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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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流程详解

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流程详解

一、土地拍卖出让工作程序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拍卖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拍卖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拍卖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拍卖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时间、地点。

4、出售拍卖文件:按拍卖公告规定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竞买申请: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7、审查竞买资格:根据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进行审查,向符合条件者发放竞买人资格确认通知书及竞买号牌。

8、举办拍卖会: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拍卖会。

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和佣金。

9、公布成交结果:拍卖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拍卖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10、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土地招标出让工作程序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招标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投标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招标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时间、地点。

4、出售招标文件: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投标申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投标申请人持投标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投标申请,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及收费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及收费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及收费事项一、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1、报批方案阶段①提供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申请报告原件一份。

(由原划拨地土地使用者提供)②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必须提供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已完成了拆迁安置补偿的证明材料。

③原为划拨地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一份、原用地审批单原件一份、红线图原件一份。

④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⑤涉及特殊情况准许委托交易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招标或拍卖、挂牌出让的委托书。

属于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用地应提供上级政府批准意见;省属单位应提供省国土资源厅及省财政厅联合批文原件。

⑥规划定点蓝线图原件二张及规划设计条件书原件。

⑦其他附件。

(会议纪要、领导批文及其他有关文件)⑧地籍测绘成果原件一份、地籍调查表原件一份;上好坐标的1:500—1:2000地形图原件三份;属于部分转让的,还需提供剩余土地地籍测绘成果和地籍调查表原件各一份。

⑨土地估价报告。

2、实施阶段②受让方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报价单和成交确认书原件一份。

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红线图原件。

⑤地价款和各种税费付款证明。

⑥由交易中心负责更换的受让方地籍测绘成果和地籍调查表原件4、发件①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红线图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③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收费事项根据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及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标准,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需支付下列费用:①用地管理费,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支付,城区规划区内按9元∕平方米、城区规划外按6元∕平方米收取。

②耕地开垦费,是经批准占用耕地但不能或不具备补充耕地条件的,及补充耕地验收不合格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支付,水田按18元∕平方米、旱田按12元∕平方米收取。

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办法(1011修订)

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办法(1011修订)

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土地新政,加大土地一级开发力度,加强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或“北京城建”、“股份公司”)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土地一级开发包括通过授权、招标、项目收购、政府委托等方式取得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权,对待开发土地进行立项核准、办理规划、征地手续,在完成所开发土地的整理(包括用地范围内单位和居民的拆迁、地上建筑物的拆除)、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环境的建设后,该地块经过国土部门的验收和相关评估机构的评估定价,进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的动态过程。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界定第四条土地一级开发阶段,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划分如下:(1)股份公司工作职能:1)项目拓展部负责收集整理市场和土地管理部门发布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信息并进行整理分析,筛选出优质项目信息。

2)项目拓展部负责组织对所有一级土地拓展项目的评价、决策。

3)项目拓展部按照股份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规定,负责股份公司主导的一级土地购置、合作协议的起草、谈判、组织签订、组织实施等工作。

4)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子公司组织征地、拆迁、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5)项目拓展部负责指导子公司一级土地项目挂牌方案的制订、挂牌手续的办理、报批及履行挂牌手续等工作。

(2)子公司工作职能:1)子公司营销管理部负责及时搜集区域市场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信息录入信息库,经过整理分析后,从中筛选出优质项目信息并及时上报母公司项目拓展部。

2)子公司相关部门参加股份公司项目投资评审会议,上报项目所在区域投资机会研究报告、上报子公司拓展房地产项目所提交的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供股份公司召开项目投资评审会议参考。

3)子公司对取得一级开发权的土地开发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第三章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工作内容第五条土地一级开发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1)土地计划的编制;(2)土地信息的筛选;(3)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获取;(4)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实施管理;(5)二级开发项目获取准备工作。

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规范

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规范

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规范一、背景介绍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所有权保留,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一种方式。

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和经济中心,土地资源有限,因此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进行招标、拍卖和挂牌等方式进行管理,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市场公平竞争。

二、招标方式1. 招标范围:招标适用于土地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项目,具体规模由市规划国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招标条件:招标参与方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行业经验等。

3. 招标程序:招标程序包括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

三、拍卖方式1. 拍卖范围:拍卖适用于土地面积较小、市场竞争激烈的项目,具体规模由市规划国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拍卖条件:拍卖参与方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行业经验等。

3. 拍卖程序:拍卖程序包括发布拍卖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竞拍保证金缴纳、竞拍现场、竞拍结果确认等环节。

四、挂牌方式1. 挂牌范围:挂牌适用于土地面积较小、市场需求不高的项目,具体规模由市规划国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挂牌条件:挂牌参与方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行业经验等。

3. 挂牌程序:挂牌程序包括挂牌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核、挂牌期间的咨询与洽谈等环节。

五、规范要求1. 信息公开:招标、拍卖、挂牌过程中,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公开,包括但不限于公告、招标文件、竞拍结果等。

2. 公平竞争:招标、拍卖、挂牌过程中,应当确保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限制竞争者的参与。

3. 诚信约束:参与招标、拍卖、挂牌的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采取欺诈、串通等不正当手段。

4. 法律监管:招标、拍卖、挂牌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土地出让程序的具体流程

土地出让程序的具体流程

土地出让程序的具体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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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规范

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规范

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规范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的迅猛,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日益凸显。

为了合理利用和管理国有土地,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规范的内容和要求。

二、招标范围和条件1. 招标范围:北京市招标范围涵盖了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多个领域。

