和____。

二、评选条件(一)单项奖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管理育人;精心____教学,尊重教师,服从领导;严格要求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

3、模范遵守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对教学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职,努力履行岗位职责。

4、遵守规章制度,评选期内未出现各类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

5、教学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6、能及时协调处理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工作业绩突出。

7、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条件者优先:(1)近一年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过教学管理研究论文;(2)近三年参加院级及以上教研项目。

(二)____奖评选条件1、以系部为单位的申报者,其管理水平要处于全省同类层次院校的先进水平。

2、以教研室为单位的申报者,其管理水平要处于全院的的先进水平。

三、评选程序1、初评初评由各系部____,各单位评选组根据评选条件推荐____,并将评审材料报送教务处。

2、复评复评由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____进行评审,并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

3、拟获奖人选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

2024年教学管理奖评选细则(二)第一条总则为了激励和表彰在教学管理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和管理者,促进教学管理水平的提升,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第二条奖项设置2024年教学管理奖分为优秀教师奖、教学管理创新奖、卓越教学团队奖、突出贡献奖四个奖项。

第三条评选原则1. 公平公正:评选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 激励导向:评选工作应该注重对教学管理优秀个人和集体的积极激励作用,鼓励他们在教学管理领域做出更大贡献。

3. 规范指导:评选工作需要有具体的评选标准和评审流程,评委应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评审,确保评选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评选条件和标准1. 优秀教师奖评选条件:(1)具备相应的师资资格证书;(2)教学工作表现优秀,取得显著成果;(3)在教学管理方面有创新举措或者独到见解;(4)师德高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素养。

学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学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学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为加快培养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促进我校教育质量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树立良好行风、校风、教风,营造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乐于奉献的育人环境,学校研究决定,每年评选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并于教师节期间隆重表彰。

一、评选范围1、本学年度学校在岗工作的教职工。

2、评选系列: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国际部、电教、音体美、职员、干部、心理、奥赛。

3、由各个系列负责人组织考核(职员系列由各校区办公室负责)。

二、评选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注重个人品行修养,率先垂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关心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声誉,服从分配,顾全大局。

2、注重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发展;班主任工作热心、用心、尽心,有丰富的管理班级经验,班级各项工作走在年级前列,在学生中有很高的认同感和威望。

3、能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能力突出,教学效果明显,教学成绩优良,学科影响力较大。

4、工作态度端正,敢于勇挑重担,勇于开拓创新,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风格;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和学校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教学基本功比赛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及教学研究活动。

5、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认真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没有出现无故旷班、缺课情况。

6、廉洁从教,远离有偿家教。

7、诚实守信,在学校各类考试及各类推荐评选中无违规现象发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1、师德考核不合格;2、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3、在各类考试和推荐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4、有无故旷班、缺课现象;5、个人不当言行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6、受到组织处分;7、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8、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大学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大学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课堂教学效果突出的优秀教师,激励教师热爱教学、研究教学、创新教学,教书育人,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关于深化学校教育教改的若干意见》、《XX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范》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从事全日制本科教学的我校在职专任教师。

第三条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坚持标准,重在质量。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四条师德师风。

坚持立德树人,在品德、言行、举止、作风上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行为世范;寓思想教育于教学过程之中,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教学内容。

教学目标明确,内容科学,概念准确;内容充分、系统,深度适宜,符合大纲要求;注意吸收学科最新成果,对相关知识游刃有余;重视联系实际,举例贴切,诱导探索思考;突出重点少而精,讲清难点深入浅出;结合教学内容,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

第六条教学方法。

特色鲜明,采用研究性、探讨式、体验式、案例式等教学方式,教学方法灵活,启发性强,能激发学生求知欲;善于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及图表、教具、实物等;注重能力培养,能给予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

第七条教学效果。

课堂教学具有艺术性和个性化,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学生注意力集中,师生互动积极,气氛活跃有序;学生能较好地掌握课堂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及社会责任意识、思想道德素质得到提高。

第八条教学任务。

完成本学年度岗位基本职责规定的全日制本科教学工作量,本学年度未出现过教学事故。

第三章评选时间与程序第九条申报时间与程序。

XX大学“课堂教学优秀奖”的申报时间为上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的第二周。

各院(系、部)根据学校发布的申报通知、申报条件和“课堂教学优秀奖”候选人(下文简称候选人)申报限额,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