2. 招标条件:招标人必须具备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招标程序1. 招标公告:招标人需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明确招标范围、条件、时间等信息,并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2. 投标文件准备: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技术方案、投标报价等。

3.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4. 开标评标:招标人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5. 中标公示:招标人需在指定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并通知中标人签订合同。

6. 合同签订: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

四、招标文件内容要求1. 招标范围和条件:明确招标范围、条件、要求等。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包括投标人的资质、经验、信誉等方面的要求。

3. 技术方案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包括土地规划、设计、施工等内容。

4.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投标报价,包括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等相关费用。

5. 履约保证金要求:投标人需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投标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五、招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 公平公正:招标人需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 保密工作:招标人需对投标文件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3. 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人需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

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

发布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文件分类类别:土地市场文号:京国土市[2005]30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亦庄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局属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北京市国上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负责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

第四条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土地,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政策.第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应当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市国土局在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前,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规划使用条件、土地用途、年限、投标人或竞买人资格等土地出让条件。

第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有关行政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七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第八条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活动。

第九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应当发布公告。

拍卖和挂牌公告应当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或者其他媒体。

土地储备流程

土地储备流程

1.3 土地储备流程从土地储备内涵可以看出,一次完整的土地储备一般都要经历土地取得、土地开发、土地储备和土地出让四大环节,如图1-1所示。

图1-1 土地储备流程1.3.1 土地取得土地取得是指城市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等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城市市区范围内已入市国有存量土地和市郊、农村集体增量土地的过程。

这一环节主要涉及储备对象与方法及征地补偿两项问题。

(1)储备对象与方法我国鼓励城市土地主管部门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办法》规定,主要可以通过四类方式取得四类需要储备的土地。

一是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主要包括到期收回、违法使用收回、闲置收回等。

这类依法收回的土地特点在于强制性和无偿性。

市、县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应由当地土地登记机关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二是收购的国有土地,主要是指因实施旧城区改建或落实城市规划而需要调整使用土地时依法取得土地的情况。

这类依法取得土地的特点在于强制性和有偿性。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必须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给予合理补偿后才可以收回剩余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储备机构须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补偿标准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权人根据土地评估的结果协商后确定。

对政府有偿收回的土地,应由当地土地登记机关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三是优先购买的国有土地。

对于城市房地产交易中存在明显价格与价值不符的情况,即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进行房地产买卖的,当地政府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收回该幅土地的使用权。

由此收回的土地同样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四是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集体土地。

与前三类不同,这类情况不是国有存量土地的回炉,而是国有增量土地的增加。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现行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中并不存在土地所有权的出让和交易,也就不存在所有权变更的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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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环境评价意见
市政专业部门 市政接用意见
市发改委 核准
计划编制
前期策划
征询意见和审批
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
`
土地一级开发
注:1、此表为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示意图,具体工作环节的实施应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办理; 2、虚框内容表示视需要而经过的程序。
卖挂牌出让流程示计划 、宏观调控和 房地产市场运行 、储备开发土
市国土局 1、确定土地出 让方案 2、发布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 公告(报纸、 网站、土地交 易市场) 3、制定招标拍 卖挂牌文件
中 标 人、 竞 得 人
市规划委 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
入市准备
市场交易
签订合同和办理后续手续
市国土局 会同市发改委 等有关部门 确定土地 出让价格 投 标 人、 竞 买 人 市土地交易市场 1、到土地交易 市场购买相应土 地的招标拍卖挂 牌文件 2、交纳竞买保 证金或者投标保 证金 3、竞买人按规 定参加招标、拍 卖、挂牌现场竞 市国土局 1、签订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 2、交纳政府土 地收益和土地 开发费等 市发改委、 市建委 项目核准或备 案 市相关部门 办理建设工程 相关手续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 (试行)
市规委 规划意见书
市建委 建设意见
依据 1、北京市国 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 2、北京城市 总体规划 3、北京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
市政府 1、土地供 应计划 2、土地利 用年度计划 3、土地储 备开发计划
原土地所有 者或使用者 1、征得区县 和乡镇政府或 上级主管部门 同意 2、向市国土 局提出土地一 级开发申请
市交通委 交通评价意见
市政府批准 1、新增集 体土地办理 农用地征收、 或农转用手 续 2、存量国 有建设用地 收回国有土 地使用权
相关委办局 办理征地、 拆迁、市政 基础设施建 设等相关手 续。
土地一级 开发主体 组织实施征 地、拆迁和 市政基础设 施建设。危 改、文保、 绿隔等项目 需按规定承 担回迁房建 设
市国土局商 相关委办局 1、审核土地一 级开发成本 2、组织验收土 地 3、根据委托合 同支付相应土地 开发费或管理费 4、纳入市土地 储备库
依据 市政府年度土地 供应计划 1、北京市国民 经济发展计划 2、宏观调控和 房地产市场运行 情况 3、储备开发土 地情况
市园林局 古树处理意见
市文物局 文物保护意见
土地入市交易
市国土局 1、受理申请 并进行土地预 审 2、委托市、 区县土地储备 机构编制土地 一级开发实施 方案
委办局联席会 市国土局会同市 发改、规划、建 设、交通、环保 等部门就土地、 产业政策、规划、 资质、交通、环 保等对一级开发 实施方案提出原 则意见
市国土局会 同相关部门 1、确定土地一级 开发主体(委托或 招标) 2、下达土地一级 开发批复 3、签订土地一级 开发合同 土 地 一 级 开 发 主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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