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XX大学“课堂教学优秀奖”申请表》,在学校工作计划安排时间内向所在单位申请。

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后,按申报限额将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统一提交教务处。

高校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及实施细则

高校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及实施细则

高校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及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落实“以本为本”,深化教学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和发挥全校教师从事本科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鼓励教师增加教学精力投入、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一)师德为先原则。

参评教师应坚持立德树人,政治导向正确,具有良好的师德,具备高度的事业心与教书育人责任感。

传承我校明体达用精神,传播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注重实绩原则。

评奖面向本科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投入度高、教学效果好的一线教师。

坚持评奖标准,不搞轮流坐庄,可以连评连得。

(三)推动改革原则。

通过教学奖励,应有利于增强学院及教师教学改革动力,推动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本科教学建设、研究与改革创新,提高教学创新能力。

(四)典型示范原则。

奖励应能产生广泛的正面影响,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

获奖者能够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影响和带动其他教师,共同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奖对象当年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计划内课程的教师,职称年龄不限,均纳入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范围。

三、评奖周期和名额每年评选一次,每次校级获奖者占全校当年本科教学任课教师总数的5%左右。

四、奖项和奖级设定教学质量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类,名额比例为2:3:5。

五、评奖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恪尽职守,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教学理念先进,贯彻以生为本,坚持学生中心,形成合理的教学方法体系,能将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有机融合。

(三)教学工作规范,按教学大纲授课,授课计划、教案讲稿、教学课件、学生作业等教学文档齐全规范。

(四)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承担学院交给的其他本科教学任务,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六、评奖程序(一)方案发布每年春季学期初,学校发布“课堂教学质量奖”实施方案,公布各学院推荐参评人数。

学院教学优秀奖和教坛新秀奖评选办法

学院教学优秀奖和教坛新秀奖评选办法

学院教学优秀奖和教坛新秀奖评选办法为表彰在教学工作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第一条教学优秀奖评选范围: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任教两年(含)以上且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的正式在编教师。

教坛新秀奖评选范围: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任教两年(含)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正式在编青年教师。

第二条教学优秀奖评选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2.学年教学工作量达到或超过学校所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近两学年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等级均为优秀,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均为B级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A级。

3.教学中能够因材施教,方法灵活;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调动学生潜在的能力;能够科学、合理、有效使用多种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效果好。

4.刻苦钻研业务,积极进行教学改和教学研究,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近两年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学建设项目,年均发表教研论文1篇。

5.积极参加科研工作,近两年主持过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年均发表科研论文1篇。

第三条教坛新秀奖评选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2.学年教学工作量达到或超过学校所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近两学年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等级均为优秀,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均为B级及以上。

3.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调动学生潜在的能力;教学语言、板书技能、教态等教学基本功扎实,能够较为合理、有效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效果较好。

4.刻苦钻研业务,积极进行教学改和教学研究,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方面成绩较为突出。

近两年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建设项目,发表过教研论文。

5.积极参加科研工作,近两年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发表过发表科研论文。

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第一条为深化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总结和推广我校优秀教学成果经验,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范围(一)优秀教学成果是指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围绕学校办学指导思想,由我校相关集体或个人在长期教学及教育管理实践中总结形成的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方案。

主要包括:1.在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方面取得的成果;2.在强化专业特色优势、推动专业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3.在改进实验技术,推进实践实验基地建设,加强实践教学方面取得的成果;4.在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管理育人方面取得的成果;5.针对具体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提高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等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论文(著)、教材等。

(二)已获校级以上奖励的同类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在相同条件下,对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所取得的成果予以优先考虑。

第三条评选条件申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集体或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者须为我校正式在编的教师、教辅、教学管理人员;(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三)主要完成人至少有连续三年以上的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直接组织、领导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并做出主要贡献;(四)成果应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有较高的认同度,在校内外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第四条评选程序(一)学院推荐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1.《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2份,电子稿一份;2.具体教学成果支撑材料1套(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鉴定意见等)。

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一、总则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是为了表彰对教学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和团队,推动优秀教学成果得以广泛传播和应用,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评选范围1. 适用范围大学及其附属教育机构、院、系、教研室和与学校联合举办教学活动的单位。

2. 评选对象(1)教学团队。

是指以负责人为核心,由若干教师和教辅人员组成,共同承担一门或多门课程,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合作精神的教学组织。

(2)教师个人。

是指在教学实践中取得杰出成绩,对所承担的课程作出杰出贡献的具有一定教龄和教学经验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1. 教学团队(1)在一门或多门课程的教学中,共同完成了教学任务。

(2)教学成果显著,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效果。

(3)在课程实践和教学管理中,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教学创新精神。

2. 教师个人(1)在课程设计、授课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作出杰出贡献,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2)在教学科研中,具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开拓创新能力,取得过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3)在学生教育和管理中,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和师德标准,得到同学和学生的肯定和喜爱。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1)学校、院、系、教研室和学生会等单位可以向教学事务部提名优秀教学成果奖候选人。

提名时需提交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材料等。

(2)提名截止后,教学事务部对提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 审定阶段(1)组建评审专家组。

根据评选要求,邀请外部专家和校内教学专家组成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组。

(2)审定材料。

由评审专家组对候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类审定,取出理论水平、实践效果、创新性等方面较突出的材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初步筛选。

3. 终审阶段(1)现场答辩。

对初审入围的候选人,评审专家组将邀请入围者进行评审现场答辩。

(2)评审决定。

根据现场答辩和材料审查结果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

五、奖项设置(1)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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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永恒的主题。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的精神,建立与健全我校教育评价制度,发挥教育评价的激励与导向作用,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学校特设立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

第二条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每年评选一次,年初开始申报,跟踪评审,年底奖励。


学质量优秀奖重点奖励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申报条件
1. 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履行教师职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服从教学需要,积极承担教学任务。

2. 担任课程教学三年以上;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按学校规定完成近三年的教学工作量。

第三章评选标准和程序
第四条评选标准
1. 教学态度:热爱教育事业,对本职工作恪尽职守,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有关教学管理文件的要求,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备课,教风严谨、责任心强,对教学工作投入精力大。

2. 教学内容:使用教学内容恰当、水平先进的教材;讲授准确、熟练,科学性、条理性好,概念正确,重点突出,内容及时更新,信息量较大,前后内容衔接好;各教学环节安排适当,整体组织顺畅。

3. 教学方法与手段:既能使学生打好深厚的理论基础,又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积极思维、勇于创新,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课程特点和需要,使用现代教学手段和方法;板书、板图布局合理、工整清楚;课堂气氛活跃,师生互动好。

4. 教学效果:所采用的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在启发学生的思维、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深受学生欢迎和爱戴;考核认真、严格,能反映学生学习的真实水平,在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合理、公正的前提下,所授课程的学生成绩在同类课程中名列前茅。

申报学年内两次学生评教在本院(部)的排名位于前1/3。

5. 教学改革与研究:在申报学年内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公开发表一篇有关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文章;
(2)有公开出版的教材;
(3)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方面的奖励;
(4)是学校“阳光教育工程”重点项目或省部级教研项目排名前三位的成员;(5)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活动获得省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6. 凡在申报学年内受过党、政纪律处分或在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优秀奖评选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统筹安排的教学任务;
(2)曾发生过教学事故,包括未经批准缺课、调课、请人代课等;
(3)不按规定要求或未经严格审批手续随意缩减教学内容、更改教学进度计划;
(4)教案(或讲稿)、批改作业、辅导答疑、教学进度表、试卷及相关材料等教学环节不全或教学文件不全,或未履行正常手续。

第五条评选程序
1. 年初,各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参考以往评教结果、平时听课记录、各类教学环节的检查情况,对照评选条件,经认真评审后确定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各院(部)推荐人员限额按本单位在岗教师人数的10%计算,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2. 学校教学督导组对参评教师进行年度跟踪听课,并对各教学环节进行抽查,做出全面评价。

相关学生对参评教师进行平时抽样评教和期末集中评教。

各院(部)组织“专家小组”对推荐教师进行听课,形成同行评教意见。

3. 年末,教务处下达评选通知,各院(部)组织申报教师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督导组评教、学生评教、同行评教结果以及教师的教学成果评选出当年的“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

各院(部)获奖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在岗教师人数的5%。

4. 公示异议:评选出的“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名单将在校园网和布告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自公布之日起,保留一周异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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